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前世后世因果关系,前世今生因果
今世得病早逝与前世有因果关系吗
有一些因果关系。不过不一定全是。
听说我们人这一生过得幸福或者痛苦都是有因果关系的,佛经说是前世的业报...
做不好今生,如何再谈前世,凡事多一份体谅,忍之不过,便去反抗,何必太在乎别人,至于缘之一字,不可强求,该来总会来
因果关系是怎样的?
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指犯罪构成客观方面要件中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当危害结果发生时,要确定某人应否对该结果负责任,就必须查明他所实施的危害行为与该结果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 1、因果关系的客观性。因果关系作为客观现象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它是客观存在的,并不以人们主观为转移。 2、因果关系的特定性。事物是普遍联系的,为了了解单个的现象,我们就必须把它们从普遍的联系中抽出来,孤立地考察它们,一个为原因,另一个为结果。刑法因果关系的特定性表现在它只能是人的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联系。 3、因果关系的时间序列性。原因必定在先,结果只能在后,二者的时间顺序不能颠倒。在刑事案件中,只能从危害结果发生以前的危害行为中去查找原因。 4、因果关系的条件性和具体性刑法因果关系是具体的、有条件的。在刑事案件中,危害行为能引起什么样的危害结果,没有一个固定不变的模式。因此,查明因果关系时,一定要从实施危害行为的时间、地点、条件等具体情况出发作具体分析。 5、因果关系的复杂性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客观事物之间联系的多样性决定了因果联系复杂性。刑法中的因果关系形式,包括以下几种: (1)一因一果这是最简单的因果关系形式。指一个危害行为直接地或间接地引起一个危害结果。司法实践中,这种因果关系形式较为容易认定。 (2)一因多果一因多果是指一个危害行为可以同时引起多种结果的情形。在一行为引起的多种结果中,要分析主要结果与次要结果、直接结果与间接结果,这对于定罪量刑是有意义的。 (3)多因一果多因一果是指某一危害结果是由多个危害行为造成的。它最明显的表现有两种情况:一是责任事故;二是共同犯罪。 (4)多因多果多因多果是指多个危害行为同时或先后引起多个危害结果。其典型表现形式存在于集团犯罪中。 6、不作为犯罪中的因果关系不作为的原因,在于它应该阻止而没有阻止事物向危险方向发展,从而引起危害结果的发生。不作为犯罪因果关系的特殊性在于,它以行为人负有特定的义务为前提。除此以外,它的因果关系应与作为犯罪一样解决。 7、刑法因果关系与刑事责任刑法因果关系为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提供了客观基础,不等于解决了其刑事责任问题。要使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负刑事责任,行为人还必须具备主观上的故意或者过失。
前世、今生、后世,因果报应,缘分怎么讲?请用佛学的角度介绍一下_百度...
前世、今生及后世,都是假相,只有身处六道才有;因果报应真实不虚,没有无因之果,也无无果之因,一切都是因果;缘是因果之间的桥梁,因成为果,要经过缘,因缘具足,果才得以现前。缘也是因果,缘是它因它果,间接因果。修行就是修善因断恶缘,从而摆脱轮回。
六道众生,只有四种关系:报恩、报怨、讨债、还债。今世做夫妻,过去生一定有很深因缘,今生结发是注定的。具体需要什么样的缘,不是可以一语蔽之的。
很喜欢一个人,甚至患相思病,是前世造了什么因果?
每个人的本质决定了自己以后的命运,如果愿意,可以克服并改正。
爱一个人不爱你前世因果
前世今生谈爱情 前世今生之后,我们会有什么爱情?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会成为夫妻,除了爱情,也需要缘份。在世间寻寻觅觅,怎么会遇到他?是否在冥冥之中,姻缘天已注定?不仅众生迷惑,连学佛人也一样迷惑。 然而为什么在结婚之后,有的甜蜜幸福,有的‘不是冤家不聚头’,有的却能依信仰,共修过一生呢?本文便来探讨这些问题,提供同修参考。至于‘如何经营爱情?’‘如何化解彼此纷争?’‘如何共修,又能圆满一生,又能修行有成?’则不在本文讨论范围内(这些有待大家共同讨论,提供心得,以及善知识的指导)。 本文依次讨论爱情的本质,再讨论夫妻关系的类型,并将各类型特征加以说明。最后是有关居士学佛面对因缘时,建议的态度。 贰、爱情本质上是愿力和业力的结合 世间自古多少人歌颂爱情,赞叹爱情,更希望爱情能使有情人终成人眷属,浪漫凄美的爱情故事,赚取多少人的热泪,如中国梁山伯与祝英台,西方罗蜜欧与朱丽叶,多得不胜枚举,但是佛教以什么观点来解释呢? 以佛教的观点,爱情本质上是‘愿力’和‘业力’的结合。所谓‘愿力’,是主动积极的力量,源自内心的‘意愿’;所谓‘业力’是被动不自主的力量,也是源自内心,但却是‘不愿’。两者力量会促使爱情的发生。(当然世间角度,会有各种理由,如温柔体贴,美丽大方,善解人意,家境富裕等)。 就‘愿力’来说,如一对夫妻感情本来很恩爱,更希望来生续为夫妻,故在佛前发愿,希望来生再为夫妻,甚至生生世世都为夫妻,永不分离,这种愿力,将来时机成熟后就会发生(不管人变成什么模样)。或者今生相爱至深,因战乱或家庭反对,以致今生无缘的男女情人,两人相互约定,希望下辈子再来成为夫妻。因为彼此都惦记这个约定,故在轮回中两人再次相遇,会有似曾相识的熟悉感,甚至很快便决定共渡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