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叹生死轮回生命无常,感叹生命的轮回
生死轮回中“不生不灭”的是什么?
我们思考问题,特别是思考一些上的问题,往往产生疑惑,其实很正常啊。正如庄子所说,跟蝉谈论春秋,它是会笑的,因为它的生命所限,不能知道那么多。
我们人类呢?说信什么不信什么,其实是有一个判断的标准,符合我的标准的,就信,不符合的,就不信,认为只所以不信,是因为违了我的理,什么理呢?逻辑。我们人类自己的思维先做了一个框,叫做逻辑吧?符合的,就是对的,就是真的,就是相信的。反之则不信。
所以,我们能够理解,生,能够理解死,能够理解存,能够理解灭。但说不生不死,不存不灭的状态,我们就不能理解了。因为我们想,除了生,即是死,怎么还有不生也不死的第三种状态呢?其实,也许不止第三种,而是第四第五,或者根本就没有什么所谓状态。
佛教的一些典故中,我以为有一个例子举得挺贴切的,是说一个人坐在椅子上,不离开椅子而想将椅子举起来,谈何易?就是这个道理了吧?!
只是个人之见,大家探讨,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生死轮回,谁能告诉我人生的意义在哪里?
痴男怨女皆因一个情字罢了!没有了情我想人也就不需要存在了!人生的意义也许只有明天才是答案吧!
有关于地狱生死轮回的诗词文章?
生死轮回
佛教在描述了生命的种种形态的基础上,进一步阐述了其生死轮回的生命观。佛教认为世间的一切是无常无我的。一方面,从宏观上看,大千世界不断生生灭灭,反复呈现出四种状态,即:成(世界的成立期,即形成状态)、住(世界的存续期,即相对稳定状态)、坏(世界的破坏期,即趋于毁坏的状态)、空(世界的空漠期,即虚无状态),如此循环反复、无始无终。另一方面,世界上的一切有情众生,在不断的生死轮回过程中,也反复呈现出四种状态,即:中有(死后至再生之间的存在)、生有(脱离中有、托胎之初刹那的存在)、本有(出生后至死亡之间的存在)、死有(临终之刹那的存在)。与此相应,佛教认为,一切有为法,都具有生、住、异、灭四相。不论是器世间诸法,还是有情众生,始终都处于生灭变迁的过程中。以有情众生之一期生命而言,生相,指一念托胎,十月满足,而生此身。住相,指出胎以后,住于世间。异相,指红颜不再,年老体衰。灭相,指业尽命终,身亦坏灭。在生死流转的过程中,有情众生都要受到业力的支配和心力的影响。由于在本有状态,有情众生受业与造业的情形千差万别、各有不同,从而决定了在中有状态,其生命的内核(心识、神识)必然面临未来的生命形态的种种选择。这种选择不仅是主观的(在一定程度上受心力的影响),但更是客观的(受生前已经形成的业力、因缘的支配)。所谓主观,指的是在生死之际,有情众生的神识依照生前造业、结缘与修行的性质、程度,可以发挥自己心力的作用,甚至可以了脱生死、自主生死或自主选择投生之处。所谓客观,指的是生死轮回及投生之处,系由众生的善恶业力感招而来,是众生的心力所无法改变、无法逃避也无法拒绝的。由此可见,生死轮回的枢机是业力,而生死轮回的种类则有许多。从大体上看是六道轮回,但在六道轮回中,有升有沉、有苦有乐、有千差万别的情状,使整个宇宙生命呈现出无限的丰富多。在六道轮回的过程中,地狱、饿鬼、畜生多受苦报,难以修行去解脱生死轮回,阿修罗、天则多受福报,易耽于福乐之中,故也难以修行至最高的解脱境界。唯有人最适合修行,是解脱生死轮回的最佳生命形态。至于生死轮回中具体的升沉苦乐之业报,则有种种不同的情形。以人道之生死来去为例,人死之后的去处不外乎有如下几种可能:修行得解脱者,或往生净土,或乘愿再来;未得解脱者,则根据其生前的善恶业因而升沉于三界六道之中。其中,修行禅定有成就者,生于色界或无色界诸天;未能修行禅定但有诸多善业者,则根据其善业的性质,或生于欲界诸天,或生于人间;善业虽多而烦恼尤其是瞋心、慢心重者,则生于阿修罗道;恶业多者,堕为畜生道;恶业更重一些,堕为饿鬼道;罪恶极重者,堕为地狱道。反过来,从人出生的角度而言,则生于人间者,要么是佛菩萨等乘愿而来;要么是人转世投生;要么是天人、阿修罗福报享尽,转而投生为人;要么是畜生、饿鬼、地狱三恶道的众生罪报受尽,转而投生为人。由于芸芸众生的善恶业报因缘千差万别,所以,同样是人,其秉性、遭遇也各不相同,从而使得滚滚红尘,演变出千千万万的善恶罪福、悲欢离合的悲喜剧。大而言之,也使得大千世界,呈现出种种不同的生命形态和生存环境。
生命无常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人的一生中,会发生什么事都是未知的,或许好,或许坏,但无论是好是坏,都不会是一成不变的
生命其实是在不断轮回的,那多少年经历一次?
人类在地球上已经诞生了几百万年的时间,在这短短的时间内,人类就已经拥有了高等智慧文明,在不断发展的过程当中,已经成为了自然界当中非常强大的存在,可以依靠自己的双手改造自己周围的环境,但是人类在发展的过程当中却难逃大自然的发展规律,不管是任何的生物都必须要服从大自然的规律,才能在地球上生存下去,就比如生老病死,这个过程是每个人都必须要经历的。
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死亡这件事情确实是非常可怕的,因为我们不知道死亡是怎样的感觉,人类在死后会去往哪里?正是由于出于对未知的恐惧,所以很多人认为死亡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从一方面来说死亡不仅仅会让自己的身体变得非常的痛苦,还会让自己和亲人阴阳两隔,在世界上这个人就彻底的消失了。
因此从古至今,从来都不缺乏想要实现长生不老的人,但是他们得到的结果却都以失败而告终。曾经就有科学家表示过,其实人类在死后并不会真正的死亡,而是每隔150年之后就会重新轮回一次,也就是说在死亡150年之后将会重新回到地球上,也就是死而复生,那么这是真的吗?这是否有一定的科学依据,能难道他们又在人的身体当中发现了一些奥秘吗?
我们所说的人在死亡之后消失不见,是从宏观的角度来进行分析的,而科学家的作业分析是从人身体的微观角度来分析的,不管是人还是动植物,都是由粒子电子等一些简单的物质构成的,而人类在死亡之后,从微观的角度来讲,人类是无法看清的,就比如人类的灵魂以及大脑的思维意识,他们可能并不会随着人体的死亡而消失,我们之所以无法看到它们,是因为它们以粒子的形式而存在。
从物理学上来讲,根据能量守恒定律,任何的能量都不会凭空的出现,也不会凭空的消失,这维持了整个地球的平衡,这些能量可能会以另外的一种形式而存在。人在死亡之后分解成各种各样的例子,或许在150年后会通过量子纠缠等其他的方式再次进入人类的体内,成为一个新的生命体,这些基因也会重新的排列组合。
生命就是一个轮回苦难的过程吗?
轮回的想法虽然很感性,但是很遗憾,神话罢了,轮回源自印度的种姓制度,一种世袭的阶级身分,把人分成四等:婆罗门(僧侣),刹帝利(贵族和军人),畀舍(平民),首陀罗(奴隶、仆佣),外加一个第五级「贱民」。至今此观念仍隐性地存在于印度社会。在婆罗门教的经典「奥义书」中记载,轮回有三条途径:最上者由天道生于太阳的世界,获得永恒的幸福,一般人则由祖道生于月的世界,再由月的世界转生为人,如此轮回不已;而作恶的人则生于兽道或是地狱。众生平等的教义也是由高唱四姓阶级制度而来的。 LZ曾否见过任何印度的图片?知道那里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吗?成千上万贫穷、残废、受伤、无家、饥饿的人躺在路边,好像没有任何人注意到他们。为何会有这个现象呢?这乃业力使然。根据传统的印度教,如果有人要帮助这样的人减轻他们的痛苦,乃是与业力对抗。人受苦是为了要弥补他的业债,你帮助他们,则他们必须再投胎,受更多的苦,才能弥补那业债。此外,你不让他们受苦,既形同做一件很残酷的事,将因此增加你自己的业债。在一个相信转世的社会中,帮助人是完全不可能的一件事。 转世实际上是反人道的,当释迦牟尼离开他安全舒适的家,发现世界上存在著罪恶和痛苦后,他必须面对这项道德冲突:是容许业力运作?还是行善事干涉业力的运作?他的结论是:人必须学会漠不关心。人必须撇弃对其他人的关怀,认清: 1.善与恶之间并无真正的区别。 2.万事都在它应有的状况之下。 因此,不论你是去帮助受苦的人,或是漠视他们,你必须全然不动心地去做,做此好似与做彼一般。不论你选择那一条路,都是在命运的引导下。只要你对正确与否漠不关,做什么都无所谓。 有些人以为业力与旧约律法一样是一个严谨的、普世性的道德律。然而,业力并非道德指令,只不过是一个报复系统,并无内容告诉我们应当如何行。它执法,而非建立道德;它是一个没有法律的刑罚系统。至多说它是机械的,因果关系式的道德律。甚至也不当将它与旧约的箴言相提并论,因为箴言不过是一般性的原则,并非绝对的、打不破的报复制裁。就这一点而言,律法并非像业力一样无从更改——它可以被一条更高的律(在献祭中隐涵的因那牺牲蒙赦免的律)超越。 业力所执行的道德标准又是从何而来呢?实际上什么也没!在泛神论中,善与恶、对与错等等之间,最终是没有分别的。业力并不是一个道德律。就道德而言,万事都是相对的。禅宗的华兹(AllanWatts)会说:佛教不同于西方的观念,认为由神或自然颁订一个道德律,人的责任就是服从它。佛对行为的箴诫——例如:戒杀生、戒偷、戒色、戒说谎、戒醉酒——都是随缘取用的权宜规则。 权宜是情境伦理的口号。什么行得通,便做什么。任何道德性的行为,甚至谋杀或残酷,都可以用权宜之计辩解。这种相对主义替转世带来很大的问题。在伦理中,你不可能持守相对主义的立场。你不能说:「万事都是相对的。」甚至不能说:「相对主义比绝对主义优越。」因为这两句话都已采取了绝对的价疽,与相对主义相矛盾的。正如鲁益师所说:当你说一套价值观比另一套更优越时,你事实上已经用了一个标准来衡量它们二者,发现其中一套比另外一套更符合那标准。但是你衡量这二者所用的标准既非彼,又非此,你其实在将它们与某一真正的道德相比,承认有一个真正的公理,独立于人们的看法之外,而某些人的观点比其他人的观点更符合那真正的公理。 换言之,你若想要主张相对主义是正确的,你必须假定有某个绝对的公理存在,而这是无法见容于相对主义的。除非有某事物是绝对的正确,否则没有任何事物在实际上能称为正确;假如没有正确或错误之分,则业力无权为了正确或错误惩罚任何人。 我国一般佛教徒从推演轮回思想结果,竟以为自己家庭中的每一成员,不是前来讨债索冤,便是前来还债报恩。无论父母、夫妇、子女、兄弟、姊妹,都是由于前生各种业力关系,而再投生在这个家庭中,以求重新互相解决前世的信冤,有的报冤,有的报德,有的收债,有的还债……。」大致来说,凡对方对自己友善和好,顺服听命,被想成还债报恩;凡对方对自己凶恶残酷,倾家荡产,犯罪作恶等等,则属于前来讨债索冤。佛教徒就是用这种眼光来看家中的每一个人,如一个家庭的成员真是如此,岂非多么悲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