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属性相生相克相辱,五行的相生相克关系
五行中的相生相克
五行指水、火、木、金、土。五行学说认为,五行是构成宇宙的基本物质元素,宇宙间各种物质都可以按照这五种基本物质的属性来归类,五行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祖国医学借用五行学说来说明人体内部以及人体与外界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用以补充阴阳学说。
五行相生相克
相生,有相互滋生、促进、助长的意思;相克,有相互制约、抑制、克服的意思。
五行相生的规律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相克的规律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在相生关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母)和“我生”(子)两方面的关系,把它比喻为“母”与“子”的关系。在相克关系中任何一“行”,又都具有“我克”(所胜)和“克我”(所不胜)两方面的关系,称之为“所胜”与“所不胜”的关系。
五行相生之中,同时寓有相克;相克之中也寓有相生。相生相克是一切事物维持相对平衡不可缺少的条件。所以五行生克制化是正常现象。五行中任何一“行”太过或不及,出现异常现象,都可引起相乘或相侮的变化。乘是乘虚侵袭的意思;侮是欺侮的意思。相乘是过度的相克,超过了正常制约的程度,其规律同相克,但被克者更加虚弱。相侮即“反克”,又叫反侮,即本来是自己所能克胜的,却反而被它克胜,其规律与相克正好相反。例如,正常时土克水,若土气虚弱,或水邪泛滥,水就反过来侮土。
五行相生相克的规律是什么?
世界上很多物质都可以根据属性划分为金、木、水、火、土,吃的食物是这样,身体的各部分也是这样。五行物质之间存在这广义上的相生相克的关系,养生需要从这五种物质之间的生克关系推演到我们的生活,达到养生的目的。
五行学说认为,事物与事物之间存在着一种联系,这种联系又促进着事物的发展变化。五行之间存在着相生相克的规律。相生,含有互相滋生,促进助长的意思。相克,含有互相制约、克制和抑制的意思。
五行相生: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木生火:因为火以木料作燃料的材料,木烧尽,则火会自动熄灭;
火生土:因为火燃烧物体后,物体化为灰烬而灰烬便是土;
土生金:因为金蕴藏于泥土石块之中,经冶炼后才提取黄金;
金生水:因为金若被烈火燃烧,便溶为液体,液体属水;水要依靠铁器来开导疏通;
水生木:因为水灌溉树木,树木便能欣欣向荣。
五行相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众胜寡,故水胜火也;因为火遇水便熄灭。
精胜坚,故火胜金;因为烈火能溶解金属。
刚胜柔,故金胜木;因为金属铸造的割切工具可锯毁树木。
专胜散,故木胜土;因为树根苗的力量强大,能突破土的障碍。
实胜虚,故土胜水也;因为土能防水。
相生相克,象阴阳一样,是事物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没有生就没有事物的发生和成长;没有克,就不能维持事物的发展和变化中的平衡与协调。没有相生就没有相克,没有相克,就没有相生,这种生中有克,克中有生,相反相成,互相为用的关系推动和维持事物的正常生长、发展和变化。“造化之机不可无生,亦不可无制,无生而发育无由,无制则亢而为害。”(《类经图翼》)
亢乘与反侮
五行之间的生克制化关系失常,则事物的协调性便遭到了破坏,从而出现反常的变化现象,在自然界则表现为自然灾害,在人体则表现为疾病。
五行之间的反常现象,主要是“亢乘”和“反侮”。
亢乘,物盛极为亢太过。凡事物亢极则乘。乘,乘虚侵袭,强而欺弱,相克太过。
反侮,五行中并不只存在着顺克,有时也会出现逆克,如旺克衰,强克弱的现象。如:土旺木衰,木受土克;木旺金衰,金受木克;水衰火旺,水受火克;土衰水旺,土受水克;金旺火衰,火受金克,这种逆克,叫反克也称反侮。反侮,反过来欺侮。
五行是如何相生相克,相辱相亢
生克乘侮
(1)相生与相克。相生,是指这一事物对另一事物具有促进、助长和资生的作用;相克,是指这一事物对另一事物的生长和功能具有抑制和制约的作用。五行学说认为,相生和相克是自然界的正常现象;对人体生理来说,也是属于正常生理现象。正因为事物之间存在着相生和相克的联系,才使得自然界维持生态平衡,使人体维持生理平衡,故说“制则生化”。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由于五行之间存在着相生和相克的关系,所以从五行中的任何“一行”来说,都存在着“生我”、“我生”和“克我”、“我克”四个方面的联系。
“生我”和“我生”,在《难经》中比喻为“母”和“子”的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所以五行中的相生关系又可称作“母子”关系。如以火为例,由于木生火,故“生我”者为木;由于火生土,故“我生”者为土。这样木为火之“母”,土为火之“子”;也就是木和火是“母子”,而火和土又是“母子”。
“克我”和“我克”,在《内经》中称作“所不胜”和“所胜”。即是“克我”者是“所不胜”,“我克”者是“所胜”。再以火为例,由于火克金,故“我克”者为金;由于水克火,故“克我”者为水。
相生与相克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没有生,就没有事物的发生和成长;没有克,就不能维持其正常协调关系下的变化和发展。只有依次相生,依次相克,循环不已,才能生化不息,并维持着事物之间的动态平衡。
(2)相乘与相侮。五行的相乘、相侮,是指五行之间正常的生克关系遭遇破坏后所出现的不正常相克现象。
相乘:乘,即是以强凌弱的意思。五行中的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对被克的“一行”克制太过,从而引起一系列的过度克制反应。在五行中还有“相乘”和“相侮”乘势趁虚而入,相乘就是过度克制,侮是欺侮,相侮(反克)就是自己可以反克制自己的那一行。
当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过于强盛,可造成被克的“五行”受克太过,促使被克的“一行”过于虚弱,从而引起五行之间的生克制化异常。例如:木过于强盛,则克土太过,造成土的不足,即称为“木乘土”。另一方面,也可由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虚弱,因而对它“克我”“一行”的相克就显得相对的增强,而其本身就更衰弱。例如:木本不过于强盛,其克制土的力量也仍在正常范围。但由于土本身的不足,因而形成了木克土的力量相对增强,使土更加不足,即称为“土虚木乘”。
相侮:侮,在这里是指“反侮”。五行中的相侮,是指由于五行的某“一行”过于强盛,对原来“克我”的“一行”进行反侮,所以反侮亦称反克。例如:木本受金克,但在木特别强盛时,不仅不受金的克制,反而对金进行反侮(即反克),称作“木侮金”,或是发生反侮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也可由金本身的十分虚弱,不仅不能对木进行克制,反而受到木的反侮,称作“金虚木侮”。
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现象,两者之间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相乘与相侮的主要区别是:首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发生过强的克制,从而形成五行间相克关系的异常;后者则是与五行相克次序发生相反方向的克制现象,从而形成五行间相克关系的异常。两者之间的联系是在其发生相乘时,也可同时发生相侮;发生相侮时,也可以同时发生相乘。如:木过强时,既可以乘土,又可以侮金;金虚时,既可以受到木的反侮,又可以受到火乘。
问:五行学说的“相生相克,相乘相侮”是什么意思,养
五行的生克乘侮
(1)相生与相克。相生,是指这一事物对另一事物具有促进、助长和资生的作用;相克,是指这一事物对另一事物的生长和功能具有抑制和制约的作用。相生和相克,在五行学说中认为是自然界的正常现象;对人体生理来说,也是属于正常生理现象。正因为事物之间存在着相生和相克的联系,才能使自然界维持生态平衡,使人体维持生理平衡,故说“制则生化”。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由于五行之间存在着相生和相克的关系,所以从五行中的任何“一行”来说,都存在着“生我”、“我生”和“克我”、“我克”四个方面的联系。
“生我”和“我生”,在《难经》中比喻为“母”和“子”的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所以五行中的相生关系又可称作“母子”关系。如以火为例,由于木生火,故“生我”者为木;由于火生木,故“我生”者为土。这样木为火之“母”,土为火之“子”;也就是木和火是“母子”,而火和土又是“母子”。
“克我”和“我克”,在《内经》中称作“所不胜”和“所胜”。即是“克我”者是“所不胜”,“我克”者是“所胜”。再以火为例,由于火克金,故“我克”者为金;由于水克火,故“克我”者为水。
相生与相克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没有生,就没有事物的发生和成长;没有克,就不能维持其正常协调关系下的变化和发展。只有依次相生,依次相克,如环无端,才能生化不息,并维持着事物之间的动态平衡。
(2)相乘与相侮。五行的相乘、相侮,是指五行之间正常的生克关系遭遇破坏后所出现的不正常相克现象。
相乘:乘,即是以强凌弱的意思。五行中的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对被克的“一行”克制太过,从而引起一系列的过度克制反应。
当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过于强盛,可造成被克的“五行”克制太过,促使被克的“一行”虚弱,从而引起五行之间的生克制化异常。例如:木过于强盛,则克土太过,造成土的不足,即称为“木乘土”。另一方面,也可由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虚弱,因而对它“克我”“一行”的相克就显得相对的增强,而其本身就更衰弱。例如:木本不过于强盛,其克制土的力量也仍在正常范围。但由于土本身的不足,因而形成了木克土的力量相对增强,使土更加不足,即称为“土虚木乘”。
相侮:侮,在这里是指“反侮”。五行中的相侮,是指由于五行的某“一行”过于强盛,对原来“克我”的“一行”进行反侮,所以反侮亦称反克。例如:木本受金克,但在木特别强盛时,不仅不受金的克制,反而对金进行反侮(即反克),称作“木侮金”,或是发生反侮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也可由金本身的十分虚弱,不仅不能对木进行克制,反而受到木的反侮,称作“金虚木侮”。
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现象,两者之间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相乘与相侮的主要区别是:首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发生过强的克制,从而形成五行间相克关系的异常;后者则是与五行相克次序发生相反方向的克制现象,从而形成五行间相克关系的异常。两者之间的联系是在其发生相乘时,也可同时发生相侮;发生相侮时,也可以同时发生相乘。如:木过强时,既可以乘土,又可以侮金;金虚时,既可以受到木的反侮,又可以受到火乘。
五行相克的规律是什么?
五行相生: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木生火:因为火以木料作燃料的材料,木烧尽,则火会自动熄灭
火生土:因为火燃烧物体后,物体化为灰烬而灰烬便是土;
土生金:因为金蕴藏于泥土石块之中,经冶炼后才提取黄金
金生水:因为金若被烈火燃烧,便溶为液体,液体属水;水要依靠铁器来开导疏通
水生木:因为水灌溉树木,树木便能欣欣向荣
五行相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众胜寡,故水胜火也;因为火遇水便熄灭
精胜坚,故火胜金;因为烈火能溶解金属
刚胜柔,故金胜木;因为金属铸造的割切工具可锯毁树木
专胜散,故木胜土;因为树根苗的力量强大,能突破土的障碍
实胜虚,故土胜水也。因为土能防水
五行数理: 金为七, 木为八, 水为六, 火为九, 土为五。
阴阳五行,如何相生相克
五行学说也是我国古代人民创造的一种哲学思想。它以日常生活的五种物质:金、木、水、火、土元素,作为构成宇宙万物及各种自然现象变化的基础。这五类物质各有不同属性,如木有生长发育之性;火有炎热、向上之性;土有和平、存实之性;金有肃杀、收敛之性;水有寒凉、滋润之性。五行说把自然界一切事物的性质别人纳人这五大类的范畴。 五种元素在天上形成五星,即金星、木星、水星、火星、土星,在地上就是金、木、水、火、土五种神物质,在人就是仁、义、礼、智、信五种德性。古代人认为这五类物质在天地之间形成串联,如果天上的木星有了变化、志上的木类和人的仁心都随之产生变异,迷这色十分浓厚的占星术就是以这种天、地、人三界相互影响为厘论基础衍生而来的。 五行相生 :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五行相克 :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