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改成4年一个轮回,金牛座与双鱼座的婚姻配对
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是四年滚动期么?
一级造价工程师的考试成绩有效期为四年,也就是有4年的滚动期,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根据《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六条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扩展资料: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三条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2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专业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
一级建造师几年一个轮回
一建考试成绩两年一滚动
一级建造师成绩有效期会改为4年吗?不要再回答2年的了。
目前没有接到相关的通知,所学知识有限,语言表达能力一般,但是已经竭尽全力去回答,希望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没有考过,该怎么办啊?
由下方表格可知:参加全部科目的考生须在连续两年内通过所有科目;符合免试条件的,参加两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的考生,须在一个考试年度通过应试科目才为合格。
成绩有效期
成绩有效期
一建成绩有效期
这个时候有考生疑问了,2021年没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考取停考的考生该怎么办呢?目前有6地公布了相关内容,请往下看:
1、湖北地区
湖北成绩延迟通知
根据湖北省人事考试院公布的《申请成绩延期的有关通知》要求,现对因疫情防控原因而未能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且成绩在有效期,申请成绩延期的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2、江苏地区
有效期延长一年
在江苏考区报名成功参加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报考人员,所缴纳的报考费用无需另行提出退费申请即退还至原支付账户,参中2020年度考试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3、陕西地区
2020年度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一年
在陕西考区报名成功参加2021年度该项考试的报考人员,无办理退费申请,报考费用直接退还至原支付账户, 参加2020年度考试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4、河南地区
2021年度在河南考区两项考试报名成功的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1年。
5、湖南地区
对在湖南考区报名成功拟参加2021年度该项考试的报考人员,无需办理退费申请,报名费全部原途径退还。参加2020年度考试取得的合格成绩(含之前申请办理了2019年度成绩延期且今年在我省报名成功的人员)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6、福建莆田考区
2021年福建莆田下午至明天的全国一级建造师莆田考区的考试取消。 上午考试考生成绩有效,其他科目原有考试成绩有效期延长一年。
没能报考2021年一建及2021年停考地区的考生不要气馁,还有202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等着我们呐!为考生2022年备考顺利,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2022年一级建造师免费直播课,了解新学年考试信息,为大家直播答疑: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到大家~
一级建造师2年内没考上怎么办
重新考呗~两年一轮回~
一级注册建筑师2012年考过的科目,明年2022要轮回重考吗?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过渡办法
国务院于2019年4月对《中华人民注册建筑师条例》(以下简称“《建筑师条例》”)进行了修订,在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中,增加了学士学位的要求。为维护广大考生切身利益,确保新《建筑师条例》在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中顺利实施,2020年起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过渡方案,做好新、老考生报考衔接工作,即:自2020年度考试开始,首次报考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视为“新考生”,报考条件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2020年前报考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且在成绩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存在合格科目)的应试人员视为“老考生”,报考条件按原《建筑师条例》执行,在成绩滚动期内没有获得有效成绩(不存在合格科目)的应试人员应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今后,凡是在滚动期内无有效成绩的“老考生”,报考时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
(二)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或职称及工作时间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建筑学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建筑学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4)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或者取得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5)不具有前四项规定的条件,但设计成绩突出,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认定达到前四项规定的专业水平的。
第(3)项至第(5)项规定的人员应当取得学士学位。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准备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三)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建筑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或者相近专业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4年制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4.具有建筑设计技术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5.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四)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建设部令第167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版)等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一、报考专业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
“建筑学”:包括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设计)
“相近专业”:包括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
“建筑学”:包括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设计)
“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包括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专科包括城镇规划(原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原房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技术(原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原建筑装饰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原环境艺术);中专包括建筑装饰、建筑工程施工(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城镇建设、古建筑修缮与仿建(原古建筑营造与修缮)
二、由于教育部专业名称调整及高校自设专业的影响,难以列举所有专业名称。专业名称不在本列举范围内的,可由报考人员提供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培养计划等材料,按下列情况审核处理:
(一)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建筑学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二)多数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三)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近专业基本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