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区分五行相生相克和被克,五行相生与相克的顺序
五行中的相生相克
(一)五行的相生相克
五行构成了万事万物,但五行之间仍按一定的规律相互依存、相互制约,以维持事物生化不息的动态平衡。在正常状态下,有五行相生与五行相克两种机制。
1. 五行相生
生有资生、助长、促进之意。五行相生,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资生、助长、促进的关系。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形成周而复始的圆周运动。五行之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和“我生”两种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难经》称为母子关系。以木为例,由于土生木,而木又生火。也就是土是木之母,木为土之子。而火为木之子,木为火之母。

2. 五行相克
克有克制、抑制、制约之意。五行相克,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克制、制约的关系。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与五行相生一样,也形成周而复始的圆周运动。五行之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与“我克”两种关系。“克我”者为我“所不胜”,“我克”者为我“所胜”。《内经》称为“所胜”、“所不胜”关系。以土为例,克我者是木,故木为土的“所不胜”;我克者是水,故水为土之“所胜”。
3. 五行制化
制,即制约、克制;化即生化、变化。五行制化是指五行生克的动态平衡关系。《类经图翼·运气上》说:“盖造化之机,不可无生,亦不可无制。无生则发育无由,无制则亢而为害。”五行相生,助长、促进事物的发生与成长。相生太过,就必须克制,所以才有五行相克,以抑制、制约事物的过分亢盛为害。这样生中有克,克中有生,才能维持和促进事物正常的平衡协调和发展变化。
(二)五行的反常生克
五行在正常范围内,虽有量的变动而引起生克平衡的波动,但不致出现质的变化。若因某种原因,对立统一的生克制化关系失去了动态平衡,就会导致反常的生克关系。常见的有相生太过、相生不及、相克太过与反克四种情况。
1. 相生太过
五行中任何一行相生太过,若无有效及时抑制,必定会亢盛为害。例如水气盛,生木特旺,木偏亢,若为金气及时有效制约,必导致过克与反克,也就是乘土侮金。同时,木气偏旺,生火也偏亢,导致火气上炎。
2. 相生不及
五行任何一行虚衰,必将引起两种相生不及的异常变化。一种是母病累子,例如火能生土,若火母不足,则土子也不足,结果火衰土虚。另一种是子病累母,例如木为水之子,若木气久衰,势必下损水母,终至母受子累,木枯水竭。相生不及也必将导致乘侮异常。
3. 相克太过
相克太过又称为相乘,简称过克。乘是乘虚侵袭的意思。五行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过度克制“所胜”行的状态。常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某气偏亢则会过度克制此气之“所胜”。例如,金气偏亢,必乘木;火气偏亢,必乘金;土气偏亢,必乘水。另一种是某气为正常水平,而所克之气过度虚弱,此时某气正常的克制就变成了一种相对过度的克制,也称为相乘。例如,水本克火,若火气过衰,则水气虽未偏亢,而已造成过度克制火气情况,称为火虚水乘,同样还有土虚木乘、木虚金乘等等。
4. 反克
即相侮,又称反侮。侮有持强凌弱的意思。五行相侮,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反向克制“所不胜”行的状态。常见也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某气有余则会反向克制其“所不胜”行。例如,木其偏亢,必侮金;水气偏亢,必侮土;金气偏亢,必侮火。另一种是某气处于正常水平,而“所不胜”之气偏衰,此时某气原本正常的被克制反而变成了一种相对强盛的反向克制,也称为反侮。例如,木本克土,若木气偏衰,此时土气虽然为正常水平,仍可抽象由被克制变成反向克制“所不胜”之木的状态,称为木虚土侮。同时还有金虚木侮、水虚火侮等等。
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现象,两者之间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相乘与相侮的主要区别是:前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发生过强的克制,而形成五行间的生克制化异常:后者是与五行相克次序发生相反反向的克制现象,而形成五行间的生克制化异常。两者之间联系是:在发生相乘时,也可同时发生相侮;发生相侮时,也可同时发生相乘。
综上所述,五行中任何一行的生克制化异常均可表现为相关行的生克反常。相生太过与相生不及均可引发相关下的相乘或相侮。这4种生克反常实质上是密切相关、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正如《素问·五运行大论》所说:“气有余,则制已所胜而侮所不胜;其不及,则己所不胜侮而乘之,己所胜轻而侮之”。
怎样分辨“八字五行”的相生相克?
五行相生: 金生水, 水生木, 木生火, 火生土, 土生金.
五行相克: 金克木, 木克土, 土克水, 水克火, 火克金.
五行相生含义:木生火, 是因为木性温暖, 火隐伏其中, 钻木而生火, 所以木生火;火生土, 是因为火灼热, 所以能够焚烧木, 木被焚烧后就变成灰烬, 灰即土,所以火生土;土生金, 因为金需要隐藏在石里, 依附着山, 津润而生, 聚土成山, 有山必生石, 所以土生金;金生水, 因为少阴之气(金气)温润流泽, 金靠水生, 销锻金也可变为水,所以金生水;水生木, 因为水温润而使树木生长出来, 所以水生木.
五行相克含义: 是因为天地之性,众胜寡, 故水胜火.精胜坚, 故火胜金.刚胜柔, 故金胜木.专胜散, 故木胜土.实胜虚, 故土胜水.
“五行相克”,分别是什么克什么?
五行相生: 金生水, 水生木, 木生火, 火生土, 土生金.
五行相克: 金克木, 木克土, 土克水, 水克火, 火克金.
五行相生含义:
木生火, 是因为木性温暖, 火隐伏其中, 钻木而生火, 所以木生火.
火生土, 是因为火灼热, 所以能够焚烧木, 木被焚烧后就变成灰烬, 灰即土,所以火生土.
土生金, 因为金需要隐藏在石里, 依附着山, 津润而生, 聚土成山, 有山必生石, 所以土生金.
金生水, 因为少阴之气(金气)温润流泽, 金靠水生, 销锻金也可变为水, 所以金生水.
水生木, 因为水温润而使树木生长出来, 所以水生木.
五行相克含义: 是因为天地之性
众胜寡, 故水胜火.
精胜坚, 故火胜金.
刚胜柔, 故金胜木.
专胜散, 故木胜土.
实胜虚, 故土胜水.
五行生克制化宜忌:
金: 金旺得火, 方成器皿.
金能生水, 水多金沉; 强金得水, 方挫其锋.
金能克木, 木多金缺; 木弱逢金, 必为砍折.
金赖土生, 土多金埋; 土能生金, 金多土变.
火: 火旺得水, 方成相济.
火能生土, 土多火晦; 强火得土, 方止其焰.
火能克金, 金多火熄; 金弱遇火, 必见销熔.
火赖木生, 木多火炽; 木能生火, 火多木焚.
水: 水旺得土, 方成池沼.
水能生木, 木多水缩; 强水得木, 方泄其势.
水能克火, 火多水干; 火弱遇水, 必不熄灭.
水赖金生, 金多水浊; 金能生水, 水多金沉.
土: 土旺得水, 方能疏通.
土能生金, 金多土变; 强土得金, 方制其壅.
土能克水, 水多土流; 水弱逢土, 必为淤塞.
土赖火生, 火多土焦; 火能生土, 土多火晦.
木: 木旺得金, 方成栋梁.
木能生火, 火多木焚; 强木得火, 方化其顽.
木能克土, 土多木折; 土弱逢木, 必为倾陷.
木赖水生, 水多木漂; 水能生木, 木多水缩.
五行相生相克,是什么生什么?什么克什么?
五行相生:
金生水,
水生木,
木生火,
火生土,
土生金.
五行相克:
金克木,
木克土,
土克水,
水克火,
火克金.
五行相生含义:
木生火,
是因为木性温暖,
火隐伏其中,
钻木而生火,
所以木生火.
火生土,
是因为火灼热,
所以能够焚烧木,
木被焚烧后就变成灰烬,
灰即土,所以火生土.
土生金,
因为金需要隐藏在石里,
依附着山,
津润而生,
聚土成山,
有山必生石,
所以土生金.
金生水,
因为少阴之气(金气)温润流泽,
金靠水生,
销锻金也可变为水,
所以金生水.
水生木,
因为水温润而使树木生长出来,
所以水生木.
五行相克含义:
是因为天地之性
众胜寡,
故水胜火.
精胜坚,
故火胜金.
刚胜柔,
故金胜木.
专胜散,
故木胜土.
实胜虚,
故土胜水.
五行生克制化宜忌:
金:
金旺得火,
方成器皿.
金能生水,
水多金沉;
强金得水,
方挫其锋.
金能克木,
木多金缺;
木弱逢金,
必为砍折.
金赖土生,
土多金埋;
土能生金,
金多土变.
火:
火旺得水,
方成相济.
火能生土,
土多火晦;
强火得土,
方止其焰.
火能克金,
金多火熄;
金弱遇火,
必见销熔.
火赖木生,
木多火炽;
木能生火,
火多木焚.
水:
水旺得土,
方成池沼.
水能生木,
木多水缩;
强水得木,
方泄其势.
水能克火,
火多水干;
火弱遇水,
必不熄灭.
水赖金生,
金多水浊;
金能生水,
水多金沉.
土:
土旺得水,
方能疏通.
土能生金,
金多土变;
强土得金,
方制其壅.
土能克水,
水多土流;
水弱逢土,
必为淤塞.
土赖火生,
火多土焦;
火能生土,
土多火晦.
木:
木旺得金,
方成栋梁.
木能生火,
火多木焚;
强木得火,
方化其顽.
木能克土,
土多木折;
土弱逢木,
必为倾陷.
木赖水生,
水多木漂;
水能生木,
木多水缩.
五行是怎么相生相克的排列?
五行相生: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五行相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五行相生相克是什么
五行:木、火、水、土、金
相生:有互相资生、促进、助长的意思。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依此孳生,循环无端。在五行相生的关系中,任何一行都有“生我”,“我生”两方面的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所以又称“母子关系”。以火为例,生我者木,木能生火,则木为火之母。我生者土,火能生土,则土为火之子。余依此类推。
相克:有互相制约、抑制、克服的意思。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在五相克的关系中,任何一行都有“克我”,“我克”两方面的关系。克我者为所不胜,我克者为所胜,所以又叫“所胜”“所不胜”的关系。以土为例,克我者木,则木为土之所不胜,我克者水,则水为土所胜,余依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