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随便给别人起名,起名网哪个比较靠谱
给孩子取名字到底要不要信迷信?随意取的可以吗?
我觉得无所谓,看你自己信不信,我儿子的名字都是我取的,
名字可以随便起不随姓吗?
完全可以,并且收到我国法律保护!
法律规定:人格权具体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名誉权、荣誉权、名称权、姓名权、肖像权、身份权、配偶权等等。
姓名权包括以下内容:
1、自我命名权
自我命名权就是自然人决定自己姓名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自然人的姓,原则上不能选择。在我国现实生活中有子女随父姓的习惯,但我国现行《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如果自然人依法重新选择姓氏,法律也不应干涉。即使女子结婚后是在自己的姓名之外再加上丈夫的姓,也是依据当事人自己的意志决定。
姓名一般都是自然人出生时其父母确定,但这不是对自我命名权的否定,实际上是父母亲权的表现,是父母实施亲权的代理行为。自然人成年后,也可以通过姓名变更手续,变更自己的名字。自我命名权的另一个表现是自然人选择自己别名的权利,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和愿望,来确定登记姓名以外的笔名、艺名以及其他相应的名字,任何人都不得干涉。
2、姓名使用权
姓名使用权就是自然人对自己的姓名的专有使用权。使用自己的姓名是自然人姓名权的重要内容,自然人在民事活动中,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可以使用本名,也可以使用自己的笔名、艺名或化名等。任何组织与个人都不得强迫自然人使用或不使用某一姓名。
姓名使用权是一种专有的使用权,他人不得故意使用别人的姓名。在现实中有重名的现象,并不是侵权行为。重名也叫姓名的平行,即数人合法取得同一姓名。在这样的情形下,各人都有权使用自己的姓名,也都是正当行使权利,但是故意混同的除外。
姓名也可以转让他人使用。通常情况下,名人的姓名往往蕴涵着巨大的商业价值。因为名人奋斗的历史通常能给人以巨大的激励,人们爱屋及乌的心理使姓名成了名人的象征,因而姓名也就具有了一定的商业价值。例如,李宁牌运动服;乔丹牌运动鞋。这种姓名使用权的转让方式可以通过以姓名入股的方式实现,也可以通过支付事业报酬等方式实现。这其实体现了姓名权的财产利益。姓名权所体现的利益,从以上内容来分析,为精神利益。在现代社会中,姓名权的精神利益也可能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如利用著名作家的笔名发表作品,可以赚取稿费,利用著名演艺员的艺名以提高票房价值。但是,在具体人格权中,自然人姓名权的经济利益不仅与法人、商号的名称权相差悬殊,而且与自然人的其他人格权如肖像权等,也有很大的差距。姓名权的精神利益是其基本、最主要的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姓名使用权的转让通常限于商业领域,严格要求身份属性的,不能转让姓名使用权。即不得准许他人冒名顶替。原告周某被某矿务局招收为煤矿工人,因怕艰苦,擅自离矿返家,协议由邹某去该矿务局冒名顶替,邹某以周某姓名在矿上工作。后来周某主张其侵害其姓名权,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原来关于姓名使用的协议是违法的,法律不予保护,驳回起诉
3、改名权
改名权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也称为姓名变更权。其含义为,自然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不受其他限制。 这种变更姓名的行为,虽然仅依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生效,但是不经过公示,不得对抗第三人。登记姓名的变更,也必须经过登记,非依变更登记程序不生效力。
侵权表现: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盗用和冒用姓名的区别:盗用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盗用B的姓名,向C说自己是B的好友,骗取C的信任从而获得某种利益。冒用则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假说自己就是B,进行欺骗从而获得某种利益。
姓名权侵害维权基本常识
姓名权属于具体人格权,指自然人享有的决定、变更和使用其姓名的权利。姓名包括登记于户口簿的正式姓名、艺名、笔名等非正式姓名。
姓名权主要包括三项权利:
一、姓名决定权,也称命名权,即自然人决定采用何种性、名、及其组合的权利。自然人的命名权在出生后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行使,但这并不影响具备命名能力后的姓名变更权。
二、姓名变更权,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都是允许的,只不过需要到护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姓名使用权,指自然人依法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包括积极行使:在自己的物品、作品上标示自己的姓名,作为权利主体的标志;在特定场合使用姓名,以区别于其他社会成员;消极行使:在作品上不署名;为特定行为后,拒绝透漏自己的姓名。其限制在于:在特定条件下,自然人不许使用非正式姓名,如户口登记、身份证、护照上必须使用正式姓名。
姓名权侵害主要表现在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如发现上述情形,权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害等。
调整上述问题的主要法律依据有:
一、《中华人民民法通则》
二、《中华人民婚姻法》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四、《户口登记条例》
随便给人起名会死吗
你起的如果是外号就没事,但这也是不好的行为
为什么不要给别人起绰号?
曾几何时,起外号的现象在中小学里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很多同学都被起过外号,而且不少同学为此感到困惑和无助。大凡给别人起外号的同学都有这样的心理:
第一种情况是:同学或者朋友之间觉得有趣,不管对方愿不愿意,给他或者她起个善意的外号,这实际上属于开玩笑性质的。最后外号成为朋友圈中的“昵称”。例如有的好朋友以“牛头”、“马面”互称。
第二种情况是:有的同学喜欢嘲弄别人,让对方感到不高兴或者尴尬,属于“恶作剧”性质的。例如称长得胖的同学叫“猪头三”,管戴眼镜的同学叫“四眼蛇”。
第三种情况是:极个别的同学出于一些目的,给别人起一些恶意的侮辱性的外号。
不管出于何种心理和目的,给别人起外号都是一种很不好的习惯,尤其是那些揭人伤疤的外号,既伤害同学感情,又给对方造成了一定的心理压力,从而使其产生自卑心理。比如:小胖妹、洋葱头、羊肉串、猪八戒、非洲黑人、黑美人等等,谁听了都不会高兴的。
在一次元旦联欢会上,佳佳和一同学一起演故事剧《狐狸和乌鸦》,佳佳演狐狸,那个同学演乌鸦。两人演得惟妙惟肖,赢得了全班同学和老师的一致好评。佳佳掐着嗓子,脸上不时露出一些狡猾的神情,做出狐狸妖媚的姿态,同学们认为她演得栩栩如生,所以就给她起了一个不雅的绰号“狐狸精”。每当同学们喊她“狐狸精”时,佳佳就十分伤心,因为这是一个贬义词,很不好听,而且在一般人眼中狐狸是用来形容比较狐媚的人的,所以佳佳的自尊心受到了严重的伤害,心想,难道仅因为演一个故事剧就这样摧残我的心灵吗?
佳佳班里还有一个特别像相扑运动员的女孩子,体重有128斤,同学们喊她“胖猪”。她本来就胖,再这样喊她,她就更没有自信心了。大家看一位女同学特别瘦,而且又姓黄,于是就给她起名“黄瓜”等等。随便给别人起外号是一种不文明、不礼貌的行为,不但会伤害人家的自尊心,而且还会影响同学间正常的交往。
用外号取笑同学,是不懂得尊重别人、不礼貌的行为。古人说得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果你不喜欢别人叫你外号,那么你也不要给别人起外号。
对于很多人来说,可能觉得起个绰号是很平常的事。但实际上更多的时候随便起绰号,给别人带来的只能是打击,甚至是一种侮辱,会伤害他人的自尊。从另一方面讲,给别人起绰号,也体现了自己的素质和修养。不懂得尊重他人的人,又怎能让别人尊重自己?或许你今天给别人起了个绰号,明天就会有另外一个人给你起个更难听的绰号。
所以,与人相处,还是不要起外号为好。
请不要给别人起绰号,毕竟谁也不想自己被人起绰号。我们要制止这种不良风气的蔓延。事情虽小,危害却多多。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更应该提倡文明礼貌的交际行为,营造融洽的相处气氛。
求一款好用的免费批量重命名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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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免费的。
输入名字自动取粉丝名?
输入名字自动取粉丝名,那粉丝的名我觉得应该是自己根据自己的名字取的,粉丝的名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