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生克乘侮关系示意图,五行生克制化图讲解

五行是如何相生相克,相辱相亢

生克乘侮

(1)相生与相克。相生,是指这一事物对另一事物具有促进、助长和资生的作用;相克,是指这一事物对另一事物的生长和功能具有抑制和制约的作用。五行学说认为,相生和相克是自然界的正常现象;对人体生理来说,也是属于正常生理现象。正因为事物之间存在着相生和相克的联系,才使得自然界维持生态平衡,使人体维持生理平衡,故说“制则生化”。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由于五行之间存在着相生和相克的关系,所以从五行中的任何“一行”来说,都存在着“生我”、“我生”和“克我”、“我克”四个方面的联系。
“生我”和“我生”,在《难经》中比喻为“母”和“子”的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所以五行中的相生关系又可称作“母子”关系。如以火为例,由于木生火,故“生我”者为木;由于火生土,故“我生”者为土。这样木为火之“母”,土为火之“子”;也就是木和火是“母子”,而火和土又是“母子”。
“克我”和“我克”,在《内经》中称作“所不胜”和“所胜”。即是“克我”者是“所不胜”,“我克”者是“所胜”。再以火为例,由于火克金,故“我克”者为金;由于水克火,故“克我”者为水。
相生与相克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没有生,就没有事物的发生和成长;没有克,就不能维持其正常协调关系下的变化和发展。只有依次相生,依次相克,循环不已,才能生化不息,并维持着事物之间的动态平衡。
(2)相乘与相侮。五行的相乘、相侮,是指五行之间正常的生克关系遭遇破坏后所出现的不正常相克现象。
相乘:乘,即是以强凌弱的意思。五行中的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对被克的“一行”克制太过,从而引起一系列的过度克制反应。在五行中还有“相乘”和“相侮”乘势趁虚而入,相乘就是过度克制,侮是欺侮,相侮(反克)就是自己可以反克制自己的那一行。
当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过于强盛,可造成被克的“五行”受克太过,促使被克的“一行”过于虚弱,从而引起五行之间的生克制化异常。例如:木过于强盛,则克土太过,造成土的不足,即称为“木乘土”。另一方面,也可由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虚弱,因而对它“克我”“一行”的相克就显得相对的增强,而其本身就更衰弱。例如:木本不过于强盛,其克制土的力量也仍在正常范围。但由于土本身的不足,因而形成了木克土的力量相对增强,使土更加不足,即称为“土虚木乘”。
相侮:侮,在这里是指“反侮”。五行中的相侮,是指由于五行的某“一行”过于强盛,对原来“克我”的“一行”进行反侮,所以反侮亦称反克。例如:木本受金克,但在木特别强盛时,不仅不受金的克制,反而对金进行反侮(即反克),称作“木侮金”,或是发生反侮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也可由金本身的十分虚弱,不仅不能对木进行克制,反而受到木的反侮,称作“金虚木侮”。
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现象,两者之间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相乘与相侮的主要区别是:首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发生过强的克制,从而形成五行间相克关系的异常;后者则是与五行相克次序发生相反方向的克制现象,从而形成五行间相克关系的异常。两者之间的联系是在其发生相乘时,也可同时发生相侮;发生相侮时,也可以同时发生相乘。如:木过强时,既可以乘土,又可以侮金;金虚时,既可以受到木的反侮,又可以受到火乘。

举例说明五行的生、克、乘、侮含义

举例说明五行的相生、相克、相乘、相侮含义,篇幅蛮大的,自己看链接吧。

五行变化详细划分下

五行:金木水火土
五行四方:东方属木,南方属火,西方属金,北方属水,中央属土。
五行生克
五行相生: 金生水, 水生木, 木生火, 火生土, 土生金.
五行相克: 金克木, 木克土, 土克水, 水克火, 火克金.
五行生克制化宜忌:
金: 金旺得火, 方成器皿.
金能生水, 水多金沉; 强金得水, 方挫其锋.
金能克木, 木多金缺; 木弱逢金, 必为砍折.
金赖土生, 土多金埋; 土能生金, 金多土变.
火: 火旺得水, 方成相济.
火能生土, 土多火晦; 强火得土, 方止其焰.
火能克金, 金多火熄; 金弱遇火, 必见销熔.
火赖木生, 木多火炽; 木能生火, 火多木焚.
水: 水旺得土, 方成池沼.
水能生木, 木多水缩; 强水得木, 方泄其势.
水能克火, 火多水干; 火弱遇水, 必不熄灭.
水赖金生, 金多水浊; 金能生水, 水多金沉.
土: 土旺得水, 方能疏通.
土能生金, 金多土变; 强土得金, 方制其壅.
土能克水, 水多土流; 水弱逢土, 必为淤塞.
土赖火生, 火多土焦; 火能生土, 土多火晦.
木: 木旺得金, 方成栋梁.
木能生火, 火多木焚; 强木得火, 方化其顽.
木能克土, 土多木折; 土弱逢木, 必为倾陷.
木赖水生, 水多木漂; 水能生木, 木多水缩.
金旺得火,方成器皿。火旺得水,方成相济。水旺得土,方成池沼。土旺得木,方能疏通。木旺得金,方成栋梁。
金赖土生,土多金埋。土赖火生,火多土焦。火赖木生,木多火炽。木赖水生,水多木漂。水赖金生,金多水浊。
金能生水,水多金沉。水能生木,木盛水缩。木能生火,火多木焚。火能生土,土多火晦。土能生金,金多土变。
金能克木,木坚金缺。木能克土,土重木折。土能克水,水多土流。水能克火,火炎水热。火能克金,金多火熄。
金衰遇火,必见销熔。火弱逢水,必为熄灭。水弱逢土,必为淤塞。土衰遇木,必遭倾陷。木弱逢金,必为砍折。
强金得水,方挫其锋。强水得木,方泄其势。强木得火,方化其顽。强火得土,方止其焰。强土得金,方制其害。

五行养生中的“生克乘侮”是指什么?

陈双延(男)
陈双盈(女)

五行相侮的五行相侮

相侮,有恃强凌弱之义。五行相侮,是指五行中的一行对其“所不胜行”的反向制约,又称“反克”。
依次循环(图3.4)。
引起五行相克异常而产生相侮的原因,一般也有三:①所胜行过于亢盛,不仅不受其所不胜行的制约,反而反向克制其所不胜行,因而出现相侮。如木行过于亢盛,不但不受其所不胜金行的制约,反而反过来欺侮金行,一般称为“木亢侮金”,或“木火刑金”。临床上常见的“左升太过,右降不及”的肝火犯肺证,即属此种情况。②所不胜行虚弱不足,而其所胜行则相对偏亢,故所不胜行必然受到其所胜行的反向克制而出现相侮。如金行虚弱不足,而木行相对偏亢,金行不但不能制约木行,反而被木行反向克制,一般称为“金虚木侮”。临床所见的慢性肺病(如肺痨)常因情绪剧烈变化而加重或发作,即属此种情况。③既有所胜行的过于亢盛,又有其所不胜行的虚弱不足,两者的力量差距拉大,易出现较为严重的相侮。如既有金行的虚弱不足,又有木行的过于亢盛,两者差距拉大,相侮则较为严重。一般称为“木侮金”。临床所见的既有慢性肺病长期不愈,肺精气已虚,又有较为强烈的情绪刺激,肝气正亢,因而发作为较为深重的病证,一般属于此种情况。

问:五行学说的“相生相克,相乘相侮”是什么意思,养

五行的生克乘侮
(1)相生与相克。相生,是指这一事物对另一事物具有促进、助长和资生的作用;相克,是指这一事物对另一事物的生长和功能具有抑制和制约的作用。相生和相克,在五行学说中认为是自然界的正常现象;对人体生理来说,也是属于正常生理现象。正因为事物之间存在着相生和相克的联系,才能使自然界维持生态平衡,使人体维持生理平衡,故说“制则生化”。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由于五行之间存在着相生和相克的关系,所以从五行中的任何“一行”来说,都存在着“生我”、“我生”和“克我”、“我克”四个方面的联系。
“生我”和“我生”,在《难经》中比喻为“母”和“子”的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所以五行中的相生关系又可称作“母子”关系。如以火为例,由于木生火,故“生我”者为木;由于火生木,故“我生”者为土。这样木为火之“母”,土为火之“子”;也就是木和火是“母子”,而火和土又是“母子”。
“克我”和“我克”,在《内经》中称作“所不胜”和“所胜”。即是“克我”者是“所不胜”,“我克”者是“所胜”。再以火为例,由于火克金,故“我克”者为金;由于水克火,故“克我”者为水。
相生与相克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没有生,就没有事物的发生和成长;没有克,就不能维持其正常协调关系下的变化和发展。只有依次相生,依次相克,如环无端,才能生化不息,并维持着事物之间的动态平衡。
(2)相乘与相侮。五行的相乘、相侮,是指五行之间正常的生克关系遭遇破坏后所出现的不正常相克现象。
相乘:乘,即是以强凌弱的意思。五行中的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对被克的“一行”克制太过,从而引起一系列的过度克制反应。
当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过于强盛,可造成被克的“五行”克制太过,促使被克的“一行”虚弱,从而引起五行之间的生克制化异常。例如:木过于强盛,则克土太过,造成土的不足,即称为“木乘土”。另一方面,也可由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虚弱,因而对它“克我”“一行”的相克就显得相对的增强,而其本身就更衰弱。例如:木本不过于强盛,其克制土的力量也仍在正常范围。但由于土本身的不足,因而形成了木克土的力量相对增强,使土更加不足,即称为“土虚木乘”。
相侮:侮,在这里是指“反侮”。五行中的相侮,是指由于五行的某“一行”过于强盛,对原来“克我”的“一行”进行反侮,所以反侮亦称反克。例如:木本受金克,但在木特别强盛时,不仅不受金的克制,反而对金进行反侮(即反克),称作“木侮金”,或是发生反侮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也可由金本身的十分虚弱,不仅不能对木进行克制,反而受到木的反侮,称作“金虚木侮”。
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现象,两者之间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相乘与相侮的主要区别是:首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发生过强的克制,从而形成五行间相克关系的异常;后者则是与五行相克次序发生相反方向的克制现象,从而形成五行间相克关系的异常。两者之间的联系是在其发生相乘时,也可同时发生相侮;发生相侮时,也可以同时发生相乘。如:木过强时,既可以乘土,又可以侮金;金虚时,既可以受到木的反侮,又可以受到火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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