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恶相反属于配伍禁忌,女命正官能代表儿子吗
食物配伍与禁忌有哪些?
平时,很少单独应用一种食物来补充营养或治疗疾病,为使食物的效用和可食性增强,经常搭配应用不同的食物,这种搭配关系,称为食物的配伍。食物的配伍与药物的配伍基本同理,惟一的区别是食物的配伍不仅讲究疗效,而且还讲究营养和口味。食物的配伍基本分为协同和拮抗两个方面。食物的协同配伍包括相须、相使;拮抗方面包括相畏、相杀、相恶和相反。
相须
同类食物相互配伍使用,起到相互增强的功效。如治肝肾阴虚型高血压的淡菜皮蛋粥中,淡菜与皮蛋共补肝肾、清虚热;再如治疗阳痿的韭菜炒胡桃仁,韭菜与胡桃仁均可温肾壮阳,协同使用,则倍增壮阳之力。
相使
以一类食物为主,另一类食物为辅,加强主要食物的功效。如治风寒感冒的姜糖饮中,温中和胃的红糖,生姜温中散寒的功效增强;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的桑枝桑葚酒中,辛散活血通经的酒,使桑枝的祛风湿作用加强。
相畏
一种食物的能减轻或清除另一种食物的不良作用。如蒜能减轻或消除扁豆中植物血凝素的不良作用。生姜能减轻或消除某些鱼类的不良作用,如引起腹泻、皮疹等。
相杀
一种食物减轻或消除另一种食物的不良作用,实际上是相畏和相杀同一配伍关系从不同角度的两种说法。
相恶
一种食物能减弱另一种食物的功效。补气类食物(如山药、山鸡等)的功效能被萝卜减弱
相反
两种食物合用,可能产生不良作用,形成了食物的配伍禁忌。据前人的经验,食物的配伍禁忌比药物的配伍禁忌(十八反、十九畏)还多。如柿子忌茶、芥菜忌鲫鱼、白薯忌鸡蛋、萝卜忌橘子、葱忌蜂蜜等。
什么是配伍禁忌?
中药复方配伍中,有些药物应避免合用。《神农本草经》称这些药物之间的关系为“相恶”和“相反”。以后历代关于配伍禁忌均有认识和发展,在古籍中说法并不一致。金元时期概括为“十九畏”和“十八反”,目前仍被普遍认同和应用。
十九畏: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十八反: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及;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
十八反、十九畏当中所列出的很多药物也都是治疗胃肠病的常用药物,如甘草、贝母、半夏、白及、人参、沙参、丹参、玄参、芍药、丁香、郁金、三棱、官桂、石脂、人参、五灵脂等。因此在应用上一定要注意,不可违反使用,以免出现不良后果。
执业药师《中药综》考点:十八反、十九畏
《本经序例》指出:“勿用相恶、相反者”。但如前面药物“七情”所述,相恶与相反所导致的后果不一样。相恶配伍可使药物某些方面的功效减弱,而并不是所有功效都减弱,它仍有可以利用的一面,故并非绝对禁忌。相反,原则上属配伍禁忌。目前医药界共同认可的配伍禁忌有“十八反”和“十九畏”。
十八反: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及;藜芦反人参、苦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
十九畏: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赤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对于十八反、十九畏作为配伍禁忌,目前医药界亦有持不同意见者。有人认为两者并非绝对禁忌。相反药配伍同用,古代经方中就有,现代临床上也有。认为相反药同用,能相反相成,产生较强的功效,若运用得当,可愈沉疴痼疾。
但是,由于十八反、十九畏的实验研究尚处在初期阶段,目前决定其取舍还为时过早,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为了用药安全,凡属十八反、十九畏的药对,若无充分根据和应用经验,一般不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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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中药学中的配伍禁忌?
配伍禁忌,即指在一般情况下不宜相配合使用的药物。包括十八反、十九畏。
十八反列述了三组相反药,分别:甘草反甘遂、京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川乌、附子、草乌)反半夏、瓜蒌(全瓜蒌、瓜蒌皮、瓜蒌仁、天花粉)、贝母(川贝、浙贝)、白蔹、白及;藜芦反人参、南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赤芍、白芍)。
本草明言十八反
半蒌贝蔹芨攻乌
藻戟遂芫具战草
诸参辛芍叛藜芦
十九畏列述了九组十九味相反药,具体是: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十九畏歌诀:
硫黄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
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陀僧,
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
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京三棱,
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
官桂善能调冷气,若逢石脂便相欺。配伍禁忌,即指在一般情况下不宜相配合使用的药物。包括十八反、十九畏。
十八反列述了三组相反药,分别:甘草反甘遂、京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川乌、附子、草乌)反半夏、瓜蒌(全瓜蒌、瓜蒌皮、瓜蒌仁、天花粉)、贝母(川贝、浙贝)、白蔹、白及;藜芦反人参、南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赤芍、白芍)。
本草明言十八反
半蒌贝蔹芨攻乌
藻戟遂芫具战草
诸参辛芍叛藜芦他们已经回答的差不多了,我再补充解释一下:
配伍禁忌无非是二味以上的药物,配伍在一起,要么增加了对人体的毒性,要么降低了药物的治疗效果
当然为了更好地增强治疗效果而发生的药物间的相互协同相互提高的配伍关系有是医者与病人的所求,总之中药的关系可以用七情来总结:
七情配伍
1.含义
所谓”七情配伍”,又称配伍七情、药物七情。除“单行”外,皆外双元配伍用药角度,论述单味中药通过简单配伍后的性效变化规律。它高度概括了中药临床应用的七种基本规律,是中医遣药组方的基础。
2.内容
1。单行:即应用单味药主能发挥预期治疗效果,不需其它药辅助。如独参汤,单用人参一味补气固脱等。
2。相须:即性能相类似的药物合用,可增强原有疗效。如石膏配知母可增强清热泻火效果等。
3。相使:即性能功效有某种共性的两药同用,一药为主,一药为辅,辅药能增强主药的疗效。如以补气利水的黄芪为主,配以利水健脾的茯苓为辅,茯苓能增强黄芪的补气利水效果等。
4。相畏:即一种药物的毒烈之性,能被另一种药物减轻或消除。如生半夏的毒性能被生姜减轻或消除,故云半夏畏生姜。
5。 相杀:即一种药物能减轻或消除另一种药物的毒烈之性。如生姜能减轻或消除生半夏的毒性,故习云生姜杀半夏。
6.。相恶:即两药合用,一种药物能使另一种药原有功效降低,甚至丧失。如人参恶莱菔子,因莱菔子能削弱人参的补气作用。
7。相反:即两种药物合用,能产生或增强毒副反应。如乌头反半夏、甘草反甘遂等。中药学上根据病情需要和药物性能,有选择地将两种以上的药物结合在一起。药物配伍会出现一定的相互作用关系。前人把草味药的应用同药与药之间的配伍关系总结为七个方面,称为药物的七情,即单行、相须、相使、相畏、相杀、相恶、相反。其中除单行是指单味药治病外,其他都是药物的配伍关系。相须是指性能功效相似的药物配合应用,可以明显地增强原有疗效。如石膏与知母配合,能增强清热泻火的作用。相使是指性能功效有某种共性的药物主辅配合,辅药能助主药提高疗效。如黄芪配茯苓,可增强黄芪利水消肿的作用。相畏是指两药配合,一种药物的功能和毒副作用能被另一种药物所抑制。如生姜可以抑制生半夏或生南星的毒副作用(见十九畏)。相杀是指一种药物能减轻或消除另一种药物的毒副作用。如防风能缓解消除砒霜的毒性。相杀和相畏实际是同一种配伍关系的两种提法。相恶是指两种药物配合能相互牵制或破坏而使作用降低,甚至丧失功效。如黄芩能削弱生姜的温中作用。相反是指两种药物合用能产生毒副作用。如甘草与甘遂配伍可产生副作用(见十八反)。
配伍禁忌:十八反
十八反列述了三组相反药,分别:甘草反甘遂、京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川乌、附子、草乌)反半夏、瓜蒌(全瓜蒌、瓜蒌皮、瓜蒌仁、天花粉)、贝母(川贝、浙贝)、白蔹、白及;藜芦反人参、南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赤芍、白芍)。
十九畏
十九畏列述了九组十九味相反药,具体是: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中药的配伍与禁忌有哪些?
本视频仅用于经验交流,不作为临床指导用药,患者自行购药或者治疗任何意外,与视频作者无关,特此声明。
中药的配伍
两味以上的药物合用,叫做配伍。中药多配伍成方剂,应用于临床。配伍之目的,是使药物更好地发挥其疗效、制止其不良作用,而对较复杂的证候,可以全面照顾。
有些性能相类的药物,合用后互相助长疗效,称“相须”,如黄柏与知母。两种以上功用不同的药物合用后,能使疗效更好的,称“相使”,如款冬花和杏仁。两种药物合用,一种药物受到另一种药物的抑制,而足以减低或消除它的毒性或烈性的,称“相畏”,如半夏畏生姜。一种药物能牵制另一种药物的疗效,称“相恶”,如生姜恶黄芩。一种药物能消除另一种药物的中毒反应,称“相杀”,如绿豆杀巴豆毒。两种药物合用,可发生剧烈的副作用,称“相反”,如乌头反半夏。相恶、相反即属于配伍禁忌。但近来有人报告适当运用相恶相反药物的配合,可变“禁忌”为“相激”,从而对某些疑难杂症取得意外效果,但尚待进一步研究。
药物虽以配伍应用为多,但也有少数是独用的,称“单行”,如独参汤、甘草汤等。
用药禁忌
妊娠禁忌:某些药物具有滑胎、堕胎的流弊。但在这些药物中,对于妊娠的危害性也有程度上不同,可分为禁用和慎用两类。禁用的大都毒性较强,如巴豆、牵牛、大戟、商陆、三棱、莪术、水蛭、麝香等。慎用的包括通经去瘀、行气破滞兼滑利的药物,如桃仁、红花、大黄、枳实、附子、肉桂等。慎用的药物并非绝对不能用,应根据病情需要和孕妇情况而斟酌。
服药禁忌:通常称为“忌口”,传统的说法有甘草、桔梗、乌梅等忌猪肉,麦冬忌鲫鱼,茯苓忌醋等。对于病人来说,更主要的是忌生冷、粘腻和不易消化的食物。至于皮肤病、外感咳嗽早期忌黄鱼及海货、毛笋,系饮食忌口,与中药关系不大。自己保藏的中药由于虫蛀,其药效的减少不过是虫所食去的部分,去除蛀虫及其卵粪,此中药仍可食用,至于中药一旦发霉则已变质变性,服用后反有害处,不论其价值多贵,以弃去为妥。
毒性药物:中药里如砒石、马钱子、洋金花是一般所知有毒药物要慎用,但有些并非大毒中药,若用量过多也可中毒,如苦杏仁由于可产生氢氰酸这样剧毒物质,若成人服50~60个,小儿服7~10个,便可危及生命。又如黄药子常用于治疗甲状腺病,若用过30克,就可能对肝脏产生毒性,出现黄疸与肝功能损害。
中医中的“相反”和“相恶”有什么不同?
相反是指两药合用,能产生或增强毒性反应或副作用,属于配伍禁忌
相恶是指两药合用,一种药物能使另一种药物原有功效降低。
相恶临床可以运用,但要严格区分其不宜合用或可以利用的具体情况,而相反临床则原则上避免配伍使用在复方配伍中,有些药物应避免合用。《神农本草经》称这些药物之间的关系为“相恶”和“相反”。据《蜀本草》统计,《本经》所载药物中,相恶的有六十种,而相反的则有十八种。历代关于配伍禁忌的认识和发展,在古籍中说法并不一致。 金元时期概括为“十九畏”和“十八反”,并编成歌诀,现将歌诀内容列举于下。
十八反:
甘草反甘逐、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及;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
本草明言十八反
半蒌贝蔹芨攻乌
藻戟遂芫具战草
诸参辛芍叛藜芦
第一句:本草明确的指出了十八种药物的配伍禁忌
第二句:半(半夏) 蒌(瓜蒌) 贝(贝母) 蔹(白蔹) 芨(白芨)攻击或与乌(乌头)相对
第三句:藻(海藻) 戟(大戟 ) 遂(甘遂)芫(芫花)都与草(甘草)不和
第四句:诸参(人参、党参、沙参、元参等所有的参)辛(细辛)芍(赤芍 白芍)与藜芦相背叛
十九畏:
硫磺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赤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硫黄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
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陀僧。
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
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京三棱。
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
宫桂善能调冷气,若逢石脂便相欺。
大凡修合看顺逆,炮爁炙煿莫相依。
此后的《本草纲目》及《药鉴》等书所记,略有出入,但不如十八反、十九畏歌那样普遍认可和传播习诵。
中医药物配伍分为:相须、相使、相畏、相恶、相杀、相反.所以说十八反是指两种药物相反
[编辑本段]用药禁忌
配伍禁忌
《神农本草经·序例》指出“勿用相恶、相反者”,“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杀者尔,勿合用也”。自宋代以后,将“相畏”关系也列为配伍禁忌,与“相恶”混淆不清。因此,“十九畏”的概念,与“配伍”一节中所谈的“七情”之一的“相畏”,涵义并不相同。
“十九畏”和“十八反”诸药,有一部分同实际应用有些出入,历代医家也有所论及,引古方为据,证明某些药物仍然可以合用。如感应丸中的巴豆与牵牛同用;甘遂半夏汤以甘草同甘遂并列;散肿溃坚汤、海藻玉壶汤等均合用甘草和海藻;十香返魂丹是将丁香、郁金同用;大活络丹乌头与犀角同用等等。现代这方面的研究工作做得不多,有些实验研究初步表明,如甘草、甘遂两种药合用时,毒性的大小主要取决于甘草的用量比例,甘草的剂量若相等或大于甘遂,毒性较大;又如贝母和半夏分别与乌头配伍,未见明显的增强毒性。而细辛配伍藜芦,则可导致实验动物中毒死亡。由于对“十九畏”和“十八反”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作较深入的实验和观察,并研究其机理,因此,目前应采取慎重态度。一般说来,对于其中一些药物,若无充分根据和应用经验,仍须避免盲目配合应用。
妊娠用药禁忌
某些药物具有损害胎元以致堕胎的副作用,所以应该作为妊娠禁忌的药物。根据药物对于胎元损害程度的不同,一般可分为禁用与慎用二类。禁用的大多是毒性较强,或药性猛烈的药物,如巴豆、牵牛、大戟、斑蝥、商陆、麝香、三棱、莪术、水蛭、虻虫等;慎用的包括通经去瘀、行气破滞,以及辛热等药物,如桃仁、红花、大黄、枳实、附子、干姜、肉桂等。凡禁用的药物,绝对不能使用;慎用的药物,则可根据孕妇患病的情况,斟情使用。但没有特殊必要时,应尽量避免,以防发生事故。
服药时的饮食禁忌
饮食禁忌简称食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忌口。在古代文献上有常山忌葱;地黄、何首乌忌葱、蒜、萝卜,薄荷忌鳖肉;茯苓忌醋;鳖甲忌苋菜:以及蜜反生葱等记载。这说明服用某些药时不可同吃某些食物。另外,由于疾病的关系,在服药期间,凡属生冷、粘腻、腥臭等不易消化及有特殊刺激性的食物,都应根据需要予以避免。高烧患者还应忌油。相反是一种药使另一种本有毒性的药毒性增加
相恶是一种药使另一种药的功效降低,不一定是毒药
虽然相反和相恶的药最好都不要在药方里出现,但是相反是一定忌讳的,否则会有生命危险,相恶是要慎重考虑的,一般不会性命危险,但是会延误病情。
什么是配伍禁忌?
什么是配伍禁忌
两种以上的药物互相配合后,产生药物疗效降低、失效、毒性增强等不适当的结果,就叫配伍禁忌。按照药物作用的性质,可分为物理性、化学性、药理性配伍禁忌。两种以上的药物混合后,即发生分离、析出、潮解、液化等物理顶化,称为物理性配伍禁忌。两药混合后,成分与成分之间产生化学反应,如沉淀、变色、产气、燃烧或爆炸等现象,称为化学性配伍禁忌。两种药物作用相反,配合应用时,使药物的药理作用减弱或抵消,称为药理性配伍禁忌。
中药的配伍禁忌
一般采用十八反十九畏
“十八反”的具体内容是: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芨;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十九畏”的具体内容是:硫磺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赤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以上配伍禁忌,可作为用药参考,但非绝对如此。在古今配方应用中也有一些顶畏同用的,如党参与五灵脂同用可以补脾胃、止疼痛,这些必须要在有经验的临床医师的指导下应用
另有歌诀
本草明言十八反
半蒌贝蔹芨攻乌
藻戟遂芫具战草
诸参辛芍叛藜芦
药物的配伍禁忌是什么意思!
配伍禁忌 是指两种以上药物混合使用或药物制成制剂时,发生体外的相互作用,出现使药物中和、水解、破坏失效等理化反应,这时可能发生浑浊、梗淀、产生气体及变色等外观异常的现象。 有些药品配伍使药物的治疗作用减弱,导致治疗失败;有些药品配伍使副作用或毒性增强,引起严重不良反应;还有些药品配伍使治疗作用过度增强,超出了机体所能耐受的能力,也可引起不良反应,乃至危害病人等。这些配伍均属配伍禁忌。 理化性质是直观现象!药理性 药理性配伍禁忌即2种或2种以上药物互相配伍后,由于药理作用相反,使药效降低、甚至抵消的现象,属于本类配伍禁忌的药物很多,如中枢神经兴奋药与中枢神经抑制药、氧化剂与还原剂、泻药与止泻药、胆碱药与抗胆碱药等;因此,只有正确掌握药物的药理作用,才能在临床用药时避免配伍禁忌的发生;另外,必须了解本类药配伍禁忌也是根据临床用药的情况出现的,有时会出现转化,它们在发挥其防治作用时是配伍禁忌,而当某一药物中毒时应用药理作用相反的药物进行解救,即不属于配伍禁忌。
药物配伍什么意思??
药物配伍(patibility)在药剂制造或临床用药过程中,将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混合在一起称为配伍。在配伍时,若发生不利于质量或治疗的变化则称配伍禁忌。药物配伍恰当可以改善药剂性能,增强疗效,如选择适当的附加剂以使药剂稳定,口服亚铁盐时加用维生素C可以增加吸收等。但是配伍禁忌也常发生。配伍禁忌分为物理性、化学性和药理性三类。物理性配伍禁忌是指药物配伍时发生了物理性状变化,如某些药物研合时可形成低共熔混合物,破坏外观性状,造成使用困难。化学性配伍禁忌是指配伍过程中发生了化学变化,发生沉淀、氧化还原、变色反应,使药物分解失效。药理学配伍禁忌是指配伍后发生的药效变化,增加毒性等。 药品配伍禁忌是指:当应用一种药物疗效不佳时,就需要选择其他的药物进行合理的配伍。但并不是所有的药品配伍都是合理的,有些药品配伍使药物的治疗作用减弱,导致治疗失败;有些药品配伍使副作用或毒性增强,引起严重不良反应;还有些药品配伍使治疗作用过度增强,超出了机体所能耐受的能力,也可引起不良反应,乃至危害病人等。这些配伍均属配伍禁忌。
方药的配伍禁忌
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药物配合应用叫作中药的配伍。中药通过配伍,可以对较复杂的病情予以全面照顾,同时又可利用药物间的协同作用和拮抗作用而获得安全及更高的疗效。古代医家经过长期认识与实践,对药物的配伍关系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并将其总结概括为以下六个方面。(1)相须:即性能相类似的药物相伍为用,可起协同作用,增强疗效。如石膏、知母合用以增强清热泻火之力。(2)相使:即性能不相同的药物相伍为用,能互相促进,增强疗效。如补气之黄芪与利水之茯苓合用,能增强补气利水之功。(3)相畏:即一种药的毒副作用,能被另一种药物减轻或抑制。如半夏和南星的毒性能被生姜减轻或消除,所以说半夏和南星畏生姜。(4)相杀:即一种药物能减轻或消除另一种药物的毒副作用。如防风杀砒霜的毒,,绿豆能解巴豆的毒,所以说防风杀砒霜,绿豆杀巴豆。(5)相恶:即两种药物合用,能互相牵制而使作用降低,甚至丧失药效。如生姜恶黄芩,人参恶莱菔子。(6)相反:即两种药物合用后能产生毒性反应或副作用。如乌头反半夏,甘草反芜花。以上六个方面中,相须,相使属药物的协同作用;相畏相杀属药物不同程度的拮抗作用;相恶、相反属药物配伍禁忌。此外,尚有不用其它药物辅助,依靠单味药发挥作用的,叫单行,如独参汤及其它单方。 即两种药物伍用产生毒、副作用或使疗效降低或消除,前人有“十八反”与“十九畏的记述,所谓反者即指“相反”而言,所谓畏者即指“相恶”而言。十八反 甘草反甘遂、大戟、芫化、海藻。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芨。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十九畏 硫磺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梭;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上述配伍禁忌,只供用药时参考,不是绝对的。在古今配方中也有反、畏同用的例子,如甘遂与甘草同用治疗腹水,可以更好地发挥甘遂泻水的药效;党参与五灵脂同用治疗胃脘痛,可以补脾胃止疼痛,而药效无损。这些问题有待今后进一步研究。 妊娠期间服用某些药物,可引起胎动不安,甚至造成流产。根据药物对胎儿影响程度大小,分禁用与慎用两类。禁用药大多毒性较强或药性猛烈。如剧烈泻下药巴豆、芦荟、番泻叶;逐水药芫花,甘遂、大戟、商陆、牵牛子;催吐药瓜蒂、藜芦; *** 闹羊花;破血通经药干漆、三棱、莪术、阿魏、水蛭、虻虫;通窍药麝香、蟾酥、穿山甲;其它剧毒药如水银、砒霜、生附子、轻粉等。慎用药大多是烈性或有小毒的药物。如泻下药大黄、芒硝;活血祛瘀药桃仁、红花、乳香、没药、王不留行、益母草、五灵脂等;通淋利水药冬葵子、薏苡仁;重镇降逆药磁石;其它如办夏、南星、牛黄、贯众等。凡禁用药都不能使用,慎用药则应根据孕妇病情酌情使用。可用可不用者,都应尽量避免使用,以免发生事故。 (1)消除杂质和非药用部分,使药纯净,达到用量准确,疗效可靠。(2)改变药物性能,增强药物疗效。如地黄生用性寒而凉血,制熟则微温而补血;首乌生用导泻,制熟用则补肝肾、乌须发;蒲黄生用破血行瘀,炒用止血;延胡索醋制增强止痛作用;白术土炒补脾和中力强;柴胡醒制舒肝解郁效增。(3)降低或消除毒、副作用。如乌头、附子为剧毒之品,经反复浸泡漂煮,有毒成分被水解、溶出,毒性大减;半夏、南星经生姜、明矾制后可降低毒性,祛除激喉催吐之物;女贞子盐水拌蒸,去其寒性,避免腹泻等。(4)矫味、矫臭。蜜炙、酒炙、醋炙通常都有矫味、矫臭作用。如五灵脂醋炒去恶味等。(5)便于制剂、煎服及贮藏。如贝壳类药材炮制后便于粉碎,使有效成分易于煎出;白芥子、莱菔子炒熟以去其酶,才能保存有效成分不被分解等。 (1)水制法 能使药物达到洁净、......
什么是配伍禁忌在临床应用中有什么实践价值
配伍禁忌就是某种药物不能和另外一种或者几种药物同时配合使用,否则会产生某种佶抗作用,或者降低疗效,……等等不良反应。合理的配伍可以增强治疗效果,呈现协调作用,共同对抗致病微生物。
什么是配伍禁忌?
中药复方配伍中,有些药物应避免合用。《神农本草经》称这些药物之间的关系为“相恶”和“相反”。以后历代关于配伍禁忌均有认识和发展,在古籍中说法并不一致。金元时期概括为“十九畏”和“十八反”,目前仍被普遍认同和应用。
十九畏: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十八反: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及;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
十八反、十九畏当中所列出的很多药物也都是治疗胃肠病的常用药物,如甘草、贝母、半夏、白及、人参、沙参、丹参、玄参、芍药、丁香、郁金、三棱、官桂、石脂、人参、五灵脂等。因此在应用上一定要注意,不可违反使用,以免出现不良后果。
药物的配伍禁忌有哪些?
静脉滴注药物配伍禁忌表
序号 药物1 药物2 配伍结果
1 青霉素 氧氟沙星 混浊
2 青霉素 氨茶碱 青霉素失活、降效
3 青霉素 碳酸氢纳 青霉素失活、降效
4 青霉素 葡萄糖 分解快
5 青霉素 阿拉明 起化学反应
6 青霉素 新福林 起化学反应
7 青霉素 庆大霉素 庆大失活、降效
8 青霉素 阿米卡星 阿米卡星失活、降效
9 青霉素 大环内酯类 有配伍禁忌
10 青霉素 维生素C 青霉素分解快 降效
11 青霉素 氢化可的松 青霉素降效
12 青霉素 黄岑注射液 沉淀
13 青霉素 黄连注射液 沉淀
14 氨苄西林-舒巴坦 10%GS或5%GNS 降效,室温1h失效
15 氨苄西林-舒巴坦 5%碳酸氢钠 降效,且外观有乳光
16 阿洛西林 维生素B6 沉淀
17 阿洛西林 氨甲苯酸 沉淀
18 阿洛西林 维生素C pH变化大于0.2,宜少配伍
19 阿洛西林 阿米卡星 pH变化大于0.2,宜少配伍
20 阿洛西林 小诺霉素 pH变化大于0.2,宜少配伍
21 阿洛西林 庆大霉素 pH变化大于0.2,宜少配伍
22 阿洛西林 头孢唑啉 pH变化大于0.2,宜少配伍
23 阿洛西林 地塞米松 pH变化大于0.2,宜少配伍
24 阿洛西林 肌苷 pH变化大于0.2,宜少配伍
25 阿洛西林 诺佳 沉淀
26 氨苄西林钠 0.5%甲硝唑 变色、沉淀
27 氨苄西林钠 氨茶碱 沉淀分解失效
28 氨苄西林钠 庆大霉素 有配伍禁忌
29 氨氯西林钠 5%或10% GS液 降效
30 氨氯西林钠 氨茶碱 沉淀分解失效
31 羧苄西林钠 0.5%甲硝唑 降效
32 羧苄西林钠 小诺米星 降效
33 美洛西林钠 环丙沙星 混浊
34 美洛西林钠 甘利欣 混浊
35 阿莫西林钠 5%或10%GS 变色、降效(与温度、时间成正比)
36 阿莫西林钠 5%GNS 同上
37 阿莫西林钠 氨茶碱 沉淀分解失效
38 头孢噻肟钠 碳酸氢钠 红色配伍禁忌、相互增加毒性
39 头孢噻肟钠 甲硝唑 4h后瓶底有少量气泡且溶液颜色变深
40 头孢噻肟钠 氟康唑 延迟混浊、变色
41 头孢噻肟钠 5%GS 白色混浊
42 头孢曲松钠 复方氯化钠 乳白色混浊
43 头孢曲松钠 氨茶碱 PH变化、降效
44 头孢曲松钠 氟康唑 沉淀
45 头孢曲松钠 万古霉素 沉淀
46 头孢曲松钠 莪术油葡萄糖 液体变为棕色
47 头孢曲松钠 氨基糖甙类 混浊
48 头孢曲松钠 速尿 混浊
49 头孢曲松钠 葡萄糖酸钙 混浊
50 头孢他定 维生素C 维生素C含量下降中药配伍禁忌:
1.相须:即性能功效相类似的药物配合应用,可以增强其原有疗效。如石膏与知母配合,能明显地增强清热泻火的治疗效果;大黄与芒硝配合,能明显地增强攻下泻热的治疗效果。
2.相使:即在性能功效方面有某种共性的药物配合应用,而以一种药物为主,另一种药物为辅,能提高主药物的疗效。如补气利水的黄芪与利水健脾的茯苓配合时,茯苓能提高黄芪补气利水的治疗效果;清热泻火的黄芩与攻下泻热的大黄配合时,大黄能提高黄芩清热泻火的治疗效果。
3.相畏:即一种药物的毒性反应或副作用,能被另一种药物减轻或消除。如生半夏和生南星的毒性能被生姜减轻和消除,所以说生半夏和生南星畏生姜。
4.相杀:即一种药物能减轻或消除另一种药物的毒性或副作用。如生姜能减轻或消除生半夏和生南星的毒性或副作用,所以说生姜杀生半夏和生南星的毒。由此可知,相畏、相杀实际上是同一配伍关系的两种提法,是药物间相互对待而言的。
5.相恶:即两种药物合用,一种药物与另一药物相作用而致原有功效降低,甚至丧失药效。如人参恶莱菔子,因莱菔子能削弱人参的补气作用。
6.相反:即两种药物合用,能产生毒性反应或副作用。如“十八反”、“十九畏”中的若干药物。
附:
十八反歌诀: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蒌贝蔹及攻乌,遂戟芫藻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
这十八反包括32种中药的相反。如果相反药物合用,会增强或产生毒副作用,原则上应禁用。即:半夏、瓜萎(包括瓜萎皮、萎仁、天花粉)、贝母(包括浙贝母、川贝母)、白鼓、白及反乌头(包括川乌、草乌、附子、天雄、侧子);海藻、大戟、甘遂、芫花反甘草;人参、党参、太子参、丹参、玄参、沙参、苦参、细辛、白芍、赤芍反藜芦。
十九畏歌诀:
硫黄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
水银莫与砒霜见,狠毒最怕密伦僧;
已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
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京三棱;
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
官桂善能调冷气,石脂一见便相欺;
大凡修合看顺逆,炮滥炙熔莫相依。
畏即相畏,指一种药物的功效或毒性、副作用被另一种药物抑制或消除。即:硫黄畏朴硝、芒硝、玄明粉;水银畏砒霜、信石、红砒、白砒;狼毒畏密陀僧;巴豆、巴豆霜畏牵牛子(黑丑、白丑);公丁香、母丁香畏郁金(黑郁金、黄郁金):牙硝、玄明粉畏三棱;川乌、草乌、附子、天雄畏犀牛角、广角;人参畏五灵脂;肉桂、官桂、桂枝畏赤石脂。这些药物在配伍使用时应慎重。不知你说的中药,还是西药。但无论如何,药物配伍禁忌与药物的化学性质、分子结构有关。光写配伍禁忌的书就可以写成本字典那么厚,所以,你这个问题太笼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