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可以做天主教婚配,天主教婚配要理问答

婚配圣事的目的

目的 婚配的首要目的是生育与教养子女,其次要目的是夫妇互助与按照道德规律的性欲的满足——确定意见(法,1013,第一节) 特性 婚配的本质特性是唯一性(一夫一妻)与不可分离性——确定意见(法,1013,第二节)
(二)不可解散性(indissolubility)
(1)内在的不可解散性(Inner indissolubility)
特伦多大公会议宣布,婚配的连系不应该因信奉异说,共同生活的困难,夫妇某一方面的恶意离去而解散(邓975);又宣布教会无误地教导我们,遵循福音与宗徒的训示,婚配的连系也不能因夫妇某一方面犯奸淫而解除(邓977)。这二个条文(婚姻条文之五与七条)直接针对新教人士,但第七条也针对希腊正教。因希腊正教根据玛,5:32;玛,19:9与若干希腊教父们的意见,认为在犯奸的情况下,婚姻可以解散。特伦多大公会议的定断只有关基督徒的婚姻。然而,按照天主建立婚配时所给予我们的命令,一切婚配,包括未领受洗礼者的婚姻(Matrimonium legitimum),都是内在地不可解散的。也就是说,不可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愿而解除(参考邓2234等)。
(2)在特殊情况下,外在的可解散性
基督徒已完成(即已完成夫妻行为)的婚配(Matrimonium ratum et consummatum)是基督与教会的不可分散的结合之完美肖像,不能由外在力量解散,即任何人间的权威不能使之拆散(法,1118),但基督徒尚未完成(即未完成夫妻行为)的婚配(Matrimonium ratumnon consummatum)是可以解散其婚约的。按照教会几世纪来的训示与习例,这样的婚配在夫妇之一宣发修会大愿(Vota solemnia)时,或经教宗因重大事故予以许可时,可予解散(邓976;法,1119)。
施行与领受婚配圣事的人 婚配的双方是圣事的施行者与领受者 婚配的双方彼此施行婚配圣事——确定意见
由于婚配圣事的本质只寓于婚约中(参见第三节),结婚的双方是圣事的施行者兼领受者。当双方彼此接受对方的许诺时,一方给另一方施行圣事。
司铎为教会的代表听到双方愿意的许诺并祝福他们,他只是婚配的证人及伴随礼仪的施行人。教会法律明定,在特殊情况下,没有司铎在场的婚配也是有效的(法,1098)。 有效性 为使婚配圣事之施行与领受成为有效,必须有下列各点:
(一)婚配双方必须是受了洗礼的人。
(二)至少要有作教会所作之事的隐含意向。
(三)没有使婚配无效的阻挡。
(四)遵守教会所明定的方式(在本堂神父与两位证人前;法,1094),除非教律指示了例外(法,1098,1099,第二条:两位非天主教徒的婚姻)。

你最终举行教堂婚礼了吗?我也想办呢,想了解一下

不知道你在何处。我们南京这边,有一个情侣园,据说可以提供教堂式婚礼。

什么人才能在教堂举行婚礼

什么人都可以在教堂举行婚礼。
这分为多种情况:
有的是教徒,也有的不是教徒。
在教徒中,有的是基督教的,有的是天主教的。
最特殊的是天主教,婚配是一种圣事,而不仅仅是祝福。(基督教是祝福,不是圣事)。
圣事的婚配,可以获得天主的认可,所以,不可离婚。
(但仅限于天主教的信徒,圣事不对外。基督教也属于教外,也没有资格办圣事)。

信奉佛教的人可以在教堂举行婚礼吗?

在教堂举行婚礼是要参加婚前辅导的,要了解天主教对于婚配圣事的道理。不接受是不能在教堂举行婚礼的。因为婚姻对于天主教来说是圣事,人从出生、成长、结婚、死亡,在天主教会内都是圣事,都要认真对待。
您最好去当地教堂询问下。
愿天主降福你们的爱情!欢迎你们来看看。

修女是嫁给上帝作新娘吗?那神父是上帝的什么呢?

1、修女不是嫁给上帝作新娘。

修女(Nun),是天主教、东正教、圣公会以及信义宗的女性修行人员,通常须发三愿(即“绝财”、“绝色”、“绝意”),从事祈祷和协助神父进行传教。由于不能结婚,因此相当于佛教的比丘尼。在中国,修女有时称为“姆姆”。

2、神父是上帝的代言人,神父在人间的教堂为人们传送福音,接受人们的忏悔。介于主教与助祭之间,属七级神品。是罗马天主教和东正教的职位。

扩展资料:

神父任务:

1.“服务圣道”——-“你们往普天下去,向一切受造物宣传福音。”

2.“服务圣事及圣体”——-天主藉著司铎的手在教友生活的不同光景中圣化、坚强他们对主的信靠。

3.成为“天主子民的领袖”——-就如基督一般地“他来不是为接受服事,而是为服事他人。”以百般的忍耐和各样的教训,去反驳、去斥责、去劝勉。

4.发“贞洁 服从”二誓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神父

百度百科——修女

各赎罪的祷词

佛教忏悔:
我昔所造诸恶业 皆有无始贪嗔痴 从身语意之所生 一切我今皆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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