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的发展规律,婚姻发展的几种形态

婚姻的发展历程

古人云:“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根据史书记载,人类在最初,男女之间是没有什么禁令的,其后社会渐渐有了组织,有了长幼的辈分之别,同辈男女可以为婚,异辈不能为婚,更进一些则亲族之间的婚姻开始限制,开始是施诸同母系的兄弟姊妹不能结婚,后到到凡同母系的兄弟姊妹都不能结婚,社会就变成了氏族了。

此时异氏族之间男女仍是成群的,此一群男可为彼一群女之夫,彼群之女可为此群之妻,没有所谓的个别夫妇,就造成了繁衍混乱的局面,于是就禁令愈繁,然后一个男子有一个正妻,一个女子有一个正夫,但不是不许与其他的男女发生关系,而且夫妻也不必同居,而后,夫妻必须同居,成为一夫一妻或一夫多妻制,后来就变成了现在的家庭了。

人类的发展变化源于社会文化和经济的发展变化,早期的人们以游猎为主以部落群居生活,因为本部族的女子少,所以女子变成掠夺的对象,家庭的起源也是由于女子的奴役,他们的需要是建立在两性分工经济的原因之上,后来由于游猎逐渐转变为畜牧和农业,最初是由女子承担,后逐渐发达,成为生活的必资,此时经济的主权掌握在女子之手,土田,房屋,农具都归女子所有,所以本部族的人不愿意女子出嫁,所以女子与男子结婚,男子不得不入居女子的族中,地位成为附属品,女子有有组织,男子没有组织,很多公务都由女操持做主,这时为女子的黄金时期,但后来由于男子的劳动力逐渐大于女子,又变为男子为主,女子为辅。

由于经济的增长,个人的私产逐渐兴起,有才便有权利,男子不愿在女子氏族做苦,所以要用钱财来抵押,女子从服务婚变成了买卖婚,女子的地位又下降了。

后来,社会有了组织,是为了应付环境的变化,年龄的区别大于两性的区别,因为文化的影响,这样的区别才渐渐转变,此时婚姻的禁例也开始于此,后来以血统区别了,违反者称之为乱伦,有血缘关系的不能结婚,也成为同姓之人不能结婚。

古代,结婚的礼节上,在结婚三个月之后才算正是成立,若在三个月之内分离,算婚姻还未完成,也不得离婚。

在家族制度全盛时期,婚姻的本质是为了家族的打算,所以结婚的权利全权由父母说得算,也可见妇女成为家庭的奴隶是不可避免的。

“养儿防老”实际是用在古代的,所谓的家庭实际上是为了抚养老人,教育孩子的职责。

再观今天的婚姻,男子每日辛勤工作,不能够赡养自己的家庭,女子整日操持家务不能够把每件事做到位,然而现在的女性更独立更有思想了,她们也不会因为家庭而放弃自己的事业和梦想,不想为了家庭而牺牲自己,这大概是人们都不愿结婚的原因吧!

而到今天婚姻的发展仍与社会的发展和变化而变化,有变化的不好,有变化的好,但最终还是会延续下去成为另一种不同。

婚姻的起源与演变?

婚姻的起源

早期的人类社会,即原始社会,与动物的群居没有本质上的分别,不存在固定的夫妻关系,更毋庸提婚姻关系。雌雄之间的交配,完全是随意性和随机性,只是自然生存法则的一部分。雄性之间对雌性的争夺,是自然间优胜劣汰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即更强壮的雄性,才可能有机会将自己的基因繁衍延续生存下去。这一阶段雌雄之间的关系,只具有自然属性,没有社会属性。

随着人类的进一步进化和社会生产力的进步,以游猎为生的人类群体,开始形成以部落为主要形式的社会组织。各个部落之间,因为各种资源的争夺,经常会有争斗,胜利的一方,常常将失败一方的女性,掠夺为战争的胜利品。抢劫得来的女人,就成为了胜利一方男性的私有“财产”,成为了有主之“物”,男人就会时时守护,不允许其他男人侵犯。这一阶段的男女之交,才具有了固定性和专属性,慢慢发展,就形成了相对固定的男女关系,这就是夫妻关系的雏形。

随着经济社会的更进一步的发展和进步,随着社会财富的逐步丰沛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男性与女性之间的关系,社会属性的需求逐步取代自然属性的需求。一是为防止近亲之间的繁衍后代,提升后代因素质量的需求;二是为减少男性之间为争夺异性,而普遍发生争斗和冲突的流血事件以及战争,维护社会组织的稳定和和谐的需求;三是为维护最基础的社会单元即家庭的相对稳定,从而维持社会组织的相对稳定的需求。基于以上三种需求,维系固定夫妻关系的制度应运而生,这就是婚姻制度。通过婚姻制度,来约束男女婚配的对象,以及婚配之后男女的归属性,以此来杜绝男性为争夺女性而产生的各种争斗以及各种不稳定的社会因素。所以,婚姻制度的本质,是维系相对固定的男女关系,有序而不乱夫妻关系的重要原则。在古代,淫与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据《诗—雄雌序疏》中的说法,“淫”不为大恶,“乱”则是鸟兽行,曰禽兽行,在诛绝之科也。


聘礼的由来

聘礼,延续了几千年,如今仍然是婚礼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存在意义与当时已经截然不同。在社会生产非常不发达的先秦社会,男性是家庭组织的主宰,女性是男性的从属品。所以,女性一旦出嫁,就基本上成为了男方的家庭“私产”,所以在出嫁前,男方必须给予女方家庭一定的经济补偿,这就是聘礼最开始的本意。《曲礼》中“女子许嫁缨。”中的“缨”,即贝与皮,贝与皮都是古代的钱币。

“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币,不交不亲”(《曲礼》)。婚姻六礼中,纳征或纳币,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也足已说明聘礼在婚姻之中的重要地位。

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特别是进入封建社会之后,聘礼更多的成为了婚礼的一种过程和形式,而不再是男方家庭对女方家庭的一种补偿。甚至反过来,许多男性通过婚姻,获得大量女方家庭的资助,有些人还因此改变命运。卓文君与司马相如私奔之后,卓文君的父亲卓王孙,仍然给予司马相如百余名仆人、数百万钱币和大量的财物。

秦朝末年的名士张耳和陈余,也都是因为娶了娘家很有钱势的老婆,得到了娘家的资助,才开始显贵。 张耳娶了有钱人家的女儿后,从贫困中摆脱出来,以老婆娘家的金钱支持广泛交游,广招宾客,后来做了魏国外黄的县令,名声日益显现。陈余,也是娶了当地一位有钱人公乘氏的女儿,公乘氏资助他学习游历,积累了丰富的人生阅历,增长了见识才干。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本质

封建社会的婚姻,崇尚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门当户对。男女婚姻,当事人的男女双方,不能自主,结婚前连面都见不上,完全是听凭父母做主。父母考察好了之后,再请媒婆上门提亲。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中,父母首要考虑是门当户对,主要还是对方的经济实力,能不能付得起聘礼,能不能有助于婆家的家业,之后才会考虑婆家风门庭。帝皇之家,儿女的婚姻,考虑的是联姻,是否有助于自家的江山永固;诸侯将相之家,儿女的婚姻,考虑的是对方的家族实力,是否有助于乘势借力;平常人家,儿女的婚姻,考虑的也是经济实力和未来可能的前途。

至于男女双方的性格是否合拍,容貌是否相悦,将来生活是否和谐,则基本不在考虑之列。秦末的陈平,仪表堂堂、温润如玉,是个标准的美男子、大帅哥,而且学识非凡,才华横溢,却仅仅是因为家里贫穷,拿不出聘礼钱,所以老大年纪了仍然找不到老婆,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原始社会时期婚姻形态的演变?

一、群婚

群婚又称杂乱婚,是原始时代的第一个婚姻形式。这种婚姻形式以没有固定配偶为特点。人类尚未摆脱动物的野性,当时也没有道德伦理的相关概念,人类为了繁衍,不分年龄和辈分,更没有亲属的概念。《列子汤问》中曾说这个时代是“男女杂游”,就是说这种混乱的婚姻形式。

二、血缘婚

血缘婚又称族内婚,是原始时代第一个产生婚姻制度的婚姻形式。这种婚姻形式是以同一个集团中,同辈之间可以产生婚姻关系,排除不同辈分亲属之间的婚姻为特点。但是这种婚姻关系有个典型式样,就是同辈之间的男女互为共夫或者共妻。

一旦有女子怀孕产子,不知道这个孩子的父亲是谁,只知道孩子的母亲是谁,母亲也知道哪个是自己生产的孩子。这就形成了后面发展成母系氏族一个很大的原因。

由于血缘婚所生产的子女多为畸形,对人体素质造成的危害,威胁到了人类的发展,人类开始在氏族群中实行某些禁忌,进而发展成为亚血族婚。

三、亚血族婚

又称族外婚,或者伙伴婚。这种婚姻形式开始排斥同胞兄弟姐妹间的婚姻关系,最终禁止旁系兄弟姐妹,即同胞兄弟姐妹的子女、孙子和曾孙之间的婚姻关系。

这样,本氏族的兄弟或姐妹就必须在通婚的对方氏族中寻找伴侣,但是仍旧是共夫和共妻的形式,生产的子女依旧是“不知其父,只知其母”。

这种婚姻形式下,男子死后,要葬在自己出生的氏族墓地,不能和女方姐妹同墓合葬,其所生的子女归女方所有,死后同母亲合葬,不能同父亲合葬。这也是古书中所说的“感天而孕”的情况,因为那时候的人类还不能理解生殖与性行为的关系,而归为上天的神力创造的原因。

四、对偶婚

对偶婚是介于亚血族婚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一个婚姻形式。即异姓同辈男女在或长或短的时期内实行一男一女对偶同居关系,以女子为中心,男子只有在女子家中过夜的权利。是一种两相情愿、不受约束而稍有固定的婚姻形式。

男女各自的伴侣可以想换就换,不受约束,所以子女仍旧是“知母不知父”的状态。早在群婚制时期,对偶婚现象就时有发生,很长时间内,两种婚姻形态是并存的。

在对偶婚盛行时期,也有一名男子与多名女子,或者一名女子与多名男子的牢固结合。现今很多少数民族的风俗中仍有对偶婚形式的体现。

五、赘婚

赘婚即男嫁女娶,俗称“倒插门”。是男嫁女娶,从女居的婚姻形式。在对偶婚时期,男子到女子家过夜,有时参加女家劳动,有时参加自己家劳动,但是所生子女归属女方。到了一夫一妻制时期,则是女子嫁到男家并在男家劳动,所生子女也属于男方。

由于当时生产水平有所提高,为了弥补女子“从夫居”的损失,有能力的家庭会拿出一定的礼给女家作为赎金,建立女嫁男娶的婚姻形式;

但是一些生活有困难的家庭缺少钱财,唯一的办法就是让自己的子弟到女家从事一定期限的无偿劳动,以实现换到妻子的婚姻关系,这就是古书说的“家贫无有聘财,以身为质”。

男子给女家劳动的时间有长有短,长则几年,短则几月。此间,男子要接受女家的监督,并经受各种艰苦的考验,以证明自己有养家糊口的能力,才被允许结婚或入赘,这算是一种考验,故又称“考验婚”。

人类婚姻的发展类型经历了哪些阶段?

人类婚姻经历的发展类型有:抢夺婚、服役婚、表亲婚、交换婚、转房婚、招养夫婚、典妻婚、童养婚、指腹婚、、共妻婚、走婚、试验婚和自愿婚等。

抢夺婚:俗名叫抢婚,也称劫夺婚、抢劫婚,是盛行于以男性为中心的游牧时代。此时因女子已是男子的所有物,所以成为部落与部落、民族与民族之间发生斗争时的掠夺对象。自愿婚:以男女双方以性爱为手段的正常婚俗,双方在经济、情感、生活各方面保持了平等与均衡。

婚姻的本质和意义:

婚姻是为了社会关系的稳定,为了感情的需求,繁衍后代只是婚姻的结果,当然,不可否认,婚姻对于男女关系和家庭的稳定以及后代的养育培养是很重要的。

但是婚姻的根本是出于感情的交换,感情上需要一个稳定的伴侣,所以出现了婚姻,婚姻是爱情的升华,是稳定的爱情关系,就连繁衍后代也在一定程度上是有稳定夫妻关系建立社会和谐的作用。

人类婚姻制度的演变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1、群婚制

群婚制它是人类社会最早的婚姻家庭形态,其本质特征在于两性关系受到一定范围的血缘关系的限制或排斥。按照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中提出的婚姻家庭进化模式,群婚制可以划分为血缘群婚制和亚血缘群婚制度两个阶段。

2、偶婚制

偶婚制是一男一女成对配偶的婚姻制度。这种婚姻制度的特点是: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个主夫。就是说,在成对的配偶中有一个或长或短的时间内相对稳定的同居关系,

每个男子或女子有了一个较为稳定的或主要的配偶,并不排除男女双方与自己的主妻或主夫以外的人发生性关系,而且夫妻关系极不稳定。

3、一夫一妻制

一夫一妻制(monogamy)亦称“单偶婚”、“个体婚”是文明世界的体现。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形式。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婚姻法》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婚姻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夫一妻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偶婚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群婚制

1、群居杂交时代

人类初始,群居野生,艰难求活,“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无进退、缉让之礼,无衣服、履带、宫室、蓄积之便,无器械、车舟、城郭、险阻之备”。

2、血缘家族行辈婚制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男女之间有了越来越明显的分工,同时人类智力逐步发展,思维也在进步。这时母子和父女等不同辈的婚姻渐渐消失,但包括兄妹婚姻的同辈婚姻没有禁止。

3、 氏族外婚制

随着人类活动的扩张,不同血缘家族男女的性行为开始增加,神话传说常有“郊野受孕”的故事,当时不同血缘家族之间的婚姻是违背道德规范的,所以只好用神话来解释怀孕现象。

4、 对偶婚制

合作必然取代分裂,男女群婚逐渐转为固定对偶式婚姻,双方不仅产生了合作方式的新经济模式,关键是男方参与了抚养后代的任务,于是增添了父亲的角色。并且形成了以男方为主体的宗亲关系,为父权社会的产生打下基础。

5、男权婚制

随着生产力增大,男性获得财富的数量增加较快,男性地位提升明显,父权制社会到来。包括一夫一妻制,一夫多妻制。特点是:世系据男性而确立,男孩继承家业,妻从夫居,死后葬于男方家氏族内,女方须专一,男方对女方有控制权。

五个阶段。
①同辈群婚(代际禁性)→②族间群婚(兄妹禁性)→③男性走婚(一伴为主)→④宗法婚姻(女性限性)→④自主婚姻(互相忠实)

为什么说婚姻家庭有其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

⑴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是指婚姻家庭赖以形成的自然因素。如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别,人类固有的性的本能以及通过自身蕃衍而形成的血缘联系等。这种自然属性是婚姻家庭关系区别于其他社会关系的重要特征。如果没有上述种种自然因素,人类社会根本不可能出现婚姻家庭。因此,对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应给予足够的重视。某些自然规律对婚姻家庭所起的作用,正是以这种自然属性为根据的。
⑵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是指社会制度赋与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婚姻家庭是一定的物质社会关系和一定的思想社会关系的结合。作为社会关系的特定形式,婚姻家庭与社会诸关系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它依存于一定的社会结构,具有一定的社会内容。婚姻家庭的本质和发展规律,只有从社会制度及其发展变化中才能得到科学的解释。
⑶我们要正确认识二者之间的关系,决不能夸大自然属性对婚姻家庭的作用,也不能将二者等量齐观,而要分清主次。社会属性是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是研究婚姻家庭的唯一正确的出发点。

婚姻的起源与演变?

婚姻的演变过程分为几个阶段:

1、前婚姻时代的血缘团体。即同一原始群体内的男女,在两性关系方面是杂乱的,没有任何限制。不仅在兄弟姐妹间,而且在父母子女直系血亲间都没有禁忌。这一时期存在于人类最初数以百万年计的漫长时代。

2、群婚制。随着原始社会不断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人类从最初毫无限制的两性关系中,逐渐演进为各种群婚制的两性结合的社会形势,开始形成了最初的婚姻制度。群婚制,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婚姻形式。

最大的特征在于,两性关系受到一定范围的血缘关系的限制。期间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先经历了血缘群婚制,排除了直系血亲间的两性关系,即不同辈分的男女间不得结婚;再经历了亚血缘群婚制,排除了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通婚。这从而引起了母系氏族的产生,使人类婚姻由族内婚向族外婚发展。

3、对偶婚制。指一男一女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过着相对稳定的配偶生活的婚姻形式。即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总有一个主夫。

其产生于原始社会晚期,是从群婚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形态,从血缘结构上为父系氏族和一夫一妻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现居住在云南泸沽湖畔的摩梭人,其带有神秘色的“走婚”,其实就是对偶婚的开残留形态。

4、一夫一妻制。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它既不是自然选择规律作用的结果,也不是男女性爱的结果,而是私有制确立的必然结果。形成了以男子为中心的婚姻家庭。它经历了长期的演变过程,包括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四个历史时期。

它应涵盖以下三层含义:

1、以男女两性结合为基础;

2、以共同生活为目的;

3、具有夫妻身份的公示性。它应包括各种合法婚姻和违法婚姻,能将其与婚前行为、纳妾、姘居、非婚同居等现象区分开来,而应避免和结婚、婚姻关系等法学念混为一谈。

婚姻状态四种类型

说到婚姻的四种类型,有相爱型,有凑合型,有纯义务型,有相爱相杀型.

我觉得这样四种类型应该基本上可以概括为婚姻的四种类型。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其实都是因为爱情才相互之间走到一起的。但是在走到一起之后,因为相互之间的一些成长的环境的不同,还有就是性格的不同,还有就是。各种生活习性的不同,让我们在一起生活不断的进行摩擦,适应。最终还是摩擦。或者最终已经适应。但是在这样一个过程当中,我们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婚姻也会产生这样或那样的裂变有一种是裂变往好的方向,那就是变得更加相爱了,有一种裂变是往坏的方向,那就是我们已经不再爱了,或者我们还是爱着,但是我们却在互相的折磨着对方。还有一种裂变就是。我们的爱情已经淡然无存了,但是我们也没有办法再去找到更好的对方,所以我们继续互相凑合着生活下去,当然这一种还有一种可以发展,那就是因为有了孩子,因为有老人,因为要维护双方的尊严,所以我们还是要继续这么一段比较痛苦的婚姻。那么像这种婚姻的就是那种因为义务而不得不在一起。

那么在这四类婚姻状态当中当然最好的就是相爱型,因为互相相爱我们在一起又因为我们不断的爱着对方所以我们一直都不断地相互搀扶着往前走,并且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都发现对方,是自己越来越中意的对象,是,自己越来越不可缺少的人,是自己终身都是爱着的人,而且这种爱,越来越多越来越多,不仅让对方变得越来越美,或者说变得越来越帅,同时也让对方变得越来越好,那么这种婚姻就是最佳的一种婚姻状态,也就是,相爱甜蜜型。

还有一种就是也是互相爱着,但是却没有去具体的去表达,没有爱的那么你死我活的那种没有。但是也没有过多的去争吵的那种爱,那是一种比较平淡的爱,那种爱也是属于相爱型,但他应该是属于相爱,平淡型。

那么在婚姻当中,最惨的一种婚姻状态就是相爱相杀,那么在这种婚姻状态当中,双方之间都是互相爱着对方的,又不忍把对方设下,但是让当对方在自己身边的时候自己又对他。想爱又不敢爱。还对她不断的进行百般的折磨。好像折磨对方就是自己最大的快乐,其实自己的内心深处是折磨,对方的时候是自己最大的痛苦,但是这种时候你是无法进行自制的,你反而在这种表现上认为折磨对方,让你获得了无限的快乐。那么这一种婚姻状态。是比较糟糕的,明明爱着对方,却不能给对方爱,却不能给对方营造一个幸福的生活。这是最惨的一种婚姻状态。在我们生活当中,有一小部分人就处于这样一种相爱,相杀型。

真心希望我们当中的每一个人的婚姻状态都是相爱型。在 爱情的世界里面过往,我们美好的一生。当我们在年老的时候回忆往事的时候,我们能够说我们这一辈子过的是这样的幸福,我找到了他是我这一生最大的幸福。

相互折磨型,大家都过得十分痛苦
以为爱的伊甸园结果成为了无休止争吵和权力争斗的“战场”,充满着火药与不和谐的味道,谁不是心心念念以为嫁给了爱情,但最终发现以为的天堂成为了人间的炼狱,审美的冲突,观点的对立,相互不仅没有关爱却在不断要求自我角色下应该有的索取,都委屈,都觉得是对方亏欠了自己。
而这种相互折磨的家庭可能是大打出手,也可能是以冷战模式进行,总之同居式养老各不相干,又不自主的让痛苦氛围折磨着彼此,似乎忘记了最初的目的是幸福,而不是自寻麻烦找不痛快。这样的夫妻其实日常真的非常多见,他们从不愿为对方妥协让步,每每张嘴都是“为什么你不改”或许他们真的从未想过离开,可却用一种最残忍的方式去和对方纠缠,而漫长又短暂的人生就这样的在煎熬中度过每一天。
第二种:彼此相敬如宾,日子平淡缺乏激情
有一种夫妻他们非常的尊重对方,只是关系氛围不会有浓情蜜意的浪漫,甚至感受不到多少爱意,可是他们却非常传统的做到相敬如宾,他们会收起锋芒尽量不去伤害对方,有的只是平平淡淡一起合伙经营继续未来的生活。温柔的对待彼此,尽到该尽的义务,支撑起整个家庭,默默地付出,做好自己该做又能够做到的事情,他们就仿佛配合默契的合伙人,一起打理着自己的婚姻。
婚姻本身其实确实是一场合作,而这样的婚姻,夫妻之间总是坚守着恪尽职守的唯一信条,做好自己的本分让对方感到安心踏实,却不会给对方带去什么浪漫和惊喜更不会有什么仪式感。他们秉承着“老夫老妻”的理念,令自己的生活不会有一丝波澜,有的只是平平稳稳,一起搭伙走向生命的终点站。而这样关系最大的危机不是彼此,而是外面的诱惑,看似坚不可摧,实则要看诱惑实力有多强。
第三种:彼此恩爱,女人会撒娇,男人会卖萌,看似平淡的生活却非常的甜蜜
有一种婚姻便是两个人都在最佳状态,在这样的婚姻里,女人有人宠,男人有人崇拜,相互依存彼此依赖,尽的绝对不仅仅是义务,而是竭尽所能去满足对方所需所想,他们更为遵循西方相处模式,空间,自由和尊重且保持绝对的自律和专一,他们一起做家务,一起享受生活,偶尔还要制造一些惊喜只为让对方开心。他们注重仪式感,因为它才是生活最佳调味剂,让枯燥乏味之下也能活出自己的味道。不管经历什么都彼此支撑陪伴,迎接风风雨雨都要守候在对方身旁。他们也会吵架,他们也会拌嘴,只是从不记仇,将每一次争吵都变成一种良性的沟通,以至于感情温度只升不降。A、未来婚姻状况:争吵不断
遗憾的是你选择的这一类对象,在将来的婚姻生活中,会争吵不断。这是因为双方拥有相同的人格,时间长了在心理上会产生厌恶。比如一个爱说话的人,他需要的是倾听者,而你也同样爱说话,就会产生争论。相反,一个沉默寡言的人,需要的是理解与安慰,而你也同样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双方就会变得淡漠了。但是不要担心,在结婚以后会有较长的一段适应过程,人的性格与兴趣也会发生一定的改变,向着成熟的方向发展。
B、未来婚姻状况:渐渐疏远
这一种婚姻类型,夫妻双方在性格上有互补性,彼此会相互吸引,然而由于兴趣不一样,所在在做很多事情时往往会产生分歧。比如一个尽责性高的人与尽责性低的人会互相吸引,尽责性高的人有一定的控制欲望,尽责性低的人有较强的依赖性,本来可以相互吸引,但是如果一个人喜欢爬山,一个人喜欢潜水,那么他们就玩不到一块儿去,久而久之自然疏远了。这种爱情如果一方没有非常强的影响力,那么婚姻关系可能会非常的冷漠。
C、未来婚姻状况:产生隔阂
这一种婚姻类型是最糟糕的类型,夫妻双方性格高度一致,然而兴趣爱好却不一样,时间久了不仅在生理上会产生厌恶,在心理上也会产生厌恶。比如两个同样外向的人,情绪方面也都比较敏感的人,一个人对音乐感兴趣,而另一个人对土木工程感兴趣,时间久了也会彼此疏远,甚至是产生隔阂。这种婚姻如果已经存在了,需要双方培养出共同的兴趣,否则难以长久。
D、未来婚姻状况:长相厮守
这是最为完美的婚姻类型,夫妻双方在性格方面互为补充,相辅相成,在兴趣方面也会产生共鸣,时间越久彼此越离不开对方,自然就会长相厮守了。比如一个内向情绪敏感的人对文学创作感兴趣,另一个性格外向情绪稳定的人也对文学方面感兴趣,那么他们就可以互相吸引,不仅有共同话题可聊,还可以彼此互补共同应对遇到的问题。

婚姻家庭制度有哪些历史类型?

人类的婚姻家庭制度经历了以下历史类型:
(1)群婚制。分为血缘群婚制和亚血缘群婚制。
(2)对偶婚制。
(3)一夫一妻制。一夫一妻制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奴隶制的、封建制的、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的一夫一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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