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有嫁娶制度吗,嫁娶制度是封建

匈牙利的婚姻制度

外国人在匈牙利的婚姻规定

当一个非匈牙利国籍的人打算在匈牙利结婚时,他/她应该出示一份文件表明在他/她的个人法律中没有妨碍他/她结婚的规定。这里说的个人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其中规定了即将结婚的人在婚姻缔结时是国家公民。
无国籍人士和居住在匈牙利的难民的个人法律是匈牙利法律。他们不必出示任何的证件,也不必通过任何形式的考试,不管他们的婚姻与原籍国家的相关法律是否一致。
婚姻登记员可能不知道外国婚姻法律的所有规定,因此,外国人应该提供她/他的国家主管部门签发的文件来证明他/她的婚姻不违反该国的任何婚姻法律规定。该证明是的文书,它可说明如果以上所述两人打算结婚的话,它将被视为与外国法律一致的有效缔结的婚姻。
当非匈牙利国籍的人不能够提供此种证明的话,他/她可以申请免于提供此类证明。打算结婚的双方可以一同来到婚姻登记处向登记员申请免于认证的资格。一旦申请递交,豁免申请将由州(布达佩斯)行政办公室对于婚姻做出判定。豁免从签发开始有效期为六个月,这就是说,婚姻将在此期间内完成。

沙特阿拉伯的婚姻制度

沙特阿拉伯虽然是一夫多妻,可是妻子人人平等,享受到的待遇都是一样的,不会专门偏袒哪一方。
但是还有盲婚(一种古老习俗)的陋习存在,盲婚就是准备结婚的男女﹐在入洞房之前两人素昧平生从不相识﹐属于包办婚姻性质。

外国结婚有礼吗?

外国人结婚要礼吗
1、德国
德国的新人结婚不用拿出一大笔钱来解决新房的问题,因为他们结婚了很可能是租房住。完善的租房制度,让德国的年轻人不论从事何种工作,都能以自己能负担得起的价格获得稳定居所。在德国,租房住的人口超过了一半。

德国人结婚平均费用约人民币2.9万至5万元,2016年德国人均收入为1833欧元/月,约为1.5万人民币。

德国传统观念中婚礼花费要由女方承担,但现在传统观念已被打破,通常是双方一起商量着办婚礼。
2、美国
美国没有礼这么一说,而且举办婚礼也很简单,一般吃完饭就去度蜜月了,所以美国人很注重蜜月旅行。虽然美国也很注重婚礼仪式,但婚礼隆重程度都是量力而行。

美国人的婚姻观中,没有门当户对一说,房子、车子也不是婚姻必备,结婚的主要原因还是以为两个人能看对眼。美国婚礼平均消费约为14—21万人民币,美国2016年人均收入为5283美元/月,约为3.6万人民币。

婚礼开销通常是AA制,往往操办婚礼的花费是女方出,男方会花钱在钻戒和婚纱上。
3、俄罗斯
在俄罗斯很少有礼之说,一般都是孩子自由恋爱,得到家长的认可后就结婚,家长也很少会给孩子掏钱办婚礼,都是自己努力赚钱结婚。

在俄罗斯首都莫斯科市举行婚礼的平均费用为约1.4万-2万元人民币。2016年俄罗斯人均收入26340卢比/月,约为2700元人民币。俄罗斯人结婚的开销通常是双方出钱。

4、荷兰
和中国一样,荷兰人结婚也看重房子,不过荷兰人在婚礼和房子中选择了一个重点:将婚礼花销省下来的钱用来买房。荷兰人越来越崇尚简单的婚礼仪式,最近的一个统计显示,荷兰结婚的70%的新婚夫妇都选择了经济型的婚礼仪式。
有些超简洁版本的婚礼甚至只需要150欧元(约1100元)搞定:不用音乐,只要双方父母到场,然后新人交换戒指。所以在荷兰人看来,婚礼简单也不碍“面子”。按传统习惯,新人结婚通常是男方买房,女方装修,但现在大多是双方一起出钱买房装修。

5、英国
在英国传统观念中,婚姻不仅仅是“嫁女儿”,更是“娶儿子”,所以女方通常要为婚礼买单。然而英国与德国一样,随着时代的发展,年轻情侣会努力存钱来承担婚礼费用,家庭与亲友只会小部分表示支持。

以上可以看出来,大部分的西方国家都是不要礼的,是由新人双方共同承担婚礼所需要的费用。

19世纪以前的欧洲皇室都是一夫一妻制吗

是的,基督教提倡(只是提倡,圣经中并不禁止一夫多妻)一夫一妻。例如新约《圣经》在选领袖方面是有要求的,如:
提多书1章6 节:若有无可指责的人,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儿女也是信主的,没有人告他们是放荡不服约束的,就可以设立(领袖)。
提摩太前书3章2节: 作监督的,必须无可指责,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有节制,自守,端正。乐意接待远人,善于教导。12节: 执事只要作一个妇人的丈夫,好好管理儿女和自己的家。

封建礼制和法制下的婚姻家庭制度的基本特征包括哪些

封建社会婚姻家庭的主要特点:1.封建的包办强迫婚姻;2.剥削阶级的一夫多妻制;3.男尊女卑和夫权统治;4.家长专制、漠视子女利益;5.以“出妻”为主要方式的专权离婚。奴隶社会不是十分了解,还是让了解的朋友说吧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

我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即使皇帝也只是有一个老婆,但那个时候的内容只要有条件,可以娶很多个老婆,但那叫妾,不能称妻。妾下面还有通房丫头。只有办了手续的通房丫头才能称妾。
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中国古代文化史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在人类社会的三大生产中,婚姻是实现人类自身生产的唯一方式,是社会伦理关系的实体。由于人类自身生产使人类的生命得到延续,从而形成各种人际关系以及社会文化心理和礼俗。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必须从事于生产资料和生活日用品的生产,其中一些产品则成为文化的物化成果;而人类精神生产所形成的社会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又作为精神文化反作用于物质生产和人类的自身生产。
正是由于婚姻在上述三大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被称为“婚姻大事”。中国封建伦理道德把婚姻当做人际关系的开端。《易·系辞》:“天地絪缊,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自然界由阴、阳二气交感所产生,人类是由男女交接而产生。纳西族东巴经象形文字中有关于人类自然产生的观念,与《易·系辞》的说法相近。在天地之间产生气,气变成蛙,蛙变为人类(男人由天上生,女人由地上生,天地产生人类)。这是对产生人类的原始看法。
中国封建社会的伦理规范认为:“昏(婚)礼者,礼之本也。”“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政”(1)。它把婚姻家庭视为组成社会肌体的胚胎。
我国封建社会,妇女没有社会地位,夫为妻纲,妇女的一切只能服从和依赖于丈夫,即使丈夫死了也不准改嫁,从一而终。而男子却可以三妻四妾,皇帝有三宫六院,一般的达官贵人亦都妻妾成群。一个男人能娶多少女人没有受到法律的限制,而这些女人在家庭中的地位也是不同的,只有被称为正室的女人才具有妻子的资格,其余只能处於从属地位。翻开《红楼梦》看看,王夫人和赵姨娘的家庭地位是多么不同,就是她们的儿子在家中的地位也是天壤之别。但在众多妻妾中正室只能是一人,否则,为什么贾宝玉不能同时娶林黛玉和薛宝钗为妻呢?所以我国古代实行的实际上是一种“一夫一妻多妾”的婚姻制度。正因为这种不合理的婚姻制度,千百年来上演了多少人间悲剧?它是强加在我国古代妇女身上的沉重枷锁。
中国婚姻关系的本质精髓所在,即为“伦理”。它刚开始是作为一种社会风气习俗以及道德观念而存在,直至唐朝才以法律的形式完整而全面的确认了这种封建伦常关系,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封建婚姻家庭制度,即《唐律•户婚律》。《唐律•户婚律》是关于户籍、土地、赋税以及婚姻家庭制度等方面的法律。其中的婚姻家庭制度包括了婚姻关系的缔结、保持以及解除。在此本文仅从婚姻家庭制度中婚姻关系的解除方面来看唐朝伦理道德思想渗入社会生活乃至婚姻关系的状况。
《唐律•户婚律》对离婚有二种规定。第一,强制离婚,它包括官府强制离婚和丈夫强制离婚。官府强制离婚是指夫妻凡发现有“违律为婚”、“嫁娶违律”、“义绝”者,实施强制离婚。丈夫强制离婚是指妻子犯了“七出”之条,丈夫提出的强制离婚,即所谓的“出妻”“休妻”;第二,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异,即所谓“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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