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本质爱情的本质,婚姻和爱情是两回事
爱情和婚姻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梁祝的故事从来不缺乏现实版,什么时代都不缺乏殉情的男女。但是,当初爱得死去活来的男女,后来有很多却成了怨偶。这是怎么回事呢?我的理解,就是对爱情和婚姻缺乏正确的认识,所以把二者混为一谈了。
爱情的本质,是男女基于性欲产生的好感。如果一对取向正常的男女互有好感,就说明他们之间有爱情。
爱情有两个特点:
一、不会是严格一对一的关系,因为你不可能只对一个异性有好感。一对一是对婚姻的要求,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二、会随性欲而变化。性欲的特点是初时干柴烈火,不惜为爱而死通常发生在这个时期。但随着时间推移和熟悉程度的增加,性欲会逐渐淡化,这就是所谓的七年之痒。
那么婚姻又是什么呢?婚姻的本质,是男女合作抚养孩子的契约。其产生的前提之一是双方都需要孩子,而男人生不了、女人自己养不起,所以只能合作。
由此可见,婚姻必然有以下特点:
一、合作的基础是抚养孩子,所以必须有维持生活的经济基础;
二、合作关系的特点,是只有互利共赢才能成立。互利共赢意味着双方都知道彼此想从合作(婚姻)中得到什么,并且都能够付出对方想要的、得到自己想要的,同时都没有更满意的结婚人选;
三、当婚姻严重失衡,特点是至少有一方无法满足对方的重大需求时,婚姻就会走向解体或名存实亡。
明确了上述概念,就会知道:假如两人缺乏对爱情和婚姻的正确理解,就会把二者混为一谈,在情浓的阶段去殉情是能做到的。但假如没死,接下来就可能产生以下问题:
一、以为爱情能够解决一切现实问题,俗称“有情饮水饱”。但是,当真的面临缺钱又无力解决的窘境的时候,必然产生危机;
二、如果两人缺乏有效的沟通方式,一方有了严重的不满而另一方却不知道,矛盾积累久了必然爆发;
三、假如两人处于七年之痒的阶段,而其中一人或两人又遭遇了其他互有好感的异性,结果就是精神或肉体出轨。而对爱情的期待必然包含这一条:“另一半能守身如玉”。出轨意味着爱情神话破灭。下面还有一个逻辑:“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能接受的”。爱情破灭了,婚姻就走到了尽头。
婚姻的本质是什么?
我觉得婚姻的本质就是结婚生子,所以我觉得婚姻是非常令人难忘的。婚姻的本质就是两个人互相扶持,两个人互相尊重,两个人合作让彼此有一个依靠。婚姻的本质应该就是爱情,因为两个人互相的相爱,而且也是有了爱情之后,才会结婚,所以婚姻的本质就是爱情。
爱情和婚姻的本质是什么?
爱情和婚姻的本质其实就两点,一点是繁衍后代,这是本能,一点是文化。
婚姻的本质是什么?
婚姻的本质是一种情感价值交换。
价值是比感情高一个维度,就如对方生病了,另一方就义无反顾的在身边安慰伺候,把它变成了一种责任和义务,一种价值交换。
谈恋爱时候只需要凭感觉就好了,互相让对方开心有眼缘就行。但是婚姻能否长远,就看两个人三观是否融合,达到志同道合。能否彼此持续的给对方提供价值。
在恋爱中,颜值,身材甚至琴棋书画都可吸引对方。但是婚姻里实实在在的是柴米油盐,那些统统失灵,婚姻里只有感情价值交换。对一方持续的帮助疼爱,换来对方回报。
婚姻的本质是打伙过日子,传宗接代。肩负起一份责任和义务。一个人过得再好,不如两个人过得好,两个人可以互帮互助,携手共度难关。一方有病有难,可以得到另一方心甘情愿的悉心照顾和奉献。
婚姻是一份责任和义务,不管对方生老病死,都一如既往对待,不离不弃。通过价值交换,达到互相的平衡。婚姻的本质,愿意在一起生活的理由。1.婚姻是合法的性和生育
婚姻的实质中最基本的一条就是合法的生育和性。婚姻内的性带有专一性,是彼此对对方的一种专一性。
可是,即便有婚姻这个介质,改革开放以后,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还是出现了婚外情,小三等破坏这种合法化。
现实生活中婚姻中关于合法性的概念被打破。婚外同居现象在没有法律保护的情况下,也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可。
在很多人的真实体验中,婚外性比婚内性更容易得到愉悦感和尊重。
婚姻中合法的性的这一点在如今的社会中概念被稀释。
合法的生育这一条在我认为对于女人是很重要的。一个人未婚生育和已婚生育对于一个孩子的成长差异太大。
乔布斯的女儿丽莎在她的书中《我轻如鸿毛》中写到过,自己不被社会,不被同父异母的姐妹认可的所有经历。
让人看了有一种扑面而来的心酸感。即便丽莎考上了哈佛,即便丽莎很优秀,但是因为出身没有婚姻这个合法的介质,
她所有的努力都被灌上私生女的名号。人们似乎更关心她的身世,她的出身,而并不是她自身的努力,她自身的成绩。
所以,在我认为即便真的想要一个孩子,也请结婚后再要,而不是未婚就生育。
母亲生育孩子是伟大的,可是,如果烂生,不考虑孩子感受的乱生,那就不能被称为伟大了。
婚姻中合法的生育这个实质是很有意义的。
2.婚姻是利益共同体
婚姻是利益共同体,说的一点都没有错,但是,感情让婚姻更有温度。
婚姻法从有到修改至今,我们细细品味其中的每一个字,没有任何一个条文涉及到感情层面的。
婚姻不管最初的男主外女主内模式,还是现如今的女人也参与到职场模式,其实在一定程度上都是一种合作模式。
不管是那种合作模式,只要婚姻中的双方彼此认可,彼此满意就是最符合,最佳合作模式。
婚姻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两个人共同经营,共同为了共同的利益共同体一起努力的一种模式。
所以,婚姻其实就是利益共同体。只不过感情让婚姻有了温度。
感情是缔结婚姻,婚姻中男女在一起的一种介质,感情在其中所起到的作用就是使婚姻有温度。
婚姻就是由两个成年人决定在一起生活的一段行程。婚姻既不是救命的稻草,另一半也不是世间的救世主,它无法把你从孤单中拯救出来,也无法把不够好的你变得更好。你需要做的是先要把自己变成成年人,让自己足够强大,然后与另一个同样是成年人,同样内心强大的人一起生活,这样才会收货婚姻中真正的幸福和快乐。
所谓结婚,不过就是不得不把自己的一大部分人生委托给另一个人,在现实来讲就是失去了相当一部分自由的时间而已。虽然说的轻描淡写,但是却很简单的说出了婚姻的本质。婚姻最大的魅力其实在于探索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究竟能达成多么深度的连接,这句话也是引用了《傲骨贤妻》剧里的一段话,说的也是非常的精。婚姻改变不了你的性格,它也不可能让你从一株含羞草变成为热情的大牡丹,婚姻不可能去改变你的气质,也不会让你和以往逆行的人生告别,它波澜起伏、跌跌撞撞,只会考验你应对问题的能力。
生活中幸福的婚姻不是多数,不幸的婚姻却比比皆是,能够做到让爱锦上添花的,都是真正的独立从容,同时又可以共同成长担当的伴侣。如果说婚姻能够改变我们什么的话,无非就是两个人共同的成长,两个人幸福的成功,要么共同沉沦,要么半斤八两,因为唯有真爱才能够相互成全,也唯有私欲能够相互毁灭。爱情里我们拥有更多的是激情,而婚姻里我们却需要更多的付出与智慧。
什么才是婚姻的本质
所谓本质就是事物的根本性质,它是事物固有的东西,是事物自身组成要素之间内在联系,是由事物本身所具有的特殊矛盾构成的。 婚姻, 是指适龄男女按照婚姻法在经济生活、精神物质等方面的自愿结合,并取得法律、伦理、医学等层面的认可,一方到另一方家落户成亲,共同生产生活的一种社会现象; 是指男女结合,取得许可,共同生活。此概念更可简化为:男女结合共同生活。 婚姻的注意事项和重点须知: 大多数处于磨合期的夫妻,虽然没有出现出轨等背叛婚姻的行为,却总是小吵不断。这是因为此时双方对彼此的性格还不够了解,还不能完全接受对方的生活习惯,不能兼顾双方的公平,也不明白各自的婚姻底线是什么。 夫妻二人要学会给婚姻保鲜,努力在平淡中寻找激情。所以,在这一阶段,不妨试着“重走青春”,再谈一次恋爱。妻子要注重自身外表和内在的提高,通过穿漂亮的衣服、改变外在形象来引起丈夫的注意。夫妻二人可以培养一些共同爱好,一起读点婚姻辅导类的书籍。还应多关心彼此的健康,可以一起出去锻炼,从运动中提升感情。 什么才是婚姻的本质2 婚姻的实质是指男女双方本身的状况与相互之间的关系均符合结婚的规定可以确立婚姻关系的条件。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一、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婚姻 马克思在《论离婚法草案》中明确指出其在爱情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婚姻观,认为有道德、有生命力的婚姻只能建立在男女双方的爱情基础之上,这样男女双方才能够体会到婚姻的幸福、保证婚姻的品质。 草案中提到,婚姻不应该具有强迫性,但一旦男女双方踏入婚姻的殿堂中,婚姻中的任何人就一定要遵守婚姻法的规定。因此,马克思在对以往社会生活中的婚姻状态进行批判认识的基础上,辩证地认为只有无产阶级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的婚姻才符合公民的基本道德素质。 才符合婚姻的本质。同时,恩格斯做出爱情是“人们彼此间以相互倾慕为基础的关系”的论断。因此,在现代意义上,爱情是男女之间以互相平等为基础所产生的诚挚的、符合道德的感情关系。 二、婚姻双方应当保持充分的自由 恩格斯认为婚姻自由包含两个方面的要求,即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结婚自由,即择偶与婚姻是双方的自由权利,不受外界社会关系中的任何因素制约。婚姻关系应建立在男女双方的爱情基础之上,而不应只考虑家庭利益和家族利益,否定婚姻的性。 肯定婚姻的自由性。这从根本上推翻了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下以利益为主的婚姻观。他主张只有推翻资本主义,才能将、经济因素等宏观因素排除在婚姻关系之外,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婚姻自由。对于离婚自由,其与结婚自由有相应的爱情因素为主导。 只有当夫妻双方之间不存在爱情时才可能结束婚姻关系。恩格斯认为由于夫妻双方爱情消失而造成的离婚不仅对婚姻当事人甚至对于社会都是有利的。列宁也指出,家庭是文明社会中稳固的民主基础,离婚自由并不表示家庭关系的瓦解。 而是使家庭关系趋于优化,以达到民主精神在家庭活动中的巩固与提高。然而,马克思主义提倡的离婚自由是建立在非草率离婚的基础上的,马克思认为已婚的夫妻双方的婚姻自由必须以婚姻的本质为基础。 而草率离婚只代表了男女双方或单方面任性、自私的主观意志,忽视了婚姻关系的解除对于家庭其他成员如父母、子女、亲友的影响。 三、婚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 不分地域和时代,婚姻都具有两种属性——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所谓自然属性,即致使婚姻和家庭成立的自然因素。这包括男女之间的生理差别、“性”本能和由此产生的血缘联系。 婚姻家庭关系的这种自然属性使得其与其他社会关系区别开来。所谓社会属性,是指婚姻家庭在某种社会制度下的本质属性。婚姻家庭是一定社会关系的结合,既依存于某种社会结构,又影响着这种社会结构。 什么才是婚姻的本质3 1、一夫一妻制和男子的统治,原本是为了保存和继承财产而建立的。 2、婚姻由双方的阶级地位来决定的,因此总是(有着)权衡利害的婚姻。这种权衡利弊的婚姻,往往变成最为粗鄙的卖淫---有时是双方的,而以妻子为最通常。妻子和普通娼妓不同之处,在于她不是像雇佣女工计件出卖劳动那样出租自己的肉体,而是一次永远出卖为奴隶。 3、自从大工业迫使妇女走出家庭,进入劳动市场和工厂,而且往往把他们变为家庭的供养者以后,在无产者家庭中,除了自一夫一妻制出现以来就扎下根的对妻子的虐待还遗留一些以外,男子的统治的最后残余也失去了任何基础。 4、在包括许多夫妇和他们子女的古代共产制家庭经济中,委托妇女料理的家务,正如男子获得食物一样,都是一种公共的、为社会所必需的'劳动。随着家长制家庭,尤其是随着一夫一妻制个体家庭的产生,情况就改变了。 家务料理失去了自己的公共的性质。它不再涉及社会,变成了一种私人的事务。妻子成为主要的家庭女仆,被排斥在社会生产意外。只有现代的大工业,才又给妇女---只是给无产阶级妇女---开辟了一条参加社会生产的途径。 5、如果妇女仍然履行自己对家庭中的私人事务的义务,那么他们就会被排除在公共生产以外,不能有什么收入了。如果她们愿意参加公共劳动而有独立的收入,那么就不能履行家庭的义务。现代的个体家庭建立在公开的和隐蔽的妇女的家庭奴隶制上,而现代社会则是纯粹以个体家庭为分子构成的一个整体。 6、在中世纪以前,是谈不到个人的性爱的。不言而喻,体态的美丽、亲密的交往、融洽的旨趣等,曾经引起异性间的性交的欲望。因此,同谁发生这种最亲密的关系,无论对男子还是女子都不是完全无关紧要的。这距离现代的性爱还很远。 在整个古代,婚姻的缔结都是父母包办,当事人则安心顺从。古代的仅有那一点夫妇之爱,并不是主观的爱好,而是客观的义务;不是婚姻的基础,而是婚姻的附加物。 7、结婚的充分自由,只有在消灭了资本主义生产和它所造成的财产关系,从而把今日对选择配偶还有巨大影响的一切派生的经济考虑消除之后,才能普遍实现。那时候,除了相互的爱慕以外,就再也不会有别的动机了。 8、(在之前的前提下)一夫一妻制会非常肯定的失掉它因起源于财产关系而被烙上的特征,这些特征就是:第一、男子的统治,第二婚姻的不可离异性。男子在婚姻上的统治,是他的经济统治的简单的后果,它将自然地随着后者的消失而消失。 最后总结一下: 所谓的恋爱自由,自由的追求爱情,在一个资本主义社会是及其困难的存在。所谓的裸婚,本质上体现的就是这个规律!在一个资本主义社会,所谓的婚姻的幸福,也是有且只有在占有社会财富的这个基础上。 再加上一点感情或者爱情这种元素来点缀,才会被人赞赏、鼓励、吹捧、膜拜的。 剩女的出现是必然的,甚至可以说是一个资本主义社会必然出现的现实情况。 因为这样一个社会是一定要把女性按照她们的身材、学历、外貌来划分三六九等,然后安排进行婚配的,这是错误的规律。 这才是婚姻和婚姻关系,在我们这个社会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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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有共同的三观,有共同的爱好,然后两个人也可以经常进行沟通,经常交流,而且也可以共同解决一些问题,然后在对方需要的时候也可以及时出现;爱情的本质也是这样的;而且一般有了爱情之后才会有幸福的婚姻。这两者是有直接关系的,有了爱情之后才可以走进婚姻的殿堂。婚姻的本质是责任,而爱情的本质是感觉,爱情需要两个人之间彼此有感觉。而步入婚姻之后,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婚姻的本质是责任。爱情的本质是吸引。婚姻和爱情有关系,爱情会走向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