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名字不随父母姓氏可以吗,父母姓氏取名字大全

孩子必须跟父母姓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并没有禁止姓其他姓氏。故可以不随父母姓。
法律分析
根据本条规定,子女可以随其父亲或母亲的姓。随父姓或随母姓,就是指以其父母的姓作为自己的姓氏,也就是说子女的姓氏与其父亲的姓或其母亲的姓相同。父母在子女出生后,可以协商以谁的姓作为子女的姓氏。如夫姓王,妻姓李,其子女可以姓王,也可以姓李。目前,多数子女随其父亲的姓。姓名是以确定和代表个体自然人并与其他自然人相区别的文字符号和标记。姓名是自然人人身性格特征的重要标志,是自然人姓名权的客体。姓名的意义在于,姓名在法律上使一个自然人与其他自然人区别开来,以便于其参加社会活动,行使法律赋予的各种权利和承担相应义务。姓名包括姓和名。其中姓是一定血缘遗传关系的记号,标记着个体自然人从属于哪个家族血缘系统,也可以说姓氏是表示个人同一性的称呼。有人认为,公民有决定自己姓名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由父母起名字,是对子女的自我命名权的否定。实际上,子女在出生时,无民事行为能力,父母确定子女的姓氏是父母行使亲权的体现。子女在成年后,可以通过姓名变更手续,由随父姓改为随母姓,或由随母姓改为随父姓。非婚生子女,大多随母姓,也可以随生父的姓。继子女可以保留自己原来的姓,即其父或母再婚前使用的姓,也可以随后父或后母的姓。如果继子女已有辨别能力的话,应当尊重其自己的意见。如果继子女小时候,改随后父或后母的姓,其成年后,有权利改回其原来使用的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孩子可以不随父母姓吗

可以,自然人应当随父亲或者母亲姓,但是有例外情形可以在父亲的姓和母亲的姓之外选取姓氏,比如选取其他(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中华人民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改名字可以不用父母的姓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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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姓名一定要随父母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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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上户口名字可以是父母以外的姓吗

可以的

给宝宝起名字,可以不随父姓和母姓,另外创造一个新姓氏吗?

现在的年轻人都富有创新精神,竟然有胆识挑战传承几千年的姓氏文化,精神可嘉。说到这个话题,我们无法绕开济南一个叫“北雁云依”的小女孩,因为这个名字,让全国人大的法律专家们出台了一个关于姓氏的立法解释,厉害吧!

一、“北雁云依”姓氏案

2009年,济南市民吕先生给女儿起了富有诗意的名字——北雁云依。在办理户口登记时,被当地燕山以姓名“北雁云依”不符合办理户口登记条件为由而拒绝,因为吕先生夫妇及长辈,没有人姓“北”,也没有人姓“北雁”,更没有人姓“北雁云”。

吕先生不服,他认为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但没有禁止公民给孩子起名字时,在父姓、母姓之外选择姓氏。为此,吕先生于2009年12月17日以被监护人“北雁云依”的名义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成为全国首例姓名权行政诉讼案。

对于此案,当地法院也做难了,不知如何适用法律规定。案件中止审理后,法院报请有权机关(全国人大)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等到2014年11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通过一个立法解释,案件才恢复审理。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该项规定设定了在父母姓氏之外选取其他姓氏的两个必备要件:一是不违反公序良俗,二是存在其他正当理由。原告“北雁云依”的父母自创“北雁”为姓氏、选取“北雁云依”为姓名给女儿办理户口登记的理由是“我女儿姓名‘北雁云依’四字,取自四首著名的中国古典诗词,寓意父母对女儿的美好祝愿”。此理由仅凭个人喜好愿望并创设姓氏,具有明显的随意性,会造成对文化传统和伦理观念的冲击,既违背社会善良风俗和一般道德要求,也不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实现社会的良性管控。据此,法院驳回原告“北雁云依”要求办理户口登记的诉讼请求。

二、立法解释:孩子应随父姓或母姓,三种情况例外

根据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立法解释,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抚养人以外的人抚养而选取抚养人姓氏;(三)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三、相关案例:“赵C”网红名已成为历史

赵C,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居民,1986年出生。鹰潭市月湖分局以“C”为外文文字为由不给他换“二代证”,要换“二代证”必须把这中英结合的名字改掉。为了姓名权,赵C将鹰潭市月湖分局告上法庭。该案被媒体称作 “全国通过诉讼捍卫姓名权第一案”。法院一审判决:责令月湖分局允许赵C以“赵C”为姓名申办第二代身份证。判决后,月湖分局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双方经协商,达成和解,赵C改名。

四、相关案例:名字使用生僻字,办事难难难!

因为算命先生给自己起了一个含“迻”(音:yí同“移”)字的姓名,让沈阳40多岁的李女士在办事时吃尽苦头。原来上学、办户籍、办证都是手写的,问题不大,现在办什么手续都用上了电脑就麻烦了,电脑打不出这个字,连第二代身份证都是有心的民警给拚接出来的,现在好不容易攒钱买了个房子,可就因为名字中这个生僻的“迻”字,上房证一事只能一拖再拖…

结束语:

因为“北雁云依”案,有关姓氏的争议解决了。对于如何起“名”,争议仍在继续,我们期待《姓名登记条例》的实施。大家在生活有没有发现比较另类的名字,欢迎来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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