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配礼俗,夫妻相克的属相

中国古代夫妻有什么礼仪?

夫妻礼仪不可少夫妻关系是一种亲密的家庭关系和人际关系。有人认为,在同一屋檐下甚至同一房间里,讲礼仪反而觉得见外。其实,夫妻关系正因为特别亲密才特别容易发生矛盾,而夫妻礼仪恰恰是夫妻关系中一种不可缺少的润滑剂。
中国是礼仪之邦,自古以来就提倡夫妻礼仪。古代有“上床夫妻,下床守礼”之说,“举案齐眉”则是千古传诵的夫妻礼仪故事。现代也有不少夫妻恪守夫妻之礼的例子:上班时向自己的爱侣道一声“再见”、“小心交通安全”,下班时道一声“辛苦啦”、“回来啦”。妻子煮稀了饭、炒焦了菜,丈夫道一声:“不要紧,下次注意一点就行了!”妻子抱孩子出门,教孩子说一声“爸爸再见”,或教孩子亲一亲爸爸的脸,或教孩子给爸爸挥手道别……这些礼仪行为虽然简单易行,平常得很,但对夫妻关系起着重要的磨合作用。夫妻双方从这一系列礼仪行为中享受到爱情生活的温馨与甜蜜,让爱情生活历久常新。
有些夫妻认为,夫妻礼仪是多余之举,凡事都随随便便,懒得讲一句礼貌用语,懒得做一个礼仪动作。有些夫妻下班回家后四目相视,没有一句问候话,还讲一些诸如“上班为什么不关窗”之类的责备话。有些丈夫随意称呼妻子为“黄脸婆”、“污嘴狗”,不懂得避开这些伤害夫妻感情的禁忌语……夫妻矛盾就因这些小事而生。这些不讲究夫妻礼仪的行为,将会对夫妻关系造成极大的伤害。
须知,夫妻这对“家中人”是由“社会人”转变而来的。结婚之前,夫妻是同学、同事、朋友,或者陌生人,经过恋爱结婚,才从“社会人”变成了“家中人”。如果不幸分手,又会从“家中人”转变成“社会人”。既然朋友、同学、同事、师生之间讲礼仪,夫妻同样应当讲礼仪。讲究夫妻礼仪,是在家庭中提倡文明行为,消灭不文明行为的一种举措,是防止夫妻分手的一种文明手段。那种认为只有朋友才需要讲礼仪,夫妻就不必讲礼仪的观点,是很不恰当的。

结婚要注意什么礼节?

一、婚礼的前期准备(婚前礼)
1.嫁妆、聘礼、婚服的准备(即纳征)。
男方需向女方送聘礼,女方接受聘礼。接着女方便要开始准备嫁妆。最主要的嫁妆为缝被子,必须找儿女双全,丈夫健在的妇女缝制,缝新被子须用红线缝,不能用黑线,更不能用白线。缝制的时间须在农历的9月,不能在10月。忌寡妇或与新娘属相不合的人缝被子,以免给新娘带来厄运。新娘所穿的婚服,都应该是全新的,如果陈旧,新人便有不贞之嫌。此外,婚服忌讳单的,棉的最好。忌有口袋,以免带走娘家的财气。
2.婚房的准备及禁忌。
婚房布置在古代礼节中称为“铺房”,亲迎前一日,女家派人至新房收拾,并备礼前来暖房。既为洞房,风水非常重要,不懂风水仅凭自己喜欢,容易给以后的婚姻生活造成一定的危害。所以婚房布置时需注意以下几点:⑴洞房最好选择在光线明朗,空气流通的地方。⑵洞房颜色不要五花十色,这样做容易发生婚外情。⑶洞房的窗台勿挂风铃,容易使新娘神经衰弱,头晕心烦。⑷洞房不可跨在屋内外之横墙下,夫妻易发生口角。⑸安新床时要把床置放正位,不要与桌子衣橱或任何物件的尖角相对。新床也需放置一些吉利好兆头的物品在床上,例如百合、红枣、莲子,意喻百年好合,早生贵子等。
二、婚礼进行中的仪式礼节(正婚礼)
1.迎亲时的礼节禁忌(即亲迎)
男方按照当初双方商定好的“请期”时间去迎亲。“迎亲”的人数忌双数,女方送嫁的人数要逢双。这样表示男家“单”去“双”回,添丁添口,女方双数表示“双双对对”,寓意着白头偕老。如若在迎亲途中遇到另一迎亲车队,这情况叫“喜冲喜”需互放鞭炮或由双方媒人互换事先预备好的花朵来化解。
2.新娘的礼节禁忌
新娘离家时要喜极而泣,且哭的越快越大声越好,这样旺娘家的财运。出嫁当日新娘忌吃夫家的饭,俗云“食郎饭,打郎声”,意喻以后在婆家受委屈只能忍气吞声,言听计从,为避免,所以当日只须吃菜而不吃饭。另外新娘出大门时忌双脚踏地,要小心不要踩到新郎的鞋子,入男家大门时也不能踩踏门槛,触犯了其中任何一条都容易给娘家和夫家带来不好的运气。
3.新郎的礼节禁忌
准新郎在新婚前夜忌睡空床,可以找未成年的男童来“压床”,这样可以早生贵子;新郎家中迎亲时,需吹吹打打,燃放鞭炮,热热闹闹的让新娘进门,忌冷清,且头挂鞭炮忌“头数”太少,如果新娘还没等进夫家门,鞭炮断了声,造成场面冷清,如同办丧事,意头不好。民间还认为鞭炮是“崩崩邪气”,越是大喜的日子,恶鬼越会来捣乱,必须及时的把它赶跑。
4.其他观礼人的禁忌
贺婚是人之常情,俗话说“来而不往非礼也”所以“凑份子”是理所应当的。主家需准备记账本,记好“份子钱”等到将来人家办喜事的时候也要“凑份子”且数额要多于对方当初送来的礼额。当新娘步入男家时,翁姑二人以及孕妇和守孝之人要做回避,以防相冲。同时孤寡、再婚妇女、穿白衣服者忌进入洞房,属不详之兆。结婚当天,若是碰到闷
三:完婚后的习俗禁忌(婚后礼)
1.完婚后三日,新郎陪同新娘回娘家,俗称“回门”。
“回门”须在当天日落前赶回夫家。若是遇到特殊情况,赶不回来,在女方家留宿,夫妻也要分开睡,以免冲撞了娘家人给女方家带来晦气。
2.新婚四个月内,忌新人在外面过夜。
禁止参加任何的婚礼丧事。忌用新娘的镜子照别人,因新娘的喜气比较重,用镜子照别人,会让新娘的福分流失。
古代婚姻讲究的六礼,实际上相当于现代的婚姻法,和现代一样都是出于对婚姻的重视所制定的行为规范。虽然“六礼”大部分深受中国古代的封建迷信思想,但是换个角度,也有它所积极的一面。比如:男女双方在婚配前不能单独相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虽说在现代屡遭非议,但在以前,却避免了男女因婚配年龄较早造成的无知与轻率,有利于婚姻的稳定长久。
每个地方还有不同的习俗的,像温州这边关于聘礼来回的礼数比较多,尤其各方面要体现一个面子,红包和喜糖各方面都要顾及。婚 礼 注 意 事 项:
1、迎亲人员和迎亲车辆,去时为单数,返回时迎送亲人员和迎送亲车辆为双数(意在成双成对),到女方家和返回新房时,行车往里拐(意在不往外去)、不走重复路线(意在结婚值此一次)。
2、四礼挂红包装,斧子、秤砣用红布包好。
3、新郎新娘互扎红腰带时切忌不打结(意在夫妻感情和顺,不结疙瘩)。
4、典礼前,新郎新娘下喜车后喜车花立即拆除(意在结婚坐喜车就这一次)。
5、喜蜡要对灭不要吹灭(意在一生到老,生生死死都在一起,不被吹散)。
6、新娘抓福时尽量多抓,但不要抓净(意在把福根给留下)。
7、喜车返回遇喜车、过路口或过桥时,新娘对窗外飞红手帕(意在喜上加喜)。
8、新房附近井盖用红纸遮盖(意在把井盖上了,不能掉井里)。

中国古代婚礼习俗

源远流长、纵横千年的华夏古国,婚礼仪俗也蕴含着丰富的内容和文化底蕴。
一、三书六礼
聘书:订亲之书,男女双方正式缔结婚约。纳吉(过文定)时用。
礼书:过礼之书,即礼物清单,详尽列明礼物种类及数量。纳征(过大礼)时用。
迎亲书:迎娶新娘之书。结婚当日(亲迎)接新娘过门时用。
纳采:古时婚礼之首,属意女方时,延请媒人作媒,谓之纳采,今称“提亲”。
问名:男方探问女方之姓名及生曰时辰,以1、吉兆,谓之问名,今称“合八字”。
纳吉:问名若属吉兆,遣媒人致赠薄礼,谓之纳吉,今称“过文定”或“小定”。
纳征:奉送礼金、礼饼、礼物及祭品等,即正式送聘礼,谓纳征,今称“过大礼”。
请期:由男家请算命先生择日,谓之请期,又称“乞日”,今称“择日”。
亲迎:新郎乘礼车,赴女家迎接新娘,谓之亲迎。
安床:择定良辰吉日,在婚礼前数天由好命佬将新床搬至适当位置。然后,在婚礼之前,再由好命
婆负责铺床,将床褥、床单及龙凤被等铺在床上,并撒上各式喜果,如红枣、桂圆、荔枝干、红绿豆
及红包。安床后任何人皆不得进入新房及触碰新床,直至结婚当晚新人进房为止。
二、新娘礼服
颜色:中国人的婚礼离不开大红色,习惯以鲜艳的颜色来烘托气氛。因此,历朝女式婚服颜色为大红色已成了定制,以示喜庆,衬托新人,预示未来生活蒸蒸日上,幸福美满。
样式:新娘礼服为广袖对襟翟衣,头戴珠凤冠。值得说明的是,翟衣上面的图案很有讲究。对襟本身就有完整的对称感,且在中国文化里本身就代表合称、合美的意思,而上面密 布的左右对称且成双成对的锦鸡图案,则象征着中国传统文化里夫妻生活的和美、和乐。
20世纪初,传统的中式婚礼服还是长袍马褂和凤冠霞帔。凤冠霞帔原属清代诰命夫人的规定着装,是权势和地位的象征,对普通平民百姓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因为其上 布满了珠宝锦绣,容雍华美至极,表达了民间对权贵的仰慕,因而逐渐演变成豪门闰秀的婚礼服。而普通人家之女成婚时,通常只能穿一身大红袄裙,外加大红盖头和绣花 鞋,并用大红花轿抬进婆家门。讲究的就是个“红”字。
头饰:一般新娘在婚礼当天高挽发髻,区别于未婚女子。
红头盖:新娘子在婚礼当天以红色头盖蒙面,象征着童贞、年轻、纯洁。婚礼后由新郎亲手揭开。
三、中国的婚纱历史
我国婚纱礼服行业起步比较晚,国人真正开始接触白色婚纱还要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在此之前一直秉承红色凤冠霞帔的传统将近3 000年之久。面对改革开放带来的外来文化的强烈冲击,婚纱变成了婚礼服饰的代名词。
但凡是读童话书长大的女孩,谁不曾幻想自己就是童话故事里的公主,穿着华美的礼服与王子翩翩起舞,然后以一个完美的婚礼作为整个童话的美丽结尾。而婚纱实现了女孩们儿时那最美丽的公主梦。
由于经济条件的制约,20世纪80年代的人们还没有形成婚纱的消费观念,社会的意识滞后,以至于当时青年人对婚纱的强烈渴望以及追逐新时尚的美好愿望不能被完全满足。最早期的中国婚纱礼服样式死板,且可选择性狭窄,人们只能遥望电视里的明星、上流社会的名媛淑女阶层。
到后来,通过婚纱礼服企业以及设计师等诸方的共同努力,婚纱的款式风格越来越多样化。但同时,我们也看到消费者在对婚纱的选购上存在着盲目性,选择的往往都不是适合自己的款式。
2001年之前,结婚的新人大多数还是选择租赁婚纱礼服,而订制购买礼服尚未在中国形成气候。据统计,2005年中国有1000万对新人喜结连理,而其中至少有60%的新娘选择穿白色婚纱礼服举行典礼。我们来想象一下,600万个穿婚纱的新娘,那景象将是多么壮观 啊

结婚的传统习俗

一般婚俗
(一)提 亲
在民间,子女到了适婚之龄,做父母的就得着手托媒牵线搭桥,为他们提亲择偶。婚龄因时代而异。
在中国古代,西周以前和西周时期,以男30岁,女20岁作为合适的结婚年龄,唐朝以后,法定婚龄降低许多,据文献记载,唐贞观年间诏令:男20岁,女15岁;唐开元令:男15岁,女13岁;宋天圣令:男15岁,女13岁;宋嘉定年间诏令:男16岁,女14岁,;明洪武年间诏令:男16岁,女14岁;大清通礼规定:男16岁,女14岁。福建民间婚龄基本在官府规定范围内,出入不大。清代,福州一带,男17岁、女15岁以上便可婚配。福建也有少数地区早婚现象严重,情形特殊。以惠安最为典型。在惠安东部一些乡村,孩子于襁褓之中就要订亲,十二三岁即完婚成家。若女孩子到了3岁仍未“有主”,父母亲便会忧心忡忡,唯恐女儿找不到男人。此等陋俗,弊窦丛生,为害非浅。
自民国以来,法定婚龄有所提高。《中华民国民法》规定为男18岁、女16岁。中华人民成立初期,新婚姻法规定婚龄为男20、女18岁以上;1980年又改为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与此相适应,民间婚龄也增大一些。但是,城镇与农村略有差异,一般农村偏低,城镇偏高。农村习尚早婚,城市则普遍晚婚。在城市里,男30、女25岁左右结婚比较多见。农村往往男20、女18岁左右就开始提亲,一到规定年龄,立即结婚;有的还虚报年龄,或未领取结婚证,就提前结婚。惠东一带早婚劣习仍然存在。
旧时,男女授受不亲,婚姻大事身不由己,“男不亲求,女不亲许”,悉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媒人成为缔结婚姻所不可缺少的中介。据史志记载,在厦门,男婚女嫁“先由媒妁介绍”,(民国《厦门市志》卷20《礼俗志》)在政和,“凡男女缔姻,先听媒妁说合”,(清·道光《政和县志》卷1《风俗》)在崇安,“清以前均凭媒妁之言,互通庚帖”,(民国《崇安县新志》卷6《礼俗》)才算正统和合法。这种现象是普遍的。自由恋爱被视为大逆不道,“父母国人皆贱之”。故有俗谚:“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下无媒不成亲”。
旧时媒人有官媒、私媒两种,以私媒为多见。官媒是由地方设置的。私媒则有职业为媒与临时作媒之分。专职者依此为生,她(他)们消息灵通,经验丰富,常主动上门找当事者说亲;非职业者乃临时为亲朋好友所托而奔走说亲。媒人几乎全由上了年纪的女性充当,所以民间俗称“媒婆”。媒婆大多能说会道,善于左右逢源。一些原本并不相配的婚事,经媒婆摇唇鼓舌、瞒天过海,居然得以说合成功。如果哪一方得罪了媒婆,她们从中作梗,三言二语,也可能把一桩好姻缘给搅散。于是求媒说亲者都不敢怠慢媒人,对媒人的招待都很周到和丰厚。每当媒人光临,无论男女双方,都要按例煮点心款待,甚至置酒犒劳。泉州有句俗语:“要成不成,媒人饭先走。”惠安人则说:“吃成吃成,无吃不成”,“新娘过门算圆满,媒人点心三十六碗”。婚成之日,无论何等媒人,男女双方都要给予一定谢礼,一般男方所馈较多。非职业性媒人,与两家皆系熟人,各自心中有数,花工省,口舌少,不甚计较酬谢。送给媒人谢礼一般是猪脚、线面、糖果、糕饼以及小红包等,俗称“媒人礼”。日后分娩生产时,再给媒人送上一份“抱生饭”。职业媒人的谢礼除上述诸色之外,还得付给媒人钱,其数额未有定规,多依聘金数抽成,由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不等,泰宁一些地方甚至高达百分之十;也有面议“花红”的。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专制时代婚姻包办的产物。1949年后,大力提倡移风易俗,随着文明程度的提高,社会生活内容的丰富,人际交往广泛,男女青年结识机会增加,恋爱自由、婚姻自由蔚然成风。然而,由于封建残余的影响,传统观念的流长,婚姻自主尚未完全实现,旧俗遗风在某种程度上仍继续存在。许多以自由恋爱结下情愫的青年男女,最后都得征求父母的意见。双方父母都赞同、支持固然皆大欢喜,但只要有一方家长表示异议,事情就比较棘手。遇此难题者,经抗争、通融,有的终成眷属;但因此半途而废的也不少,特别在农村更为常见。有的男方父母在了解儿子的恋情并感觉满意后,便会托人出面到女方家中投石问路,洽谈联络、议定婚事。在旧式媒婆越来越少的情况下,介绍人、婚姻介绍所、征婚启事之类的新型“媒人”纷纷出现,颇为活跃。城镇多数青年男女是借助这些渠道而寻得配偶。当然,这些新型“媒人”都只是为男女相识和交往牵线搭桥,提供方便手段。如介绍人,或者是出于对亲朋知交中大龄未婚者的关怀而为之奔走引荐,或者是热心地为同事、友人中的比较般配者创造机会和条件,进行撮合,或者只是因为与男女双方及其家长皆有交情而充当信使的角色。
说媒过程,通常先由男家请媒人到自认为中意的女家攀亲,女方家长若无异议,便会应媒人所求,开具女儿出生的年月日时,俗称“开庚帖”,或称“开生庚”、“开生月”、“出婚头”、“起帖”等。“庚帖”用长方形红纸竖写而成,字数得为偶数,忌单数,上边的出生日期时辰或以生辰八字代之,或直接载以年、月、日、时,其纪年和计时皆以阴历和十二时辰为限。例如,公元1958年戊戌年(肖狗)6月15日9时出生的女子,就写成:“坤造戊戌己未已酉戊辰瑞生”,或者“坤造戊戌年六月十五日辰时瑞生”(男式庚帖在文字上略有改动,将“坤造”改为“乾造”,“瑞生”改为“健生”。)。直接写上年、月、日、时的庚帖,字数可能成单,若出现这种情况,便省去“瑞”字或“健”字,以使字数成双。例如:公元1961年辛丑年(肖牛)12月15日23时出生的女子,就写成:“坤造辛丑年十二月十五日子时生”。
在福建民间,提亲议婚时还要考虑到下面一些因素。
男女之间的年龄差距无严格标准,一般情形男比女大二三岁,最忌大六岁,俗信六岁属“正冲”,不宜结合。也不宜相差十岁以上,“年老不娶少妻”,否则会招致舆论谴责或人言非议。在平和,俗传男女双方年龄相加为五十岁者不宜结亲,因“五十”乃“一百”之半,合而为半,恐难百年偕老,非吉兆也。
说媒的基本条件除了年岁相当之外,还讲究门当户对、财产相若,两家的社会地位和财富不能相去太远,尤其对男家的门第、财产要求比较高。福建旧时尽管“有少年颖异善读书者,家虽贫穷,富贵之人亦乐择为婿”(民国《闽清县志》卷5《礼俗》、民国《沙县志》卷8《礼俗志》),但这毕竟是少数现象。辛亥革命后,男女匹配重门第之风逐渐转变。1949年以后,这种变革更加显著。不过,迄今为止,婚配要“门当户对”的旧观念仍有一定市场,某些家长对于子女择偶不符合“门当户对”条件的,仍会横加干涉和阻拦。
“婚姻者合二姓之好”,议亲之际对同姓联姻也有所禁忌。德化旧时禁止同姓结婚,即使有少数同姓结婚者亦不准载入族谱。但总的看,福建人对同姓联姻的禁忌并不苛严。宁化县石碧村群众反而看重同姓通婚。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反映,石碧村张姓人家,夫妻同姓的占96%;同时,他们也明确反对近亲结婚。
福建部分地区还有某些特别的异姓婚姻禁忌。在泰宁,卢姓与谢姓、张姓与李姓被认为不宜联姻结亲。因为“卢”与“炉”同音,“谢”泰宁土语作“熄灭”之意,俗信如果“卢”、“谢”结合,将似炉火熄灭,不能兴旺发达,故忌讳联亲。“张”和“李”也有类似之意,俗语“有张没李”,是说用具不全,办事困难,有这没那的,土俗引伸为象征有姓张的就没有姓李的,联姻有一方失利,会断子绝孙,故不可通婚。
(二)合 婚
女方庚帖由媒人带回男家,进行“合婚”,这相当于“六礼”的“问名”。合婚包括“问神祖”和“合八字”两个部分。具体程序各地不尽相同。一般是男家先将女方庚帖压在家中供奉菩萨或祖先的香炉下,有的则置于灶王爷的牌位前,须存放三日或更长一些时间,以聆听神祖示意。在这一段日子里,若合家诸事顺利,六畜平安,甚至连一块碗、一双筷子都无破损,即为不冲不破之吉兆,算是神祖认可,婚事就能继续。否则要立即退还庚帖,婚事告吹。闽南一些地方俗称这道手续为“压圆”或“三日圆”。在漳平,男家除了将女方庚帖(当地称“婚头”)压在神龛前的香炉下之外,还得盛半碗新汲的井水置于“婚头”之上。三天后家里如未发生任何不吉利或不如意之事,且碗中水也保持清净,便认为兆示吉祥,姑娘贞洁无瑕,成婚有望。反之则婚事中止。在建阳,把男女二人的生辰八字各用一张黄纸书写,压于香炉下,上面各点燃一支香或一支蜡烛。若两支香或蜡烛点完的速度基本相同,就意味着双方般配;若点完的速度相差太大或有一支中途熄灭,则这两人结合将不会和谐美满,婚事便不成功。在崇安,庚帖要放置祖先香位前7天,点燃香烛,不让停熄。如果烛尽香残或杯盘破损,出生年月上又有些抵触,这起婚事就要告吹。
通过“问神祖”程序后,便要请算命先生对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进行“合算”,看是否相合,有无相冲。八字相合则算男女般配,婚姻初现眉目,如相冲相克,则该门亲事只好作罢。八字相合与否,主要根据五行和生肖。在福建,生肖禁忌流行甚广。普遍忌讳女方属虎,又因老虎总是夜间出山觅食,所以对于夜间出生的属虎女子,忌之尤甚。此外,象“白马畏青牛”、“猪猴不到头”、“两虎不同山”、“龙虎两相斗”、“女子属羊守空房”之类的禁忌在许多地方都有讲究。惠安县流传“杀鸡儆猴”、“蛇不同穴”、“马不同房”、“虎会咬猪”的说法。有些方家术士还将生肖与五行联系起来,编排成列:虎、兔属木,蛇、马属火,龙、羊、狗、牛属土,猴、鸡属金,猪、鼠属水。尔后再凭相生相克之道进行推算。
合婚之举是属迷信,但却事关婚姻的成败。因此,那些生肖“不佳”,或所谓年、月、日、时相冲,或八字带有凶煞的女子,往往要把岁数重新安排,虚报生肖属相,如属虎者,上半年出生的就改虎为牛,下半年出生的便虚报成兔;生辰年、月、日、时也得伪造,不祥的时日更改为良辰吉日。目的在于应付合婚,同时也为了能改变自己不好的“命运”。
在安溪一带,合婚时尚有“破月”之忌。男子蛇年出生破正月,鼠年破二月,牛年破三月,猴年破四月,兔年破五月,狗年破六月,猪年破七月,马年破八月,羊年破九月,虎年破十月,鸡年破十一月,龙年破十二月;女子猪、兔、羊年出生破正月,虎、马、狗年破三月,蛇、鸡、牛年破四月,猴、鼠、龙年破六月。俗信男子破月无关紧要,女子破月则危害巨大,娶破月女子为妻者将终生穷困潦倒、家境不顺。因此有关父母一般都虚报女子出生年月,若能瞒过男方,女子本身也浑然不知,那么成婚以后便无甚危害。
莆田、仙游、福清、长乐的一些地方,在媒人说亲的三天里,两家都平安无恙,便是符合神祖之意。随后,男女双方交换庚帖,合对八字。合婚礼仪多由男家进行。在华安、沙县以及三明的洋溪、碧湖等地,男家遣媒议婚时就将男方庚帖交给媒人带至女家,由女家来合婚。
现在,所谓“合婚”对大多数青年来说已很陌生。有些青年男女相恋之后,其父母会在暗中为他们合对八字,基本上是属心理安慰形式,对婚姻的成败一般不起制约作用。在少数乡村,旧式“合婚”做法依然存在。个别地区甚至出现因“合婚”不吉,拆散有情人而造成悲剧的。
(三)相 亲
八字既合,接着便要相亲。相亲是在媒人介绍的基础上,男女双方通过会面走访,互相审视人品,察看家况,俗称“看新人”及“看厝”、“看人家”。
福建民间古时少有这一习俗,男女之间的彼此了解主要依靠媒妁之言。若男方欲对女方进一步探个究竟,往往采用“偷看”方式。偷看多由父母、尊长出面,或趁女子外出之机,悄悄跟踪窥视;或隐瞒真实身份,借口买猪、买牛等,前往女方家中暗暗观察,旁敲侧击。一般人都忌讳自己的女儿被对方看到,如果男方偷看被发觉,女方认为很失体面,婚事可能产生麻烦,甚至陷于破裂。
民国以后,相亲之风逐渐普及,但婚姻当事人基本上还无权自己作主,多由父母、尊长越俎代庖。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由男方父母或婶婶、姑姑等出面,择日走访女家。女方家长一般都会让女儿出来露露面,如倒茶、点烟,男方家人乘势打量女子的容貌、身材、体态、举止等。在泉州、连城等地,还有看女子手掌的习俗。相亲时的观手掌不象算命看相者那样考究、玄乎,通常只是根据女子手掌的软硬和皮肤的粗细来判断她是否有福气。手掌柔软、皮肤细嫩的就是好相,而骨骼突出、肌肉僵硬、皮肤粗糙的就是没有福气的恶相。福建民间还普遍忌讳女子“断掌”(亦称“横掌”,即掌上有一条粗深的纹路自左而右横贯正中,如将手掌从中横断),认为这种女子“命硬”,注定要克死丈夫(男子断掌,则被视为当大官之命)。
另一种是男子本人由媒婆或尊长带着到女家相亲,在观察女方的同时,也接受女方的审视。但男女两人并没有长坐倾谈,女子只是稍微现身一下,就又躲入内室。在漳平,相亲俗称“看新娘”,一般是男子站在大坪(天井)内,闺女经过打扮后从左巷头(偏厅)行过大厅进入右巷头,仅此短暂一现而已。与此同时,女方的父母及其他亲属也在观看男子。在建宁,男方登门相亲时,女子先隐蔽窥视,若无异议,便出门倒茶,男子乘机瞥上一眼,若表示同意,就接过茶水。
无论何种形式的相亲,男方如果感到满意,都会有所表示。一般是送给女子一个小红包,俗称“见面礼”,或者连女方家庭其他成员也得搭上一份。在清流等地,男方家人还会留下来吃顿饭再走。在莆仙一带,相亲者若吃下对方煮的点心——鸡蛋、线面,即表示中意。在建阳,男青年临走前,姑娘会亲自泡一碗糖开水端给男青年喝,若男青年喝完这碗糖水,就算是表示满意;若喝下半碗,表示尚须请媒人中介磋商,留有进退周旋的余地;若只是象征性地沾一沾嘴唇,乃出于礼貌,表示不同意该门亲事。
在龙海,相亲时男方送“见面礼”的情形有所不同。男方来到女家,女家即让女儿出厅捧茶,同时也邀亲眷来相男方。男方需将预备好的见面礼——“红包”按亲疏大小一一奉上。一次相亲往往得花千把元的红包钱。相亲后,男女双方中有一方不满意,则可中止议婚。无论议婚成否,男方相亲的红包照样要付给。
男方上门相亲后,女方也会到男家走走。但女子本人不能去,而由尊长出面。主要是察看男方的家庭情况,如家庭成员、环境、房屋、摆设等,也得看看男子的相貌,男家要设宴款待来宾并赠予礼品。在莆田,女方有意于此门亲事的,才留下吃饭。
如今,在城市青年的婚姻礼仪中,旧式相亲已是罕见。自由恋爱者毋须相亲,尽管他们一般都会把恋爱对象带回家中让父母、家人审议,但最后主意基本上还是由自己拿。经介绍人等撮合的,其首次见面则含有一定的相亲意味。若第一次见面印象不错,便有了良好的开端,否则就很难再谈下去。
在农村,相亲习俗依然流行,但其形式和内容已发生较大变化。相亲不全是互访家门,有的是由媒人或介绍人另择地点会面;去相亲时不单由父母、亲戚、媒人等陪同,也有只邀好友知交为伴、甚至独自前往的;相亲过程中,当事人本身接触的时间比较长,彼此观察会相对详细一些,而且通过交谈,也能进一步了解对方的素质、修养。当然,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相亲的花费也有所增加。不过,在少数地区,相亲时你来我往、新旧杂揉,礼节更繁,耗资更大。在连城,过去男方给女方的“见面礼”一般为2块银元。现在,男青年到女家“看新人”,若同意的话,就得送给姑娘一个红包,约人民币120元。这只是“小看”。另外还有“大看”,主要由父母尊长出面。既为“大看”,红包份量自然加重,且名目增多。除了要给女子本人一个240元左右的大红包外,女家老少、至亲也都得兼顾。给女方父母的红包各为42元,叔伯、婶婶之类各12元,兄嫂弟妹也各12元,其子女各2.2元。这时,女家会招待男方吃点心(蛋、酒、面)。80年代以来,连女家点心的开销也得由男方出120元。男相女后,接着是“看人家”、“看女婿”,即女方家长前往男家察看。男子本人要先在大门口等候,女方家人到时,放炮仗迎接,并得接过女方母亲手中的雨伞,女方接着回送未来女婿一个红包,俗称“接伞礼”。“看人家”时,男方须设宴款待。

85年属牛二次婚姻在几岁

1985年出生属牛之人,婚姻状况如何?如有二婚会在何时年纪,多在39到40之间。
1985年出生属牛之人,乙丑年生,该年出生者天干为乙木,地支为丑土,木克土者。多善与他人交涉,或有真诚待人之心,温良待人。能为他人着想。
1985年出生属牛之人,性格温和常钻牛角尖,乃是性格好强之人中年事多与爱人争吵,如你二人离婚或有婚变之事,多为性格过于要强所招致烦恼,家庭不和之意,则应与爱人主动沟通,或听从家人之劝解,不可硬来,或有刚愎自用之想法。
1985年出生属牛之人如有二婚,多在39~40岁之间,身边桃花运颇多,或有异性关系良好之意,有桃花关系顺遂之事,情感好运。

女1985属牛和男1987属兔婚姻如何?

问别人不如问自己,你们两个人相处的是否开心愉快,两个人在一起过日子开心就好,不要想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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