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朝是根据占卜进行判决的吗,梦见去外地找喜欢的人
我国古代夏商周时期法制史的概况及主要特点
1、中国法律的产生及起源:夏朝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即奴隶制国家。在夏朝之前的原始社会没有法律,调整社会成员行为的是不成文的习惯。原始社会的习惯体现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没有国家强制力,人民自觉遵守。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和阶级产生了。习惯逐渐无力调整对抗性的阶级矛盾,体现奴隶主阶级利益、由国家认可、靠国家强制力实施的法律随着就出现了。 2、夏朝的法律制度的内容: (1)"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禹刑是以禹命名的夏朝奴隶制刑法的总称,其具体内容已无从查证。据后人追述,夏朝已经有"五刑",共三千条。 (2)"威侮五行,怠弃三正"。这是夏启在准备讨伐有扈氏时发布的战争令,即军令〈甘誓〉中一条罪名。 (3)"昏、墨、贼,杀"。 其中的昏、墨、贼是夏朝的三个罪名,杀是刑名。"己恶而掠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 (4)"吕命穆王,训夏赎刑"。夏朝已经有了赎刑。当时用青铜来赎罪。 3、禹刑:以禹命名的夏朝奴隶制刑法的总称。据古书记载,夏朝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刑法和军法。刑法又包括刑名、罪名和一些刑事政策原则。 4、甘誓, 5、罪名 6、监狱:夏朝的监狱叫"圜土"。圜土是监牢的形象名称,在地下挖成圆形的土牢,或在地上围起圆形土墙,以监禁罪犯,防止其逃跑。 夏朝监狱的名称还有"均台"(夏朝将中央直辖监狱设置在都城阳翟的地方)、"夏台"(夏桀囚商汤的地方)之称。 第二章 商朝的法律制度 1、刑事立法的指导思想:神权思想。商朝继续沿用夏朝的立法指导思想,具体表现为"天命"、"天罚",意思是说一切服从上天的安排。夏启在讨伐有扈氏时,商汤讨伐夏桀时,都是假借上天的名义,把自己说成是上天安排解救人民的。 2、法律形式:除了沿用夏朝的法律,又颁布了命、诰、誓。 3、立法概况: (1)"商有乱政,而作汤刑"。"汤刑"并非汤所作,而是商朝刑法的总称。 (2)盘庚迁殷时,对"汤刑"作了调整,增加了制裁大臣不遵守法纪的内容。 (3)"祖甲二十四年,重作汤刑"。 4、法律内容 (一)刑法 A、刑名 (历史上有"刑名从商"的说法,是指商朝的刑事立法较夏朝有了发展,并较为发达,为中国奴隶制法制,尤其是刑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1) 死刑 a、斩、戮 b、炮铬 ,让有罪的人在浇了油、底下烧火的铜柱上走。 c、醢 ,把人剁成肉酱。历史上有"醢九侯"的案件。 d、脯,把人晒成肉干。历史上有"脯鄂侯"的案件 e、劓殄,即族诛。 (2) 肉刑 a、墨刑,脸上刻字,涂以黑墨。 b、劓刑,割掉鼻子。 c、 刖刑,砍断脚踝。 d、宫,割掉男女的生殖器。 (3)徒刑 B、 罪名 (1)舍弃穑事:不种植庄稼。 (2)不从誓言:不听从商王的命令。 (3)不吉不迪:行为不善,不按商王指出的正道办事。 (4〕颠越不恭:不遵守法纪,不恭敬国王,狂妄放肆。 (5)暂遇奸宄:欺诈奸邪,犯法作乱。 (6)不有功于民:禁止无故动用民工。 (二)民法 1、婚姻制度(商朝王室的婚姻制度):一夫一妻制多妾制 2、继承制度(商朝王室的继承制度): 商初,兄终弟及与父死子继并行,但以弟及为主 商中期,实行父死子继 商末,又逐渐实行了嫡长继承制。 5、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 (1)商王掌握最高的立法权和司法权,只有他能制定法律。 (2)负责占卜的官吏也具有一定的司法权。 (二)监狱:商朝的监狱被称作:"圜土"、"牖里"、"羑里"、"囹圄"。 第三章 西周的法律制度 〖重点提示〗 1、 刑事立法指导思想:西周的统治者总结了商王朝灭亡的教训,感到神权思想岌岌可危,因此提出了"明德慎罚"的刑事立法指导思想。所谓"明德慎罚"就是谨慎地使用刑罚,提倡德教,对罪犯采取宽缓的政策。 2、 定罪量刑的若干原则: (1)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意即7岁以下,80岁、90岁以上的人犯罪,不处以刑罚。 这一原则的确立标志着我国刑法中关于刑事责任年龄原则已初步确立。 (2)区分眚、非眚、非终、惟终:即故意或一贯犯罪从重处罚,过失或偶然犯罪从轻处罚的原则。 (3)"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依据罪行轻重量刑。 (4)罪疑从赦:即对于定罪有一定根据,不定罪也有一定理由的案件,从轻处罚或赦免的原则。这一原则在西周以前已产生,周朝使疑罪从轻从赦原则定型化。 3、 刑名与罪名: (一) 罪名: (1)违抗王命罪:如果不服从周王的命令,就要被从重处罚。这是一种严重的犯罪。 (2)不孝不友罪:就是不孝敬父母,不恭敬兄长。西周认为这是罪大恶极的犯罪。 (3)寇攘与杀越人于货罪:即后世的"强盗罪",这直接威胁奴隶主阶级的生命财产安全。 (4)群饮罪:西周统治者接受商朝灭亡的教训,规定不许聚众饮酒。 (二) 刑名: (1) 死刑 (2) 肉刑 (3) 流刑 (4) 徒刑 (5) 拘役 (6)赎 (7)没为官奴婢 4、 法律形式: (1) 誓,即誓词,多为周王或诸侯于战前对臣下发布的带有军令性质的誓词。 (2) 诰,周王对诸侯和下级官吏的训话。 (3) 命,周王就具体事务临时向行政机关发布的命令。 (4) 礼,相传周公"制礼作乐"。里的内容涉及、经济、军事、司法、婚姻家庭、伦理道德等各个方面,其中不少具有法律规范性。 (5) 遗训,先王的遗训。 (6) 殷彝,商朝法律中有利于周统治者的某些内容。 5、 民事立法中的所有权和契约关系 (一)所有权: (1)周王对土地和依附在土地上的奴隶拥有最高所有权,周王有权把土地和奴隶封赏给诸侯和臣属,也有权把土地收回。诸侯和臣属对土地只有占有、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不许买卖。在西周初年有田里不鬻的制度。 (2)奴隶和牛马也是奴隶主的重要财产。 (3)凡拾得遗失物,都要送交朝士,公开认领。10日后无人认领的,贵重物品归公,小的物品归拾得人。 (二)契约关系 (1)买卖契约,西周称为质剂。质剂是把两份买卖的内容写在一片竹简上,以分为二,买卖双方各执一半,半而字全。这种竹简分为两种,长的叫质,短的叫剂;买卖奴隶或牛马等大买卖用长券,即用质;买卖兵器或珍异物品用短券,即用剂。 (2)债务契约, 西周称为傅别。傅别是在一片简牍上只写一份借贷的内容,从中央剖开,债权人和债务人各执一半,牍上的字为半文。 (3)损害赔偿 (4)租赁契约,在西周晚期已经存在以土地为标的的租赁关系,初现了租赁契约。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议定租金,是租赁关系成立的条件。 6、婚姻家庭和继承制度 (一) 婚姻制度缔结的原则: (1)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2)同姓不婚:按照周礼的规定,"娶妻不娶同姓"。这不仅有利于后代的繁衍,有利于古代人口质量的提高,还有利于达到"附远厚别"的目的,即通过联姻与血缘关系远的异性贵族建立姻亲关系,并严格别于同宗,以防紊乱伦常。 (二) 婚姻关系的缔结程序:六礼 六礼:中国古代的六道结婚程序,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徵、 亲迎。 纳采指男家请媒人去女家提亲,女家答应议婚之后,男家用一只大雁并备上其他礼物前去求婚。 问名指男家请媒人问女家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 纳吉指男家卜得吉兆之后,备礼通知女家,决定缔结婚姻。 纳徵指男家向女家送聘礼。 请期指男家选定婚期,备礼告诉女家,求得同意。 亲迎指新郎亲自去女家迎娶。 (三) 婚姻关系的解除理由:七出或七去 七出:又叫"七去"。中国古代休弃妻子的七种理由。所谓"七出",即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所谓"七去",即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恶疾、多言、盗窃"七出"和"七去"词殊而意同,都体现了男尊女卑的思想,有利于家庭中的夫权统治。 (四) 继承制度:嫡长继承制 嫡长继承制,就是王位和爵位由正妻所生的长子继承的制度。此制度开始于商朝末期,西周初期正式确立。 7、司法机关与诉讼制度: (一) 西周的司法机关有: (1) 大司寇,全国最高司法机关。 (2) 小司寇,中央直辖地区的司法机关。 (3) 士师,国都之内的司法官吏。 (4) 乡士,国都之外百里之内的司法官吏。 (5) 遂士,国都百里之外、三百里之内的司法官吏。 (二) 西周的诉讼制度: (1)诉讼,西周时期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有了区别。民事诉讼用"讼"表示,"以两造禁民讼";刑事诉讼用"狱"表示,"以两剂禁民狱"。 (2)起诉,可以口头起诉,也可以书面起诉。刑事案件的书状叫"剂",民事案件的书状叫"傅别"。起诉是要交纳诉讼费,否则不予受理或被认定败诉。民事诉讼交纳"束矢";刑事诉讼交纳"钧金"。 (3)审理,西周规定两造(当事人)具备才能审理,但命夫命妇不躬坐狱讼。审理时"以五声听狱讼"。所谓"五听",是指审判官在审判活动中观察当事人心理活动的五种方法,即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这种察言观色的审讯方法,是奴隶主阶级在长期的司法审判实践中的经验总结,也是最早对犯罪心理分析的的尝试,虽然时形而上学的,但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4)判决,要有司法机关制作法律文书,还要向当事人宣读。西周的判例叫"成",即以往的办案成例,可以作为断案的参考。 (5)上诉,当事人不服,允许上诉。西周法律规定了不同的上诉期,有一旬、二旬、三旬、三个月和一年。 二、案例分析 1、 [夏桀囚商汤] 夏朝末期,夏桀“不务德而武伤百姓”,商族的首领汤等诸侯有背反夏朝之心,因此,夏桀将汤囚禁在夏台(今河南禹县),后来因证据不足不得不将汤释放。 [案例分析] 夏朝刚刚从原始社会进化为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司法机关尚未建立,但已经存在监狱。夏朝的监狱称为圜土。因为夏桀将汤囚禁在夏台,夏台也是夏朝监狱名称。据说夏在都城阳翟“均台”这个地方设有监狱,所以“均台”也是夏朝监狱的名称。 2、 [醢九侯] 此案发生在商朝末期,九侯有一个漂亮的女儿,“入之纣”,但九侯的女儿不喜淫,纣王发怒,就把九侯的女儿杀了。九侯因此受牵连,被纣王处以死刑,行刑后被剁成肉酱。 3、[脯鄂侯] 此案发生在商朝末期。鄂侯因对九侯案不满而与纣王发生争辩,被纣王处以死刑,行刑后晒成肉干。 4、 [囚周文王案] 此案发生在商朝末期。周文王(西伯昌)对九侯案、腭侯案的处理结果不满,崇侯虎知道后向纣王进谗言诬陷说:“西伯基善累德,诸侯皆向之,将不利于帝。”因此,商纣王将文王囚禁在羑里(今河南汤阴县)。后来周文王之臣闳夭等人寻求美女、奇物、宝马进献给纣王,纣王赦免文王,将他释放。 [案例分析] 商朝的司法机关,史籍无明确记载。但根据史记和甲骨文记载,商朝已经有了监狱,叫做“圜土”。因商纣王将文王囚禁在羑里,商朝的监狱又叫做“羑里”。据说因为有些土牢是在地下挖窑穴,上面盖上棚,并开有牖,类似今天的天窗,所以用“牖里”来代称监狱。
有人认为古埃及是中国的夏朝,这种说法有什么依据吗?
国人热衷于神秘的夏朝,以至于有“苏美尔夏朝说”、“古印度夏朝说”、“埃及夏朝说”等四大夏朝说法,都能凑起来打麻将了。还有国内的“石家河夏朝说”、“三星堆夏朝说”、“良渚夏朝说”。
要说考古国内的夏朝说法我还能理解,跑到国外隔着半个地球几十个文明区弄个埃及,这什么心态?
从语言、文化、典籍中进行分析,就可以看出这两个文化是完全不同的。1.从语言方面说起,学者判定古埃及和夏朝都是各自独立发展起来的,甚至距离古埃及最近的美索不达米亚文明也是独立发展起来的。虽然美索不达米亚的阿卡德语跟古埃及有一点的关系,但他们的另一种语言苏美尔语和埃及语完全没有任何关系。古埃及连美索不达米亚都影响不了,如何影响夏朝?
2.夏朝是在中国本土文化的新石器时代发展起来,而器物的演变说明了新石器文化和夏朝文化有着极强的关联性。再从农业角度来探讨,以粟、黍、稻、猪、犬、蚕等为代表的主要农业模式,从中国本土的新石器文化到夏朝文化是一脉相连的。羊和马是外来的,是从美索不达米亚来的,而不是从埃及来的。
3.再从信仰和艺术角度探讨,在埃及的遗留下来的艺术中我们很容易找到对于他们法老的描述,而对于夏朝对国王、君王的描绘在典籍中却很难看到。夏朝只对祖先有着崇拜,他们只用繁缛的抽象来纹饰祖先。
而两个文明在哲学观念上也不一样,埃及的哲学观念是永恒,要么一成不变保持永恒、要么生死循环不断永恒。夏朝对这一观念并不凸显,而是利用占卜的形式来寻找事件的规律性。艺术、信仰、哲学这种高度思维的活动都找不到共同点,两边又哪来的关联性?
甲骨文并没有记载夏朝,难道夏朝是周朝虚构的吗?
按理来说夏商时期就应该有和四季相对应的词汇,不过甲骨文中并没有夏字,有可能是,甲骨文里面还有很多文字没有被人们破译,夏字可能还没有被人们发现。
老说夏商周,但夏朝是否真存在呢?
念过一点中国古代史的都知道,被古人一直当成中国上古时代正史,司马迁史记写夏朝最大依据的古文尚书,早在清康熙间就被阎若璩证明是后人造假的,既然最早纪载黄帝尧舜禹商朝夏朝的古文尚书是造假的,当然上面写的黄帝尧舜禹商朝夏朝就会开始有人怀疑也是造假的,正好清末西方现代考古学传入中国,给民末清初的学者提供了。
质疑造假的现代化工具,顾颉刚系统化的"层累造成说"彻底推翻了中国古代史的可信度,中国古代史从圣经般不可侵犯沦落到变必须被证实的假物,后来甲骨文的发现证明了商朝确实存在,但是很吊诡的是也就是同样的甲骨文。
用铁一般的证据证明了夏朝确实不存在,是周朝人为了宣传上的需要编造出来的,所以国外专修中国古代史的学者普遍都不相信承认夏朝和更早以前的黄帝尧舜是真的历史,只能说是神话传说。
夏朝是否真存在呢,请看:
1:首先就是甲骨文里面根本连夏这个字都还没发明,夏这个字是一直到周初才发明出现,怎麽可能有人拿根本还没发明的字来替自己朝代命名的??这是判断造假最根本的原则之一,夏朝造假犯了最基本的错误,当然不可能被承认的。
2:甲骨文里面既然连夏字都没有,当然没有任何夏朝的纪载,包含商汤推翻夏桀一事在甲骨文里面根本没有,出现了只有周人知道夏朝,据说推翻夏朝的商人却不知道夏朝的怪事。
3:当然会有人说会不会是夏人商人对夏的称呼不是夏而是其他??很不幸的,甲骨文里面也根本找不出
能和夏朝类比的朝代。
4:有人说,甲骨文是占卜用的只记录当时的东西,不会记录亘古的东西,那就奇怪了,那甲骨文又是怎麽证明商先代先王的存在证明史记写的是正确的??原来商人非常,到几乎啥事都可以拿来卜,所以可以透过卜辞来重建商朝的面貌,商人也非常崇拜祖先,把祖先当神来拜,也把祖先当人来卜,不管祭祀祖先或请祖先来卜,都要先拍祖先马屁,吹嘘祖先的功劳,吹商汤牛的卜辞有几百个,偏偏就是找不到最重要的推翻商朝。
商汤在甲骨文里不是开国的君主,比较像中兴的君主,商以前的商先主也找不到任何吹他们在夏朝当官的事迹。相反的,他们都早已称王,根本就不是任何人的臣子,比方说比较出名的王亥,史记里面说王亥是夏臣但在甲骨文里面,王亥就是个王,而且是最伟大的王之一,根本就不是任何人的臣子,当时真的有夏存在的话是绝对不可能允许自己的臣子称王的。
5:有人会说,周怎么可能凭空创造出一个夏朝的??其实周的造假是有所本的,商汤以前还有14主,正好和夏的一样
早就有满多中外学者发表论文证实分析周怎么根据先商伪造出夏来,前面说到商汤是中兴之主,有可能商汤并不是嫡系,而是旁系取代正宗,类似汉和东汉的关系,周利用这点干脆割裂先商,伪造出一个周来。
6:目前已知最早提到禹的是一千年以后西周的遂公盨,上面写"天命禹敷土,随山浚川"。
请注意是"天"命,不是传统史书上写的"舜命",要知道在古人眼里,有天命就表示直接受命於天,只有王才能直接受命於天,也就是在写这段文的西周时代要不是根本没有舜的存在,就是舜比禹的地位要小,而且文字顺序
是禹先敷土然后才随山浚川,这个和传统史书写的禹是治水立大功后才变君王统治天下划分九州。刚好相反,也根本没有提到禹建立夏朝,这在一篇歌颂禹大功的文章里面是很不可思议的,显然在西周,禹还是一个半神半人的神话人物,这段看起来反而比较像开天辟地的神话,,禹受命於天开创天下,却背后世误读成治水。
7:把本来是神的东西转变成人间帝王早有先例,黄帝就是,还留下一条很明显的尾巴
"子贡云:“古者黄帝四面,信乎?”孔子曰:“黄帝取合己者四人,使治四方,不计而耦,不约而成,此之谓四面。”
黄帝是人怎么会有四张脸??所以早在春秋时代子贡就问孔子这个问题,,孔子乱掰一个答案乎巄子贡,但是从甲骨文
发现后,我们就知道正确的答案了,原来在甲骨文里,黄帝被称为帝,就是最伟大最神圣的神,最大尾的,根本就不是人。神当然可以有四张脸,但是到孔子时代,已经把本来是神的黄帝变成人间帝王了,但是还留下四张脸这个神话尾巴,让子贡有此一问。
8:有人说,甲骨文是很成熟的文字,所以商以前一定有一段很长的发展期,这是完全不了解甲骨文的误解,甲骨文出现最多的是武丁时期,已经是盘更迁殷后的晚商,再传7世就到纣王亡国了,离商汤有19世前面还有14世的先王期,商本身就有很充足的时间发展甲骨文,根本不需要一个夏朝的。
9:所以说夏朝造假,并不会减损任何中国文化的长短,因为只是把以前被消失得先商14代重新取代夏朝接上而已,并不会变得商以前什麽都没有,还是有东西,只是不是传统史书上说的夏朝而已。
10:考古上也证明这点,实际上和商直接连续的前商相当于夏朝时期的考古层中国发现很多,最出名的就是二里头,都很明显是新石器时代末期的遗迹,和史书上写的高度发达的王朝相差实在太远,也根本找不到任何可以和夏朝对应的东西,连文字都没有,青铜器也很少甚至没有,连文明的基本门鉴都还没跨进去,就不用说是朝代了,实际上中国真的踏进文明,也是盘庚迁殷晚商以后才算的,以前都还算是新石器时代。
11:中国传统的想法就是史书上写的就是真的,但是洋人的考古很早就推翻掉这点,如果根据最早开创人类文明的苏美人的史书纪载,伊拉克有超过25万年以上的真实历史,这史书还不是流传到现在的史书上写的,是实际从几千年前的古迹挖出来的,最早的一本是从4000年前以上的古迹挖出来的,比中国进入文明还早得多。挖到的还不是孤本,有快20本,彼此内容没有很大的出入,可信度比中国史书高太多了,但是洋人通通砍掉不承认是真的历史,都是神话传说,比对中国古代史那是狠太多了,人家只砍掉中国1500年历史而已,洋人不认帐的原因就是头一个苏美王居然活了28800年!!很明显这是神,根本不是人,古苏美史一个吵架的重点就是那些苏美历史书中写的苏美王。到底哪些是真的存在的人君,那些只是古代的传说,古人史书会这样人神不分的原因也很简单,原因就是文字发明后都是掌握在非常少数的人手里,而且都是记录一些非常实际的东西,皇家的历史皇家的人自己都很清楚,口耳就能相传,也不会容许外人知道这些皇家的秘密,等开始想要记录这些历史通常都是几百上千年以后的事了,何况还要追溯到文字发明的很久以前,以苏美文明来说,早在5500年就发明文字,一直到1000多年后才开始。历史书,还要追溯到上万年前,这其中根本都是毫无任何文字纪录,只有口头传说而已,就像你今天才开始。在没有任何文字资料下开始写唐宋的历史,你觉得这样写出来的历史有多少可信度???所以任何上古史书上的早期部分基本上都只能当神话传说看不能真的历史早就是国际历史考古学界的共识了,中国古代史当然不例外。
12:史记上写得大家都晓得的大禹治水,很不幸的就是最佳反证,因为在中原地区相当于大禹时期的遗址根本都没发现有大洪水的迹象,最可能是夏遗址的二里头,根本没被洪水淹过。这点和苏美遗址相反,苏美的史书诗歌一直都提到大洪水,遗址还真的就找到大洪水造成的淤积。
13:二里头考古队长许弘曾经写文章主张考古要从古籍中独立出来,不要再把中国考古当验证史书的工具,原因是挖到现在,考古的都晓得,商以前和中国传统使书写的根本就是两回书。挖出来的都是史书上没写的,史书上写的反而挖不到,二里头本身就是最好的例子。其他不管龙山文化,仰韶文化, 三星文化,中国史书上根本没记载,反而有写的尧舜禹夏根本挖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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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事决断靠占卜,在周朝为何会有这样的习俗?
在我国周朝许许多多的事情要通过占卜才能有所决断,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事情呢?是因为跟周朝人民的信仰有关,周朝人民相信在天子之上还有神,神选择了天子一说,在这样的社会信仰当中,许许多多的事情都是通过占卜得到的。就连关系到人民生计的国家大事也要经过占卜,可见的当时的人是多么喜爱占卜。周朝有这样的习俗是因为人民以神为信仰、君权神授、君权与神权相结合。
周代的人们很注重神,也非常喜欢占卜,占卜占他们生活的一大部分比重。就连他们选择君主时都要占卜,如果占卜结果不是很理想那么他们就认为这个人不适合成为他们的君主,这在现在看来是一件非常荒谬的事情,但在那个年代来说是非常合理的,所以说周代之人多行占卜。那么为什么周代人会有这样的习俗呢?
一、人民以身为信仰周代的人民是很信神的,他们认为神的旨意便是一切,所以干什么都要占卜一番。占卜之事对他们来说就是家常便饭,很多事情都需要占卜才能下结论。
二、君权神授我们都知道周代君王和神联系在一起,也就是我们选择君主要有神的旨意,所谓君主就是传达神的旨意的人。这样就在周代人心目中保证了周代君王的正统性,他们认为只有这样选出来的君王才是正统的。
三、神权与王权相结合这就说明了h神权和王权的密不可分,只有神权和王权相结合才能统治整个国家。统治者往往会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占卜的人,命令占卜者要根据自己的意愿来进行占卜,这样就可以保证他们的神权永固。
在周代任何事情都要占卜,占卜来源于他们对神的尊敬,想要通过这种方式得以明了神的质旨意,在那个时代维护了国家的稳定。
以下哪个中国古代法律是错的?
A秦朝是个子矮的人不用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