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相乘的顺序正确的是,五行相乘的基本概念是
五行相克五行相生 求顺序
在中医学里,五行是指人体内五种物质的运行,根据其运行规律,分为木、火、土、金、水五行,正对应人体的肝(木)、心(火)、脾(土)、肺(金)、肾(水)。 五脏(行)是相互依赖、相互克制的关系,也就是相生相克 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 火克金,金克木。 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金木水火土五行是如何相生相克的
阴阳五行
五行:金木水火土
五行四方:东方属木,南方属火,西方属金,北方属水,中央属土。
五行生克
五行相生: 金生水, 水生木, 木生火, 火生土, 土生金.
五行相克: 金克木, 木克土, 土克水, 水克火, 火克金.
五行生克制化宜忌:
金: 金旺得火, 方成器皿.
金能生水, 水多金沉; 强金得水, 方挫其锋.
金能克木, 木多金缺; 木弱逢金, 必为砍折.
金赖土生, 土多金埋; 土能生金, 金多土变.
火: 火旺得水, 方成相济.
火能生土, 土多火晦; 强火得土, 方止其焰.
火能克金, 金多火熄; 金弱遇火, 必见销熔.
火赖木生, 木多火炽; 木能生火, 火多木焚.
水: 水旺得土, 方成池沼.
水能生木, 木多水缩; 强水得木, 方泄其势.
水能克火, 火多水干; 火弱遇水, 必不熄灭.
水赖金生, 金多水浊; 金能生水, 水多金沉.
土: 土旺得水, 方能疏通.
土能生金, 金多土变; 强土得金, 方制其壅.
土能克水, 水多土流; 水弱逢土, 必为淤塞.
土赖火生, 火多土焦; 火能生土, 土多火晦.
木: 木旺得金, 方成栋梁.
木能生火, 火多木焚; 强木得火, 方化其顽.
木能克土, 土多木折; 土弱逢木, 必为倾陷.
木赖水生, 水多木漂; 水能生木, 木多水缩.
五行顺序
不对,应该是金,木,土,水,火,因为金克木, 木克土, 土克水, 水克火, 火克金
五行是如何相乘的?
太强克太弱
五行相乘的五行相乘
相乘,即乘虚侵袭之义。五行相乘,是指五行中的一行对其“所胜行”的过度克制和制约,又称“倍克”。
五行相乘,实为五行之间过度的“相克”,故相乘的次序与相克相同(图3.4)。即木乘土,土乘水,水乘火,火乘金,金乘木。
导致五行相克异常而出现相乘的原因一般有三:①所不胜行过于亢盛,因而对其所胜行的制约太过,使其虚弱。如木行过亢,则过度克制其所胜行土,导致土行虚弱不足,称为“木亢乘土”。临床上所见的剧烈的情志变化引起的脾胃功能失调,一般属此种情况。②所胜行过于虚弱,其所不胜行则相对偏亢,故所胜行也受到其所不胜行的加倍的制约而出现相乘。如木行虽然没有过亢,但土行已经过于虚弱不足,木对土来说属相对偏亢,故土行也受到木行的较强的克制而出现相乘,称为“土虚木乘”。临床上所见的慢性胃病因情绪变化的发作,多属此种情况。③既有所不胜行的过于亢盛,又有其所胜行的虚弱不足,两者之间的力量的差距拉大,则出现较重的相乘。如既有木行的过亢,又有土行的虚弱不足,则两者之间则出现更为严重的相乘。一般称为“木乘土”。临床上所见的肝气郁结或亢逆,而脾胃功能早已虚弱不足,则易发生较重的“肝气乘脾”病理变化,病人的病情也较重。
例:见肝之病,知肝传脾,当先实脾
肝属木,脾属土,在五行当中木克土。《难经.53难》有“七传者死,间脏者生”之说:肝传脾。就是说肝会把病邪传给脾的,为了防止这种传递现象,在治疗肝病处方时,一定要加味实脾,脾实了,肝就不能把病邪传递给脾了。也就是防止次生灾害。曹颖甫在《伤寒发微》里讲的非常透彻。请参阅。
问:五行学说的“相生相克,相乘相侮”是什么意思,养
五行的生克乘侮
(1)相生与相克。相生,是指这一事物对另一事物具有促进、助长和资生的作用;相克,是指这一事物对另一事物的生长和功能具有抑制和制约的作用。相生和相克,在五行学说中认为是自然界的正常现象;对人体生理来说,也是属于正常生理现象。正因为事物之间存在着相生和相克的联系,才能使自然界维持生态平衡,使人体维持生理平衡,故说“制则生化”。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由于五行之间存在着相生和相克的关系,所以从五行中的任何“一行”来说,都存在着“生我”、“我生”和“克我”、“我克”四个方面的联系。
“生我”和“我生”,在《难经》中比喻为“母”和“子”的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所以五行中的相生关系又可称作“母子”关系。如以火为例,由于木生火,故“生我”者为木;由于火生木,故“我生”者为土。这样木为火之“母”,土为火之“子”;也就是木和火是“母子”,而火和土又是“母子”。
“克我”和“我克”,在《内经》中称作“所不胜”和“所胜”。即是“克我”者是“所不胜”,“我克”者是“所胜”。再以火为例,由于火克金,故“我克”者为金;由于水克火,故“克我”者为水。
相生与相克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没有生,就没有事物的发生和成长;没有克,就不能维持其正常协调关系下的变化和发展。只有依次相生,依次相克,如环无端,才能生化不息,并维持着事物之间的动态平衡。
(2)相乘与相侮。五行的相乘、相侮,是指五行之间正常的生克关系遭遇破坏后所出现的不正常相克现象。
相乘:乘,即是以强凌弱的意思。五行中的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对被克的“一行”克制太过,从而引起一系列的过度克制反应。
当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过于强盛,可造成被克的“五行”克制太过,促使被克的“一行”虚弱,从而引起五行之间的生克制化异常。例如:木过于强盛,则克土太过,造成土的不足,即称为“木乘土”。另一方面,也可由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虚弱,因而对它“克我”“一行”的相克就显得相对的增强,而其本身就更衰弱。例如:木本不过于强盛,其克制土的力量也仍在正常范围。但由于土本身的不足,因而形成了木克土的力量相对增强,使土更加不足,即称为“土虚木乘”。
相侮:侮,在这里是指“反侮”。五行中的相侮,是指由于五行的某“一行”过于强盛,对原来“克我”的“一行”进行反侮,所以反侮亦称反克。例如:木本受金克,但在木特别强盛时,不仅不受金的克制,反而对金进行反侮(即反克),称作“木侮金”,或是发生反侮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也可由金本身的十分虚弱,不仅不能对木进行克制,反而受到木的反侮,称作“金虚木侮”。
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现象,两者之间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相乘与相侮的主要区别是:首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发生过强的克制,从而形成五行间相克关系的异常;后者则是与五行相克次序发生相反方向的克制现象,从而形成五行间相克关系的异常。两者之间的联系是在其发生相乘时,也可同时发生相侮;发生相侮时,也可以同时发生相乘。如:木过强时,既可以乘土,又可以侮金;金虚时,既可以受到木的反侮,又可以受到火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