讼卦如何化解,讼卦工作变动

易经文本—讼卦

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讼,争论,诉讼。做事谋始。水天讼。

这一卦与“需”卦正相反,相互是“综卦”。一方是等,一方是争,交互为用。

“讼”是争论,包含诉讼在内。

“序卦传”:饮食必有讼,孤受之以讼。饮食难免发生争执,将讼卦放在需卦之后(前)。

讼卦上乾,刚健。下坎,陷险。一方刚强,一方阴险,必然争讼。

以人比拟,内卦即内心阴险,外挂即外表刚强有才干,也容易与人争讼。因而以“讼”为卦名。

“九二”阳爻,在中位,象征信实,但与“九五”同为阳爻,不能相应,以致,半信受到窒碍。

依据“说卦传”,“坎”有忧虑加多的含义,所以须加警惕。又讼卦是由遁卦变化而来。即遁卦“九三”降到“二”占据中位成为讼卦。所以要中庸,心中警惕,才会吉祥。“上九”重叠三个阳爻的最上方,过于刚强,逞强争讼,以求达到目的,所以最后是凶。

“大人”指“九五”,阳爻在上卦中央,又是尊位,而且刚健中正,居于领导地位。整体来看,刚强的上卦“乾”,在陷险的下卦“坎”之上,亦充实却踏在陷井上,因而,自以为信实而逞强,则行不通,唯有反省,戒慎恐惧,把握中庸的原则行动,才会吉祥。如果逞强,最后则是凶。遇到公正的“大人”裁判,会有利,但像“涉大川”一般逞强冒险,则不利。

彖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讼有孚室,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终凶;讼不可成也。利见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

讼卦来自遁卦,称作“变卦”上面的爻下降,称作“来”下面的爻上升称作“往”。遁卦“三”位刚爻,来到中位的“二”成为讼卦。所以心中有孚信,会有变化,必须警惕才会吉祥。《论语》“颜渊篇”中,孔子说“对于裁判,我也和他人一样,但最好不要发生诉讼吧!争讼,本来就不是上策,难以达到目的,最后结果凶险。“利见大人”是要崇尚中正。“不利涉大川”,因为会坠入深渊。

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

“象曰”:讼卦上卦“乾”为天,下卦“坎”是水,天在上,水在下,行动方向不同,所以造成争讼。因而,君子处理事物,在开始就应当慎重思考筹谋,以防止争讼。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有小言,其辩明也。

初六,阴爻阳位不正,又在最下方,因而柔弱。虽然与上卦的“九四”阴阳相应,但中间有“九二”阻隔。力量薄弱,无力排解争讼。但“九四”阳刚,始终有呼应的倾向。因而,只要不将争讼拖的太久,虽然会有小责难,最后还会吉祥。

“象传”说:争讼本来就不可以拖延。虽然稍微有不满的责难,一经说明,就可以化解。

这一爻,告诫争讼不可拖延过久,应当以解释求得化解。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象曰:不克讼,归逋窜也。自下讼上,患至掇也。

“逋”逃亡。

“眚”眼睛生翳,散光,看物产生虚幻的光晕,太阳的光晕称作日眚,也有灾难的意思。

“九二”阳刚,在下卦险的中央,本来就喜欢争讼。又与“九五”同是阳爻,不能相应,当然发生争讼。但“九五”阳爻阳位,又在上卦中央的尊位,至刚,至中,至正,而“九二”虽然阳刚,却在阴位,不正位置又低,争讼必然失败,只好逃亡隐藏。逃亡到村民只有三百户不显眼的小村中,谨慎守本分,就不会有灾难,否则,逃亡到显著的大城镇,必定会被敌人追讨,难以逃脱。

“窜”是隐匿。

“掇”Duo,是自取。

“象传”说:争讼无法获胜,逃亡为了躲藏,但下卦坎是穴。“九二”躲藏在中央的穴中,自我约束,就可以避免灾害。地位在下的“九二”与高高在上的“九五”争讼,这是自己的灾祸。

这一爻,强调不可逞强争讼,应当退让深自反省。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

“食”—公卿。相当于食邑,古代做官的人,以分瓜采邑的税收生活,而且世袭。

“旧德”是说前往印先祖遗德所得到的领地去就食。旧—消息卦变之。

“六三”阴柔,无力与人争讼,因而隐忍前往祖先遗留的领地,坚守纯正,自励自勉,才能度过艰难,最后得到吉祥。或者也有从政的可能,但不会有成就。

“象传”说:处逆境时,追随比自己的地位高的人有利,自己不会成功。

这一爻,解释说应当知足,不可逞强争胜,隐忍自励,才是上策。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象曰:夏即命,渝安贞;不失也。

“即”是就的意思。

“命”天命,正理。

“渝”是改变。

“九四”虽然阳刚,但在上卦的最下方,不得中,阳爻阴位,又不得正,地位弱,争讼不会得胜。不过,正因为柔,能够回头去就正道,改变初衷,顺其自然,安于正理,就不会️过失,终于吉祥。

这一爻,强调顺其自然,安于正理,则心安理得。

九五:讼元吉。

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

“九五”在至尊的位置,阳刚又至中至正,象征公平,公正,合理的裁判诉讼,因而吉祥。

这一爻,说明裁判诉讼,应以中正为根本。

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

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锡”同赐。

“鞶带”是古时依身分颁赐的腰带。

“褫”是剥夺的意思。

这一爻,是由“六三”的“或葱王事”延伸而来。

“上九”阳刚已达到极点,可以逞强赢得诉讼,但也不会持久或者会赏赐“鞶带”,但在一天之间,就被剥夺了三次。

“象传”说:以争讼得到的赏赐的服饰,也不足以使人尊敬。

这一爻,告诫以争讼到达目的,也不足以持久,而且不会受人尊敬,虽胜亦可耻。

总结:讼卦,阐释在事业的进行中,难免发生争执,引起争论,但告诫不可争讼。

争讼多半因为内心险恶,行动过于刚强,会使信实蒙羞,招来忧伤,必须警惕。不可自以为得理而逞强,难以达到目的,反而使自己陷入泥沼。应当深自反省,戒慎恐惧,把握中庸的原则,避免争讼。

《易经》中的屯、蒙、需、讼卦告知你的那些事

摘录分享《张其成讲易经》~~

屯卦讲的是我们在刚开始做事情的艰难局面下,应该怎样建功立业。第一,要“磐桓”,也就是找准时机,不要贸然行动;第二,要有耐力,不要争强好胜,“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要做好长期的准备,然后自然而然地得到,而不是抢;第三,要找准时机,该舍的时候一定要舍,不要总是索取,一味地向前,要见机行事;第四,取得成功了一定要跟大家共享,不能都据为己有,只有这样做,才能克服艰难的局面,走向光明。

蒙卦是讲启蒙教育的卦,它是从教和学两个方面来揭示启蒙教育的原则和规律。还有一点非常重要,它告诉了我们在不同的时间、地点,对不同的人要采用不同的教育方法。蒙卦一共包括六个阶段,从下到上分别为发蒙、包蒙、躬蒙、困蒙、童蒙、击蒙,如果按照这样的原则去做,就可以培养出正确的、符合正道的品德,这就叫作蒙以养正,果行育德。
需卦讲的是事物刚刚发生的时候,经过屯卦、蒙卦之后,你要有耐心、要等待,等待是一个从远到近、从下到上的过程。等待的时候首先要有耐心、有恒心、有光明心,然后会逐渐接近危险,这时说话要谨慎,要少说话、要冷静、要善于思考、要恭敬,像二爻、三爻都是这样的,四爻也是,四爻都在血泊当中了,但是照样要不急不躁,听从天命,不要抗拒天理,然后到九五爻等待到正道了,但是到最后上九爻还是要敬畏天道,非常好的结果也就是“不速之客”自然而然就会到来。这是告诉我们在等待的时候,最重要的就是保持耐心,保持坚忍不拔的正心正念,保持恒心;其次是不要害怕艰难险阻,在任何时候都要守持正道,保持冷静,保持一颗恭敬心。所以等待实际上是一种人生智慧,现在的人都太急躁了,做什么事情都想一夜成功,这样耐心不够往往会导致失败。
讼卦教我们不要去争讼,以及怎样停止争讼,我把它从下到上概括了一下:第一爻是不永讼,不要永远去争讼,一开始的时候不要说一定要把官司打下去,永远在打官司,这不行;第二爻是不克讼,不能够去争讼,要归隐,要想到还有众人,还有亲朋好友;第三爻是不与上讼,不要跟上面争讼,因为第三爻靠近乾卦,不要跟上位的人打官司;第四爻是不克讼,不要去争讼,要改变争讼的念头;第五爻是可以讼,要按照天道来争讼,但是也不能太过,要守中、守正;最后一爻是不可久讼,不能长久地争讼。
总的来说,讼卦告诉我们,要尽量避免矛盾激化,要按照天理化解矛盾,要“有孚”,保留诚心、恒心、中正之心,还要有警惕的心、恐惧的心;做事情不能得理不饶人,不要想持久地打官司,要“作事谋始”,开始的时候就不能与天道相违,这样才能善终。

《易经》六十四卦解读之六 讼卦

“孚”就是一颗诚心、一颗坚韧不拔的心或者一颗正心,只要“有孚”,往往都是吉的。所以《易经》其实是讲洗心、修心的。
讼卦上面的乾卦是刚健的,下面的坎卦是危险的,所以叫“上刚下险,险而健”。
讼卦上面是天,下面是水,上下相背而行。君子看到这样的形象应该“作事谋始”,做任何事情在开始的时候就要善于谋划。

《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小有言,其辩明也。

一开始打官司,难免要说话,会有一些口舌是非,但还是要少说话。说的话要符合真理,也就是天道,一开始就要跟天道相顺,不要跟天道相违,只有这样最终才是吉的。

《象》曰:不克讼,归逋,窜也。自下讼上,患至掇也。

日常生活工作中,你要尽力避免争讼、打官司,要考虑到你的一个不合适的举动、行为,很可能会连累很多人(“三百户”非实指),所以你现在要归隐,归隐之后这些人就可以免于遭殃。

《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

第三根爻也就是第三个时空点。“食”是遵循,“旧德”是过去的德,“食旧德”是要遵循旧有的道德修养。“贞厉,终吉”,虽然有危险,但是终究是吉的。“或从王事,无成”,要跟随大王去做事,没有成就,但可以善终。
《象》曰:复即命渝,安贞,不失也。

要安于正道、承认变化,改变争讼,不要再去争讼了,要服从天命。“安贞,吉”,安守正道是吉祥的。
《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

九五爻这里教我们要去“讼”,在讼卦的六根爻里,唯独九五爻说要“讼”,其他爻都说不要“讼”。为什么九五爻可以“讼”,并且是“元吉”的呢?因为九五本身就代表了天道,九五至尊,又中又正,而且讼卦的上卦又是乾卦,这就是说符合天道的事情可以去争讼、据理力争。只要行为上不太偏激,守住中道、正位,就可以“元吉”,“元”就是初心、本源。在九五爻这里去争讼就能化解双方的矛盾,双方也不会受到损失,因为是按照天道来做的。
《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最后一爻上九爻,说的是争讼最后取得胜利了,就会被赐予腰带。“终朝三褫之。”这是告诫我们在争讼取得胜利的时候,千万不能不依不饶,应该放人一马,因为即使取得胜利受到奖赏了,也终究会失去这种奖赏,所以万事不能做得太过,不失原则的前提下得饶人处且饶人。
讼卦告诉我们,要尽量避免矛盾激化,要按照天理化解矛盾,要“有孚”,保留诚心、恒心、中正之心,还要有警惕的心、恐惧的心;做事情不能得理不饶人,不要想持久地打官司,要“作事谋始”,开始的时候就不能与天道相违,这样才能善终。

《易经》中讼卦的小知识

重温《易经》的讼卦。

摘录分享书籍《张其成讲易经》

讼卦是《易经》的第六卦,经过了前面第五个阶段的需卦之后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就是争讼。

讼卦就变成上面是天,下面是水,也就是水落下来了。但是水刚落下来的时候量很少,所以下面的人就要抢,这个局面就好像一个争讼的局面。我们再看讼卦上面的天是怎么运行的?天上的太阳、月亮都是从东向西运行的;而下面的水是怎么运行的?在中华大地上的水基本上都是从西往东流的。天和水的运行方向恰好相反,互相背离了,这就构成了争讼的局面。但是要注意讼卦不是教我们怎样去争讼、去争抢,而是教我们如何停止争讼、停止争抢。

《彖》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终凶,讼不可成也。利见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
讼卦上面的乾卦是刚健的,下面的坎卦是危险的,所以叫“上刚下险,险而健”。危险遇到刚健就会争讼,也就是天和水相遇就会争讼:天是从东向西运行,水是从西向东流,这两个相互违背,所以就争讼了。为什么中间吉呢?“刚来而得中也”,中间吉是由于刚爻居中位,中位是一个卦的第二位和第五位。讼卦的第二位和第五位都是刚爻,所以是吉的。为什么终究是凶的呢?“讼不可成也”,老是诉讼或者打官司是不可能成功的,所以最终是凶险的。“利见大人,尚中正也”,为什么能“利见大人”呢?因为九五爻又中又正。“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最后会掉到深渊里去,因为下面的坎卦既代表水又代表深渊。这就是《彖传》对卦辞的解释。

讼卦教我们不要去争讼,以及怎样停止争讼,我把它从下到上概括了一下:第一爻是不永讼,不要永远去争讼,一开始的时候不要说一定要把官司打下去,永远在打官司,这不行;第二爻是不克讼,不能够去争讼,要归隐,要想到还有众人,还有亲朋好友;第三爻是不与上讼,不要跟上面争讼,因为第三爻靠近乾卦,不要跟上位的人打官司;第四爻是不克讼,不要去争讼,要改变争讼的念头;第五爻是可以讼,要按照天道来争讼,但是也不能太过,要守中、守正;最后一爻是不可久讼,不能长久地争讼。
总的来说,讼卦告诉我们,要尽量避免矛盾激化,要按照天理化解矛盾,要“有孚”,保留诚心、恒心、中正之心,还要有警惕的心、恐惧的心;做事情不能得理不饶人,不要想持久地打官司,要“作事谋始”,开始的时候就不能与天道相违,这样才能善终。

《易经》第六卦 讼卦:慎争戒讼

《易经》第六卦 讼 天水讼 乾上坎下
《讼》卦1: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卦辞意思:
有孚:就是有信之意。
窒:阻塞。
卦辞的意思:信用受到阻塞,要警惕戒备,虽然中途可能很好,但是最终是凶险的。适宜遇见大人,不适宜长途跋涉。

《讼》卦2: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卦辞的意思就是:有信用,克制、警惕,中途停止是吉祥的,争讼到底就是凶。利于遇见大人,不利于长途跋涉。

人生启示: 慎争戒讼
讼卦向人们启示了慎争戒讼的道理,

讼卦是由下坎上乾组成,乾为天属于刚健,坎为水属于险恶,上刚下险,遇到险恶还往前奋进,或者内心险恶外表强硬,难免与人发生争斗。

讼象征争辩争论,含诉讼之义。引起争讼的原因,主要是信用。如果失去信用,欺诈别人,那么虽然可能暂时获得利益,但是终究会是凶险的。若是讲信用,中途停止了争讼,就是吉利的。
当不易和解时,便会导致诉讼。应该找有大德大才的人进行决断,不要逞强冒险。

占得讼卦,包含的主要信息就是会引起争讼,但是,只要内心诚实,守信用,是可以缓解的。对于个人来讲,应杜绝好争斗,或逞强好胜的性格,要抑制自己的情绪以免发生过激行动,否则可能会引起争讼。若发生争讼,虽然中途对你可能有利,但是结局会对你不利。这个时候,适合去拜见大人物,而不适合远避他乡,也不适合外出旅游、出差等。
事业中,在创业之初会很顺利,有利可图,但是随后就会受挫。要牢记“和气生财,吃亏是福”的道理,切勿追求不义之财,切勿失去信用。不得固执己见,极力避免介入诉讼纠纷的争执之中。如果与人争讼,不如退让三分,求得化解,安于正理,可免除意外之灾。如果非要与人斗争到底,即使获胜,最后还是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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