生死轮回的本质,人的生死轮回

生死轮回的科学证明

古人云:“生死有命,富贵在天。”生死是生理变化的过程,即使活到100或数千岁,仍不免一死。可事实上,在民间却流传着许多故事,描述着鬼神的出现,以及因果报应、轮回转世,却也未必虚假,在诸家野史、笔记,甚至正史中,皆有许多此类记事。如今,更有科学家声称,生死轮回是存在的。
奇事异闻信不信由你
春秋时代,思想发达、诸子百家争鸣。有学问的哲人学者,开始对人类的生死问题发表意见,知道如果生死为人类之大事,既有生,就一定有死。孟子说“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可见好生恶死,存在于人类共同的心理中。但生死是生理变化的过程,应该使之顺其自然。故子夏说“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因为人之生死,不能随人的爱恶。人们只能循生命之真理,而求其养生与长生,却无法免于不死。长命百岁,是一般人祝祷他人之颂词,即使活到数千岁,仍不免一死。
可是事实上,民间却流传着许多故事,描述鬼神的出现,及因果报应,轮回转世,却也未必虚假,在诸家野史、笔记,甚至正史中,皆有许多此类记事。即使20世纪,民间轮回转世,借体还魂之事,直到20世纪八九十年代,也经常发生。报刊杂志经常记述这类情形:有人亲身经历,有人是眼见,有人是耳闻,都为奇事异闻,辗转流传。
而一般科学家、医学家,由于不是亲身目睹,对此都加以全盘否认。即使偶尔目睹经历,也用他的观点否认,说是精神不正常,或是心理幻想,一概抹煞。于是信者自信,不信者则斥为。
不过,也有少数人持相反意见,据《死亡之后的生命》一书中说:“早在19世纪中叶,受当时那些据说死者灵魂有感应力量,并与精神世界取得联系的层出不穷的报告影响和刺激,人们已开始一本正经地认真对这一现象展开研究。从那以后,为了最终决定性证明这种交流到底可不可能,这些先驱者突破万难,千方百计地对数以百计明显难以解释的实例,进行了调查和探索。”
轮回说的科学研究
生命是有轮回的,这是家的说法。人们依据一生的善恶,上升天堂,下降地狱;一般的人,仍轮回为人,依其福泽而有高下。史传和笔记小说,记载有人能记忆前生,甚至三生的往事。直到现在,仍不断有转生借体还魂的事实,登在报纸上。这类事实,超心理学研究者,从国外已收集到不少的实例,除身处其境的人深信不疑外,一般的人未必全信,只是当做奇闻异事,流传而已。
根据历史的记载,新观念的提出,总是遭受科学界和外国的阻力,所以轮回之说,虽然到处流转,却未为大众所接受。
一位出身耶鲁大学的医学博士布莱恩·魏斯,提出了人类有轮回的说法。她举例说,1980年,一位27岁、名叫凯瑟琳的女子,因患焦虑、恐惧和痛苦的侵扰,找她求治。她花了18个月,做传统心理治疗,毫无成绩。于是用催眠法,想追踪她童年所受的伤害,哪知道竟催眠到她的前世。
她在催眠中说话毫不迟疑,名字、时间、衣服都描述得非常生动。她并不是在幻想、杜撰故事,她的思想、表情,对细节的注意,和她清醒时的人完全不同。在一连串催眠治疗状态下,她回忆起了引发她症状的前世,也传达了一些高度进化的“灵魂实体”的讯息。
前辈大师告诉她,在地球上她活过80几次。但催眠治疗中,前后只出现过12次,有几次重复出现。在催眠中,她自己说:“她曾是石器时代的穴居女子,埃及时代的女奴,18世纪殖民地的居民,西班牙殖民王朝时的妓女,19世纪美国维吉尼亚的奴隶,第二次世界大战的飞行员,被割喉谋杀的荷兰男子……她栩栩如生地描述身外的景象。她测试过凯瑟琳,确定她没有说谎。魏斯告诉自己:”恐怕这不是相信或不相信的问题,而是让我知道轮回是真实的事情。”
每一世死亡的情形,都很类似。死后自己会浮在身体之上,可以看见底下的场面。通常死后感觉到一道亮光,她可以从光里得到能量,被光吸过去,光愈来愈亮。她漂浮到云端,接着她感觉到自己被拉到一个狭窄温暖的空间,她很快要出生,而转到另一世。
在她的前世中,常出现今生中对她关系重要的人,根据多次研究,一群灵魂会一次又一次降生在一起,用很长时间清偿彼此间的债务。人们对他人的暴力和不公都须偿还。过完的每一生,若没有偿清这些债,下一生就变得更难,这些轮回转世偿债的情形,和中国传统中因果轮回报应的说法,并无不同。

生死轮回所指的什么意思?

生死轮回指的是六道轮回。又是天道,阿修罗道,人道,恶鬼道。畜牲道。地狱道。

谁知道生命是怎样轮回的?

生命的序曲是几声哭泣
终结或许只有一声叹息
过程需要自己去演绎
是精,是曲折,是平淡。。。。
什么是真谛?
轮回听起来像游戏
华丽,不大实际。

人生死轮回规律究竟是为何?

自造业自受果!

生命就是一个轮回苦难的过程吗?

轮回的想法虽然很感性,但是很遗憾,神话罢了,轮回源自印度的种姓制度,一种世袭的阶级身分,把人分成四等:婆罗门(僧侣),刹帝利(贵族和军人),畀舍(平民),首陀罗(奴隶、仆佣),外加一个第五级「贱民」。至今此观念仍隐性地存在于印度社会。在婆罗门教的经典「奥义书」中记载,轮回有三条途径:最上者由天道生于太阳的世界,获得永恒的幸福,一般人则由祖道生于月的世界,再由月的世界转生为人,如此轮回不已;而作恶的人则生于兽道或是地狱。众生平等的教义也是由高唱四姓阶级制度而来的。 LZ曾否见过任何印度的图片?知道那里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吗?成千上万贫穷、残废、受伤、无家、饥饿的人躺在路边,好像没有任何人注意到他们。为何会有这个现象呢?这乃业力使然。根据传统的印度教,如果有人要帮助这样的人减轻他们的痛苦,乃是与业力对抗。人受苦是为了要弥补他的业债,你帮助他们,则他们必须再投胎,受更多的苦,才能弥补那业债。此外,你不让他们受苦,既形同做一件很残酷的事,将因此增加你自己的业债。在一个相信转世的社会中,帮助人是完全不可能的一件事。 转世实际上是反人道的,当释迦牟尼离开他安全舒适的家,发现世界上存在著罪恶和痛苦后,他必须面对这项道德冲突:是容许业力运作?还是行善事干涉业力的运作?他的结论是:人必须学会漠不关心。人必须撇弃对其他人的关怀,认清: 1.善与恶之间并无真正的区别。 2.万事都在它应有的状况之下。 因此,不论你是去帮助受苦的人,或是漠视他们,你必须全然不动心地去做,做此好似与做彼一般。不论你选择那一条路,都是在命运的引导下。只要你对正确与否漠不关,做什么都无所谓。 有些人以为业力与旧约律法一样是一个严谨的、普世性的道德律。然而,业力并非道德指令,只不过是一个报复系统,并无内容告诉我们应当如何行。它执法,而非建立道德;它是一个没有法律的刑罚系统。至多说它是机械的,因果关系式的道德律。甚至也不当将它与旧约的箴言相提并论,因为箴言不过是一般性的原则,并非绝对的、打不破的报复制裁。就这一点而言,律法并非像业力一样无从更改——它可以被一条更高的律(在献祭中隐涵的因那牺牲蒙赦免的律)超越。 业力所执行的道德标准又是从何而来呢?实际上什么也没!在泛神论中,善与恶、对与错等等之间,最终是没有分别的。业力并不是一个道德律。就道德而言,万事都是相对的。禅宗的华兹(AllanWatts)会说:佛教不同于西方的观念,认为由神或自然颁订一个道德律,人的责任就是服从它。佛对行为的箴诫——例如:戒杀生、戒偷、戒色、戒说谎、戒醉酒——都是随缘取用的权宜规则。 权宜是情境伦理的口号。什么行得通,便做什么。任何道德性的行为,甚至谋杀或残酷,都可以用权宜之计辩解。这种相对主义替转世带来很大的问题。在伦理中,你不可能持守相对主义的立场。你不能说:「万事都是相对的。」甚至不能说:「相对主义比绝对主义优越。」因为这两句话都已采取了绝对的价疽,与相对主义相矛盾的。正如鲁益师所说:当你说一套价值观比另一套更优越时,你事实上已经用了一个标准来衡量它们二者,发现其中一套比另外一套更符合那标准。但是你衡量这二者所用的标准既非彼,又非此,你其实在将它们与某一真正的道德相比,承认有一个真正的公理,独立于人们的看法之外,而某些人的观点比其他人的观点更符合那真正的公理。 换言之,你若想要主张相对主义是正确的,你必须假定有某个绝对的公理存在,而这是无法见容于相对主义的。除非有某事物是绝对的正确,否则没有任何事物在实际上能称为正确;假如没有正确或错误之分,则业力无权为了正确或错误惩罚任何人。 我国一般佛教徒从推演轮回思想结果,竟以为自己家庭中的每一成员,不是前来讨债索冤,便是前来还债报恩。无论父母、夫妇、子女、兄弟、姊妹,都是由于前生各种业力关系,而再投生在这个家庭中,以求重新互相解决前世的信冤,有的报冤,有的报德,有的收债,有的还债……。」大致来说,凡对方对自己友善和好,顺服听命,被想成还债报恩;凡对方对自己凶恶残酷,倾家荡产,犯罪作恶等等,则属于前来讨债索冤。佛教徒就是用这种眼光来看家中的每一个人,如一个家庭的成员真是如此,岂非多么悲惨

为什么 会有六道轮回

你提的是伪命题。不存在六道,所以不存在为什么。但存在轮回(旧帝国地球管辖区的监狱系统)
六道轮回起源于人类还不知道地球是圆的时期,是属于宇宙内无数的落后土著居民的幻想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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