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形态的演变过程的原因有哪些呢,婚姻关系的发展规律

原始社会时期婚姻形态的演变?

一、群婚

群婚又称杂乱婚,是原始时代的第一个婚姻形式。这种婚姻形式以没有固定配偶为特点。人类尚未摆脱动物的野性,当时也没有道德伦理的相关概念,人类为了繁衍,不分年龄和辈分,更没有亲属的概念。《列子汤问》中曾说这个时代是“男女杂游”,就是说这种混乱的婚姻形式。

二、血缘婚

血缘婚又称族内婚,是原始时代第一个产生婚姻制度的婚姻形式。这种婚姻形式是以同一个集团中,同辈之间可以产生婚姻关系,排除不同辈分亲属之间的婚姻为特点。但是这种婚姻关系有个典型式样,就是同辈之间的男女互为共夫或者共妻。

一旦有女子怀孕产子,不知道这个孩子的父亲是谁,只知道孩子的母亲是谁,母亲也知道哪个是自己生产的孩子。这就形成了后面发展成母系氏族一个很大的原因。

由于血缘婚所生产的子女多为畸形,对人体素质造成的危害,威胁到了人类的发展,人类开始在氏族群中实行某些禁忌,进而发展成为亚血族婚。

三、亚血族婚

又称族外婚,或者伙伴婚。这种婚姻形式开始排斥同胞兄弟姐妹间的婚姻关系,最终禁止旁系兄弟姐妹,即同胞兄弟姐妹的子女、孙子和曾孙之间的婚姻关系。

这样,本氏族的兄弟或姐妹就必须在通婚的对方氏族中寻找伴侣,但是仍旧是共夫和共妻的形式,生产的子女依旧是“不知其父,只知其母”。

这种婚姻形式下,男子死后,要葬在自己出生的氏族墓地,不能和女方姐妹同墓合葬,其所生的子女归女方所有,死后同母亲合葬,不能同父亲合葬。这也是古书中所说的“感天而孕”的情况,因为那时候的人类还不能理解生殖与性行为的关系,而归为上天的神力创造的原因。

四、对偶婚

对偶婚是介于亚血族婚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一个婚姻形式。即异姓同辈男女在或长或短的时期内实行一男一女对偶同居关系,以女子为中心,男子只有在女子家中过夜的权利。是一种两相情愿、不受约束而稍有固定的婚姻形式。

男女各自的伴侣可以想换就换,不受约束,所以子女仍旧是“知母不知父”的状态。早在群婚制时期,对偶婚现象就时有发生,很长时间内,两种婚姻形态是并存的。

在对偶婚盛行时期,也有一名男子与多名女子,或者一名女子与多名男子的牢固结合。现今很多少数民族的风俗中仍有对偶婚形式的体现。

五、赘婚

赘婚即男嫁女娶,俗称“倒插门”。是男嫁女娶,从女居的婚姻形式。在对偶婚时期,男子到女子家过夜,有时参加女家劳动,有时参加自己家劳动,但是所生子女归属女方。到了一夫一妻制时期,则是女子嫁到男家并在男家劳动,所生子女也属于男方。

由于当时生产水平有所提高,为了弥补女子“从夫居”的损失,有能力的家庭会拿出一定的礼给女家作为赎金,建立女嫁男娶的婚姻形式;

但是一些生活有困难的家庭缺少钱财,唯一的办法就是让自己的子弟到女家从事一定期限的无偿劳动,以实现换到妻子的婚姻关系,这就是古书说的“家贫无有聘财,以身为质”。

男子给女家劳动的时间有长有短,长则几年,短则几月。此间,男子要接受女家的监督,并经受各种艰苦的考验,以证明自己有养家糊口的能力,才被允许结婚或入赘,这算是一种考验,故又称“考验婚”。

结合中国传统婚姻观,谈现代婚姻形态

原始人类并不需要婚姻,这跟今天的灵长动物是一样的,不必细说。 后来有了氏族社会,采用的是集体群婚制, 即一个氏族的男性或女性集体嫁到另一个氏族。 这也是在进化过程中为了族群繁衍和防止乱伦导致族群退化而形成的 一个习俗。再后来进入了私有制社会, 才有了一对一或一对数的固定的夫妻关系,于是就产生了婚姻制度。 值得指出的是,由于婚姻产生于私有制, 所以它一直与人的财产关系密切相关。 由于男子是私有制社会的主体,所以女子一直被看作男子的财产, 于是多数古代社会是一夫多妻制。而且抢婚、 买卖妻妾等现象也源于此。 由于私有制的财产由于血缘关系中的男性继承, 为了保证血缘的纯净,就有了“处女情结” 和对女子性行为的严格约束。 当出现了部落和国家等社会组织之后,婚姻又成了一种筹码。 从部族的通婚,到国家统治者之间的“联姻”, 都是试图通过婚姻来达到目的。直到今天, 婚姻仍被富豪家庭用于结盟和理顺财产继承关系。 至于在自然小农经济社会中,婚姻则是一种劳动的分工组合, 即所谓“男耕女织”,“男主外女主内”。 而在现代社会中的老百姓,婚姻则是为了组成一个家庭, 在满足人的正常生活需要的同时, 承担为家族和社会养育后代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人的一种归宿。 婚姻的起源即是对财产的保护。它是父系社会的产物, 是把女人视作物,一种可供交换的财产。 至于母系社会里的一些所谓的“走婚”等,并不是婚姻, 只是人类繁衍的本能在生产力极为低下的情况对抗恶劣的自然环境下 的选择。那时,多生下一个孩子,当然就多一份人类活下去的可能。 女人因为生育而成为神祗,有权与想性交的任意一个男性发生关系, 包括乱伦。“活下去” 这三个字在很大程度上还决定了母系社会刚迈入父系社会时的性行为 。相当长一段时间,人们是按照供养关系, 而不是血缘关系来决定是否发生性行为。但随着生产力的逐渐提高, 人类学会狩猎与农耕,私有财产出现,保护财产成了首务之急, 于是,婚姻出现,妻子成了丈夫的财产。一开始规矩还不严, 婚姻还未能完全统治性,女人在婚前还可以有性行为, 所以当时普遍有“杀首子”之风俗,以求保证血缘的纯净。到后来, 婚姻完全统治了性,人类彻底迈入农业社会, 任何一个女人的婚姻都已不能再由她自己说了算。 女人已经完全沦为财产,她不仅是父母待价而沽的商品, 也是某个男人即将购买的财产。 ▲婚姻的演变 在人类社会中,婚姻不是自始存在的,永恒不变的, 它经历了复杂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 它经过最初的杂乱两性关系发展到原始禁忌、习惯、 道德和法律加以确认和调整以后, 产生了对人们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从而形成了人类社会的婚姻家庭制度。 婚姻的演变过程分为几个阶段:1、前婚姻时代的血缘团体。 即同一原始群体内的男女,在两性关系方面是杂乱的, 没有任何限制。不仅在兄弟姐妹间, 而且在父母子女直系血亲间都没有禁忌。 这一时期存在于人类最初数以百万年计的漫长时代。2、群婚制。 随着原始社会不断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 人类从最初毫无限制的两性关系中, 逐渐演进为各种群婚制的两性结合的社会形式, 开始形成了最初的婚姻制度。群婚制, 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婚姻形式。最大的特征在于, 两性关系受到一定范围的血缘关系的限制。 期间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先经历了血缘群婚制, 排除了直系血亲间的两性关系,即不同辈分的男女间不得结婚; 再经历了亚血缘群婚制,排除了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通婚。 这从而引起了母系氏族的产生,使人类婚姻由族内婚向族外婚发展。 3、对偶婚制。指一男一女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 过着相对稳定的配偶生活的婚姻形式。 即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 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个主夫。其产生于原始社会晚期。 是从群婚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形态, 从血缘结构上为父系氏族和一夫一妻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现居住在云南泸沽湖畔的摩梭人,其带有神秘色的“走婚”, 其实就是对偶婚的开残留形态。4、一夫一妻制。 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 它既不是自然选择规律作用的结果,也不是男女性爱的结果, 而是私有制确立的必然结果。形成了以男子为中心的婚姻家庭。 它经历了长期的演变过程,包括奴隶社会、封建社会、 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四个历史时期

婚姻制度的演变

法律分析:1、原始群婚。原始群婚是人类早期祖先进行的一种两性偶合关系;

2、血缘婚姻。随着人类历史发展的进步,原始人群逐渐分化,形成了不同的集团部落;

3、亚血缘婚。亚血缘婚又称为伙婚,此种婚姻与血缘婚姻的最大区别就是血缘婚姻只是禁止父辈和直属下辈之间进行通婚,而伙婚除此之外,还禁止同辈兄弟姊妹之间产生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人类婚姻制度的演变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五个阶段。
①同辈群婚(代际禁性)→②族间群婚(兄妹禁性)→③男性走婚(一伴为主)→④宗法婚姻(女性限性)→④自主婚姻(互相忠实)

五个阶段:母系氏族,父系氏族,一夫多妻,一妻多夫,一夫一妻。

《中华人民婚姻法》

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益。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扩展资料

如今,离婚、再婚现象早已是屡见不鲜、习以为常的事情。但在古代社会,离婚可不是一件光事儿,女人离婚更是遭人白眼,往往被视为不守妇道之人。不过在汉代确是个例外,汉代妇女敢爱敢恨、敢作敢当,离婚、再婚现象在当时还颇为流行呢!

寡妇再嫁,在汉代也被认为是合理的事情。譬如,汉武帝的姐姐平阳公主初嫁平阳侯曹时,曹死后再嫁大将军卫青;汉宣帝的女儿敬武公主初嫁富平侯张临,再嫁临平侯赵钦,赵钦死后,又嫁给高阳侯薛宣。

汉元帝妻冯昭仪之母初嫁冯昭仪父,再嫁郑翁;汉桓帝刘志的邓皇后之母初嫁邓香,再嫁梁纪等等。由此可见,寡妇再嫁犹如家常便饭。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揭秘汉代婚姻制度 妇女竟然能“休夫”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婚姻制度

人类社会先后存在过三种主要的婚姻制度:群婚制、偶婚制、一夫一妻制。婚姻制度是特定社会要求其成员在婚姻方面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由社会的习俗或法律所规定。

针对人们婚姻行为的习俗或法律规定的总和就构成了该社会形态占统治地位的婚姻制度。婚姻制度由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并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在阶级社会里,它反映的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



扩展资料:

婚姻法学界普遍认为,“合法”是婚姻概念的必要内涵。这与婚姻法学中有关婚姻种类的理论相矛盾,与我国法律法规的内容也不吻合;既不利于从整个历史发展过程来研究婚姻制度,也不利于从世界范围来研究婚姻制度;而且与我国的婚姻状况也不相称。

在法律法规和婚姻法学典籍中,涉及各种婚姻:包办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主的原则,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行为;买卖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行为(参见1992年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的意见》)。

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而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结合”;无效婚姻,“是指违反婚姻成立要件的违法婚姻”。上述种种婚姻,都不合法,但在我们的立法、法律解释和法学研究中,都视它们为婚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婚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婚姻制度

对于婚姻的五大阶段,大家都了解什么呢?

只要你能够提前知道婚姻的五个阶段,你就能够拥有幸福的婚姻。虽然呢,婚姻刚开始的时候总是神圣和美好的,但结局都是不一样。在婚姻的发展过程中,我们都需要经历以下五个阶段,有的阶段充满危机,如果你能够提前知道,就跟提前看过人生的剧本一样,还能够过不好吗?现在来看看你的婚姻到了第几阶段。

第一阶段,和谐期每对新人呢,都有这样的一个阶段,或长或短,两个人如胶似漆,充满了亲蜜,每天都想到对方,都觉得心里面是甜滋滋的。在这个阶段,爱情就是你们生活的重心,也许啊,你们以后会遇到很多的问题,但至少这段回忆会进入你们大脑的深层记忆。

第二阶段,磨合期婚姻第一年叫指婚,第二联叫,意思是婚姻还不够厚重,这段时间,两个人的婚姻会出现一些矛盾和问题。但是婚姻的基础又没那么牢固,特别容易吵架,这个时间段探索出属于你们自己能够解决问题的有效的沟通方式,是婚姻的必修课。

第三阶段,冲突期如果说前面两个阶段的争吵或多或少有些打情骂俏的成分,那这个阶段的争吵就是真枪实弹了,因为你们已经足够熟悉对方,知道对方的软肋,也暴露了自己的弱点,所以吵架的时候啊,如果不够理智,就会说出很多伤人的话语,大部分的婚姻中的情感就是在这个时间里面磨灭掉的,这段时间婚姻的必修课就是管住嘴,克制和理智。

第四阶段分裂期很多婚姻都死在这个阶段,经过前面三个阶段,很多人对婚姻啊丧失了兴趣,出现了撤退的打算,所以呢,才会有七年之痒的现象。在这个阶段的夫妻一定要减少对对方的苛责,多一些对自己的思考和觉察不要总是想换个人就好了,你没有成长,换谁都是一样的,只不过是一遍又一遍的重走老路而已,穿新鞋,走老路。

最后一个阶段呢,叫做重组期,经过前面的风浪,这个阶段的夫妻彼此都得到了进化和成长,从自我到无我,从计较到放下,从情绪化到成熟,从索取到给予,婚姻的厚度是有了状态就会满血的复活。以上的五个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有每一个阶段的风景,每一个阶段都有每一个阶段的代价。当你清楚每个阶段的状况,你才能够更理智,更能正确的解决眼前的问题,从而获得幸福的婚姻。

成长爱情、甜美交往等。了解了成长爱情的生活方式,并且也懂得了甜美交往的姻缘世界。甜蜜阶段,磨合阶段,稳定阶段,平淡阶段,感情破裂阶段,这就是婚姻的5个阶段,每一个阶段都需要我们特别注意才能够维持婚姻的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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