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姓合婚是说要同姓吗,说蛇和属蛇的合婚吗

两个同姓的人可以结婚吗?

可以,只要不是近亲就可以

为什么有人说,同姓之间不能结婚?为什么现在同姓可以结婚了?

南无阿弥陀佛!顶礼仁者!
相遇即是有缘,好缘善缘是由您自己决定的。
末学恭录净空老开示希望对仁者有所帮助:
问:观世音菩萨有求必应,弟子可向观世音菩萨祈求婚姻吗?姻缘真的是前生注定的吗?

(净空)答:是!是前生注定的。观世音菩萨有求必应,可以去祈求。但是有的时候求不应,为什么?非理,不如法,观音菩萨不管你。如果你真正,你是个男生,希望娶到一个好太太,能像文王的夫人太姒一样,将来能够生出圣贤人。不但是荣宗耀祖,而且能够帮助社会安定,帮助世界和平,那观音菩萨就会帮你忙。你没有这种大愿心,菩萨不会管你的,那你就宿世的缘分是什么样的。夫妻是缘,有报恩的,恩爱夫妻;有报怨的,报怨的时候,结婚之后永远不会和睦,会给你带来家庭纠纷;有讨债的,有还债的,总是四种缘。只有懂得佛法的人,无论是哪一种缘,都把它转成法缘,大家在一起学佛,一起共修。过去不善的缘化解了,善的缘也转变成法缘,这个好!现在在家学佛的同修,有几个人懂这个道理?
——摘自《学佛答问》(净空答参学同修之七十六),编号:21-402
境随心转,相由心生,自求多福。每个人的命运都是由自己决定的,善心才是真正的护身符。
易经明确吉可以趋,凶可以避,顺自然之道是吉,逆自然之道是凶,上天有好生之德,自然之道是公平,慈悲,包容,谦让,利人才是利己。“积善之家,必有余庆”。宇宙是一家,我们都是宇宙里的家人,家和万事兴,家人自然是一团和气,互相谦让友爱,和睦团结。
德不配位,必有灾殃,德之本也财之末也。厚德才能载物。
命运是活泼充满变数的。风水和命运不是一定,随时都可以改变,都是咱们的心去选去决定的。
如未来命运很好但是造作恶业,很快福就被折损掉了。世上有三件事最损福报。一是不孝父母。二是杀生(包括打骂别人,堕胎)。三是邪淫。如再接再厉,更加勤恳积德,上孝祖辈,下佑子孙,厚德载物福是可以不断积累的。
命由我作,福自己求。咱们的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天必佑之。风水和命运不是一定的,都可以改变,《了凡四训》作者明代了凡先生讲述成功改变自己命运的过程。原名《训子文》后造福大众,遂改今名。 作者15岁被人算定53岁寿终正寝,命中无子,至35岁一丝不差,后知命自我定之法,延寿21年,并有孝贤后代。 『一切福田,不离方寸;从心而觅,感无不通。』还有《俞净意公遇灶神记》作者净意先生也是成功改变了自己的命运。《太上感应篇》因果经典,只有1200字左右,字字珠玑,把天理祸福说得非常清楚明白。
以下是末学恭录云谷老禅师和了凡先生关于改变命运的对话:
"余问曰:「然则数可逃乎?」
曰:「命由我作,福自己求。诗书所称,的为明训。我教典中说:『求富贵得富贵,求男女得男女,求长寿得长寿。』夫妄语乃释迦大戒,诸佛菩萨,岂诳语欺人?」
余进曰:「孟子言:『求则得之』,是求在我者也。道德仁义可以力求;功名富贵,如何求得?」
云谷曰:「孟子之言不错,汝自错解耳。汝不见六祖说:『一切福田,不离方寸;从心而觅,感无不通。』求在我,不独得道德仁义,亦得功名富贵;内外双得,是求有益于得也。若不反躬内省,而徒向外驰求,则求之有道,而得之有命矣,内外双失,故无益。」
因问:「孔公算汝终身若何?」
余以实告。
云谷曰:「汝自揣应得科第否?应生子否?」
余追省良久,曰:「不应也。科第中人,类有福相,余福薄,又不能积功累行,以基厚福;兼不耐烦剧,不能容人;时或以才智盖人,直心直行,轻言妄谈。凡此皆薄福之相也,岂宜科第哉。
地之秽者多生物,水之清者常无鱼;余好洁,宜无子者一;和气能育万物,余善怒,宜无子者二;爱为生生之本,忍(此处为残忍的意思)为不育之根;余矜惜名节,常不能舍己救人,宜无子者三; 多言耗气,宜无子者四;喜饮铄精,宜无子者五; 好彻夜长坐,而不知葆元毓神,宜无子者六。其馀过恶尚多,不能悉数。」
云谷曰:「岂惟科第哉。世间享千金之产者,定是千金人物;享百金之产者,定是百金人物;应饿死者,定是饿死人物;天不过因材而笃,几曾加纤毫意思。
即如生子,有百世之德者,定有百世子孙保之;有十世之德者,定有十世子孙保之;有三世二世之德者,定有三世二世子孙保之;其斩焉无后者,德至薄也。
汝今既知非。将向来不发科第,及不生子之相,尽情改刷;务要积德,务要包荒,务要和爱,务要惜精神。从前种种,譬如昨日死;从后种种,譬如今日生;此义理再生之身。
夫血肉之身,尚然有数;义理之身,岂不能格天。太甲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诗云:『永言配命,自求多福。』孔先生算汝不登科第,不生子者,此天作之孽,犹可得而违;汝今扩充德性,力行善事,多积阴德,此自己所作之福也,安得而不受享乎?
易为君子谋,趋吉避凶;若言天命有常,吉何可趋,凶何可避?开章第一义,便说:『积善之家,必有馀庆。』汝信得及否?」
余信其言,拜而受教。因将往日之罪,佛前尽情发露,为疏一通,先求登科;誓行善事三千条,以报天地祖宗之德。" ——恭录完毕
正如道教经典《太上感应篇》开头末尾所说(因果经典,只有1200字左右,字字珠玑,把天理祸
福说得非常清楚明白。)
太上曰:祸福无门,惟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
是以天地有司过之神,依人所犯轻重,以夺人算。
算减则贫耗, 多逢忧患,人皆恶之,刑祸随之,
吉庆避之,恶星灾之,算尽则死。(此为总论)
又有三台北斗神君,在人头上,录人罪恶,夺其纪算。
又有三尸神,在人身中,每到庚申日,辄上诣天曹,言人罪过,
月晦之日,灶神亦然。
凡人有过,大则夺纪,小则夺算,其过大小,有数百事,
欲求长生者,先须避之。
.......
如是等罪,司命随其轻重,夺其纪算,算尽则死, 死有余责,乃殃及子孙。
又诸横取人财者,乃计其妻子家口以当之,渐至死丧。
若不死丧,则有水火盗贼、遗亡器物、疾病口舌诸事,以当妄取之值。
又枉杀人者,是易刀兵而相杀也。
取非义之财者,譬如漏脯救饥,鸩酒止渴,非不暂饱,死亦及之。
夫心起于善,善虽未为,而吉神已随之。
或心起于恶,恶虽未为,而凶神已随之。
其有曾行恶事,后自改悔,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久久必获吉庆,
所谓转祸为福也。
故吉人语善、视善、行善,一日有三善,三年天必降之福。
凶人语恶、视恶、行恶,一日有三恶,三年天必降之祸。
胡不勉而行之。 ——恭录完毕
末学愚钝,所知所述全部来自于古圣先贤大德和其他仁者,在此愿与仁者您共享共勉,末学自己
措辞不妥之处恭请仁者原谅!恭祝仁者一切善愿速成就!恭祝咱们尽虚空所有家人幸福美满!六时吉祥!南无阿弥陀佛!

同姓可以结婚吗?

相爱就行 管他配不配

同姓的两个人可以在一起吗

自然可以,只要不是三代以内直系旁血亲。
看看婚姻法的规定吧:
血亲主要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即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拟制的血亲,即虽无血缘联系,但法律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比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禁止血亲结婚是优生的要求。人类两性关系的发展证明,血缘过近的亲属间通婚,容易把双方生理上的缺陷遗传给后代,影响家庭幸福,危害民族健康。而没有血缘亲属关系的氏族之间的婚姻,能创造出在体质上和智力上都更加强健的人种。因此,各国法律都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比如日本民法禁止三亲等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瑞士民法典禁止直系尊血亲与直系卑血亲之间,全血缘或半血缘的兄弟姐妹之间,以及伯、叔、舅、姨父、姑父与侄女、外甥女之间,伯母、叔母、舅母、姑、姨与侄子、外甥之间结婚。我国也早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说法,自西周以来,便禁止同姓为婚。唐代对同姓为婚处两年徒刑。明清律规定:同姓为婚者,各杖六十、离异。清末,将禁止同姓结婚改为禁止同宗为婚。我国“民法”禁止下列亲属结婚:
(1)直系血亲及直系姻亲;
(2)旁系血亲在六亲等以内者,但因收养而成立之四亲等及六亲等旁系血亲,辈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3)旁系姻亲在五亲等之内,辈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婚姻法除禁止直系血亲、同胞兄弟姊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姊妹结婚外,对其他五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间禁止结婚的问题,作了从习惯的规定。1980年婚姻法除保留禁止直系血亲结婚的规定外,又明确规定禁止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此次修订婚姻法对于禁止血亲结婚的范围没有改动。也就是说,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
(1)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从法律上说如果他们不是血亲的话就可以的。
但是他们两个的感情如何?
如果两个人真心相爱,性格和爱好各方面都合得来的话,即使有阻力,得不到祝福,两个人在一起也会幸福的。
如果两个人是由于冲动或者激情而在一起,没有稳固的感情和成熟的心理状态的话,那还是三思吧。

算命说我们不合婚!

根源是在你准丈母娘身上吧 找个假的算命的跑她那去和她说你和她女儿天造地和 人间绝配什么的不就行了 你女朋友重视亲情也没什么错 毕竟她们相处的时间比你们长
把爱情和婚姻建立在算命的基础上是她的妈妈 她可能只是太听话了而已

八字合婚,有个算命的说我们不相配,怎么办?

可以的,中婚,祝你们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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