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取名法律,免费自动取名

中国的法律对名字有哪些规定,

理论上你说的都可以,但实际操作上不一定能行。
姓名权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姓名决定权、姓名使用权、姓名改变权,其中姓名决定权,指自然人决定自己姓名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法律对姓名字数没有强行限制,汉族公民最长15个字姓名的也有。

1、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
《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2、对于公民取名用字,应当在一定前提下予以必要的限制。规定:姓名不得含有下列内容:1.损害国家或者民族尊严的;2.违背民族良俗的;3.容易引起公众不良反应或者误解的。规定: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下列文字、字母、数字、符号:1.已简化的繁体字;2.已淘汰的异体字,但姓氏中的异体字除外;3.自造字;4.外国文字;5.汉语拼音字母;6.阿拉伯数字;7.符号;8.其他超出规范的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范围以外的字样。考虑到我国姓名所用字数中单姓的通常为二至三个汉字、复姓或者采用父母双方姓氏的多为三至四个汉字,规定:除使用民族文字或者书写、译写汉字的以外,姓名用字应当在二个汉字以上、六个汉字以下。

参考资料:民法通则,户口登记条例

中国的法律对名字有哪些规定?

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中国目前的法律允许给孩子取名字带英文字母吗?

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说明可以不可以起带英文的名字,
你可以起一个中文名,再起一个英文名,
如果在名字里带有英文是不可取的

如何取名民法典有规定,具体都有怎样的规定?取名有什么讲究?

《姓名登记条例(初稿)》中首次对公民起名作出硬性规定:公民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允许采用父母双方姓氏。子女采用父母双方姓氏时,可按照双姓起名,但不算作复姓,按照目前我国现有1601个姓氏计算,这种做法将新增128万个双姓,从而缓解大姓人口姓名重复的问题。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允许子女随父姓或母姓,提倡采用父母双方姓氏,既可以表明子女与父母双方的家族和血缘关系,同时对于解决大姓人口的姓名重复问题,也具有积极意义。
取名用字有限制:对于公民取名用字,应当在一定前提下予以必要的限制。《条例》规定:姓名不得含有下列内容:1、损害国家或者民族尊严的;2、违背民族良俗的;3、容易引起公众不良反应或者误解的。

考虑到我国姓名所用字数中单姓的通常为二至三个汉字、复姓或者采用父母双方姓氏的多为三至四个汉字,《条例》规定:除使用民族文字或者书写、译写汉字的以外,姓名用字应当在两个汉字以上、六个汉字以下。比如:丈夫姓郑,老婆姓付,他们就可以给孩子取名“郑付贝克汉姆”。
《条例》规定,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下列文字、字母、数字、符号:1.已简化的繁体字;2.已淘汰的异体字,但姓氏中的异体字除外;3.自造字;4.外国文字;5.汉语拼音字母;6.阿拉伯数字;7.符号;8.其他超出规范的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范围以外的字样。

取名有什么讲究?

1、姓名应恰当地配合本人的生辰八字。取名前应对生辰八字进行推算,找出命运中的喜用神(对命主有利的五行),选取适合的汉字,通过姓名对命运加以补救。
2、姓名应有吉利的数理意义。姓名好坏不在字义,而在数理,因为叫“富贵”的人并不见得就富贵,叫“豪杰”的人并不见得就是豪杰,取名就要做到数理“吉”,至少也应该“半吉”。

3、女孩子取名应避开女性孤独运的数理。如21、23、26、28、29、33、39等,以免造成婚姻方面的不幸。如果取一好名,还能减轻先天八字中婚姻方面不良信息的影响。
4、取名要做到“六忌一便于”。六忌:一忌太易重名,二忌不辨性别,三忌谐音不雅,四忌充满稚气,五忌花枝招展,六忌一字多音;一便于:便于书写和认读,避免太生僻的字。

古代人在取名上有哪些讲究?

古人取名,大至帝旺将相,小到黎民百姓,都非常注重五行理论的运用,因为他们认为天地万物是由金、木、水、火、土五种元素组成,世间诸般和谐皆由于五行的生克制化,“五行取名”就是按照这种原理去实现五行的平衡。
例子:成祖一朱棣(木)→仁宗——朱高炽(火)→ 宣宗——朱瞻基(土)→英宗——朱祁镇(金)→ 宪宗——朱见深(水)→孝宗——朱佑樘(木)→ 武宗——朱厚照(火)→穆宗——朱载垕(土)→ 神宗——朱翊钧(金)→光宗——朱常洛(水)→ 思宗——朱由检(木)
从历史的习俗沿革来看,名有乳名、本名、学名、曾用名、笔名、艺名等之分。
乳名,也叫奶名、小名、小字,是一个人在孩童时期的名字。如小二、小三、宝贝、宝宝……,长大以后一般不用,除非长辈对晚辈偶尔呼之。
笔名,常常是文人墨客依据自己的喜好在其作品上署的别名。
艺名,即艺人演出时用的别名,如白玉霜,原名李慧敏,双名李桂珍,是评剧表演艺术家,其艺术风格,被称为“白派”。从以上“名”的各色特异的表现形式来看,既体现了不同年龄阶段的不同称谓,又象征着一个人的职业、地位和身份……
“字”的产生,是出于避讳,也就是尊崇长辈的伦理需要。古代人在祭祀神灵和先祖的时候,为了表示恭敬,不敢直接称呼先祖的名,这样就产生了字。因此,“字”实际上是表示尊敬的人名。
古人取名字,名与字之间是有一定意义上的联系的,互相映衬,互相补充。
例如:屈原,字平,原为名,平为字,平与原二字相连。
孔融,字文举,融为名,意为融会贯通,文举为字,文章一举成名,文星高照。
白居易,字乐天,乐天与居易,相辅相成。
号,有很多古人除了有姓有名有字外,还有号,号是我国姓名文化中一个很有趣味的现象,广义的号有多种,有别号、绰号、谥号之分,号是自取的,也有别人赠予的。狭义的“号”是一个人的别字,又为别号。别号在文人中比较流行,名与字一般有一定的联系,而号与名无任何限制,别号始于唐,盛于宋,而亡于清。
字与号在清末以后,随着中国文化的变迁,很少再有人沿用,而逐渐被笔名、艺名、绰号等取代。

中国古人取名的原则

中国人在命名时非常看重伦理道德和功业。以德命名者有曹孟德、刘玄德、朱德、李德邻。以仁命名者有曹仁、薛仁贵、王守仁、康广仁等。以义命名者有刘义庆、刘义隆、李义府、李义山等。
以忠命名的如杨国忠、名将韩世忠、张献忠等。以孝命名的有郭奉孝、方孝孺。以信命名的有韩信、单雄信、李信等。以谦命名者多套用,如吕祖谦、于谦、钱谦益。以圣人之志表示自己心迹者如吕必用,表现出强烈的用世之志;他后来仕宦无望,改名为吕不用,字耕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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