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是如何取名的,72年属鼠什么命人

外国人名字的命名原则是什么?

First name---西方人名字的第一个字,相当于中国人的名字,
Last name---欧美人放在名字后面的姓,相当于中国人的姓,姓氏
surname ---姓,姓氏(等于last name)
given name---教名,
一般First name和given name是同一个。
举例:
Bill Phelan(hehe,my boss)
Bill--First name,given name,名,
Phelan--Last name ,surname,姓,
就象中国人喜欢喊你姓名中姓后面的那个名一样,老外也是这样,
所以见面称呼的都是名,即称呼他们name中的第一个,即first name
记住前缀sur-有“在前的”“外”的意思,sur(在前)+name(名字),和起来就是在名字前面的,就是姓了,这样就可以记住了
举个例子吧!
Bill Phelan
Bill 就是老外的名字(first name)
Phelan 就是老外的姓(Last name)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7729470.html

西方人是如何起名字的

西方人起名字的习惯 西方人非常讲究名(given name)和姓(family name) 之间的和谐。不管选择哪一个姓,父母们都会为孩子挑选一个与之相匹配的名字。他们在选择名字时考虑的因素 (factor) 可多呢! 比如,名字要易读 (easy to read)。假如孩子到了一个新的环境,老师或同学不能读准他的名字时,双方都会很尴尬。所以,能简单的就尽量不要把它弄复杂。 第二,考虑音节 (syllable) 的因素。在每个名字中,如果姓较长,名则应该短一点;反之,如果姓较短,则名应该长一些。有时为了达到重复强调的效果,名和姓的音节数量也要相同。 第三,受 (religion) 习俗的影响,西方人的名字有时也带有色。他们会去教堂 (church) 或寺院了解有关起名的一些情况。或者在圣经 (Bible) 中寻根溯源,引用其中的经典名字。 第四,选用时代新词 (new word) 或流行词 (popular word)。有的家长喜欢用常见的名字或年度流行词给孩子起名。

外国人的名字怎么起,好象有三部分,每段的含义是啥

你说的三部分,第一节是本人的正式名字(教名),最后一节为姓,中间一节是母亲的姓或家庭关系密切者的名字,也有的是尊敬的好友或名人的名字。
你可以参考以下这些资料:
西方人是名在前,姓在后。英、美、法、西班牙、阿拉伯人都是如此。俄罗斯人通常也是名在前,姓在后,但也有时把姓放在最前面,特别是在正式文件中。
有些国家的人,姓名很长,分三节或四节。英、美人士姓名,第一节是本人的正式名字(教名),最后一节为姓,中间一节是母亲的姓或家庭关系密切者的名字,也有的是尊敬的好友或名人的名字。例如,约翰·斯图尔特·史密斯(John Stuart Smith)即为姓史密斯,名约翰。俄罗斯人的姓名其第二节为父名,伊万·伊万诺维奇·伊万诺夫。即姓伊万诺夫,名伊万,而伊万诺维奇为父名,阿拉伯人姓名的第二节为父名,第三为祖父名。例如,沙特阿拉伯前国王费萨尔·阿卜杜拉·拉赫曼·沙特(Faisal ibn Abdul Rahmamal Saud),即为姓沙特,名费萨尔,而阿卜杜拉·阿齐兹为父名,阿卜杜拉·拉赫曼为祖父名。从以上可以看出,对于这些国家的人来说,最主要的是记住第一节本人的名字和最后一节的姓,平时称呼,中间的其余部分可以从略。
西班牙人的姓名排列略有不同。其父姓在倒数第二节,而最后一节为母姓。在简称时,多用第一节本人的名字和倒数第二节的父姓。
西方人的姓名同中国人姓名的第二个不点是有关妇女的。中国妇女结婚后,其姓名不变,过去有的妇女把丈夫的姓冠在自己的姓前面,现在这种习惯已经没有了。在西方,妇结婚后,则把父姓改为夫姓,而保留自己的原名。例如,一个叫玛丽·琼斯的姑娘,嫁给了约翰·史密斯先生,那么她就改姓史密斯了。她被称做玛丽·史密斯太太。对于同她没有深交的人来说,也可称她为约翰·史密斯太太。
不过,也有已婚妇女不用夫姓的例外。在美国,演员常常使用艺名。剧院经理为了保持演员的知名度,不愿她们改用夫姓,有的甚至对她们的婚事秘而不宣。另外,女作家常使用笔名,而很少使用夫姓。
西方人姓名与中国人姓名的第三个不同点是,中国人力求晚辈的名字与长辈的不要相重。而在英美,父子或祖孙的名字有时完全相同。英国前首相丘吉尔,其父亲名伦道夫,他的一个儿子也叫伦道夫,祖孙同名。美国前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他的儿子也叫富兰克林·罗斯福。石油大王洛克菲勒也为儿子取了与自己相同的名字。人们为区别清楚,只好在称呼他们的儿子时,冠一个“小”字(Junior,放在英文姓名之后),即小罗斯福,小洛克菲勒。西方还有的人喜欢沿用历史上卓越人物的名字取名。在美国,不少人给孩子取名华盛顿、林肯、富兰克林、罗斯福等。
关于西方人的姓氏,还有一点应当提到。中国人很早就有姓,而且把姓视为血缘关系、传统接代的最重要的标志。以姓聚族而居,建宗祠、立家庙。可是,古代英国人却只有名而没有姓。从10世纪开始,即相当于中国唐朝末年,才有一部分贵族以封地为姓。以后别的贵族和一般老百姓也模仿他们,为自己选择姓氏。自11世纪到16世纪文艺复兴时期,基督教要求对姓氏进行登记,姓氏才得到普遍使用。这样,前后用了大约5000年时间,英国人才算都有了姓。
在英国,最普遍的是以职业为姓。例如,古代的铁匠为居民制作、修理家具、钉换马掌,是一种不可或缺的行业。于是,史密斯(Smith铁匠)就成了这样人家的姓。其他如泰勒(Tailor裁缝),库珀(Cooper制桶工),巴伯(Barber理发师),贝克(Baker面包师),卡彭特(Carpenter木匠),克拉克(Clerk办事员或书记员),库克(Cook厨师)等,也都是这样形成的。
还有一些姓,原是父亲的名字,加一个“逊”字(son),意为某人的“儿子”,就成这一家后代的姓。例如,托马斯(Thomas)的后代姓托马森(Thomason),或汤姆森(Thomson);杰克(Jack)的后代姓杰克逊(Jackson);威尔(Will)有后人姓威尔逊(Wilson);威廉(William)的后代威廉森(Williamson)等。aron埃因、abbey阿布瑞、abbot阿伯特、abercromobile阿布尔克罗莫贝利、adolf阿杜莱夫、barham鲍尔赫穆、bevin贝维、boon伯恩、carnegie卡尼基、collins克林斯、cobden卡布迪恩、culross柯罗拉斯、elyot埃利耶、ervin厄文等。

外国人是怎么起名字的?

外国人名字数量并不多,随大流起,外国人重名的多,基本要靠父称结合使用才分得清。也有根据当时潮流赶时髦取些新创造的革命性的名字,比如斯大林【钢铁】,戈尔布【布尔什维克的英雄】,雷火米尔【世界革命】等等,但很少。

美国人怎怎么起名字

美国人的姓名是以名·名·姓为序排列组成的。第一名又称教名,是受法律承认的正式名字。中间名通常用缩写表示,由钟爱孩子的父母或其亲戚所取,他们甚至把自己的名字直接取给孩子。中间名代表本人同亲属之间的关系,外人一般不称呼中间名,也不得究其详,甚至法院也不承认中间名是法定姓名的一部分。姓氏是由家族世代相传的。美国法律规定,妇女婚后要使用丈夫的姓,即使离婚,也应予保留,非经法律判决,不可恢复未婚时的姓。 在欧洲,姓氏比名字的出现要晚得多。公元11世纪后,欧洲人才开始逐步使用姓氏。直到16世纪文艺复兴,基督教会要求对姓氏进行登记,姓氏才得到普遍使用。 18世纪末19世纪初美国犹太人因法律制约才被迫使用姓氏,所以他们对姓氏持一种无所谓的态度,甚至常常更换;而西班牙人的后裔却恰恰相反,他们比任何人都更看重自己的姓氏,绝不肯轻易改换。至于美国黑人的姓氏,则多数是从当年奴隶主那里承继下来的。 采用历史上非凡人物的名字在美国人中始终是一种时髦。象奥古斯丁、马丁、查尔斯、威廉、伊丽莎白和乔治这样的名字俯拾皆是。同时,美国本国的总统和民族英雄也受到人们的推祟,不少人给孩子取名叫华盛顿、林肯,或叫富兰克林、罗斯福。 在美国,人们并不会认为儿子沿用父亲的名字是犯忌。相反,某些人还十分乐意让儿孙沿用本人的名字,并引以为荣。美国前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和石油大王洛克菲勒就为儿子取了与自己相同的名字。为有所区别,美国人称呼与父亲同名的人时,常冠以“小”字,例如“小罗斯福”、“小洛克菲勒”等。 熟人在互相称呼时,习惯于称名不称姓,即称呼对方的第一名。名字被叫惯或表示亲呢时,常常在发音上有所变化。例如,把约翰叫作约翰尼,把詹姆斯叫作吉米,把简叫作珍妮特,把伊丽莎白叫作莉比、莉萨或莉齐。 美国妇女结婚后要使用丈夫的姓,但仍保留自己的名。一般来说,人们在称呼已婚妇女时都是用她丈夫的姓加上“夫人”二字。例如克拉拉·福特嫁给约翰·史密斯,人们便称她为约翰。史密斯夫人。但她自己平时写信或登记签名时,常在夫姓前用她自己的名字而不是丈夫名,写作克拉拉·史密斯。而一旦丈夫去世,她就完全用丈夫的姓名,不再用自己的名字。 不过,也有已婚妇女不用夫姓的例外。女演员常常使用艺名。剧院经理为了不影响女演员的身价,常对她们的婚事严格保密,自然更不允许她们使用夫姓。此外,女作家也因惯用笔名而很少使用夫姓。 有趣的是,有些美国人的名字取得十分怪诞,以至闹出笑话。据说,美国德克萨斯州立大学曾经有一个学生到图书馆申请做工。馆长问他:“贵姓?”他答道:“你猜。”馆长听了十分恼火,怒气冲冲地说:“实在对不起,我工作很忙,没有时间来猜你的姓。”说罢拂袖而去。其实这个学生的姓名就叫威廉。你猜(WiliiamYo-gess),不料他竟因此失去了一次做工的机会。又如芝加哥有个警察在街头抓住一个喝得酩酊大醉的酒鬼,问他叫什么名字,他醉醺醺地回答:“我是酒鬼”。警察怒喝道:“谁不知道你是酒鬼,问你叫什么名字?”谁知那醉汉也不示弱,嚷道:“我不是告诉你我叫酒鬼吗?”警察将信将疑地一查,才知他果然叫酒鬼·卡特(Toper Cate)。所幸这类古怪的名字在美国并不多见,否则不知要闹出多少误会

外国人是如何起名字的?

还这个问题中国人民很难回答,那要看那人的爸爸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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