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公司起名规则,初次创业公司起名
注册公司时候如何取好名字?
你可以选择5个比较合适的填报申请
公司起名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吗?
应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生辰八字,结合公司行业起名。
公司起名有什么要求吗?
1.不能与同地区同行业公司重名
同地区同行业,一个公司名称只能出现一次,因此,在公司起名时,一定不可以与其他公司的名称重复。
2、公司名称中不能包含数字、拼音、外文、特殊字符
公司起名只能使zhidao用中文简体,包含数、拼音、外文、特殊字符都是不行的,这种做法目前是不允许的。
3、不能触犯知名公司商标、混淆知名公司
知名公司自带推广效应,为公司起名如果侵犯了知名公司,这样的行为也是不行的。
4、不能使用名人字号
名人字号与知版名公司类似,都是自带效应光环的,如果创业者的名字与某个名人的名字一样,然后起名字时用这个名字,那是不行的,如果创业者的名字没有与名人重名,只是非常普通的名字,这样可以尝试一下用这个名字作为公司名字,最终能不能注册为公司名称,还要看工商局反馈的结果。
注册公司取名注意事项?
一般如果我们打算去注册公司来自己当股东,先是要帮公司取个名字,一般公司起名是一件比较很重要的事情,名字的好坏会给别人不同的印象,公司注册一般起名称要怎样注意呢?下面我们就来谈一下取名的一些细节。现在名称这一块通过的几率很低的,好听顺口的名字基本上已经被用的差不多了,因为现在注册公司的越来越多,所以一般注册公司起的名字很多都会有重名的现象出现,重名的情况工商是不会给通过的,就目前查名这块股东们需要去注意哪些?名称选取是否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我们就来谈谈取名字的相关内容。
我们自己注册公司怎么来起名字,一般企业名称是由四个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这几样,行政区划的不同级别对应企业的不同资质,企业可以根据自己注册公司的经营所需要来选择,一般有限公司的名字正常都是行政区划(上海)、字号(公司名)、行业名(商贸)这个顺序来排放的。公司取名称中一般不可以带有其他法人的名字,公司名称中可以使用自然人与股东的姓名来作为公司的字号,公司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汉字,公司取名字不能够使用汉语拼音字母、奇怪的文字符号、数字,一般公司名称中的字号一般是由2个或以上的字来组成的,行政区划是不能够作为公司取名字用的,我们会建议在取企业名字的时候尽量取的生僻一点这样容易过的几率大一些。
上面是对注册公司这块的公司怎么取名称的一些注意事项,希望能给那些自己想创业的朋友们一些简单的帮助。
请问公司取名要注意何事项?
要想为公司取一个大气又符合规定的名字,我们需要了解公司名称由哪几部分构成,即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公司名称都以行政区划作为开头,比如四川或成都。应当注意,名称开头和注册资本有一定关系。以四川省为例,如果要注册以“四川”为开头的公司,那么要求注册资本是1000万以上,以“成都”开头的公司注册资本需达到200万。在名称四要素中,字号比较特殊,因为其他三点企业可以一样,唯独字号不行。企业与企业之间,字号具有明显区别性,是人们用来辨识企业的显著因素。一般来说,字号都是两三个字左右。关于行业,要注意不能脱离企业经营范围;组织形式便是企业类型,比如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工商字号由于字号性质和其他三者不同,选择字号应当注意什么:字号必须是汉字,不能带有英文字母及其符号;一些朋友考虑用行政区划作为字号,认为听起来大气一些,这种做法一般不可取,因为只有县级以下地名才能用作字号。但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这个名字在市场上已经有很大的认知度,那么,便不可以使用此字样,否则容易造成误解。如果要以人名作为字号,那么应当注意,不能和国家领导人、知名人士、老一辈革命家姓名相同。不能使用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如果要用行业词汇来作为字号,一般无法通过,但是工商局会视实际情况来做抉择。
公司起名遵循哪些原则?
公司起名遵循原则: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
第六条 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
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第八条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第九条 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
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第十一条 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
市辖区的名称不能单独用作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市辖区名称与市行政区划连用的企业名称,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省、市、县行政区划连用的企业名称,由最高级别行政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第十二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法人,可以将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放在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
(一)使用控股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二)该控股企业的名称不含行政区划。
第十三条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法人,可以使用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
(一)国务院批准的;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
(三)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有规定的。
第十四条 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字组成。
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第十五条 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
第十六条 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
企业名称中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
第十七条 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不同大类的,应当选择主要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名称中的行业。
第十八条 企业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行业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
(二)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
(三)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相同。
第十九条 企业为反映其经营特点,可以在名称中的字号之后使用国家(地区)名称或者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
上述地名不视为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
第二十条 企业名称不应当明示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