姻缘真的可以分配吗,婚姻需要缘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分割财产吗?

不可以,结婚的目的是建立或者组建家庭,在实现家庭之前的时间段称之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人民群众应该明白国家的良苦用心,不要辜负了国家的期望。婚姻法第三章的标题是家庭关系,忽略这几个字,等于是忽略整个婚姻法,以后没脸再提起婚姻法

姻缘真的天注定吗

姻缘本是先天决,
总是阴阳两相辅;
世人不解苍天意义,
妄使身心着意图。

爱情可以分割吗?

应该不用吧。。

婚姻存续期间可以分割财产么

我国法理学界普遍认为:虽然法律没有明文禁止,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九十条的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可以推定“共同共有关系不终止,分割共同财产不可行;婚姻关系是共同共有关系,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经离婚诉讼,夫妻一方或双方不可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但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损害另一方的财产权利,或一方阻碍另一方合理、合法处分共同财产的的情形,导致家庭矛盾不可调和。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的两种情形,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例外,有效解决了前述问题。
该解释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结婚是靠缘分吗?

什么是缘呢,我认为能相逢相识,哪怕擦肩而过都是缘。。。 试想世界上这么多人,为什么同在一条路上走过,某个人能与你擦肩,而却不是别的人呢?为什么坐公共汽车时,你能与这个人做到一起,而不是别人呢?为什么大千世界云云众生,你惟独与他相恋相知,这不都是很奇妙的么?仿佛上天安排好了一切,用一根线指引着你们走到一起。。。 分呢,一般说来就是两个可以厮守一生的人,爱着并且可以互相陪伴走到一起。。。 缘分缘分,就是既能相知相恋,又能互相陪伴走一生。。。。
人的缘分和命运都是上天注定的、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终须求。 我相信缘分、人生在世都是一个缘分,缘来缘去、缘聚缘散、缘随缘尽。都是一个缘字。 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见面不相识。有的人有缘而无分、有的人有分而无缘,有的人就是擦肩而过也不见得会相聚、因为他无缘,有的人为了相聚却等待了很久甚至会付出一生的代价、但是也没有机遇让他们相会,这就是无缘。 一个人从相遇、相识、相知都是缘分,命运是违抗不得的,还是随缘吧

好多人说婚姻是一种缘分,那么我直接坐等缘分,有没有可能等到?

风儿,请你慢慢地划过,你要告诉我,春天的诗行在哪里?
我用黑色的泥土,雕塑成相思的脚步,轻轻地走过大地,去唤醒蛰伏在地下的春意。
那丝丝菀菀挡不住的鹅黄柳绿,摇曳盛趣却惊扰了一声春雷,敲响了藏于地下生命的时钟。
呵!轰隆隆的春雷炸响,却带来了一场雨夹雪,淋湿埋藏了一切不和谐的气息。
乍暖还寒,东风挟雨,恰似广寒宫中的嫦娥潸然的泪滴。
你是谁?我是春。
是润物无声的夕阳炊烟,在清风带雨的陪伴下,送你一程又一程。
春风一夜过江南,大地万物荒寂开
惊蛰了,山青了,水绿了,花开了,青蛙睁开睡眼了,燕子来了,黄莺唱了,春雷响了,告别阴郁的冬天,快乐也得苏醒了!
惊蛰春雷响,农田闲转忙,天气乍暖乍寒时,莫把棉衣藏,春日风光好,快乐很重要,待到青色碧连天,相邀去游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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