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起名规范用字都有哪些,中国起名规定
对公民对名字对格式有什么要求? 中国姓名中可以用数学字吗?怎...
姓名登记条例(初稿)》公民只能登记一个姓名,姓名登记应当使用规范的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姓名由姓氏和名字两部分组成,姓氏在前,名字在后。公民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允许采用父母双方姓氏。但姓名不得含有下列内容:损害国家或者民族尊严的,违背民族良俗的,容易引起公众不良反应或者误解的。姓名中也不得使用或者含有下列文字、字母、数字、符号:已简化的繁体字;已淘汰的异体字,但姓氏中的异体字除外;自造字;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字母;符号等。姓名用字应当在两个或两个汉字以上,6个或六个汉字以下。公民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姓名。但在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同时在同一单位工作或者在同一学校学习姓名相同的;与社会知名人士姓名相同的;与声名狼藉人员姓名相同的;与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姓名相同的;名字粗俗、怪异的;名字难认、难写的;名字可能造成性别混淆或者误解的等。
国家姓名新规定
公安部07年6月出台了《姓名登记条例(初稿)》,已由公安部研究起草完成,并下发各地公安机关组织研修。公安部相关业务部门人士称,“条例”还在研究过程中,现在只是个初稿。
子女起名立新规父母双姓可同用
《姓名登记条例(初稿)》中首次对公民起名作出硬性规定:公民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允许采用父母双方姓氏。子女采用父母双方姓氏时,可按照双姓起名,但不算作复姓,按照目前中国现有1601个姓氏计算,这种做法将新增128万个双姓,从而缓解大姓人口姓名重复的问题。 从中国实际情况来看,允许子女随父姓或母姓,提倡采用父母双方姓氏,既可以表明子女与父母双方的家族和血缘关系,同时对于解决大姓人口的姓名重复问题,也具有积极意义。
取名用字有限制
对于公民取名用字,应当在一定前提下予以必要的限制。《条例》规定:姓名不得含有下列内容:1、损害国家或者民族尊严的;2、违背民族良俗的;3、容易引起公众不良反应或者误解的。 考虑到中国姓名所用字数中单姓的通常为二至三个汉字、复姓或者采用父母双方姓氏的多为三至四个汉字,《条例》规定:除使用民族文字或者书写、译写汉字的以外,姓名用字应当在两个汉字以上、六个汉字以下。比如:丈夫姓郑,老婆姓付,他们就可以给孩子取名“郑付贝克汉姆”。 《条例》规定,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下列文字、字母、数字、符号:1.已简化的繁体字;2.已淘汰的异体字,但姓氏中的异体字除外;3.自造字;4.外国文字;5.汉语拼音字母;6.阿拉伯数字;7.符号;8.其他超出规范的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范围以外的字样。
变更:改名一生只有一次
《条例》规定子女采用父母双方姓氏时,可以按照双姓起名,不算作复姓,一旦实施,很多父母可能就会打算将子女的名字进行更改,而《姓名登记条例(初稿)》中同时还规定,为了防止滥用姓名权,频繁变更名字现象的发生,条例实施后,中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的,以一次为限。《条例》还规定,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姓名登记或者姓名变更登记的,由户口登记机关给予警告,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骗取姓名登记或者姓名变更登记的,处800元以下罚款。 所谓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根据《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具体来说,公民享有的姓名权包括三个方面:一、姓名决定权,也称命名权,即自然人决定采用何种姓、名、及其组合的权利。二、姓名变更权,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都是允许的,只不过需要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三、姓名使用权,指自然人依法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因此,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公民有权决定自己的姓名。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从法理和原则上说,只要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安部门是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公民的改名申请。 有些地区现在限制名字不得用两个字,必须用三个字的名字。
那些字可以用来起名并顺利入户
国家拟出台《人名规范用字表》
目前,教育部、国家语委已启动了人名规范的系列项目,制订《人名用字表》。
《规范汉字表》是在《现代汉语常用字表》和《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基础上整合修订而成的,计有8000余字。
公安部关于对姓名用字的规定
《姓名登记条例》现在还没有制定出来,但据说初稿已完成
根据目前披露的“条例”,姓名不得含有损害国家或者民族尊严的、违背民族良俗的、容易引起公众不良反应或者误解的内容。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已简化的繁体字、已淘汰的异体字(姓氏中的异体字除外)、自造字、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符号及其他超出规范的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范围以外的字样。
“条例”显示,除使用民族文字或者书写、译写汉字的以外,姓名用字应当在二个汉字以上、六个汉字以下。
如何取名民法典有规定,你知道新生儿取名中哪些字使用频率高?
2月8日,公安部发布了《二〇二〇年全国姓名报告》,网友们又把取名、姓名相关的话题顶上微博热搜。
名字很大程度上能反映出时代的特征。有网友统计,50后、60后的男性有很多叫“建国”“国庆”“建军”等;女性的名字一般都带着“英”“兰”“秀”“梅”等。到了六七十年代,名字里带“军”“勇”“英”“丽”等比较常见。80后、90后,许多人的名字出现一些浪漫元素,女孩的带“雪”“珊”“娜”等;男孩的带“伟”“杰”“晓”等。00后的名字充满了文艺范,有叫“一诺”“可欣”的,还有叫“子轩”“紫萱”“紫轩”的。网友还总结了好多姓名的“谐音梗”,比如“甄诚”“熊初墨”“范婉”“艾凤山”“艾凤思”“艾凤武”。
8日,公安部发布的《二〇二〇年全国姓名报告》显示,2020年出生并已经进行户籍登记的男性新生儿中,使用频率最高的10个名字依次为:“奕辰”“宇轩”“浩宇”“亦辰”“宇辰”“子墨”“宇航”“浩然”“梓豪”“亦宸”。与2019年相比,“奕辰”首次入围并登顶榜首,成为男性新生儿父母起名的首选。而女性新生儿中,叫“一诺”“依诺”“欣怡”“梓涵”“语桐”“欣妍”“可欣”“语汐”“雨桐”“梦瑶”的排名前十。与2019年相比,“一诺”“依诺”“欣怡”依旧位列三甲,“语桐”“可欣”“语汐”“梦瑶”进入前十。
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子女随母姓情形有所增加。民法典第1015条明确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也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从2020年新生儿姓氏选取情况看,随母姓与随父姓的比例为1:12。
相比姓氏选择余地不大,起名可就不一样了,每个父母都想把寓意最美好的名字送给自己的宝宝。《2020年全国姓名报告》指出,2020年出生并已经进行户籍登记的新生儿名字中,使用频率最高的50个字依次为“梓”“子”“宇”“辰”“一”等。与2019年相比,“玥”“伊”“昕”“可”等字更受到新生儿父母的青睐。
中国人取名法律上有字数限制吗?
没有吧~~不过,本人至今见过最多的也就4个字儿~~漆野灵子、徐刘亚伦、邵周武陵……认识的people
关于中国取名字数的新规定
可以取六个字,又不是非让你取六个字,还有少数民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