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五行变化规律,五行运行的规律

都知道阴阳五行与数字有关系 可是五行的生克 数字是怎样变化的 求高人...

明白你的意思,一种事物只会有一种属性,这种事物还可以再化五行,同一种发生比如人体脾为土,与自然的土,还有人体型的五行,土型体肥背如龟,你只可拥有一种属性,最多说这个与那个一样,在一个事物中不可能有同行或者多个五行,自己可以看看五行归类
欢迎到命相吧交流,五行有相生相克相乘相侮是阴阳消长的变化规律,人与自然是协调统一的,世有十二时辰,人有十二经,天地有日月,人体有督任。。。五运六气

阴阳五行中5种不同状态,详解 谢谢1

东 南 西 北 中、对应—— 木 火 金 水 土。

关于阴阳五行

也就是说,所有事物都是相生相克的,没有一个绝对的说法,任何规律的背后都是有它不同的的变化。

你对阴阳五行了解多少?

古人认为,天地之间万事万物,有形无形,都是一气的变化而已,本质上都一样,一气而已。五行,只是阴阳的进一步细分,阴阳,气的两种基本运动方式,阴气产生的现象称阴象,阳气产生的称阳象,阴阳五行,是对气运动状态的高度概括,分之千变万化,概之无非阴阳而已。金水木火土,只是一种取类比象,绝非五种基本物质。

中医五行的五行的基本规律

相乘与相侮,是五行关系在某种因素作用影响下所产生的反常现象。乘,即乘虚侵袭。侮,即恃强凌弱。相乘,即相克的太过,超过了正常制约的力量,从而使五行系统结构关系失去正常的协调。此种反常现象的产生,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被乘者本身不足,乘袭者乘其虚而凌其弱。二是乘袭者亢极,不受它行制约,恃其强而袭其应克之行。
应当说明,相克与相乘是有区别的,相克是正常情况下的制约关系;相乘则是正常制约关系遭到破坏以后的过度克伐,是反常现象。在人体,则前者是生理状态,后者则为病理状态。
相侮,即相克的反向,又叫反克。是五行系统结构关系失去正常协调的另一种表现。同样也有两种情况:一是被克者亢极,不受制约,反而欺侮克者。如金应克木,若木气亢极,不受金制,反而侮金,即为木(亢)侮金。二是克者衰弱,被克者因其衰而反侮之。如金本克木,若金气虚衰,则木因其衰而侮金,即为木侮金(衰)。
所以说:气有余,则制己所胜而侮所不胜;其不及,则己所不胜侮而乘之,己所胜轻而侮之。即是说,五行若某一行之气太过,则对其所胜(我克)之行过度制约,而发生相乘。而对其所不胜(克我)之行发生相侮,即反克。若某一行之气不足,则克我之行必过度制约而乘之。而己所胜者,即我克之行必因我之不足而反克相侮。例如临床所见的支气管扩张病证,病位在肺,每因肝气郁结,气急上逆,化火灼肺,而见咳血,则为木火刑金(即木旺侮金);肝郁气滞,影响脾胃消化吸收,则为木郁乘土。湿热型高血压,多因湿热困脾,引发肝失疏泄,肝阳亢逆,则为土侮木。至于金乘木(虚)证候,临床则为少见。 在五行之间存在着相生、相克的联系规律,所谓相生,即相互资生、促进、助长之意;所谓相克,即相互制约、克服、抑制之意。生克是五行学说用以概括和说明事物联系和发展变化的基本观点。
五行相生的规律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相克的规律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其关系见下图:
在相生关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我生两方面的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所以,相生关系又称之为母子关系。
在相克关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我克两方面关系,我克者为我所胜,克我者为我所不胜,所以,相克关系又称为所胜、所不胜的相胜关系。
事物内部系统结构的五个方面之间的相生、相克关系,构成了事物正常情况下的循环运动,因而经常处于运动发展之中,是不平衡的。然而就五行整体来看,相生与相克又都是在总和中表现出相对的动态平衡。而五行中的每一行,由于既生别行,又被别行所生;既克别行,又被别行所克,故在整体上也呈现动态均势。可见,五行所达到的平衡,不是绝对的静止,而是建立在运动基础上的动态平衡。 五行系统结构之所以能够保持动态平衡和循环运动,主要在于其本身客观存在着两种自行调节机制和途径。一种是正常情况下的制化调节;一种则是在反常情况下的胜复调节。
制,即制约。化,是生化。所谓制化调节,主要是指五行系统结构在正常状态下,通过相生和相克的相互作用而产生的调节作用,又称为五行制化。
首先,从五行的整体作用可以明显看出,任何两行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单向的,而是相互的。五行之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我生、克我、我克四方面的关系,所以才能保证制化关系的正常。
即是说,木能克土,土能生金,金又能克木,从而使木不亢不衰,故能滋养火,而使火能正常生化。
火能克金,金能生水,水又能克火,从而使火不亢不衰,故能滋养土,而使土能正常生化。
土能克水,水能生木,木又能克土,从而使土不亢不衰,故能滋养金,而使金能正常生化。
金能克木,木能生火,火又能克金,从而使金不亢不衰,故能滋养水,而使水能正常生化。
水能克火,火能生土,土又能克水,从而使水不亢不衰,故能滋养木,而使木能正常生化。
可以看出,正是这种相反相成的生克制化,调节并保持了事物结构的相对协调和平衡。因为相生、相克的过程,也就是事物消长的过程,在此过程中,经常出现的不平衡的消长情况,其本身就是再一次相生、相克的调节,这样就会重复出现再一次的协调平衡。而正是这种在不平衡之中求得平衡,而平衡又立刻被新的不平衡所替代的循环运动,推动着事物在不断地变化和发展。
所谓胜复调节,主要是指五行系统结构在反常情况下,即在局部出现较大不平衡的情况下,通过相克关系而产生的一种大循环的调节作用。胜复调节可使一时性偏盛偏衰的五行系统结构,经过调节,由不平衡而再次恢复平衡。
所谓胜,即指胜气,是指因为某行之气太过所引起的对己所胜之行的过度克制。而胜气的一旦出现,则势必招致一种相反的力量将其压抑下去,即所谓复气。故《素问》又说:有胜之气,其必来复也。而且胜气重,复气亦重。胜气轻,复气亦轻。
例如火气太过,作为胜气则过分克金,而使金气偏衰,金衰不能制木,则木气偏胜而加剧制土,土气受制则减弱制水之力,于是水便旺盛起来,而把太过的火气克伐下去,使其恢复正常。若火气不足,则将受到水的过分克制,但火衰不能制金,引发金气偏盛,金气盛则加强制木,使木衰而无以制土,则必将引起土气盛以制水,水衰则制火力减弱,从而使火气相应得到逐渐恢复,以维持其正常。
如果单纯有胜而无复,也就是说当五行之中的作何一行出现有余(太过)而没有另一行的相应制约时,则五行系统结构的协调关系就被破坏,则会出现紊乱的反常状态,从而产生严重疾病。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把五行关系看作是阴阳关系的逻辑展开和补充。受作用者,通过某些中间环节,反作用于作用者,产生反馈调节效应,从而使系统结构保持相对平衡。 母子相及,包括母病及子和子病及母两类,皆属五行相生关系失常而出现的变化
1.母病及子
母病及子,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失常,影响到其子行,导致母子两行皆异常的变化。母病及子的一般规律是:①母行虚弱,累及其子行也不足,导致母子两行皆虚。即所谓“母能令子虚”。如水虚不能生木,引起木行也不足,结果水竭木枯,母子俱衰。临床上常见的肾精亏虚,引起肝精肝血不足,或肾阴亏虚引起肝阴不足而肝阳上亢的病变,即属此类。②母行过亢,引起其子行亦盛,导致母子两行皆亢。如木行过亢,可引起火行过旺,导致木火俱盛。临床上常见的肝火亢盛引致心火亦亢,出现心肝火旺的病变,即属此类。
2.子病及母
子病及母,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异常,影响到其母行,导致子母两行皆异常的变化。子病及母的一般规律是:①子行亢盛,引起母行也亢盛,结果是子母两行皆亢,即所谓“子能令母实”,一般可称为“子病犯母”。如临床上可见心火过亢引起肝火亦旺,结果导致心肝火旺的病理变化。②子行亢盛,劫夺母行,导致母行虚衰,一般可称为“子盗母气”。如临床上可见肝火太盛,下劫肾阴,导致肝阴肾阴皆虚的病理变化。③子行虚弱,上累母行,引起母行亦不足,一般也可称为“子盗母气”。如临床上可见心血亏虚引起肝血亦不足,终致心肝两虚的病理变化。

人的五行属性有什么规律?

五行相生的规律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相克的规律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甲、乙属木,位东方。 丙、丁属火,位南方。 戊、己属土,位中央。 庚、辛属金,位西方。
壬、癸属水,位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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