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嫁娶原则特点,男女命嫁娶用神表

婚姻法中的男女平等原则具体内容有哪些

此命比较聪明,遇到冷静,有时有点冲动任性。婚姻方面,晚婚为好

男女嫁娶选择登记日及结婚日应注意什么原则

1、男女嫁娶选择登记及举行婚礼的日子要避开每年农历的三、七、九月,因这三个月份分别适逢“清明”、“盂兰”和“重公”,均为我国民间传统的“鬼节”,不适宜举办婚嫁等喜事。 2、男女嫁娶选择登记及举行婚礼的日子最好要选择润年润月为宜。大部分中国人对举办婚礼的日期的挑选看的都很重,这是我们多年来的传统,并且非常讲究“润月”、“润年”之说。选择结婚的日子,最好在有润月的年份,因为会有好兆头。当然,如果当年没有“润月”、“润年”,也不必强求。注意,“润年” 有阳历与农历之分。 3、男女嫁娶选择登记日及结婚日要以女方为主。择日的一条基本原则是,以新娘方的出生日期为主,并参考男方及其他人的出生日期。俗话说:“子靠出生时,女靠行嫁年”,可见女方择日之重要。若是不懂此原则,将会导致婚后的婚姻感情出现问题,严重的甚至有离婚的危险,新人们万万不可忽视。 4、男女嫁娶选择登记日及结婚日要避开三娘煞和杨公忌的日子。相传月老不为三娘牵红线,使她不能出嫁。基于报复心理,三娘就与月老作对,专门破坏新人之喜事,故每月的三娘煞之日,即农历初三、初七、十三、十八、廿二及廿七,不宜结婚。 我们民间在日常生活中都有忌口的习俗,是吉利的话尽管说,不吉利的话忌说,故有“好的不灵坏的灵”的俗语。在忌口俗中,又特别忌说或忌用“十三”之数,凡婚姻嫁娶的喜事,都不用农历十三这一天。相传很久以前,有一个叫杨公的人,生有十三个儿子,人人都说他命好,杨公亦以自己有十三个儿子为恃,常常对人说:“我有十三个儿子,即使碰上三灾之祸我也不怕,一年十二个月,就算一月死去一个,我还有一个儿子为我送终。”真是事有凑巧,有一年发生了瘟疫,刚好又凑巧这年有闰月,杨公的儿子得了疫病,先后一个个都死去了。到了年关十二月,杨公的十三个儿子全部死掉,只剩下他自己,晚景十分凄凉。人们都说,杨公的遭遇全部都是应在他自己说的坏话上。此后,人们便忌说坏话,一时说了出口,也要吐一口唾沫再说过一句好话。同时,十三这个数也被认为是个不祥之数。 5、男女嫁娶选择登记日及结婚日必须要避开自己父母的出生日。在传统命理学中,父母的生日不应该与子女结婚的吉日相同。 6、结婚登记与举办婚礼日期。如果你决定将登记与结婚仪式的日期分开,最好这两天都要选择吉日。如要取舍的话,便应以进行迎亲及摆酒的传统礼仪当日为准,选在吉日举行,因为中国传统始终视这天为真正婚嫁日。 7、另外,不少人将婚期和节假日放在一起,这也是一种好方法,可谓是喜上加喜。

婚姻关系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婚姻法》第2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由此可见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婚姻自由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结婚自由是指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离婚自由是指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
(二)一夫一妻原则。一切公开的或者隐蔽的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的两性关系都是非法的;
(三)男女平等原则。仅就婚姻法而言,男女平等是指男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平等。在结婚和离婚方面,男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在家庭关系中,不同性别的家庭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
(四)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五)计划生育原则。
若能提供进一步的信息,有助于提供更为详细准确的解答。

我国婚姻法具有的什么特点

1普遍性。婚姻是适用范围及广泛的法律,是适用于一切公民的普通法。
2、伦理性。婚姻关系是男女两性关系;家庭关系是血亲关系。它不仅由社会经济基础所决定,而且还要受、道德、文化、风俗、习惯等因素影响,具有强烈的伦理性。婚姻法所规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力义务,就是以这个社会中的伦理道德为基础的。
3、强制性。婚姻法作为法律具有强制性,而且大部分规范是强制性的。

老黄历里的宜结婚和忌嫁娶是什么意思?

老黄历里的宜结婚的意思是:这一天是适宜结婚的黄道吉日;
老黄历里的忌嫁娶的意思是:千万别在这一天结婚;

黄历上忌嫁娶可以结婚么

我们这里是要俩人的八字算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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