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名字有什么法律规定吗,孩子取名姓氏有规定吗

中国的法律对名字有哪些规定?

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给孩子起名字都有那些法律约束呢?

不能带字母,

办理营业执照取名字有哪些规定

刘昌骐

中国的法律对名字有哪些规定,

理论上你说的都可以,但实际操作上不一定能行。
姓名权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姓名决定权、姓名使用权、姓名改变权,其中姓名决定权,指自然人决定自己姓名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法律对姓名字数没有强行限制,汉族公民最长15个字姓名的也有。

1、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
《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2、对于公民取名用字,应当在一定前提下予以必要的限制。规定:姓名不得含有下列内容:1.损害国家或者民族尊严的;2.违背民族良俗的;3.容易引起公众不良反应或者误解的。规定: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下列文字、字母、数字、符号:1.已简化的繁体字;2.已淘汰的异体字,但姓氏中的异体字除外;3.自造字;4.外国文字;5.汉语拼音字母;6.阿拉伯数字;7.符号;8.其他超出规范的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范围以外的字样。考虑到我国姓名所用字数中单姓的通常为二至三个汉字、复姓或者采用父母双方姓氏的多为三至四个汉字,规定:除使用民族文字或者书写、译写汉字的以外,姓名用字应当在二个汉字以上、六个汉字以下。

参考资料:民法通则,户口登记条例

关于中国人取名字的规定

公安部07年6月出台了《姓名登记条例(初稿)》,已由公安部研究起草完成,并下发各地公安机关组织研修。公安部相关业务部门人士称,“条例”还在研究过程中,现在只是个初稿。 ★子女起名立新规父母双姓可同用 《姓名登记条例(初稿)》中首次对公民起名作出硬性规定:公民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允许采用父母双方姓氏。子女采用父母双方姓氏时,可按照双姓起名,但不算作复姓,按照目前我国现有1601个姓氏计算,这种做法将新增128万个双姓,从而缓解大姓人口姓名重复的问题。 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允许子女随父姓或母姓,提倡采用父母双方姓氏,既可以表明子女与父母双方的家族和血缘关系,同时对于解决大姓人口的姓名重复问题,也具有积极意义。 ★取名用字有限制 对于公民取名用字,应当在一定前提下予以必要的限制。《条例》规定:姓名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损害国家或者民族尊严的; 2、违背民族良俗的; 3、容易引起公众不良反应或者误解的。 考虑到我国姓名所用字数中单姓的通常为二至三个汉字、复姓或者采用父母双方姓氏的多为三至四个汉字,《条例》规定:除使用民族文字或者书写、译写汉字的以外,姓名用字应当在两个汉字以上、六个汉字以下。比如:丈夫姓郑,老婆姓付,他们就可以给孩子取名“郑付贝克汉姆”。 《条例》规定,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下列文字、字母、数字、符号: 1.已简化的繁体字; 2.已淘汰的异体字,但姓氏中的异体字除外; 3.自造字; 4.外国文字; 5.汉语拼音字母; 6.阿拉伯数字; 7.符号; 8.其他超出规范的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范围以外的字样。 变更:改名一生只有一次 《条例》规定子女采用父母双方姓氏时,可以按照双姓起名,不算作复姓,一旦实施,很多父母可能就会打算将子女的名字进行更改,而《姓名登记条例(初稿)》中同时还规定,为了防止滥用姓名权,频繁变更名字现象的发生,条例实施后,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的,以一次为限。《条例》还规定,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姓名登记或者姓名变更登记的,由户口登记机关给予警告,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骗取姓名登记或者姓名变更登记的,处800元以下罚款。

中国人起名字可以用一个字么,法律上允许么

现在可以吧.好象是建议用两个字.

展开全文
返回顶部
Bai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