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见到被车压死的,路上压死黄鼠狼转运吗
我哥哥今晚开车压死一只黄鼠狼 会倒霉么
1、别多想了。平常里子该怎么过就怎么过。
2、俗话说,无巧不成书。你的故事可以写一本书。
3、以后还是少走夜路吧。这么胆小的人,晚上应该待在家里还是比较安全的。
4、可以在一个月内观察一下,家里有什么变化。世上本没什么事,无非是凡人自扰罢了。
我骑电动车在路上不知道谁撞死的的尸体,我没有给它埋了,我会不...
别那么了,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不就是一只殒命车轮下的黄鼬吗,害死人。退休老师建议你该做什么做什么去,权当没有看见过!祝你好运。
遇见黄鼠狼是什么预兆
遇到黄鼠狼是吉兆,先恭喜你了。黄道吉日,嫁娶吉日,财夫财妇日,又是天月德合日,大进日,天干五合吉日,地支三会日才能遇到。遇到后必能夫妻恩爱,儿孙满堂,白头偕老,财源广进。
昨天晚上在高速上压死了一只黄鼠狼心里好难受?
哎呀,咋说呢?昨晚上看你是诚心的,还是无意的?万物皆有灵啊,如果你要是诚心的,那一定是不好的,好爽,狼是有灵性的东西,而且这种东西的报复性很强,就看你遇到的是不是善类?
夜晚开车碰到黄鼠狼好不好
如果你夜晚开车都能碰见黄鼠了,那么说去的地方应该算是很偏僻的,还是要多担心一下,开车要小心。其实如果你不的话,应该也没有什么大的问题。可能是你听的故事比较多,所以会产生了一些个害怕。确实黄鼠狼在明天传说成大先遇到之后要躲。但是你也没做什么不敬的事情,只是看见了而已,也不会有什么问题。这是从的角度告诉你,但是如果从科学的角度看的话,黄鼠狼也是一种动物。动物和我们是两个世界,看到他还害怕看见人类,所以说也不会有什么问题的。主要是你夜晚走偏僻的道路,一定要小心好好的开车。
开车不小心撞死人了怎么办?
关于这个问题,最新《交通法》实施后,兰溪学生被撞身亡,赔偿数额引发纠纷
今年5月1日,《中华人民道路交通安全法》取代了原来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也正式实施,新的人身损害赔偿审理标准在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方面较原来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有了很大的扩展和提高。其中对于交通事故导致死亡方面的赔偿数额由十几万元上涨到几十万元。
连日来,不少读者打进本报热线,向记者询问,在车祸发生后,需要赔偿哪些项目,如何合法、合情、合理的处理事故,成了不少读者咨询的热点。为此,记者请有关律师对新标准中交通事故需要赔偿的项目进行了详细解析,以飨读者。
案例:2004年6月的一个凌晨,兰溪某中学学生李某在上学途经47省道路段时,被一辆超速行驶的货车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肇事司机被依法刑事拘留。
在交警部门主持下,死者李某的父母亲与肇事车主王某进行赔偿事宜调解。调解中,李某的父母亲提出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人民币30余万元。因双方对赔偿数额无法取得一致意见,调解未果,李某的父母亲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分析:《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高速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案肇事车辆造成李某死亡,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那应如何确定本案的责任承担者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应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结合本案的事实看,司机对事故的发生有重大过失,应当列车主和司机为共同被告,由两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赔偿:1.施救时产生的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2.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3.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其中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死亡前实际扶养的人,包括未成年子女、实际赡养的父母等,但不包括未实际赡养的父母。本案中李某系未成年人,其父母并不属于其实际赡养的人,所以不能主张要求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
律师观点
关于死亡赔偿金问题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本案李某系农村居民,依据法律规定,只能按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
最高院的这一司法解释,人为地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赔偿标准分开,造成赔偿不公的现象,实际上并不符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原则,其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根据浙江省2003年数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18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5431元,也就是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为263600元,而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为108620元,两者差距甚远。由此导致误工费、护理费损失计算也不一致。
关于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关于造成死亡是否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由法官自由裁量。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一般依据加害人主观上是否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等为依据判定数额不等的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