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取名禁忌,虞字取名忌讳

古人取名的那些讲究:好听的名字背后到底有哪些忌讳?

取名的忌讳

随着风水命格文化的发展,“好命”与“好名”的联系,古人对于名字也愈发重视了。很多人的名字开始引经据典,如“柳如是”取自“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公子扶苏取自“山有扶苏,隰有荷华。”此后,便开始有了一系列的避讳,首先最重要的便是避统治者名,其次在《礼记·曲礼上》曾说过,"名子者不以国,不以日月,不以隐疾,不以山川。" 这取名之人,不能以国家命名,不能以山川日月命名,更不能取疾病的名称。

当然,这只是在《礼记》中的规定,随着时代的发展,起名忌讳的条目也越来越多。如约定俗成的不能以牲畜为名,不能以器币为名。唐代的陆龟蒙在《小名录》中记载: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故也。还有个最特别的,如今很流行的重字名,在古代女性眼中是避之不及的。在当时人眼中,身份低贱者用名,一般侍妾、青楼女子多双名,如元稹妾名“莺莺”、秦淮名妓“陈圆圆”。女子双名读起来,让男人有一种愉悦感,当然,男人不能取重字名。此后,在读音上也渐渐有了要求,一般取名都取“双声叠韵”,用现代的话说,就是一个双音节词中两个字的汉语拼音的声母相同,如刘希夷、沈既济。

古人取名也有流行字

如今取名,“子”“梓”“涵”这样的字很多见,有趣的是,古代也是有流行字存在的。例如在现在看来很好听的,王羲之,王献之。那是由于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取名特别青睐“之”字。相同的还有,裴松之、寇谦之。另外“僧”这个字在当时也很流行,南朝梁有一名将领叫王僧辩,梁武帝的医师叫姚僧垣。这些取名大多是受当时社会环境的影响。

在“子涵”、“梓萱”这波大风潮逐渐过去后,现在的取名倾向又开始朝着“男楚辞,女诗经”的复古风靠拢。总体而言,名字只是一个被赋予美好意愿的代号名称,真要与命运联系到一起实在有些牵强。但一个好听而富有深意的名字,的确可以给人眼前一亮的感觉。

古代取名有哪些忌讳?为什么不能和皇帝同字?

不能和皇帝同名,不能和皇族同名,和贵族也不能出现同名的情况,名字里不能出现9和5这两个数字,不能和皇亲国戚的名字相同。这是由于和皇帝同字就会导致别人出现误会,而且会被看成是藐视的情况。

古代姓名避讳的原则

“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这是古代避讳的一条总原则。
在这一原则指导下,便产生了避讳的方方面面:
1.国讳
指举国臣民,甚至包括皇帝本人,都必须遵循的避讳。本指皇帝本人及其父祖名字;故又称君讳、公讳。后来扩大,讳及皇后及其父祖的名字、皇帝的字、前代年号、帝后谥号、皇帝陵名、皇帝生肖等等。 秦始皇正月出生,取名“赵政(赵正)”,《史记索隐》在《秦楚之际月表》“端月”下注称因避始皇讳,改“正月”为“端月”。又,一九七五年底,在湖北云梦县睡虎地考古发掘战国末至秦代墓葬中出土了大量秦代竹简,有一批叫做《语书》的竹简,其中几处遇到“正”字,都作“端”字,如“以矫端民心”,“毋公端之心”等,“端”应为“正”。显然是为了避始皇讳而改的。但在《史记·李斯列传》“将军恬与扶苏居外,不匡正,宜知其谋”,并不讳“正”。 秦始皇的父亲名子楚,于是把楚地改为“荆”。 吕后名雉,当时文书上凡遇雉字,均用“野鸡”二字代替。 汉文帝名叫刘恒,于是把恒娥改名“嫦娥”,把恒山改为“常山”,齐国权臣陈恒于是也就成了“田常”。 汉武帝叫刘彻,汉初有个知名辩士叫蒯彻,史书上就改称蒯彻为“蒯通”。 汉宣帝名刘询,故荀子在汉代成为“孙卿”。 汉光帝名叫刘秀,曾一度把秀才的名称改为“茂才”。 汉明帝叫刘庄,当时竟把《庄子》一书改称为《严子》。 宋仁宗名赵祯,蒸包子蒸馒头的“蒸”字就得改为“炊”字。 更有甚者,宋高宗名构,为避“构”字而牵及“够”等字达五十多个! 宋钦宗名赵桓,故齐桓公宋代成为齐威公。 王嫱字昭君,避晋文帝司马昭讳,改称“明君”或“明妃”。 晋简文帝郑后小字阿春,用作书名的春秋改为“阳秋”。晋人孙盛所撰史书因名《晋阳秋》。 唐太宗名世民,唐人行文用“代”字代替世字,用“人”字代替民字;观世音略称为“观音”,民部改称为“户部”。 女真族唐时服属于契丹,因避契丹主宗真之讳,尝改称为“女直”。 唐代宗名豫,薯蓣曾经改名为“薯药”;宋英宗名曙,薯药又改名为“山药”。 清代入关代明的第一朝皇帝世祖名福临,为了缓和民族矛盾,曾下诏布恩,特许臣民可不避讳福字,假惺惺说:“不可为联一人,致使天下之人无福。”乃口血未干,有清一代竟大兴骇人听闻的文字狱,其中多有涉及避讳的奇谈怪论。 康熙年间,因明大学士朱国祯生前在经清人庄廷鑨冒名出版的《明书》中曾直书清太祖努尔哈赤之名,辗转株连冒名的出版者以及修订、校阅、写序、署名、刻字、印刷、卖书、藏书、官员等达数百人,处死刑者七十余人。 雍正年间,主考官查嗣庭摘用《诗经》中的“维民所止”作为试题,经人告发说题中“维止”二字是暗示将“雍正”砍头示众,病死狱中惨遭戮尸枭首,儿子处斩,兄侄流放。 乾隆年间,内阁学士胡中藻引用《周易》中的爻象之说,以“乾三爻不象龙”为试题,题中有“乾龙”二字,龙与隆同音,竟判定是影射乾隆皇帝被送上断头台。举人王锡侯删改钦定的《康熙字典》,重编作《字贯》,触犯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帝名,判处斩刑,封疆大吏也因失察革职治罪。
2.家讳
家讳,是家族内部遵守的避父祖名的作法。凡父祖名某某,都必须在言行、作文章时避开以此为名的事物。它其实是国讳的一种延伸,同国讳一样是封建等级、伦理观念的体现。又称私讳。 如淮南王刘安父名长,他主持编写的《淮南子·齐俗训》中引《老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时,改为“高下相倾,短修相形”。 南齐谢超宗的父亲叫凤。有一次他去拜访王僧虔,然后又去看他的儿子王慈。王慈正在练毛笔字。当时王氏子都以书法见称于世。谢灵超看到王慈练字,随口问道:“你的书法和虔公比怎么样啊?”王慈因为他触犯了家讳,毫不客气地回敬道:“我和父亲相比,犹如以鸡比凤”。谢超宗因此狼狈而退。 晋朝有个叫王忱的人,一天去看望桓玄,桓玄用酒招待他,王忱因为刚因过药忌冷酒,因此叫仆人去“温酒”,谁知桓玄听后突然大哭起来,原来他的父亲叫桓温,一听“温”字就要痛抽水流涕,王忱讨了个没趣,只好匆匆告辞。 今天的人,恐怕没有谁因为听到与父母名字相同的字就痛哭流涕的,在我国古代,这种事情却屡见不鲜,这样的人也因此会获得别人的尊敬呢? 这种方式也会成为排挤异已、打击仇敌的一种手段。南朝梁时的殷均,因恬静好学,官至国子祭酒。武帝命他娶了永兴公主,但永兴公主很不喜欢他,每次召入,都命人在墙壁上写上他父亲的名字,而在古代,这样的人也是层出不穷的,并以此为荣。 袁德师因为父亲名高,便不吃糕这种食物;徐积父因为父亲名石,从来不用石器,不踩石子遇上非过不可的石桥,便让人背着他跑过去;北宋吕希纯因为父亲名公著,便不断著作郎;刘温搜因为父亲名岳,便终身不听音乐,不到嵩月、华山等五岳游玩;韦冀的父亲名乐,由于乐是个多音字,即可读作音乐的乐,又可读作快乐的乐,因此韦冀一生中不仅不听音乐,不游高山大岳,不饮酒做乐,甚至不参加可以使之“快乐”的活动,真是不可理喻。 最令人惋惜的怕要算唐朝号称“诗鬼”的李贺了,就因为他父亲名叫晋肃,“进”与“晋”音同而犯家讳,便不能参加进士考试,纵然他才华横溢,也终无用武之地,终生不得志,27岁便郁郁寡欢而死。韩愈因此愤而作《讳辩》,质问道:“父亲叫晋肃,儿子就不能考进士;那如果父亲叫仁,儿子岂不是不能作人了吗?”但他的这篇文章,却遭到了士大夫们的攻击诋毁。 家讳并不全是避父亲的讳,也包含避母亲的讳,唐代大诗人杜甫被称为诗圣,一生共写了近三千首诗,各种题材十分广泛,但据说因其母亲名叫海棠,所以他虽寓居海棠颇负盛名的四川多年,却从未写过海棠诗。 子辈需要避长辈的讳,奴仆也要避开所有主子的讳。北齐的熊安,一次去见和士开、徐之才。徐父名熊,和父名安,他因为自己的名字和他们犯讲讳,于是将自己的姓,名的第一个字都改了,自称为觫觫生。为了讨好主子,也不怕自己触霉头了。 《红楼梦》中这样例子很多。林之孝的女儿原名红玉,因为犯了宝玉的讳,只好改为小红。薜蟠的老婆叫夏金桂,更是厉害。她在家时,不许人口中带出“金桂”两字来,凡人有不留心,误道一字者,他便定要苦打重罚才罢。一日她与香菱说话,香菱不小心忘了忌讳,金桂的丫环便说:“你可要死!你怎么叫起姑娘的名字来?” 凡避讳者,都须找一个意义相同的字来代替。司马迁的父亲讳谈,《史记》中因此无一“谈”字,连赵谈都改成了赵同,废弃了编着书字应求完备的宗旨。宋代大文学家苏东坡因为讳“申序”,向来不为别人作序,如果必须作这类文字,则改为“叙”,后觉不妥,又改为“引”。这种办法虽然勉强可行,但已经明显地妨碍了文字的准确性。如避讳“长”字及同“长”相同的音,琴的长短还可勉强称为“修短”,而肾肠则不能改为“肾修”了。因此那时的人们在避讳问题上真是费尽了心思。 中国民间流行着这样一个巧媳妇的故事:有一个巧媳妇的公公叫王九。有一天王九的朋友张九、李九,一个提着一壶酒,一个拿着韭菜来请他喝酒。因为王九不在家,请这个儿媳妇代为传话。等王九回来,儿媳妇对他说:“张三三,李四五,一个提着连盅数,一个拿着马莲菜,来请公公赴宴席。” 好在是个巧媳妇,倒也拐弯抹角地把话传清楚了。若是遇上一个笨点的媳妇,结果会怎样?传说一个女人的丈夫亲属中有叫羊、狼、河、芦等名字的。一次她告诉丈夫在河的对岸的芦苇丛中有狼在窃羊时说道:“看呀!在潺潺者的那边的索索者当中,一只嗥号者正在拖走一只咩咩者。”这恐怕是避家讳的极致了。 家讳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唐律》中规定:凡是官职名称或府号犯了父祖的讳,不得“冒荣居之”,例如父祖中有叫安的,不得在长安县任职;父祖名中有“常”的,不得任太常寺中的官职。如果本人不提出更改而接受了官职,一经查出后削去官职,并判一年的刑罚,无怪乎古时的人对讳咿恐避之不及呢。但比起国讳,家讳中寄寓着对长辈们的亲敬、崇仰与怀念之情,带有更多的自发生。
3.内讳
实际上也是家讳,所不同的是指避母祖名讳,如《宋书·谢弘微传》:“从叔山多,司空琰第二子也。无后,以弘微为嗣。弘微本名密,犯所继内讳,故以字行于世。”内讳也就是“妇讳”,《礼记·曲礼上》载:“妇讳不出门。” 圣讳,即“为贤者讳”,亦即对封建社会所推祟的圣人贤者的名讳。圣讳并不像国讳、家讳那样严格、那样广泛。在封建时代,既有朝廷规定的圣人讳,又有人们自发的为圣贤避讳。圣讳各朝略有不同,一般有孔子、孟子、老子、黄帝、周公等。汉以后皇帝之名有时也称圣讳。 有关朝廷所规定的圣人讳,最早大概是在宋代,而且这时所说的圣人的范围大大扩大。它包括中华民族的始祖黄帝,宋代帝王赐封的“至圣先师”孔子以及亚圣孟子,甚至还有周公等也列入避讳之列。以“道君皇帝”自称的宋徽宗,迷恋道教,因此把老子也列入避讳之列。 宋大观四年,为避孔子讳,朝廷规定改瑕丘县为瑕县,龚丘县为龚县。甚至,连孔子的母亲的名“征在”,在列入避讳之列。从宋代一直到清代,从皇帝表平民百姓,从和面到口头,无不对这个“丘”字避而远之。写起来或缺一笔成“”,或写作“某”,或用朱笔圈之。读起来或读为“区”,或读作“休”,不一而足。从宋代起,姓丘的就因为犯了孔子的讳而被迫多挂了一个耳朵,写作“邱”,一直到五四运动以后,在“孔家店”的呼声中,一些姓“邱”的学者才愤愤不平地把这个挂了近千年的耳朵去掉,重新姓了“丘”。 在民间也有自发地对圣贤避讳的现象。 宋人郑诚非常敬仰诗圣孟浩然,有一次他经过郢州浩然亭时,感慨地说:“对贤者怎么能够直呼其名呢?”于是把浩然亭改为孟亭。
4.宪讳
指对上司官员的名讳。因下属官员对上司长官称“大宪”、“宪台”,而对他们的名字要避讳,所以称宪讳。如晋羊祜死后,荆州人为避祜之嫌名,“户”改为“门”。宋田登作州官,将“点灯”改为“放火”。
5.个人讳
顾名思义,就是对自己名字的避讳。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一些官僚自恃权势,命令手下人避其名讳,这叫自讳其名。这些旧时官员,他们一方面受君主和上级的控制管制,不得不小心翼翼地为专制帝王及上级讳名讳耻。另一方面,对其下属、对百姓,他们又改换成另外一副面孔,盛气凌人,让人为他避讳。 宋时有州官田登,自讳其名,州境之内皆呼灯为火;上元放灯,吏人书榜揭于市曰:“本州岛依例放火三日。”时人讥云:“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南宋的钱良臣也有讳其名,他的小儿子颇聪慧,凡经史中有“良臣”二字的,读时均改为“爸爸”。一天读《孟子》,“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遂将其改读为“今之所谓爸爸,古之所谓民贼也。”原想尊敬,反成辱骂了。 还有一位老兄姓赵名宗汉,他把“汉”字据为已有,规定下属及其家人遇到其它地方的“汉”字,都要改为“兵士”。一天,他老婆去拜罗汉,他儿子正在跟老师学习《汉书》,仆人向他禀报时说:“夫人请和尚来家供奉十八罗兵士,公子请老师,在教《兵士书》”。 这种自讳其名,其实只是自抬身份罢了。 另一种个人讳是上级长官或有权有势者并没有要求,但一些下级官吏和身分低微的人敬畏他们的权势或为拍马屁,而避其名讳。 五代时的冯道,历朝为相。一天他的门客给他讲老子的《道德经》,可书的第一句就是“道,可道,非常道”,一句话中竟有三处犯讳。为了避讳,门客灵机一动,将这句话改为“不敢说,可不敢说,非常不敢说”,令人啼笑皆非。 这种个人讳,在旧社会中并没有得到礼法的承认,而且这些官吏的权势也有限,并不像皇帝那样至高无上。所以国讳是老虎屁股摸不得,而这种个人讳的屁股还是可以摸一摸的,尤其是碰上一些不畏权势,敢于犯上的人。 宋朝宣和年间,有一个人名叫徐申干,任常州知府,自讳其名。州属某邑的一位县令一日来禀报,说某事已经三次申报州府,未见施行。因为话里出现了一个“申”字,于是除知府暴跳如雷,大声喝斥说:“作为县令,你难道不知道上级知州的名字吗?是不是想故意侮辱我?”谁知这位县令是一位不畏权势的人,他马上大声回答说:“如果这事申报州夜而不予答复,我再日报监司,如果仍不见批复,我再申报户部,申报尚书台,申报中书省,申来申去,直到身死,我才罢休”。他不管犯不犯讳,雄赳赳地说了一连串的“申”字,这才扬长而去。这位知州虽然气得不得了,但也无法定他的罪。 但在封建时代那种等级森严的社会,“为尊者讳”的紧箍咒紧紧钳住了人们的思想,像这位县令的人毕竟是少之又少的,有些人就因为犯了这些有权有势的人的名讳,而受到了处罚。 宋代的杨万里任监司,一次出巡察某州,州府的歌妓为他唱“贺新郎”词。其中有“万里云帆何日到”,杨万里听后马上插话说:“万里昨日到”。这使当地太守感到很狼狈,便下令将这位歌妓送往监狱。当时像这位歌妓一样命运的人一定数不胜数的。

不以山川、不以畜生,古代“名”和“字”有哪些原则和禁忌?

我们的一篇文章,讲过关于春秋时期"姓"与"氏"的不同,那么今天这篇文章,想和大家聊一聊"名字"。

我们在上学时的课本上,经常会看到作者介绍,我想大家都有印象,但事实上"名"和"字"是不一样的,比如诸葛亮字孔明、李白字太白,苏轼字子瞻。

但你是否知道,春秋时代就有"名"和"字"的用法,今天就和大家说说春秋时"名"和"字"命名的原则和禁忌。

命名的时间和原则

关于取名的时间点,在《仪礼丧服传》中有记载,其中有:"子生三月,则父名之。"之说,也就是说,当孩子出生三个月后就会为他命名。

至于如何命名,在《左传》桓公六年有一段相关记载:

公问名于申繻。对曰:"名有五,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以名生为信,以德名为义,以类命为象,取于物为假,取于父为类。"

鲁国太子诞生后,桓公向大臣申繻请教,该如何为孩子取名?

根据申繻的回答,当时取名有五个基本原则,分别是信、义、象、假、类。而这其中,根据孩子手上的掌纹来命名称为"信";期许孩子的德行而以吉祥的字眼来命名是"义";用孩子的身体特征来命名是"象";假借世间万物的名称来命名是"假";而以和父亲相关的事物来取名则称为"类"。

这么看来,春秋时代的取名方式其实已经很多元了,我们接着找几个例子,看看是不是真的就像申繻说的一样吧!

首先是以掌纹命名的"信",像是正苦恼着怎么给太子命名的桓公,他后来的第四个儿子季友,就是因为掌纹看起来像是"友"这个字,所以取名为"友"。这里需要补充的是,春秋时代使用的文字和我们现代使用的文字有很大的不同,所以季友的掌纹并不是指我们现在使用的"友"字,否则这样的掌纹也太奇葩了。

而通过以掌纹命名,我们也能看出,春秋时代的人们就会看首相了。不过除了以掌纹命名之外,掌纹也可能与婚姻有关呢!比如桓公的妈妈仲子,是宋武公的女儿,因为仲子一出生掌纹看起来就像"鲁"字,后来就嫁到鲁国,成为鲁夫人。是不是觉得很神奇呢?

回到正题,接下来的是"义",也就是用吉祥的字眼给孩子命名,这边举个大家可能比较熟悉的例子,如果看过《封神演义》的话,大概会知道,周文王叫姬昌,为什么取名为"昌"呢?

根据《史记周本纪》的说法:"太姜生少子季历,季历娶太任,皆贤妇人。生昌,有圣瑞。古公曰:我世当有兴者,其在昌乎?"姬昌诞生时,有祥瑞之兆,姬昌的爷爷太王一看,非常激动,认为是上天要让周部落兴起了!

于是姬昌的"昌",就是取"昌盛"的意思。这样的命名方式其实到现代依然很普遍哦!像是俊杰、荣华、雅婷、丽娟,这样的菜市场名其实都是寓意很棒的好名字呢!

然后说到用孩子身体特征来命名的"象",这也是笔者自己觉得最有趣的一种命名方式,比如晋文公重耳,根据历史记载,重耳的体征有些异于常人,当初重耳流亡在外时,发生了一件让重耳觉得无比羞耻的事。

《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记载:"及曹,曹共公闻其骈胁,欲观其裸。浴,薄而观之。"这里说的"骈胁"是什么意思呢?一般我们的肋骨是根根分明的,但重耳的肋骨是紧密相连的。

曹国国君曹共公对重耳的"骈胁"感到非常好奇,但人家毕竟是晋国的公子,总不能叫重耳把衣服脱了给他看吧?所以曹共公决定去偷看重耳洗澡,只是曹共公去偷窥就算了,居然还被发现了,于是重耳即位后就攻打曹国报了偷窥之仇。

总而言之,重耳的体征比较特别,虽然史书上明确记载下来的只有"骈胁",但根据"重耳"这个名字,很有可能重耳的耳部构造也有些异常。

再举一个例子,重耳有个儿子名为"黑臀",也就是后来的晋成公,为什么他会叫"黑臀"呢?《国语》里说:"吾闻成公之生也,其母梦神规其臀以墨,曰:使有晋国,三而畀欢之孙。故名之曰'黑臀'"。

晋成公出生时,他的妈妈做了一个梦,梦到有神明拿笔用墨在婴儿的屁股上画圈,并作了一个预言,说这个孩子会成为晋国国君,但将来只能传承三代。笔者认为所谓的"神明拿笔用墨在婴儿的屁股上画圈",大概是指孩子生来屁股上长了个明显的黑色胎记,总而言之,这个孩子就因为这样被命名为"黑臀"了。

接着,我们再来说说假借万物之名来命名的"假"吧!这次举孔子的儿子孔鲤为例,根据《孔子家语》的记载:"鱼之生也,鲁昭公以鲤鱼赐孔子。荣君之贶,故因以名鲤,而字伯鱼。"孔鲤出生时,鲁昭公送了鲤鱼给孔子,孔子为了纪念国君的赏赐,就将孩子取名为"鲤"。

另外像是,与孔子同时代,据说长得和孔子非常像,但和孔子是政敌的阳虎,阳虎名为"虎",也属于这个命名类型。既然说是可以假借世间万物,自然不只有动物名,像是陈宣公、宋昭公、齐景公都名为杵臼,总感觉杵臼这个名字在当时很流行呢!大概也是那个时代的菜市场名吧!

最后,则是以父亲相关事物来取名的"类",通常是有和父亲相似之处,才会以这种方式命名。像是我们最初提到的鲁桓公,因为太子和自己是同一天生日,后来决定给太子取名为"同",便属于这个类型的命名方式。

取名有哪些禁忌

讲完春秋时代的五个命名原则之后,其实在取名上还有一些禁忌。申繻接着告诉鲁桓公的取名禁忌有六项:

不以国,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隐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币。

第一、不以本国国名命名;第二、不以官职名称命名;第三、不以山川的名字来命名;第四,不以疾病的名称来命名;第五,不以牲畜的种类来命名;第六,则是不以礼器的名称命名。

大家可以猜猜看,既然是禁忌,那我们还能找到例子吗?答案是可以的。为什么呢?说到底,之所以会有这样的禁忌,是因为周朝已经有避讳的观念了,因此申繻说道:

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故以国则废名,以官则废职,以山川则废主,以畜牲则废祀,以器币则废礼。晋以僖侯废司徒,宋以武公废司空,先君献、武废二山,是以大物不可以命。

虽然没有汉朝之后那样严格,但当时确实已经会在死后避讳,尤其是周天子或诸侯国君,需避讳五代,也就是说要避父亲、祖父、曾祖父、高祖父的讳。但要是取这六个类型的名,避讳时就会特别麻烦,因此才会避免这样命名。不过,如果真的碰上这样的状况,又要怎么避讳呢?

首先是"以本国国名命名"的话,自家的国名当然不能改,只能改人名了。那为什么强调是本国国名呢?因为在史书中,可以找到以他国国名为名的例子,像是卫宣公名晋,鲁定公名宋,晋悼公名周,尤其是晋悼公,居然以周王室的"周"为名,看来这样命名在当时是可以被接受的。

而若是"以官职命名",为了避讳只能改掉官职的名称了,像是晋国没有"司徒"这个官职,就是因为晋僖侯名为司徒,后来便废司徒,改为中军;又比如宋国没有"司空"这个官职,就是因为宋武公名为司空,所以废司空,改称司城。

然后是"以山川之名来命名",要是碰上这样的状况,也只能改掉山川的名字了。在《国语》中一则记载:

"范献子聘于鲁,问具山、敖山,鲁人以其相对。献子曰:不为具、敖乎?对曰:先君献、武之讳也。"献子归,遍戒其所知曰:人不可以不学。吾适鲁而名其二讳,为笑焉,唯不学也。人之有学也,犹木之有枝叶也。木有枝叶,犹庇荫人,而况君子之学乎?"

有一次晋国的范献子到鲁国做外交访问,在对话间提到了敖山和具山,鲁国人以这两座山所在的乡名进行回应,范献子觉得很奇怪,询问对方为什么不直接说这两座山的名字呢?鲁国人回答说,因为要避我们国君的讳呀!

原来鲁献公名具,鲁武公名敖,所以鲁国人不直接称呼这两座山的名字。其实范献子去鲁国访问的时候,离献公、武公的时代已经很久了,理论上已经超出避讳的五代了,但山川名称一但改了,大概要恢复也比较麻烦,所以鲁国人也就没有把称呼改回来了。

大家可以想想看,以山川名字来命名都这么麻烦了,更何况是"以疾病的名称来命名"呢?我们一生很难都不生病,在对话间提到疾病名称的机率可比提到某座山某条河还高,而且山川名还可以像刚刚故事里的鲁国人那样,说是某地的山,某地的河,疾病又能怎么改呢?

至于"以牲畜的种类命名"和"以礼器的名称命名",则会在国家大事上产生麻烦,这里的牲畜指的是祭祀时的祭品,礼器则是礼仪的一部分,如果要避讳的话,就不能使用这个牲畜或这项礼器了,这也是相当困扰的事,因此也会避免这样的命名。

原本说完命名应该就要说取字了,但取字的限制比较少,我们会在之后的文章,结合实例为大家介绍。

取名字字数的笔画有什么讲究啊?

简单来说:1顺口;2寓意好;3忌讳头重脚轻或一头沉,笔画数要均衡;4莫起太大的名字;5不与家喻户晓的古人同名。

取名为什么不能取一个字

怎么不可以?只要记住相生的关系就行。比如如果姓氏为木属性那就取名带有水属性和火属性的名。因为水生木,木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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