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宽免婚配表,天主教法典婚配无效
基督和天主的区别
天主教并非是信奉玛丽亚的,玛丽亚是人,是圣人。教徒对圣玛丽亚行的是敬礼之礼,并非是偶像敬拜。天主教敬礼圣母,但从来没有将圣母当作天主那样敬拜。天主教以耶稣是主基督为信仰核心。
抹大拉的玛丽亚是耶稣的信徒而并非是耶稣的妻子。玛丽亚是耶稣的母亲。耶稣并没有后代,也没结婚。事实上教会不可能将一个事实埋藏近2000年。请各位不要被一本虚构的小说影响。
有些基督教人,因对天主教了解不够,看见天主教恭敬圣母,遂产生误解。当人问起基督教与天主教有什么不同时,他们便答覆说: 「基督教拜上帝、拜基督,天主教拜玛利亚,天主教是玛利亚教。」这种误解答覆,引起一些教外人的相信,也引起更多教外人的质疑,遂向天主教提出此问题,寻求解答。的确,最近廿多年来,教外成年人前来研究教义者,颇不乏人,几乎每一个人都提出此问题,要求解答。有些教友也说,他们的教外亲友,有时也问起此问题,但他们不知如何答覆。可见此一问题,在福传工作上的重要性,不容我们忽视。
为答覆此问题,首先叙述基督教的创始和派别,继别说明天主教与基督教有什么不同,最后述说天主教虽然恭敬圣母玛利亚,但并非玛利亚教,而是名正言顺的天主教。
一、基督教的创始和派别
天主教乃救主基督所创立,是从宗徒们传下来的教会,遵守基督所教导的一切教义、诫命和净化圣化人灵的圣事,没有改变、加添或删减。基督教是於公元十六世纪初叶自天主教分裂出去的教派。最初的教派有三支:一是路德教派,路德原是德国天主教奥斯定修会的一位神父,他曲解教义,主张人只靠信德即可成义得救,不需付任何善功。因拒绝教会的多次劝导,终於一五一七年在德国威登堡教堂发表了他自己的信仰主张,自天主教分裂出去,成为路德教派。二是加尔文教派,加尔文法国人,生活於瑞士日内瓦,与马丁路德同时,除同意路德所讲的「人只靠信德即可成义得救」的主张外,还提出他个人的主张「人的成义得救早由天主所预定」,结果也由天主教分裂出去,自成加尔文教派。三是英国教派,由英王亨利八世开始,他因欲休加达利纳皇后、另娶宫女宝兰为后,未蒙教宗允准,遂於公元一五二一四年自天主教分裂出去,成立了英国国教,自立为国教教宗。
上述三个教派各自成立后,每个教派内的信徒,又因在信仰上意见纷歧,遂又各自分裂,渐渐产生了许多新教派,例如从路德教派又分裂出福音堂、美以美会;从加尔文教派又分裂出惟一神派、清教徒、公理会、长老会、浸礼会等:从英国国教又分裂出圣公会、高级教会、低级教会、自由教会、牛津公教会等。基督教之各教派,在过去四百余年内,已分裂为一百多大小不同的教派。在欧美各国,基督教各教派统称为「誓反教」,乃因当时路德教派在德国得势后,严禁天主教举行弥撤圣祭。数年后,即於一五二九年,斯倍尔国会又宣布恢复天主教举行弥撤圣祭之自由,当时国内有五个归依路德教派的王侯和十四座城市的路德派信徒,群起誓死反对,称自己为誓反教派。自此以后,自天主教分裂出去的教派都称为誓反教,以示与天主教分离之意。待日后他们来到中国传教时,因为中国环境与欧美不同,他们觉得誓反教之名有欠和善,遂以基督教之名取而代之,称为基督教。
二 、基督教与天主教的不同之处
基督教各教派在信仰天主〔上帝〕和基督救主这些大前提上实与天主教并无不同;但在奉行天主〔上帝〕和救主基督所启示的教义,诫命和净化圣化心灵的圣事上却大有不同。兹略志如后:
1. 在成义得救的大事上,基督教各教派除圣公会外,其他各派都主张人只靠信德就可成义得救,不需要行善功。天主教却按基督的教诲,主张人的成义得救,一面要靠信德,一面要遵照天父的旨意去生活行善功。
2. 在天主三位一体的基本教义上,天主教完全信奉不渝。基督教中有的教派接受信奉,有的教派如惟一神派和耶和华见证人派则予以否认,他们只信有一个天主,不信一个天主有三位:父、子和圣神。关於耶稣所立的七件圣事,天主教都一一遵行。基督教除圣公会外,其他教派只奉行圣洗圣事。对圣体圣事,他们则称之为圣餐,只举行耶稣在最后晚餐成圣体圣血时所举行的礼仪,以资纪念,但并不相信饼酒於祝圣后即已变成耶稣的体血。对其他圣事,如坚振、弥撒圣祭、告解、病人傅油〔终傅〕、圣秩、婚配等圣事都予以删除。在婚姻上救主基督曾郑重声明,不许离婚。天主教世世代代谨守不渝。基督教各教派却准许离婚。
3. 关於教义来源,按天主和救主基督的传授,教义的来源有二,即圣经和圣传,称为信德宝库。天主教自宗徒时代迄今,世世代代忠心保管此宝库。基督教各教派却只承认圣经为教义惟一根源,对圣传却拒不接受。
4. 关於圣经的卷数目录,天主教的圣经共计七十三卷,其中旧约四十六卷,新约廿七卷。基督教的圣经却只有六十六卷,其中新约廿七卷,旧约却只有三十九卷,因为他们把旧约中希腊原文的巴路克、多俾亚传、友弟德传、智慧篇、德训篇、玛加伯上及玛加伯下七卷予以删除,不承认这七卷为圣经。
圣经是天主的圣言有客观的正确真意,为此在解释上有应守的客观标准,个人不能主观的自由解释,以防圣经原意变质,犹如国家的宪法不能由每个国民自由解释一样。天主教对此标准,非常尊重谨守;基督教各教派却拒不接受,主张每个教徒都可自由解释圣经。倘若两人的解释彼此不同、甚至不和谐时,他们认为双方的解释都是正确的,每人都可按看自己的解释去了解圣经。就因如此,基督教内才产生了许多不同的教派,各行其事。
5. 关於敬拜天主及救主基督之礼,天主教非常注重礼仪生活,俾能促进天人感应,为此每主日为教友举献弥撒圣祭,每年复活节前举行圣周特别典礼;为敬拜望体,常年内屡次举行圣时及圣礼降福;为恭敬耶稣圣心,每月举行首星期五敬礼;为丧葬举行追悼礼仪等。这些礼仪能激发参礼者敬拜天主和救主基督之心,使人体认到天人感应之亲切,加强信仰生活。基督教各教派却不重视礼仪生活,即在主日礼拜中也只有读经、讲道、唱圣诗而已,其它礼仪生活,则付诸阙如。
6. 在信仰内容及教务行政上,世界各国天主教会信奉同一教义,遵守同一诫命,领受同一净化、圣化心灵的圣事,参与同一祭祀天主的弥撒典礼,又在同一元首基督在世代表—罗马教宗的领导下,向普世万民宣扬基督福音,引导他们归信天主,获得基督的救赎大恩。基督教各教派则不然,在教义及圣事上各教派彼此不同,在教务行政上更是各自为政,各行其事。
7. 对耶稣基督的母亲玛利亚,天主教予以适当的敬礼,第一,因为她是耶稣的母亲,她养育了耶稣,当耶稣代人赎罪受苦受难时,她在精神上分担了耶稣的痛苦。耶稣基督都很敬爱她,我们作基督信徒的,对她也该予以尊敬。第二,因为圣母玛利亚拥有许多美德,如服从天主、谦卑自下、忍耐宽仁、慈善助人等,是我们为人处世的榜样,值得我们效法敬重。不过天主教恭敬圣母玛利亚、与恭敬天主和救主基督不同,天主教恭敬圣母玛利亚,并不认为她是神明主宰如同天主成基督一样、能降福免祸,只认为她是我们在基督前的中保,她在耶稣基督前说话有力量,她能为我们转求、为我们求得天主的丰富恩宠,加强我们的信仰生活,能更虔诚的事奉天主和救主基督。基督教各教派并不恭敬圣母玛利亚,他们认为圣母玛利亚与其她一般妇女一样,为什么要恭敬她?有的教派还反对恭敬圣母,甚至谴责、曲解天主教恭敬圣母之本意;有的教派还公开诬蔑说: 「天主教不崇拜上帝,不崇拜耶稣基督,只崇拜玛利亚,天主教是玛利亚教。」社会上有许多人受到这种诬蔑宣传的误导,令人遗憾。
8. 关於供奉圣像之事,天主教许可在教堂或教友家中供奉圣像,比如耶稣苦像、耶稣圣心像、圣母及其他圣人圣女像等,供教友瞻仰敬礼;其目的非为引人尊敬该像本身,乃为助人引发睹像思人之心,比如目睹耶稣苦像,内心就会想起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代人赎罪之大恩;目睹耶稣圣心像,就会想起耶稣圣心爱人之深;目睹圣母像,就会想起圣母的慈悲为怀。天主教供奉圣像,犹如我们供奉父母的照相一样,供奉父母照相之目的,乃为赌像思亲,天主教供奉圣像之目的也是如此。基督教各教派反对供奉圣像,认为是崇拜偶像,罪恶行为;不过他们却把十字架供奉在他们的教堂顶上,令人瞻仰尊敬,不认为是偶像崇拜,这种矛盾作风,令人莫解。
9. 关於祭祖之事,天主教过农历新年时,遵照中国传统礼俗举行祭祖典礼,因为按先哲立礼之本意,祭租乃为提倡孝道,发扬祖先遗留美德,以达慎终追远,民德归厚之目的。这与天主十诫第四诫颇相符合,故在中国人中传扬基督福音也有助益。基督教各教派反对举行祭祖典礼,认为在祖先牌位前举行祭拜,是崇拜偶像之罪恶行为。
10. 关於创造宇宙万有的真神主宰之名称,天主教方面,当明朝末年利玛窦神父刚到中国传教时,曾用中国经书上所用之「天」或「上帝」之右,以后改用「天主」之名。基督教方面则用「上帝」之名,最近又用「神」之名称。关於天主三位一体中之第三位,天主教从圣经原文译为「圣神」,基督教方面则译为「圣灵」。圣经上有许多人名或地名,由於音译之故,天主教与基督教所译者,有的相同,有的不相同。不同者颇多,兹略举数则:地名方面,耶稣诞生之地,天主教译为白冷,基督教则译为伯利恒。耶稣成长之家乡,天主教译为纳匝肋,基督教则译为拿撒勒。人名方面,耶稣的宗徒如伯多禄、保禄、玛窦、马尔谷和若望,是天主教按拉丁文所译者;基督教方面则按英文译为彼得、保罗、马太、马可及约翰。其他不同译名尚多,兹不多赘。
天主教是什么意思
http://baike.baidu.com/view/6994.html?wtp=tt
都在里面了。
天主教与基督教的区别?
最大的区别在于:基督教只有一个中保。
而天主教中,圣母玛利亚也作为一个中保,甚至圣母玛利亚的作用要大于基督。
总体来讲:双方阐述圣经的方式有区别。
神父可以结婚吗?
拉丁礼天主教的神父终身不可结婚,而东正教的白衣神父可以在晋铎前结婚,但主教只能在独身者中挑选。教徒们认为神父是教会内有神权的人,是他们灵魂上的父亲,可以代表天主“赦他们的罪”。
神父的职权是管理本堂所辖区教务,进行活动。有付“圣洗”、听“告解”、傅“终傅”、成“圣体”、祝福“婚配”之权,如受主教委托亦可“坚振”,但无授予“神品”之权。
起源
神父称谓起源于初代教会时期。当时诺斯替等异端肆虐,严重地干扰了基督徒的信仰生活,加上罗马帝国险恶的社会环境。教会要在严酷的环境下生存与发展,就需要有人挺身而出,带领信徒渡过难关。
于是有些德高望重、信仰坚固的人就成为教会的负责人,他们牧养信徒、管理教会,从而形成了专门从事事奉的主教、神父(都为司铎品)。这个制度被天主教、东正教等宗派继承,一直延续至今。
什么人才能在教堂举行婚礼
什么人都可以在教堂举行婚礼。
这分为多种情况:
有的是教徒,也有的不是教徒。
在教徒中,有的是基督教的,有的是天主教的。
最特殊的是天主教,婚配是一种圣事,而不仅仅是祝福。(基督教是祝福,不是圣事)。
圣事的婚配,可以获得天主的认可,所以,不可离婚。
(但仅限于天主教的信徒,圣事不对外。基督教也属于教外,也没有资格办圣事)。
婚配圣事的目的
目的 婚配的首要目的是生育与教养子女,其次要目的是夫妇互助与按照道德规律的性欲的满足——确定意见(法,1013,第一节) 特性 婚配的本质特性是唯一性(一夫一妻)与不可分离性——确定意见(法,1013,第二节)
(二)不可解散性(indissolubility)
(1)内在的不可解散性(Inner indissolubility)
特伦多大公会议宣布,婚配的连系不应该因信奉异说,共同生活的困难,夫妇某一方面的恶意离去而解散(邓975);又宣布教会无误地教导我们,遵循福音与宗徒的训示,婚配的连系也不能因夫妇某一方面犯奸淫而解除(邓977)。这二个条文(婚姻条文之五与七条)直接针对新教人士,但第七条也针对希腊正教。因希腊正教根据玛,5:32;玛,19:9与若干希腊教父们的意见,认为在犯奸的情况下,婚姻可以解散。特伦多大公会议的定断只有关基督徒的婚姻。然而,按照天主建立婚配时所给予我们的命令,一切婚配,包括未领受洗礼者的婚姻(Matrimonium legitimum),都是内在地不可解散的。也就是说,不可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愿而解除(参考邓2234等)。
(2)在特殊情况下,外在的可解散性
基督徒已完成(即已完成夫妻行为)的婚配(Matrimonium ratum et consummatum)是基督与教会的不可分散的结合之完美肖像,不能由外在力量解散,即任何人间的权威不能使之拆散(法,1118),但基督徒尚未完成(即未完成夫妻行为)的婚配(Matrimonium ratumnon consummatum)是可以解散其婚约的。按照教会几世纪来的训示与习例,这样的婚配在夫妇之一宣发修会大愿(Vota solemnia)时,或经教宗因重大事故予以许可时,可予解散(邓976;法,1119)。
施行与领受婚配圣事的人 婚配的双方是圣事的施行者与领受者 婚配的双方彼此施行婚配圣事——确定意见
由于婚配圣事的本质只寓于婚约中(参见第三节),结婚的双方是圣事的施行者兼领受者。当双方彼此接受对方的许诺时,一方给另一方施行圣事。
司铎为教会的代表听到双方愿意的许诺并祝福他们,他只是婚配的证人及伴随礼仪的施行人。教会法律明定,在特殊情况下,没有司铎在场的婚配也是有效的(法,1098)。 有效性 为使婚配圣事之施行与领受成为有效,必须有下列各点:
(一)婚配双方必须是受了洗礼的人。
(二)至少要有作教会所作之事的隐含意向。
(三)没有使婚配无效的阻挡。
(四)遵守教会所明定的方式(在本堂神父与两位证人前;法,1094),除非教律指示了例外(法,1098,1099,第二条:两位非天主教徒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