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财产纠纷,2021年属马女7月运势如何
离婚后财产纠纷
他们几乎会把所有的事情都放在第一位,他们的性格仍然很坚强。他们总是要求别人以自己的方式做事,或者强迫别人听从他们的指挥。这些人最终往往会被集体拒绝。这个社会不同于以前的奴隶社会。每个人都不喜欢被召唤的语气指导做任何事情。让我们来看看哪些星座太坚强,经常让别人讨厌!
金牛座
金牛座是一个坚强的人。他们坚强的性格使他们习惯于煽动周围的人。也许他们的初衷是好的,但他们的说话方式很难从内心深处感受到一点可以接受的东西。有时候人们总是过于自我,觉得自己的初衷是为了别人的利益,但如果他们不清楚,总会有被误解的可能。因此,金牛座可以改变他们的演讲方式,这可能会让别人更好地接受。
巨蟹座
巨蟹座的性格也很强。他们总是把自己放在不同于别人的阶级地位上,认为自己的智慧和权力高于别人,所以他们总是喜欢把自己当作主角。总是强迫别人按照自己的要求和想法去做。不管是谁,如果你用命令的语气要求一个人做一件事,你会感到不舒服。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在你的心中演变成一种不愉快的心理。
狮子座
狮子座的力量体现在他们亲近的人身上。他们自然会认为别人应该为自己做点什么,或者把自己喜欢的东西强加给别人。他们总是强迫周围的人有与自己相同的爱好,强行向别人推荐自己喜欢的东西,并要求别人像自己一样欣赏某件事。这样的狮子座可能不是故意的,但它会给很多人带来麻烦和烦恼。
天蝎座
天蝎座也是一个很坚强的人。自以为是的性格总是让人发自内心地看着他们。天蝎座会随意向亲近的人发脾气,强迫他们把愤怒和悲伤推给周围的人。这样的人是最恶心和不愉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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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字属金运势起起落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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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字属土运势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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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父母严重,婚姻感情不顺夫妻之间财产纠纷
夫妻之间财产纠纷
夫妻之间财产纠纷,如果对夫妻间的共同财产有纠纷时可以通过确定财产的所有权以及家庭成员对财产协商一致后进行划分等方式来解决,下面一起来看看夫妻之间财产纠纷。
夫妻之间财产纠纷1
一、夫妻双方因为财产纠纷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每对夫妻或多或少都有共同财产。离婚后,夫妻身份关系消失,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础,必须进行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在离婚时分割,但离婚时未分割或虽进行了分割而后反悔或发生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时,即产生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可分为两大类:一是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是诉讼离婚后财产纠纷。
1、记离婚后财产纠纷
登记离婚对于当事人离婚的内容与诉讼离婚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不予审查或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内容未得国家公权利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享有诉权。至于离婚协议中未作处理的财产,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诉讼离婚后财产纠纷
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对既判力所及的财产有争议的,已无诉权,以维护生效裁判的严肃性。就是说,如果在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中已经处理的财产,当事人不得就此向法院提起再次分割的诉讼,而只能是通过申请再审的途径。对于离婚诉讼中忽略了的财产,或某种原因漏审、漏判的财产,则可以另行提起诉讼。
二、离婚财产有纠纷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在具体处理过程中:又会出现三种情形:漏分;反悔;非真实意志的协议,具体处理如下:
1、对于漏分财产比较容易处理,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在协议离婚并发现有漏分财产事实后的两年内提起民事诉讼。法院按照婚姻法的夫妻财产制度来处理就可以让当事人得到比较公正、理想的结果。
2、当事人需要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但是法院在审理后如果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就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所以当事人一旦签订离婚协议并办理登记手续后,如果想改变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的内容,就必须掌握对方胁迫、欺诈的证据,否则败诉。
综上所述,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可以选择协议和起诉两种离婚方式,当然如果在离婚的时候对于财产的分割有异议的那么可以通过到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判定离婚财产如何进行分割,我国婚姻法中对于离婚财产的分配都是以男女平等的原则进行。
夫妻之间财产纠纷2
夫妻财产约定的内容:
一、约定的主体
夫妻财产约定的主体仅限于夫妻,其他任何人不得成为夫妻财产约定的主体。但只要最终结为夫妻,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应视为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因此,对约定主体中的夫妻应理解为处理财产时为夫妻,而不是在约定时必须是夫妻。
二、约定的时间
当事人可以在婚前、结婚时或者婚姻存续期间订立、变更或者废止约定财产制。
三、约定的内容
我国《民法典》采用自由式的约定财产制。夫妻可以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约定为全部归共同或者各自所有,亦可约定其中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归共同所有。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1款规定,约定应当采用书面的形式。协议采用书面形式,能够明确约定财产的内容,可以减少和防止争议和纠纷,有利于减少家庭矛盾。规定书面形式的主要目的为了避免争议,当事人采用口头形式约定,内容明确,且无争议的,也应认定有效。
应审查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生效的要件:
夫妻或者拟结为夫妻的当事人,订立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产生的法律效力,必须具备婚姻及一般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要件。
1、约定双方必须是要建立或者已经建立合法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双方必须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协议必须由婚姻当事人亲自订立,不能由他人代理。
2、夫妻双方必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协商,对婚前财产或者婚姻存续期间的所得财产进行约定。协议的内容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约定的内容限于夫妻所享有的财产权利范围,必须符合法律原则和社会公共道德。
4、约定要明确,明确具体的财产内容、财产处所、财产归属等。
5、虽订立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但未缔结婚姻或者婚姻被宣布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当事人的夫妻身份未得到法律的认可,该协议未生效或者无效。
正确理解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
1、时间效力
夫妻财产关系派生夫妻人身关系,当事人具有婚姻关系是夫妻财产约定的生效的前提条件,即使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在婚姻缔结之前就已成立,生效的时间却在缔结婚姻之后。
2、优先效力
我国《民法典》规定了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就其适用来看,约定财产制具有优先效力。
3、对内效力
夫妻财产的约定,是当事人意思的合意,夫妻财产的约定对内效力及于夫妻双方。
4、对外效力
夫妻财产约定效力即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对夫妻以外的第三人的效力。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效力并不当然的及于第三人,只有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情况下,才对第三人发生法律效力。
夫妻之间财产纠纷3
一、夫妻的共有财产的纠纷如何处理?
(一)根据财产所有权取得的法律事实的不同以及财产所有权人数量等因素的不同,严格地把家庭共有财产与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成员所取得的个人财产区别开来。对非财产所有人的家庭成员对其他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而主张权利的任何请求,均不予支持。
(二)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若有人未经其他家庭成员共有人同意而私自处分家庭共有财产的,一般应认定其处分行为无效。
(三)当家庭对家庭共有财产的性质发生了争议时,对凡不能证明是按份共有的均推定为共同共有,并按共同共有的有关原则对该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处理。
(四)严格区别父母子女给付的赡养费积累购置的财产与父母子女共同投资购置的财产的所有权的权属。子女向父母给付的赡养费是其应尽的法定义务。父母将该赡养费积蓄起来而购置的财产的所有权当然属于父母,对这些财产子女没有所有权。
(五)严格区分家庭成员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行为与家庭成员之间的赠与行为。前者是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处分的行为,需家庭成员共同为之;后者是家庭成员对个人财产进行处分的行为,无须征得其他家庭成员的同意。
(六)家庭成员对共同共有财产应经协商一致后再行处分,否则应认定为无效;对于明知有的家庭成员在处分共同财产,其他家庭成员不提出异议的,则该处分家庭共同财产行为视为已被其他家庭成员所默认。
二、分割共有财产应注意什么问题?
家庭财产共有人并非包括所有共同生活的近亲属或其他成员。仅在一起生活或生活一段时间,但对共同财产形成未做过贡献的,不能作为家庭成员的共有人,如未成年子女等。同时对家庭财产有过贡献的家庭成员,分割时要考虑贡献大小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对于贡献大的或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可在财产分割时适当予以照顾。
当男女双方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后,双方在婚后的工资收入、继承所得以及经营所得都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在处理和使用共同财产时也是需要经过配偶的同意后才可以,如果说未经允许就随意的转移或者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时,另一方也是可以要求转移方及时归还的。
夫妻财产纠纷怎么起诉
夫妻财产纠纷怎么起诉
夫妻财产纠纷怎么起诉,在我国符合事实婚姻的构成条件的,与合法登记的婚姻同等对待,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具有夫妻的身份,当事人之前的财产分割纠纷可以起诉处理。下面是夫妻财产纠纷怎么起诉。
夫妻财产纠纷怎么起诉1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法律条款基本在这,不理解的可以询问.
原则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因此,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男女平等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当要结束同居关系时,财产怎么样分割: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
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离婚时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分割:
1、共同协商原则。
离婚案件先予协商和解是必经程序,是婚姻家庭案件所特有的。按照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6条规定的二类情形的处理方法,也是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的。
即双方应将是否同意将出资额转让与否,转让份额达成一致,还要将转让价格一事达成共识,只有这样才能进行下一步——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另外如前所述,基于股权价值的不稳定性,依据某一时点进行评估作价势必与股权价值相悖。
并且在婚姻中“复合股权”(有的学者这样称呼)这种股权性质的要求,硬性判决股权归夫妻一人享有给对方补偿,不但给股东压力或履行不能,也丧失和剥夺夫妻共同财产在投资时所企盼的永久投资收益的目的性。
2、离婚案件股权分割问题,补偿或股权取得应由夫妻双方明确表示,不易法院过多干预。
如前所述由于股东配偶享有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也就是准共有股权故在离婚分割股权时,股东配偶有选择加入股东的权利,这种权利的.行使障碍只能是其他股东不允许转让并购买,或者当事人明确表示放弃的,审判机关不应剥夺。
可笔者同样注意到在现行的公司法律中,股东配偶的选择加入权一样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如果不允许判令身为股东一方补偿给另一方价款确系保护了股东配偶的权利,但是如果其他股东不认可仍是无济于事,最后还是导致股权无法取得。
只不过变相从其他股东那里取得补偿,从某种程度上更没有保护有限责任公司人员组成稳定。这就是公司法中对于股权转让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注定对于婚姻案件中非股东一方共有权保护不足。
对于财产分割首先夫妻其中一方向所在其所居住的地方提起相关诉讼提交相关的起诉书。然后在通过搜集相关证据,等候开庭。期间可以聘请相关律师。然后通过在法庭上向法官诉讼自己所请求的内容。法官在根据实际状况来进行决定。
夫妻财产纠纷怎么起诉2
怎么提起离婚财产纠纷诉讼呢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2008年4月1日起实施)规定的案由为“离婚后财产纠纷”(案由序列为12)。离婚后财产纠纷是指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产生的纠纷。同时,包括离婚后一方发现未分割的其他财产纠纷。
离婚后财产纠纷可以直接向法院诉讼的情形:
离婚有两种形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登记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达不成离婚协议,通过向法院诉讼解除婚姻关系。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离婚后产生的财产纠纷可以向法院直接诉讼的情形是不一样的,下面分别讨论。
(一)登记离婚后可以直接向法院诉讼的情形有:
1、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给付财产和相关款项的
婚姻当事人离婚后,一方拒不履行离婚协议或者不完全履行离婚协议给付另一方财产或者相关款项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离婚协议的效力,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
2、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有胁迫、欺诈等行为的
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有胁迫、欺诈等行为,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离婚协议,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经过法院审理,另一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没有胁迫、欺诈等行为的,则会维持离婚协议的效力。一方认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显失公平或者重大误解,而诉讼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的,法院不予支持。
3、婚姻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由于某种情况没有涉及到的夫妻共同财产,即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诉讼请求分割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
4、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制造债务侵吞夫妻共同财产的
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制造债务侵吞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诉讼离婚后,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情形:
1、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制造债务侵吞夫妻共同财产的
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制造债务侵吞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诉讼离婚时未涉及到的财产
诉讼离婚中未涉及到的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发现后可以直接向法院诉讼请求分割这些夫妻共同财产。
3、离婚判决书、调解书表明某些财产有证据后可以另案再诉的
在诉讼离婚时,因证据的原因,法院没有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存在,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中表明这些财产有证据后可以另案再诉的,一方当事人在离婚后发现了证明夫妻共同财产存在的证据,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这些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后财产纠纷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只能申请再审的情形:
离婚后财产纠纷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只能申请再审的情形是指诉讼离婚后,一些财产纠纷不能再行向法院诉讼只能向法院申请再审的情况
1、离婚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提及但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中未处理的财产
在离婚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提及了某些夫妻共同财产,可能是由于法院认为没有证据或者其他原因在判决时未涉及到这些财产,或者是法院在调解时未对该部分财产进行调解,调解书中未处理这些财产。
离婚后,双方当事人对这些财产不能达成协议,发生纠纷的只能申请法院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再审,以纠正生效判决书、调解书的错误。这是因为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
这些财产在离婚诉讼中已经提及到,原审法院对这些财产应当进行处理,如果没有处理、或者处理不当都属于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的问题,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的程序予以解决,而不能再行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2、对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不服的
诉讼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不服的,只能向法院申请再审,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而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对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所涉及到的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已经丧失了诉权,生效的法律文书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只能行使申诉权,对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再审。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
1、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约定履行到期之次日起起算。
2、在离婚时未涉及到的财产,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发现之次日起起算。
3、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制造债务侵吞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发现之次日起起算。
4、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有胁迫、欺诈等行为,诉讼时效为一年,自离婚之次日起起算。
5、不服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时效为两年,自判决书、调解书生效之次日起起算。
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时应注意的事项
1、首先要审查涉案的财产是否在离婚诉讼中处理过,如果处理过,能否直接向法院起诉应认真审查,盲目向法院起诉,往往面临着被驳回起诉的风险。
2、其次,应考虑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如果超过诉讼时效,会丧失胜诉权,法院驳回诉讼请求的可能性较大。
3、要审查证据,搜集的证据是否能够形成证据链条,是否能够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存在,否则,面临着法院驳回诉讼请求的风险。
离婚财产纠纷诉讼费是多少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
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
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离婚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离婚诉讼费:
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元;
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
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1510元;
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2510元;
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5010元;
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10010元。
夫妻财产纠纷怎么起诉3
一、事实婚姻财产分割纠纷如何起诉
1、准备事实婚姻财产分割纠纷的相关证据材料;
2、撰写起诉状,起诉状要包含原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并按照被告的人数提交起诉状的副本;
3、被告在接到起诉状副本的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副本;
4、到被告住所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并交纳相应的诉讼费用;
5、等待法院的通知,按时到庭参加诉讼;
6、双方在接到民事判决书后,如不服判决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二、事实婚姻财产分割纠纷起诉书中必须写些什么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夫妻间要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离婚?
协议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根据民法典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3)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
(4)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
(5)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做出适当的处理。
(6)协议离婚必须合法。
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夫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机关才能准予登记,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如果是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离婚。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有: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
2、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3、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
6、包办、买卖婚姻卖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出或者虽然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一方与他人通奸,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者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8、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者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9、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0、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但是婚姻法以下情形要注意:
第33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34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分居需具备以下几点:1,分居强调的是夫妻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而不是单方面的不履行家庭义务;2,分居的原因必须是感情破裂而分居;3,因感情破裂而分居两年,但经调解没有和好可能的。具备以上条件才能准许离婚。
还有两人因感情不和 分居多年也可以!第一 感情崩溃了第二 双方同意了
第三 有证据证明对方有小三了
第三条者可无视前两条。
夫妻之间到什么程度就该离婚
婚姻到了夫妻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程度就可以离婚了、具体情况如下所述。 (一)有配偶还与他人结婚的或一方有配偶者还不忠心背着另一方与他人同居的;即现代社会要求男女双方、配偶之间要做到忠诚、现在已经不是封建中的可以纳的制度了。 自从我国飞废除了制度、建立了新中国后、在相应的立法中就一直遵守一夫一妻制。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一夫一妻制充分体现了、社会对女性的尊重和认可、是符合当代自由、平等的思想。如果男女双方实在不合、可以请求离婚、出现了不忠诚的情况可以选择离婚。当然这种制度与以往的时代、只允许男方休妻相比更加凸显了女。因为现在、主张离婚的一方可以是女性。 (二)实施家庭暴力、包括殴打、捆绑、精神暴力、冷暴力、虐待、拘禁是对方处于不利境地的手段或者行为、除此之外、放弃抚养或者是抚育义务的、遗弃家庭成员的、受侵害的一方是可以主张离婚的。 首先我们可以解读下里面的关键词语、遗弃。我们需要明白的是遗弃指的是一方对家庭成员有抚养的义务、而不履行义务、其本质是一种不作为行为。生活中常常表现为不给饭吃、不提供住所、长期冷落、或者一方虽没有经济来源、有义务却不赡养。而对于家庭暴力来说、大多熟人都不会陌生、因为我们经常看见新闻中对家庭暴力的报道。语言上的冷暴力也属于这个范围。 (三)有行为、比如常年在外不归家。吸毒行为、包括容留他人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男女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在这种情况下、导致双方分居满二年的; 特别注意的是如果有一方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这时候、若果一方提出了离婚、人民法院应当同意让其离婚。 其他法律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其它情况导致双方感情不和、情感破裂的。 同时还对一些特殊情况做出了规定、比如说对怀孕的妇女、如果该妇女正在怀孕期、男方是不能够提出离婚的。还有对现役军人的要求、如果女方要离婚的话是要经过男方同意的;男方不同意就不能离婚、除非男方有重大过错等。 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起诉离婚、法院判决解除夫妻关系、必须是存在着双方当事人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认定双方当事人感情破裂的、最主要的依据就是是否存在着法定的情况、比如说有虐待家暴等行为。 夫妻之间到什么程度就该离婚2 夫妻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家暴离婚财产如何判? 家暴离婚财产的分割、一般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可适当多分给无过错方一些财产、或者给予无过错方优先选择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诉讼离婚费用多少钱? 离婚案件的费用为50到300元的诉讼费。 涉及到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诉讼费;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诉讼费。 诉讼费一般是先由起诉方垫付、庭审结束后由败诉方承担、也有可能是双方一起承担、最终谁承担要根据法院最后的判决结果。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诉讼离婚的费用一般在50-300元之间、如果涉及财产很多的话就会提高诉讼费用。夫妻之间没有感情的就可以进行离婚了、双方都想离婚的话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 夫妻之间到什么程度就该离婚3 中年夫妻离婚前兆 一、经常对你发脾气 虽说每一对夫妻可能都会吵架、但是如果他总是没事的挑起事端、让你跟他吵架、说明他在这段婚姻里感受不到温暖、甚至对你感到厌恶。当你的伴侣对你开始莫名的发脾气时、不要因为情绪被激怒光忙着去争吵、而是应该坐下来好好的沟通、两个人存在的问题。不要等到感情吵散了、才后知后觉。 第二、提出和你分房睡 分房睡是中年婚姻出现问题最明显的一个征兆。说明作为伴侣的对方已经想要远离你的'生活。当一方开始主动逃避、说明你们之间出现的这些问题已经根深蒂固、只能用这种无声的方式来反抗、其实跟你提出分房睡也是一种暗示、如果你能够做出改变、或许还能拯救你们的婚姻;如果你知道对方的意思、看不懂对方给的暗示、你们最后也许就会走上离婚的道路。 第三、看似玩笑的总是和你提离婚 能最终提出离婚的、都是经过一系列的内心和思想上的挣扎、才会说出口。但是如果他总是有意无意的、看似玩笑的跟你说离婚、有一句话说得好、说者有意、听者无心。当他真正和你提离婚的时候、你会变得麻木、把它当作是玩笑、但是正式严肃的时候、你会突然一下接受不了。所以不要忽视这些微小的细节、不要等到最后、自己才恍然大悟、让自己后悔。 中年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1、男女平等原则。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 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就是指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及对无过错方对分财产。此项原则根据地区的实际操作不同、没有明确的定论。主要还是看法官是否认可此项分割标准。 人到中年面临的生活压力可能非常的大、至此夫妻之间的感情也最容易发生各种各样的裂痕。但财产分配的原则不能因为双方已是中年就可以特殊对待了、很多夫妻可能从结婚到步入中年这期间、财产的使用一直就是各管各的、就算没有约定、财产分配也无准确答案。 中年夫妻离婚常见原因 1、爱情慢慢冷却消失、但亲情尚未建立 爱情慢慢冷却消失、但亲情尚未建立。40岁左右的中年夫妻、一般都已经结婚10年以上、而一对夫妻从爱人到亲人、一般需要15年以上的时间。 但10年左右的婚姻显然还没完成从恋人到亲人的转化、也就是说、这段时间正是爱情慢慢冷却消失、但亲情尚未建立的蜕变期、也是婚姻最容易出现问题的时期。或许在表面上是风平浪静的、但其实随时都可能出现问题。 2、生活琐事多、生活压力大、导致心力憔悴 40岁左右的中年夫妻、貌合神离的状态确实普遍存在、其中绝大多数矛盾的产生、都只是生活中的一些繁琐杂事、还有是因为生活压力大、导致夫妻双方无法进行有效沟通、最后选择离婚。还有一部分夫妻是因为婆媳关系、还有在教育孩子存在着理念和方法不同、而导致离婚。 3、外界的诱惑 40岁左右的中年夫妻、经历了十来年婚姻中柴米油盐、激情早已经消耗殆尽、生活平淡如水。而40岁的男人、有一定的事业基础、有一定的阅历和睿智的为人处世方式、正是成熟魅力焕发的时候、也是最能吸引年轻女孩子的年纪、他们所遭遇的诱惑多不胜数、稍微把持不住、就会为离婚留下引子。 4、相互的猜疑和不信任 美国女作家尼娜·欧尼尔说过、信任是婚姻关系中两个人所共享的最重要特质、也是建立愉快的、成长的关系所不可短缺的。但是40岁左右的女人、因为年华的逝去、容颜渐渐苍老、而男人正值盛年、相互间的反差、造成了女人的不自信和缺乏安全感、从而导致了相互间的猜疑和不信任。 5、夫妻生活不和谐 男女双方的生理差异、也是造成离婚的一个主要原因。40岁的男人生理机能正处于全面下降的时候、而女人此时正是需求正旺盛的年代、双方的生理差异往往会造成夫妻生活不和谐。而和谐的夫妻生活、是促进夫妻感情的良药、但是如果夫妻生活不和谐的话、往往会导致婚外情的发生。 夫妻离婚都有前兆吗 其实每一对想要离婚的夫妻、在离婚之前都会有一定的预兆出现。可是一些夫妻中总会有一方忽略了这些小细节、其实婚姻本质的问题就是夫妻双方的沟通不够、导致不懂彼此的心思。能够坐下来经常的深度沟通、这样两个人才明白彼此的需求、婚姻才能走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