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配圣事礼仪,天主教婚配要理

婚配圣事的圣事性

(一)信理
婚配是由基督所建立的一件真正的与狭义的圣事——信理
基督曾将天主所建立与祝福的婚配导至不可分离的一夫一妻的原始理想(玛,19:3等),并且将它高举至圣事的尊位。新教人士否认婚姻的圣事性,而且视婚姻为一件“外在与俗世之物”(路德)。特伦多大公会议针对新教人士的意见,宣布:“如有人说婚配并非真正而且狭义地是新约的七件圣事之一,由主基督所创立,而是人们在教会中所杜造,也并不授予恩宠,此人当受绝罚”。
(二)圣经的证据
圣保禄要求信友与“在主内的”结婚(格前,7:39),而清楚地指出了婚配的性,他又以主的命令,宣布夫妇不可分离(格前,7;10)。圣保禄视基督徒婚姻的崇高与圣洁,基于它是基督与教会结合的一个预像。厄,5:32:“这奥秘真是伟大!但我是指基督和教会说的”。然而,基督与教会的结合对教会的分子既是丰沛恩宠的原因,而婚配又是基督与教会超性结合的完善肖像,它不可能仍像在基督以前那样是一个空洞的象征,它应该是恩宠的一个发生效力的记号。然而,惟有在基督的命令下,婚配才会传授恩宠。
(三)传承的证据
教父们自始视婚配为一件性事务。安提约基雅的圣依纳爵(约于107年卒)要求教会协助婚配的缔成:“未婚夫妇宜于在主教的允准下,缔结他们的婚姻,好使婚姻出于主愿,而非出于情欲”(鲍理加布,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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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礼
圣礼(新教用语,英语:Holy Sacraments)或圣事(天主教用语)是基督教传达神圣恩典的仪式。东正教与之对应的名称是奥迹(Holy Mysteries)。
罗马天主教会、东正教、东方正统教会、东方亚述教会、信义会、圣公会成员、以及卫理会教徒认为圣礼不仅仅是象征记号,而是上帝使用这些被正确执行的圣礼作为对忠实信徒传播恩典的工具。西方传统定义圣礼为传递内在精神恩典的外在标记。
传统定义的圣事
传统定义的圣事共有7件,包括:
洗礼(又称浸礼,Baptism)目的是为了洗去原罪
坚信礼(又称圣膏,Chrismation/ Confirmation)将圣灵完全赐予受礼者
圣餐(又称圣体,Eucharist),当信徒领受圣餐时,他们乃是直接领受耶稣的身体及血
神职授任礼(又称按立,Ordination)能消除许多罪过,使人执行圣职,仍然能够将天父赐予的恩宠普及其他信徒
忏悔礼(即告解,Confession/Penance)指向神父表白、实行身负要受礼者所做的善公或者祈祷
病者涂油(又称膏油礼Anointing of the Sick)可以消除各种可以宽恕的和致命的罪过。
婚礼(Matrimony/sacramental marriage)指男女双方结合所行之礼,神父亦为见证。
这些圣事多数从使徒时期就被使用,但婚姻圣礼直到中世纪才被承认。
圣礼通常由神职人员对接收者执行。执行程序通常有有形的和无形的两部分组成。无形的部分由圣灵送达,有形的部分包括按手礼(Laying on of Hands)和使用被神圣化的水、油、面包和酒;或公众仪式(譬如婚礼和忏悔) 。
显而易见地,基督教会和派别就圣事的个数以及运行方式产生分歧。但一般都同意圣事是由耶稣设立这一点。
不同教派对圣礼的定义和执行
天主教的圣事与礼仪
天主教观点:“有形的标记赋予无形的恩宠,七件圣事皆由基督亲自建立”[来源请求]。按拉丁礼天主教会的习惯,普遍只给婴儿及幼童施行洗礼,待日后儿童达到理智年龄,方可领受圣体及坚振圣事。至于次序方面:
模式一
圣洗圣事
长时期的教理讲授
修和圣事
坚振圣事
圣体圣事
模式二
圣洗圣事
长时期的教理讲授
修和圣事
圣体圣事
坚振圣事
初期教会要求来自外教的皈依者至少三年慕道期,而且三年慕道期并非代表必能入教,个别人士需更长的慕道期;而现行的成年望教者,则须经过为期约一年至年半慕道期的皈依过程。在慕道初期,望教者需参加公开礼仪“收录礼”,向信友和教会表达愿意学习基督信仰,并由神父或执事在其额上划上十字圣号,并向他们各人颁授新旧约圣经或福音或十字架,皈依者的身份由“望教者”正式被收录为“慕道者”。在慕道的后期,慕道者一方可以申请入教,若获堂区主任司铎(本堂神父)批准,按现行普遍做法是:慕道者会在入教前接受一次甄选礼(将“慕道者”的身份转为“候洗者”)、三次考核礼(其中一次为主教主持),最后候洗者会在圣周六:复活庆典夜间礼仪(又称:复活守夜礼仪)依次序领受三件入门圣事(圣洗、坚振、圣体),加入教会,成为新教友。入教后,他们仍要经过释奥期,由慕道班导师带领新教友适应入教后的信仰生活;
过往,成年慕道者完成慕道班后,会在本堂神父安排的任何日子(不一定是复活节前夕)领洗兼初领圣体,然后再上坚振班,最后再由主教或主教授权之司铎为其施放坚振。
入门圣事
圣洗圣事:透过圣洗,领圣事者获罪过的赦免、加入教会,成为基督的活肢体。形式方面,有洒水、也有全浸。经文方面,(相对于东方礼而言)使用第一人称的“授受式”经文。
坚振圣事:透过坚振,领圣事者领受圣神的恩惠,信仰获得深化,并获得力量为基督作见证。按天主教拉丁礼的传统,一般而言,领了洗而达理智年龄的教友均可领受坚振圣事。主教是坚振圣事的通常施行者,但在教区主教特别准许的情况下,个别司铎亦可有效地施行坚振。
圣体圣事(亦称共融圣事):在弥撒举行中,麦面饼和葡萄酒被转变成耶稣基督圣体的血。信徒藉著领受圣体圣血,与主基督合成一体,并体现在他教会内的亲密共融。
治疗的圣事
告解圣事(亦称和好圣事、修和圣事、忏悔圣事):修好人与天主的关系。
傅油圣事(亦称终傅圣事):给予病人属灵的帮助和安慰,并完好的属灵健康。
服务的圣事
圣秩圣事(亦称神品圣事):首先,天主教的圣职人员分为主教、神父(司祭∕司铎)和执事。只有已领洗的男教友才有机会领受圣秩圣事。礼仪是由主礼的主教(偕同襄礼的主教)以祈祷和覆手礼,呼求圣神祝圣(按立)领圣秩者为圣职人员(包括:主教、神父和执事)。之后,主礼的主教会为新的圣职者傅上圣油。值得一提的是,祝圣主教或司铎礼仪是为领圣秩者授予公务司祭职;而祝圣执事礼仪则为没有为领圣秩者授予公务司祭职,而是继续保留因圣洗授予的普通司祭职,他们是特别被拣选去服务及履行爱德工作。
而执事分为两种,一种是终身执事,即一般他们永为执事,不会升神父;另一种是“过渡性质”的执事,他们通常在约一年后晋铎,执事职务是准备一个人成为神父,作为晋铎前的最后培育。
婚配圣事(亦称婚姻圣事):天主教将婚姻定为圣事之一,至于是能否解除是教会视乎不同的情况,而教会主教、司祭(司铎/神父)及执事是这对新人立约的见证人。换句话说,新人(新郎与新娘)才是施行婚配圣事者。
新教的圣礼
新教(更正教)普遍仅承认圣餐礼和圣洗礼,两件圣礼都是由基督所建立的,其他礼仪则不是圣礼。圣礼看法则依各教派而有所不同。
但新教亦会有这些礼仪:
差遣礼 / 按立礼:差派宣教士或按立牧师的典礼。
坚信礼:部份行婴儿洗礼的宗派为此受洗的儿童长大后行的礼仪。
婚礼
圣公会的圣事与礼仪
意义:“恩典、救赎行动、上帝的临在、上帝在这圣事中与我们相遇或联合”[来源请求]。
圣公会认为圣洗礼和圣餐(Eucharist)由基督亲自建立,而坚振、忏悔礼、涂油礼、婚礼和封立圣职由教会建立。
东正教的奥迹
东正教观点:“有形的标记赋予无形的恩宠,七件圣事皆由基督亲自建立”[来源请求]。
圣洗:要求全身浸入三次,分别是奉圣父、圣子和圣神之名。和坚振一并进行,并由司祭施行,司祭会从主教接过圣油。坚振的意思是赐下圣灵。圣奥秘经文使用第三人称方式,因为正教认为真正举行圣事的是基督。基督为一切仪轨之主,神职人员只是践基督之位,诵经行仪,以成就圣奥秘之外行,并非取基督而代之。故此正教不但不使用天主教所用的第一人称的“授受式”经文,同时也认为以此种经文举行圣事,按照正教的标准是不如法的。因为神职人员本身无权力施予奥秘。决不会使用EGO TE BAPTIZO的格式来举行圣浸奥秘。倘有人如此举行,也因为不如法如仪而不生效,因为其所行之礼与教会公礼不相应。
傅圣膏:东正教不称为坚振(Confirmation),而是圣膏(Chrismation),Chrism即指圣油。
事奉圣礼:在东正教,事奉圣礼喻为圣事中的圣事。
悔改礼,在东正教看来是为离教者悔改归回施行的。不过现在,在领圣餐之前,祭司或长老也会为犯大罪的人行告解礼。
圣秩
婚礼,东正教不认为这仅仅是合约,而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奥秘的合一,这合一仿效基督与教会的合一。在场的不只主教或长老,整个神的子民透过他们而在场。
傅圣油
此外,还有其他祝福及祈祷礼仪:修士修女发愿、祝福家园、殡葬礼仪。

七大圣仪是什么

一般称为七大圣礼或七大圣事,圣事由主基督建立,并付托给教会,因为是基督和教会的共同行动,故此是表示信德与坚强信德的记号和方法,藉以敬礼天主,圣化人类,同时导引、加强并彰显教会的共融;因此圣职人员和信徒,皆应以最大的尊敬和应有的谨慎举行圣事。现在天主教和东正教还讲究这个,基督(新)教因为马丁路德的改革之后就只剩两大圣礼了。
一、东正教七大圣礼/事:受洗、涂圣油、受圣职、告解、婚配、终傅、圣体血。
1、受 洗 :东正教的信徒受洗,都要浸到水中。因为东正教认为,浸到水里可以洗除原罪和本罪,并且可以得到“神的恩惠”,因此再生,之后才有资格领受其它的圣礼。
2、涂圣油 :“圣油”需要经过主教祝圣之后才能被使用。涂圣油是表示“圣灵恩赐的印记”。这是在刚受洗后的施行的,为的是使新入教者坚定对三位一体真神的信仰。
3、受圣职:受圣职是当有人担任神职时,所举行的圣礼。
4、告 解:又称为“忏悔”。当信徒有犯错时,可以透过此行动能得赎罪的方式。东正教会规定:七岁儿童以上,需要先忏悔告解后,才可以领圣餐。
5、婚 配:透过一套仪式在教会内举行婚礼。
6、终 傅:在信徒临终前所行的仪式。在临终病人的眼、耳、口、鼻、脸颊、胸、手、脚涂抹圣油。目的是让临终病人可以免受病痛之苦,赦免罪过,可以安心的进入天堂。
7、圣体血:又称“圣餐礼”。是最重要的一项圣礼。东正教会每周日都会举行一次圣体血。 补充回答:
二、天主教(公教)中7件圣事:圣洗、坚振、告解、圣体、病人傅油、圣秩(神品)、婚配。在这7件中圣洗和告解,是罪人的圣事,其余都是善人的圣事。 圣洗、坚振和圣秩圣事,赋予神印,故不能再次领受。
1、圣洗:洗礼是其它圣事的门,无论实洗或至少愿洗,为救援皆是必需的。藉洗礼,人获得罪赦,重生为天主的子女,并因不灭的神印结合于基督而加入教会。惟有藉真正的水洗,并配合指定的经文,才能有效的施行洗礼。
2、坚振:坚振圣事赋予神印,藉此,已领洗的人继续走基督信徒已开始的途径,因圣神的恩惠而富有,与教会更密切地结合;坚强领受的人,更强烈要求他们以言行作基督的见证人,宣扬并卫护信仰。
3、圣体:至圣圣体是最崇高的圣事,因为在其内实有主基督,他作奉献并作食粮;教会也藉以不断地生活和成长。感恩祭是纪念主的死亡和复活,在其内十字架的祭献永世长存,它是整个基督徒敬礼和生活的巅峰和泉源,由于感恩祭,显示并实现天主子民的合一,使基督奥体的建立得以完成。其它圣事,和一切教会的使徒工作,皆和至圣圣体有连系,并向之归宗。
4、告解/忏悔:在忏悔圣事中,信徒向合法的圣职人告罪,且对所告的罪痛悔并定改,藉同一的圣职人赦罪后,便从天主获得领洗后所犯罪过的赦免,同时亦与因犯罪而伤害了的教会和好。
5、病人傅油:病人傅油是用油傅抹病人,并诵念礼仪书中所规定的经文;教会藉以将重病的人付托给受苦难和受光荣的基督,并求他赐与安慰和拯救。
6、圣秩:在基督信徒中,有一些人因天主建立的圣秩圣事,为不磨灭的神印所标示,被立为圣职人员,即被祝圣并被委任,按每人的等级,以基督首领的身份尽教导,圣化,管理的职务,并牧养天主的子民。

三、基督教圣礼又称圣事,基督教认为圣礼是圣灵借以净化人的灵魂的礼仪。基督教只承认洗礼和圣餐为圣礼。
1、洗礼:即圣洗,是信徒正式入教的仪式,也是悔改与信心的表示,是将信徒自己奉献、交托给耶稣基督的决定性的一步,是“罪得赦免”接受圣灵的证明。洗礼分为注水礼和浸水礼。多数教会行注水礼,由牧师将祝圣过的清水洒在领洗者头上,并按手在其头上,念诵经文。浸礼宗等一些教会坚持行浸水礼,受浸者着洗礼服后仰全身入洗礼池三次,主礼人念诵经文,礼毕。
2、 圣餐:由主礼牧师将无酵饼或有酵饼和葡萄酒或葡萄汁祝圣,然后分给受餐洗礼的正式信徒依次分享。基督教认为圣餐礼中的饼就是耶稣的身体,吃饼可以从耶稣的身体里获得生命。葡萄汁为耶稣的血,喝了耶稣的血可以获得赦免。

谁知道在教堂里结婚是有什么礼节啊!

那是西方人的结婚仪式的地方
咱中国人是在堂屋拜祖先、拜天地、拜父母、夫妻对拜。

婚礼用的爱情誓言!有经典点的吗?救命呀!7.21号就用了!!!

从现在开始,我只疼你一个人,宠你,不骗你,答应你的每一件事情都会做到,对你讲的每一句话都真心,不欺负你,骂你,要相信你。别人欺负你,我会在第一时间出来帮你,你开心呢,我会陪着你开心,你不开心呢,我会哄你开心。永远绝的你是最漂亮的,梦里面也要见到你,在我的心里面只有你!
钱也你做主吧```嘻嘻

婚配圣事的目的

目的 婚配的首要目的是生育与教养子女,其次要目的是夫妇互助与按照道德规律的性欲的满足——确定意见(法,1013,第一节) 特性 婚配的本质特性是唯一性(一夫一妻)与不可分离性——确定意见(法,1013,第二节)
(二)不可解散性(indissolubility)
(1)内在的不可解散性(Inner indissolubility)
特伦多大公会议宣布,婚配的连系不应该因信奉异说,共同生活的困难,夫妇某一方面的恶意离去而解散(邓975);又宣布教会无误地教导我们,遵循福音与宗徒的训示,婚配的连系也不能因夫妇某一方面犯奸淫而解除(邓977)。这二个条文(婚姻条文之五与七条)直接针对新教人士,但第七条也针对希腊正教。因希腊正教根据玛,5:32;玛,19:9与若干希腊教父们的意见,认为在犯奸的情况下,婚姻可以解散。特伦多大公会议的定断只有关基督徒的婚姻。然而,按照天主建立婚配时所给予我们的命令,一切婚配,包括未领受洗礼者的婚姻(Matrimonium legitimum),都是内在地不可解散的。也就是说,不可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愿而解除(参考邓2234等)。
(2)在特殊情况下,外在的可解散性
基督徒已完成(即已完成夫妻行为)的婚配(Matrimonium ratum et consummatum)是基督与教会的不可分散的结合之完美肖像,不能由外在力量解散,即任何人间的权威不能使之拆散(法,1118),但基督徒尚未完成(即未完成夫妻行为)的婚配(Matrimonium ratumnon consummatum)是可以解散其婚约的。按照教会几世纪来的训示与习例,这样的婚配在夫妇之一宣发修会大愿(Vota solemnia)时,或经教宗因重大事故予以许可时,可予解散(邓976;法,1119)。
施行与领受婚配圣事的人 婚配的双方是圣事的施行者与领受者 婚配的双方彼此施行婚配圣事——确定意见
由于婚配圣事的本质只寓于婚约中(参见第三节),结婚的双方是圣事的施行者兼领受者。当双方彼此接受对方的许诺时,一方给另一方施行圣事。
司铎为教会的代表听到双方愿意的许诺并祝福他们,他只是婚配的证人及伴随礼仪的施行人。教会法律明定,在特殊情况下,没有司铎在场的婚配也是有效的(法,1098)。 有效性 为使婚配圣事之施行与领受成为有效,必须有下列各点:
(一)婚配双方必须是受了洗礼的人。
(二)至少要有作教会所作之事的隐含意向。
(三)没有使婚配无效的阻挡。
(四)遵守教会所明定的方式(在本堂神父与两位证人前;法,1094),除非教律指示了例外(法,1098,1099,第二条:两位非天主教徒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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