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说卦传作者,易经六十四卦详解

周易说卦传说的什么

中心乃为阴阳二字。

《易经》的作者

周易》是我国最早的一部哲学著作,在我国古代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它不仅对先秦诸子百家产生过巨大影响,而且在整个封建社会里,凡是有成就的学者,无不研究过它并得它的启示。然而,《周易》这部煌煌巨著的作者是谁呢?这是数千年来人们争论不休的谜题。
《周易》三圣说的人认为,《周易》中《易经》与《经传》两部乃是伏羲、文王、周公(或孔子)三人合著。
以伏羲作《易经》本身为证,其《系辞下》自称庖牲氏王天下,仰观俯家,始作八卦。《史记一·太史公自序》也说:伏羲纯厚,作易八卦”。在《曰者列传》中则进一阐明;“伏羲作八卦,周文王演三百十四爻而治天下”。《周本纪》则记载:“西伯盖即位五十年。其囚前里,盖益易之八卦为六十四卦”。
《孔子世家》却抬出孔圣人说:“孔子晚而喜易,序彖,象,说卦,文言”。《仲尼弟子列传》则进一步佐证曰:“孔子传易于瞿”。
继承和拓展这一说法的是马融和陆续,他们认为文王作卦辞,周公作爻辞,孔子作十翼,这是定论。只是他们把传说中的伏羲剔除了。与其稍有不同的是朱熹,他认为《易经》里面有伏羲的易,有文王的易,有孔子的易,在读易的时候,必须把这三个人的易区别对待,不能混为一谈。
孔说与非孔说。持这一说法的人,长期以来,围绕着《周易》究竟是孔说还是非孔说这一问题争论时间最长且十分激烈。一派认定,一部《周易》非孔子他人莫属;另一派则断言:《周易》与孔子毫不相干。
这种争论起源于汉代。根据《周礼》记载,周初,《易经》有三种本子,一名曰《连山》,二名称《归藏》,三名为《周易》。前两种在汉代已经失传,只有《周易》在民间流传。汉武帝时,曾设置以调易》为首的五经学馆,一些“五经”博士用当时通行的隶书重新整理撰写经书,使得新版《周易》在社会上广为传播。这在当时“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背景下,孔门传人认定《易经》为孔圣人所著是有其特定历史条件的。所以,都在此书中冠以“子曰”字样。这一派即是后人所称的“今文学家”。
但是,以先秦时代留下的篆书书写的经本为正宗经典的“古文学家”,他们则认为,《易经》居首的五经皆周旧典,一是先王留传下来的典章制度的汇编,孔子未出,何以作经?宋代著名文学家欧阳修撰写《易意子问》,文中说。,《易经》中的《文言》、《系辞》《杂卦》等篇与孔子根本毫无关系。清代学者龚自珍则进一步论说:“仲尼未生,先有六经,仲尼既生,自明不作”。
近代以来,这种争论愈演愈烈。坚持孔说“今文学家”观点的学者皮锡瑞认定:“一当知经为孔子所定,孔子以前不得有经;二当知汉初会古未远,以为孔子作经说必有据”。康有为更是一锤定音:“凡‘六经’皆孔子所作,昔人言孔子删述者,误也”。康圣人连孔子是《周易》的合著都概不承认。
持非孔说的古文学家也不甘示弱,以钱玄同为旗帜,奋起反击,他精心考据,层层批驳,结论说:“孔丘无删或制作‘六经’之事。”针锋相对没有丝毫调和的余地。
郭沫若先生在这场争论中,独树一帜。他认为,孔子不但不是《周易》的作者,而且连读也没有读过《周易》。他说,《论语》中关于孔子“五十以学易”的话,鲁语“易”字也作“亦”,不足为信;而《周易》中多次出现的“子曰”非孔子而为荀子。由此郭先生推断《周易》大多出于荀子门人之手,并认为《周易》可能是战国前楚人馯臂弓汇编成册的。
此外,还有些学者根据《周易》的思想观念来争论《周易》作者。冯友兰先生著文说,《周易》与《论语》的哲学观点截然不同,从而否定《周易》为孔子所作。苏渊雷教授则认为,冯先生的论说,就事论事,综观两部著作就不难看出《周易》与《论语》的思想如出一辙,因此很难说孔说派的论点没有道理,1973年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中就记载了孔子与弟子研讨易经的情况。
非孔说的学者仍不同意孔说学者的意见。黄永年先生认为《周易》属既非文又非史也非哲的一类杂著,其作者诚如顾颉刚先生所说:“著作人无考,当出于那时掌卜筮的官”。他还说,“十翼讲点哲理,可算哲,上下经则本是蓍占用的卦辞、爻辞,严格地讲已涉及民俗学而并非全是哲,当然更不能算文史”。结论是《周易》非一人之作。李镜池同意这一观点,他说:“《易经》卦,爻辞是编纂而成的”,“可能是周王室的一位太卜与筮人”。《易经》的作者“不是一个人,姓名不可考”。宫哲兵的观点与上述看法基本相同,他用逻辑研究的方法,从其传授路线和发展过程分析,认为《周易》是以邹鲁文化和荆楚文化为背景,同时承受三晋与燕齐文化的乳汁,是晚周各思想的汇流与结晶。
《周易》的作者究竟是何人?至今尚未有定论

易经彖曰是谁的写的?

彖辞的作者,没有明确的历史记载!
整部易经,历经无数先哲的研究考证,很多人都没有留下姓名。特别是易经体系形成早期,很多的研究完善者都没有明确的历史记载。

易经作者是谁???

《易经》也称《周易》或《易》,是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中自然哲学与伦理实践的根源,是中国最古老的占卜术原著,对中国文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据说是由伏羲氏与周文王(姬昌)根据《河图》、《洛书》演绎并加以总结概括而来(同时产生了易经八卦图),是华夏五千年智慧与文化的结晶,被誉为“群经之首,大道之源”。在古代是帝王之学,家、军事家、商家的必修之术。从本质上来讲,《易经》是一本关于“卜筮”之书。“卜筮”就是对未来事态的发展进行预测,而《易经》便是总结这些预测的规律理论的书。
易经》包括《经》和《传》两大部分:
1、《经》分为《上经》和《下经》。《上经》三十卦,《下经》三十四卦,一共六十四卦。
六十四卦是由乾、坎、艮、震、巽、离、坤、兑这八卦重叠演变而来的。每一卦由挂画、标题、卦辞、爻辞组成。
每个卦画都有六爻,爻又分为阳爻和阴爻。阳性称为“九”,阴性称为“六”。从下向上排列成六行,依次叫做初、二、三、四、五、上。六十四个卦画共有三百八十四爻。
标题与卦辞、爻辞的内容有关。卦辞在爻辞之前,一般起说明题义的作用;爻辞是每卦内容的主要部分,根据有关内容按六爻的先后层次安排。
2、《传》一共七种十篇,分别是:《彖(tuàn)》上下篇、《象》上下篇、《文言》、《系辞》、上下篇、《说挂》、《杂挂》和《序挂》。
【古人把这十篇“传”叫做“十翼”,意思是说“传”是附属于“经”的羽翼,即用来解说“经”的内容的。】
⑴、《彖》是专门对《易经》卦名和卦辞的注释。
⑵、《象》是对《易经》卦名及爻辞的注释。
⑶、《文言》则专门对乾、坤二卦作了进一步的解释。
⑷、《系辞》与《彖》、《象》不同,它不是对《易经》的卦辞、爻辞的逐项注释,而是对《易经》的整体评说。它是我国古代第一部对《易》的产生、原理、意义、及易卦占法等等方面,全面、系统的说明。它阐发了许多从《易经》本义中看不到的思想,是《易经》的哲学纲领。其内容博大精深,是学《易》的必读之篇。
⑸、《说挂》是对八卦卦象的具体说明,是研究术数的理论基础之一。
⑹、《杂挂》则是将六十四卦,以相反或相错的形态、两两相对的综卦和错卦,从卦形中来看卦与卦之间的联系。
⑺、《序挂》则讲述了六十四卦的排列次序。
五、《易经》的宇宙思维模式:“天人合一”。
“天人合一”是一种宇宙思维模式,它是《易经》哲学思想体系中最重要的一个概念,也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的一个重要概念。
《易经》的最高理想,就是实现“天人合一”的境界。
《易经》中用乾、坤二卦代表天、地,天、地便代表了自然界。在《易经》看来,天地间的万物均“统”之于天,地与天相辅相成,不可缺一。但地毕竟是“顺从天”的,所以,天可以代表整个自然界。
尽管人作为天地之所“生”、只是万物中的一个自然成员,但人毕竟不同于万物。因为人有“仁义”之性、有“性命”之理,所以这就决定了人在天地万物之中,负有一种神圣的使命。
用《易经》的话来说,就是“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自然界提供了人类生存所需要的一切,人在获得自然界所提供的一切生存条件的同时,更要“裁成”、“辅相”自然界完成其生命意义,从而达到人之生命目的。
《易经》的这种“天人合一”的宇宙思维模式,充分注重了从整体的角度去认识世界和把握世界,把人与自然看做是一个互相感应的有机整体。
六、《易经》的总体哲学思想:“阴阳”。
《系词》中说:“一阴一阳之谓道。”阴阳是我国古代哲学的重要思想之一,也是《易经》的总体哲学思想,是《易经》内涵的核心所在。
1、《易经》卦象的核心:
《易经》的卦象就是建立在阴、阳二爻两个符号的基础上的,这两个符号按照阴阳二气消长的规律,经过排列组合而成八卦。
八卦的构成和排列,就体现了阴阳互动、对立统一的思想。八卦又经过重叠排列组合而成六十四卦,阴阳就是其核心。
2、事物的两个方面:
除了“卦”本义上的一阴一阳,《易经》还将“阴阳”当成事物的性质及其变化的法则,把许多具体的(自然的和社会的)事物都赋予了“阴阳”的涵义。
⑴、从自然现象来看:“天为阳、地为阴,日为阳、月为阴,暑为阳、寒为阴,明为阳、暗为阴,昼为阳、夜为阴,……”。
⑵、从社会现象来看:“男为阳,女为阴,君为阳,民为阴,君子为阳,小人为阴,……”。
除以上两个方面的现象外,《易经》对自然和社会中共有的现象也以“阴阳”来解释,并赋予其“阴阳”的涵义。如:刚、柔,健、顺,进、退,伸、屈,贵、贱,高、低,等等。
依上述,《易经》认为:无论是社会生活,还是自然现象,都存在着对立面,而这个对立面就是“阴阳”。
七、《易经》的根本精神:“生生之谓易”。
《系辞》中的“生生之谓易”,是对“易是什么”的最好回答,也是对“易”的根本精神的最透彻的说明。
1、“易”以“生生”为基本的存在方式。
“易”就是“生”,而“生生”则是一个连续不断的生成过程,没有一刻停息。它并没有由一个“主宰者”来创造生命,而是由自然界本身来不断地生成、不断地创造。天地本来就是这个样子,以“生生”为基本的存在方式。
2、“易”表现着宇宙的生化过程。
“易”的这个生成过程,表现的就是宇宙的生生化化。
宇宙是从混沌未分的“太极”发生出来的,而后有“阴”、“阳”,再由阴阳两种性质分化出“太阴”、“太阳”、“少阴”、“少阳”等四象,四象又分化为八卦。
八卦的八组符号代表着万物不同的性质,据《说卦》的解释:“乾,健也;坤,顺也;震,动也;巽,入也;坎,陷也;离,丽也;艮,止也;兑,说也。”
这八种性质又可以用“天、地、风、山、水、火、雷、泽”的特征来表示。
由八卦又分出六十四卦,但并非说到了六十四卦,这个宇宙的生成过程就完结了,实际上仍然可以展开。所以六十四卦最后两卦为“既济”和“未济”,这说明事物发展到最后必然有一个终结,但此一终结却又是另一新的开始。
八、《易经》的辨证法则:“通变致久”。
“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这是《系辞》中说的,也是《易经》中的一个重要的辨证法则:“通变致久”。
《易经》自古就有“变经”的说法,但变与不变却又是统一联系在一起的。
1、 天道运行的规律:“唯变所适”。
《系辞》说:“《易经》之为书也,不可远,道也屡迁,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
事物有变就有常,有常就有变。《易经》就在这种“变动不居”中、显示了“恒常通久”的不变法则,又在这种“恒常通久”中、表现了“唯变所适”的可变规律。这种规律就是所谓的“天行”,即天道运行的规律。
2、事物变化遵循天道运行的规律。
古人认为世间万物都是变化着的,只有天道规律本身不变,所以事物变化必须遵循天道运行的规律。
《易经·说卦传》:“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分阴分阳,迭用柔刚,故《易》六位而成章。”
《易经》每卦六爻,代表天、地、人三才之道,三才之道又各有阴阳、柔刚、仁义之分。六位的阴阳与六爻的柔刚,也就是“道”的常变,彼此交错,互相迭用,才构成了易卦的根本演变规律。
3、所以《易经》认为既然世间万物都是变化着的,只有天道规律本身不变,那么人就应该效法天道,不违天逆常,顺时适变,如此才可以保持长久。
九、《易经》的两个指导人行为的概念:“时”与“中”。
在道德修养上,《易经》要求人们的行为符合“时”与“中”这两个概念。这种时中概念是一种很高的生存智慧,它要求人“时行时止”,要求人的行为与天地人万物的运动变化产生协动、发生共振,在顺应性的相通相协的一致性中,顺畅地实现人的存在。
1、“中”指中庸之道:在天地自然之道正中运行,既不太过,又不不及。
2、“时”指与时势一致:
识时之义:察觉时机的来临,重视来到身边的机会。
知时之行:知道时机来临时,如何抓住机会。
用时之机:把握、利用来到身边的机会,不要错过而后悔。
待时而动:一旦时机到来,立即作为、行动。
观时之变:能够看到时机的变化,并随着它的变化对自己的行为做出调整。
时行时止:在恰当的时机开始,恰当的时机停止,在与天地万物相通相协中,顺畅地实现人的存在。
《易经》的这种主动性适应、创造性顺应的“时中”生存智慧,是和那些保守的、奴隶的、闭锁的、内省的、平庸的生存方式的本质完全不同的,它构成了中国人积极进取和待时而动的品格。
(一)八卦歌诀
乾三连,坤六断,震仰盂,艮覆碗,离中虚,坎中满,兑上缺,巽下断。
(二)八卦代数
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

周易说卦传说的什么

中心乃为阴阳二字。

《说卦传》的原文是什么?

1、原文

《说卦传》

《周易正义》“正义曰:《说卦》者,陈说八卦之德业变化及法象所为也。孔子以伏牺画八卦,后重为六十四卦,八卦为六十四卦之本。前《系辞》中略明八卦小成,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又曰:“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又云:“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於天,俯则观法於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然引而伸之,重三成六之意,犹自未明;仰观俯察,近身远物之象,亦为未见。故孔子於此,更备说重卦之由,及八卦所为之象,故谓之《说卦》焉。”

2、释义

(1)案马王堆出土帛书《系辞》杂有今本《说卦》前三章,《隋书·经藉志》载:“及秦焚书,……唯失《说卦》三篇。”可以断定《说卦》在流传过程中有错简、误论现象。因材料的限制,无法证实错讹的具体情形,故此还按传统对《说卦》章节划分注泽。

(2)幽:隐,深。赞:又作“赞”,其义训为“助”、“求”。幽赞,即深深祈求。神明:本指天神地明。庄子曰:“天尊地卑,神明之位。”(《庄子·天道》)荀爽:“神者在天,明者在地。”(李氏《周易集解》)此指天地变化神妙莫测。生蓍:创立揲蓍之法。

(3)参天两地:先儒众说纷纭,兹列几说如下:(一)天地之数相合,天得三合(一、三、五),地得两合(二、四)。(二)分天象为三才,以地两之,立六画数。(三)天地之数为十,以天三乘之为三十,以地二乘之为二十。其数积之和正为大衍之数五十。(四)天圆地方,圆是用一围成三,方是用一围成四,三为三个奇数,四是两个偶数,故三天两地。(五)三天两地即为古代奇偶。(六)参天者,谓从三始,顺数而至五、七、九;两地者,谓从二起,逆数而至十、八、六。以八卦相配,天三配艮,天五配坎,天七配震,天九配乾,此从三顺配阳四卦;以地二配兑,以地十配离,以地八配巽,以地六配坤,此从两逆配阴四卦。取八卦配天地之数总五十而为大衍,天一地四无卦可配,故虚而不用等等。综观先儒诸说,多为臆测之辞,似未得实。案“参天两地”之确义,笔者以为在《说卦》中已作明确解释。《说卦》云:“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于神明而生蓍,参天两地而倚数,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发挥于刚柔而生爻,……。”又说:“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两段文字,皆以“昔者圣人之作《易》也”起始,但一述神明之“数”,一述性命之“理”,而“数”、“理”一致,故这两段文字是互应互补的。对比这两段文字,可看到其前一段“参天两地而倚数”与后一段“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是前后互应的,先儒之误在全以奇数释“天”,而不知其“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皆以偶数释“地”,而不知其“立地之道曰柔与刚”。这种天道中即有阳又有阴,地道中即有柔又有刚的思想,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天道“曰阴与阳”,显然只有“三”,因“一”为天数象阳,“二”为地数法阴。但“一”虽为天数象阳但无法包含地数“二”,以体现天道之“曰阴与阳”,惟有天数“三”,才既含天数“一”,又含地数“二”体现出天道的阴与阳。此即“参天”倚数的根本所在。同样,在地形成,“二”为地数法阴,但地数“二”中已包含天数“一”。故地道之“柔与刚”在“两地”中包含。总之,参,即三。两,即二。参与两,乃指天地之数中各能包含阴与阳的最小生数。

(4)变:变化。此言筮法,指数之变化,即分二、挂一、揲四,归奇于扐蓍策变化。《系辞》有“十有八变”之变即是此意。阴阳:指老阴、才,少阴,少阳。

(5)发:动。挥:变。刚柔:指刚画柔画。生爻:刚变生柔,柔变生刚,九六相变。

(6)道:天道。德:得。所得以生谓德。道德犹言自然规律。理,条理。义:制事之宜。穷理尽性:研究物理穷尽物性。命:天命。

3、今译:

昔日圣人作《周易》时,深深祈求神明而创制蓍法。是以天数三与地数两为依据而确立阴阳刚柔之数,观察阴阳的变化而确实卦画,变动刚柔之画而产生了爻。和顺于(自然)道德,而调理事物得其宜。穷研物理而尽物性,以至于通晓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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