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破坏姻缘的叫什么,什么会影响姻缘

什么是破坏家庭婚姻罪?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吗?

在当今社会上,离婚率越来越高,能导致离婚的原因也有许多。关于破坏家庭婚姻方面,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也规定了一条罪责,叫破坏家庭婚姻罪。破坏家庭婚姻罪主要是两个方面,分别是重婚罪和破坏军婚罪,这两个行为都能够构成破坏家庭婚姻罪的罪责。

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一个人在明知另一方有法律意义上的配偶时,仍然与该人结婚,或者一人在已有法律意义上的配偶时,与他人结婚都可构成重婚罪。重婚罪中的结婚并不是去民政局登记或者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证明,而是也包含了未登记的结婚。若是由于不知另一方已有配偶或被另一方所欺骗,导致与他人重婚,则不构成重婚罪。另外在重婚的动机方面,若是因为一些不可抗力,比如传统的封建思想,自然灾害,家庭虐待等与他人重婚的,不属于重婚罪。

破坏军婚罪

破坏军婚罪是指在明知我国现役军人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之结婚的行为,现役军人不包含退伍军人,转业军人等。同样的,若是不知现役军人有配偶或是被欺骗的导致破坏军婚,则不构成破坏军婚罪,破坏军婚罪不包含与现役军人有婚约的未婚夫或未婚妻。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破坏军婚罪也属于重婚罪的一种,只不过是重婚罪中比较特殊的,现役军人受我国许多特殊法律法规的保护。

破坏家庭婚姻罪的法律责任

在婚姻法中,第三者没有确定的相关条款规定,所以大部分人对第三者都是加以道德上谴责,而不能将其告上法庭,但是破坏家庭婚姻罪已经表明了第三者存在有法律上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无法判定第三者的是否触犯了法律法规,如果是想追究第三者的责任,则要依据第三者的行为来判定。

法海什么意思?

白蛇传里面那个和尚

《红楼梦》中贾宝玉和林黛玉情投意合,破坏他俩姻缘的人究竟是谁?

《红楼梦》是清朝中期的作品,成书于封建社会晚期,具有极高的思想艺术价值,其传世的版本非常多,因此形成了许多不同的流派,几百年来,红学研究者对红楼梦的热情只增不减,可见红楼梦的文学地位非同凡响。鲁迅称《红楼梦》为人情小说,的确,红楼梦全书所写的不过一个情字,而这个情,是悲情。这本书,从头到尾,都透着悲伤,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被世人津津乐道,最后他们未能得偿所愿,或许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前世她是三生石畔的一株仙草,他是赤霞宫中的神瑛侍者。她下世为人,是繁华世上孤苦无依的清高女子,唯记温柔多情的宝哥哥。他是温柔多情的翩翩公子,一声这个妹妹我曾见过,道尽了前世的情缘,许是命运的捉弄,这一世,他们注定要有一场无休无止的纠葛。贾宝玉和林黛玉青梅竹马,两人一起长大,可以说是情投意合,只差一层窗户纸,可是这层窗户纸一直到林黛玉死去都没能捅破,黛玉为爱生,为爱死,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二人不能如愿?

林黛玉一直给人的形象就是体弱多病,这在黛玉第一次出场时便有所交代,如果黛玉嫁给了宝玉,就会成为贾府未来的奶奶,势必要掌管贾府的大小事宜,贾府上上下下近千人,而黛玉的身体,显然是力不从心,此外,事实证明,黛玉并不具备这样的能力,她的尖酸刻薄,小肚鸡肠在贾府并不受人拥戴,终日顾影自怜,为人处事实在算不上高明,是一个性情之人。



相比来说,宝钗才是贾府奶奶的最佳人选,论才情,她绝不次于林黛玉,论能力,也不输王熙凤分毫,却不像王熙凤那样锋芒毕露,她是那样的隐晦,隐藏在封建淑女的外衣之下,让人看不出任何破绽,处事圆滑,心机颇深,她的精明可以说是无人能及,这样一个人,做贾府未来的奶奶再合适不过了。尽管贾母非常疼爱林黛玉,可是林黛玉也算是扶不起的阿斗,贾母必须为了贾家的未来考虑,她不可能把贾家托付到黛玉的手中,从这个角度来说,贾宝玉和林黛玉是不可能在一起的。

破坏姻缘的鬼神是谁啊?

贪婪神和无知神。

破坏他人婚姻犯罪吗?

根据法律规定,破坏他人婚姻涉嫌重婚罪。重婚罪通常情况下的判刑标准是:如果是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一般会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破坏别人的婚姻后果?

最终自食其果。很多时候,你认为你赚了便宜,沾沾自喜。殊不知你所得到的一切,都会付出相应的代价,只是有时候代价来得了一些,你却误以为不来了。不仅丢了婚姻和家庭,还彻底丢的工作和名誉。破坏别人的婚姻,会成为你的标签,无论你走到哪都会跟着你,它会一直提醒你:曾经,你是一个多么坏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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