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克斯勒智力测验,比奈西蒙智力在线测验免费
韦克斯勒智力测验有何特点
确定测验的最后选择的一些一般因素鉴于这样的证据,即特定的测验与其他成套智力测验的相关处于适当的程度;特定的测验在功用上变化多样以防止对具有特殊能力和丧失特殊能力的被试产生任何特别的影响;测验的特性允许人们根据被试的作业来作出某些诊断性的推论。
一次韦氏智力测试能否确定儿童的智商?
不能 智商不稳定 有时高有事底 不能靠测试来确定
韦克斯勒的韦克斯勒智力测验简介
韦克斯勒把W-B量表设计为分数量表而不是智龄量表。这个测验包括许多操作项目,从而试图避免针对斯坦福-比纳量表言语项目太多的批评。这个测验还在标准化样组中选用相当数量的成人,标准化样组由670名7-16岁的儿童和1080名17-70岁的白人成人组成,均为纽约城和附近地区的居民。韦克斯勒试图控制教育和职业地位等变元。最后的测验版本的适用年龄为10-60岁。
韦克斯勒 1955年韦克斯勒将W-B量表重新进行标准化,编制成韦氏成人智力量表(WAIS)。WAIS的标准化样组包括16-64岁的1700名被试,均等地分为若干性别年龄组,另外还包括60-75岁以上的475名老年被试。全国各地在标准化样组中都有代表,每一年龄组有城市和乡村的两类被试,还有10%的非白人。然而,WAIS的结构仍然与W-B一样:言语量表和操作量表以及同样的11个分测验。韦克斯勒对大多数分测验作了修订,删除一些无鉴别力的项目,加上一些新的项目,也增加项目的数量。
确定被试智商的程序为:把每一分测验的原始分数转换为以10为均数、3为标准差的量表分,然后根据不同年龄组的转换表,得出相应的言语智商(VIQ)、操作智商(PIQ)和全量表智商(FIQ),它们均是以100为平均数、15为标准差的离差智商。在J.马特勒泽于1972年发表的《韦克斯勒成人智力测量和评定》第五版中,以及在若干测验手册中,都详细论述了具体的统计程序和这种得出智商方法的理论基础。
韦氏智力测验的介绍
韦氏智力测验(Wechsler Adult Intelligence Scale)是一个普遍用于全世界而广受重视的评估。不少研究结果均支持韦氏全面智商之概念,量表的个别分部测验亦可测试某些独特能力。 它是由美国医学心理学家大卫.韦克斯勒(David Wechsler)于1949年开始主持编制的系列智力测验量表,是目前世界上应用最广泛的智力测验量表。该量表于1981年由湖南医科大学龚耀先教授等主持修订。
比奈-西蒙智力量表的智商测验
智商测验包括十一个项目,有常识、理解、算术、类同、记忆、字词、图像、积木、排列、拼图、符号分测验,完成整个测验大约需要一小时,汇总分析,写出测验报告约需要一个小时。
比奈智力测试谁知道?
1905年,法国心理学家比奈,和其助手西蒙编制成世界上第一个智力测验,即著名的比奈——西蒙量表。该量表含30个项目,由易到难排列,用通过项目数的多少作为鉴别智力高低的标准。1908年,比奈对量表进行修订,测验项目从30个增到50个,并首次按年龄进行分组,分别适用于3——15岁儿童。1911年,比奈对量表进行了第二次修订。这次修订的要点是:删除了一些旧项目,补充了一些新项目,并重新排列了项目顺序;将年龄范围扩展至成人;除4岁组为4个项目外,其他年龄组均设为5个项目,使计算更为便捷。由于比奈——西蒙量表在施测和记分手续上没有经过标准化,测验项目也过少,因而影响到它的使用和推广。
1916年,美国斯坦福大学推孟教授将比奈——西蒙量表引入美国并进行修订,定名为“斯坦福——比奈量表”。该量表由90个项目组成,项目的施测程序和计分标准都作了详细规定;此外还提出比率智商的概念。比率智商的提出在智力测验的发展史上占有重要位置。斯坦福——比奈量表问世以后,同样进行了多次修订。1937年修订的量表由L和M两个等值量表构成。1960年再次修订时,合并了L和M量表中的优点,改为单一的LM量表,并采用离差智商。1972年对LM量表重新制定了常模,使其更具代表性。1986年发行的比奈量表第四版由15个分测验组成,标准化样本包括美国47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的5000多名被试。
比奈表于1922年传入我国。1924年陆志伟依据1916年版的斯坦福——比奈量表进行了修订,制成中国比奈量表适用范围为3——18岁的南方儿童。1936年,陆志伟和吴天敏第二次修订逐个比奈量表,适用范围为6——14岁的南方儿童。
1981年,吴天敏对该量表进行第三次修订,即目前通用的“中国比奈测验”,适用于2——18岁儿童。此次修订删改和增加了部分项目,共51个测题。
在“第三次修订中国比奈测验指导书”中,具体规定了主试须知、施测必备、施测方法、记分、各年龄开始测验的项目和终止项目、IQ的查表方法等事项。关于测验成绩的评定,指导书中指出:以个人成绩与他所在群体的中常成绩相比较的结果为智商。不再采用以心理年龄除以实足年龄求智商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