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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甸园是什么意思?

上帝·律法·宪政
在现代西方社会,宪政是宪法框架下权力资源的分配架构,属于领域。上帝是人精神信仰的对象,属于世界。按照政教分离的原则,宪政与上帝各有其活动领域,各有其运作原则。如此看来,二者似乎没有关系。然而,如果从文化的角度加以审视,二者之间的内在关联则不可否认。从《圣经旧约》到现代宪政的理论逻辑则具体地展示了二者之间内在的关联性。本文把二者在理论逻辑上的内在关联概括为三个依次递进的命题:在上帝之下、在律法之下、在宪法之下。
一、在上帝之下
《创世记》是《圣经·旧约》的开篇之作,它的叙述始于上帝创世:“起初上帝创造天地。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上帝的灵运行在水面上。”[1]由此上帝开始了创造宇宙万物和人类的过程。根据斯特劳斯(Leo Strauss)的释义[2],结合对文本的解读,上帝创世的过程由两个序列六个程序组成:
第一序列的创造从光开始,以植物结束:分离是其运作原则。(1)分离时间中的昼和夜。宇宙初始,一片黑暗。上帝说“要有光”,就有了光。上帝称光为昼,称暗为夜。[3]从此,在时间上白昼与黑夜有了区分。(2)分离空间中的天、地和海。宇宙初始,大水弥漫。上帝说:“诸水之间要有空气,将水分为上下。”[4]于是,上帝造出空气,立于水之上,称之为天。进而,上帝说:“天下的水要聚集在一处,使旱地露出来。”上帝称无水处为地,聚水处为海。[5]于是,在空间上有了天空、大地和海洋之别。(3)分离植物中的青草、菜蔬和果木。上帝说:“地要长出青草和结种子的菜蔬,并结果子的树木,各从其类,果子都包着核。”[6]于是,地上青草丛生,菜蔬成片,果木为林,各从其类。在第一序列的创造中,“分离”是关键,以致斯特劳斯把“创世”的实质归结为“分离:“创世就是创造分离的东西、创造植物、动物的种类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创世甚至意味着创造分离——天将水分开,天体将日夜分开。”[7]
第二序列的创造从太阳开始,以人结束:定位与位移是其运作原则。(4)定位日月星于天空,并使之按一定轨迹运转。上帝说:“天上要有光体,可以分昼夜,作记号,,定节令、日子、年岁,并要发光在天空,普照在地上。”[8]于是,日月运行,群星灿烂,昼夜交替,四季分明。这也是上帝对时间顺序和空间关系的进一步分离。(5)分别定位各类生物于天上、地上和水里,并使之活动。上帝说:“水要多多滋生有生命的物,要有雀鸟飞在地面以上,天空之中。”上帝还说:“地要生出活物来,各从其类;牲畜、昆虫、野兽,各从其类。”[9]于是,空中鸟飞,水中鱼翔,地上虫爬兽走,各从其类。(6)定位人类。上帝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10]于是,上帝创造了人类的始祖——亚当,并为他创造了一个配偶——夏娃,从而男女有别,角色定位。
因此,所谓上帝创世不仅指上帝“无中生有”,也指上帝对万物以及对人的“分离”与“定位”。这种创世的意义有三:其一,“无中生有”确立了上帝原创者的地位,因而上帝的权威具有绝对性和至上性;其二,“分离”与“定位”表明上帝提供了万物存在和人类繁衍的基本法则,因而上帝的法则对万物和人类具有主宰性和支配性;其三,特别需要强调的是,人虽然从上帝那里获得了生命的权利,同时也从上帝那里得到了“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的控制权,但是,相对于上帝,人仍然在上帝之下。
从哲学的角度看,上帝通过创世,一方面构造了一套自然秩序,确立了上帝的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从而产生了《创世记》的第一个哲学命题——“在上帝之下”。另一方面,由于上帝不仅创造了宇宙万物,而且创造了人,由此也就引生出一种关系——神人关系。
二、在律法之下
人虽然在上帝之下,却在万物之上。那么,在神人关系中,人会听从上帝吗?人会信服上帝的权威吗?这是上帝创造人类之后面临的第一个难题,这也是上述神人关系的关键所在。让我们看看这一难题是如何出现的以及上帝如何应对它。
上帝在创造亚当之后,把他安置在伊甸园,并吩咐他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11]这既是上帝对人类发出的第一道禁令,也可以视为是上帝对人类是否服从他的最初的测试。人类的始祖没有通过这次测试:在上帝的禁令和蛇的诱惑之间,当看见那“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的果子,夏娃以及亚当根本不能抵挡蛇的诱惑,以致违背上帝的禁令,吃下了智慧之果。这当然是对上帝权威的公开挑战,它清楚地表明人确有可能不服从上帝,同时也意味着人既然作出了如此的选择,人就必须承担相应的后果和责任。
面对人类的挑战,上帝采取的回应措施是:(1)肉体惩罚。他对夏娃说:“我必多多加增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这是要增加女人生产的痛苦;他对亚当说:“你既听从妻子的话,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地必为你缘故受咒诅。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到吃的。”[12]这是让男人在地里终生劳苦。肉体惩罚给人类传达的信息是违禁违规是要遭受惩罚的。(2)让人不能永生。上帝说:“那人已经与我们相似,能知道善恶。现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树的果子吃,就永远活着。”[13]于是上帝在伊甸园的东边设置路障和四面转动发火焰的剑,把守通往生命之树的路。这一措施从根本上断绝了人永远活着的可能性。用霍布斯的话来说,人“所受到的惩罚是剥夺了上帝当初创造他时赋予他的永生状态。”[14]这样,人的死亡就是不可避免的,他不可能像上帝那样永远活着,因而人永远是人,他永远不可能成为神。换言之,只有上帝、神才是永恒、无限的,人永远只能是一种有限的存在。作为一种有限的存在,人本身是不可靠的。(3)把人类逐出伊甸园。在上帝看来,既然人已经具有分辨善恶的能力,那么,行善还是作恶,那就随他去吧:由人类自己去选择。上帝指望获得自由的人可以自己管好自己。
问题是,在没有约束的条件下,人真的能自己管好自己?在没有约束的条件下,人真的会行善而拒绝作恶?
也许上帝自己对这点也没有完全的把握。因此,上帝再次对人进行了测试:面对该隐和亚伯兄弟俩的供品,他以不喜欢该隐的供品来激怒该隐。随后,该隐因此而在田野里怒杀弟弟亚伯。这一兄弟相残的典型事例使上帝清楚地意识到:如果人的行为没有强制性的外在约束,拥有选择自由的人不仅不能自己管好自己,反而有可能大肆去作恶,其极端情形便是任意杀人。而且,上帝发现,该隐杀弟弟亚伯并非是一件偶然的意外事件,事实上“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15]所以,上帝在目睹了地上的种种暴行之后,内心充满了后悔与忧伤,他决定以大洪水惩罚人类:“我要将所造的人和走兽,并昆虫,以及空中的飞鸟,都从地上除灭。”[16]用大洪水来惩罚人类隐含的真实意义其实是对人的一种告戒:人的自由及其行为如无节制和约束,其后果是灾难性的。在此意义上,大洪水的灾难与其说发源于上帝,不如说根源于人无约束的自由本身。
那么,对于上帝来说,如何对人的自由进行约束?如何结束无约束的自由状态?在使用了肉体惩罚、洪水警告等措施之后,上帝选择、采取了新的形式——立约。在《圣经·旧约》中,立约是一个反复而慢长的过程,以致形成了“圣经的立约链”(The Biblical Covenantal Chain)。[17]在此“立约链”中,以下几个环节(尤其是第一个环节)至关重要,值得加以认真分析。
(1)上帝与诺亚立约
在上帝的视野里,人虽然被定位为万物的治理者,但人是非常不确定的存在。这是因为在第二个创世序列中,“人被分属于最高的等级,甚至恰恰在象征的意义上,人能够将自己的位置移动或改变到最高的等级之上。但是,这种特性、这种自由,也是很大的危险。人是最为模棱两可的生物。”[18]正是这种模棱两可性意味着人在善恶上的模棱两可性。故此,透彻了解人性的上帝,一方面虽然以大洪水来惩罚、毁灭人类,但同时也给人类以机会。因为他确信吃了智慧之果的人类毕竟具有分辨善恶的能力,他有可能选择行善而拒绝作恶,诺亚即体现了这种可能性。所以,上帝要求诺亚造方舟躲避大洪水。另一方面,针对人作恶的可能性,上帝意识到必须有相应的防范措施,于是他采取了约束人的自由的独特方式——与人类立约。因此,大洪水之后,上帝与作为人类始祖的诺亚开始了正式的立约。这一立约可以解读为以下三个层次:
其一,双方参与:神人有约。立约虽然是上帝主动提出来的,但却不能理解为单向的,因为上帝对诺亚和他的儿子是这样说的:“我与你们和你们的后裔立约,并与你们这里的一切活物,就是飞鸟、牲畜、走兽,凡是从方舟里出来的活物立约。”[19]在此立约中,上帝与作为人类始祖的诺亚及其后裔构成了立约的双方。因此,在形式虽然只是上帝一方在立约,但在实质上这是神与人之间的一种立约,因而它是双向的。
其二,上帝弃权:自我限制。这一立约的核心内容可以理解为是上帝的一种自我弃权——放弃剥夺人的生命和自由的权力:“我与你们立约,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灭绝,也不再有洪水毁坏地了。”[20]上帝用立约的方式自我弃权意味着上帝的自我约束、自我限制,它隐含着极为深刻的哲学含义:一方面,作为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威,上帝进行自我约束、限制,他已经放弃了剥夺人的生命和自由的权力。既然上帝都放弃了,那谁还有这种权力?谁的权力还能比上帝更大?而且,既然上帝对自己的权力都进行了约束、限制,那还有谁的权力敢不受限制?另一方面,正是因为上帝已经放弃了剥夺人的生命和自由的权力,那么,对于人来说,拥有生命和自由那就是一种不可剥夺的权利。这样,一方面上帝放弃某种权力,另一方面人获得某种权利,一退一进,这就最终为人的基本权利空间的确立奠定了超验的形上基础。
其三,永远守约:虹为证。上帝说:“我与你们并你们这里的各样活物所立的永约是有记号的。我把虹放在云中,这就可作为我与地立约的记号了。我使云盖地的时候,必有虹现在云中,我便纪念我与你们和各样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约,水就再不泛滥毁坏一切有血肉的物了。虹必现在云中,我看见,就要记念我与地上各样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永约。”[21]上帝反复强调“虹必现在云中”,不仅意味着他要永远守约,而且隐含着一种深刻的寓意:约法须有标记,约法必须恪守。
在这著名的虹之约中,上帝并未直接提及如何对人的自由进行约束。但是,上帝通过立约来确立神与人的基本关系,通过立约来放弃某种权力以自我约束,这实际已经是在暗示将用制定约法的方式来对人的自由进行约束与限制。换言之,上帝首先立约约束自己,这就为随后以立约的方式约束人的自由提供了一种示范,根据这种示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之间的关系等等,其实都可以借助立约的方式来加以调整和处理。
(2)上帝与亚伯拉罕立约
所以,上帝在诺亚的后裔中选择了以色列人的祖先——亚伯拉罕。这种选择同样按照立约的方式进行。上帝对亚伯拉罕说:“我与你立约,……我必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国度从你而立,君王从你而出。我要与你并你世世代代的后裔坚立我的约,作永远的约,是要作你和你后裔的神。”[22]为了确保这一立约得到遵守,上帝对亚伯拉罕说:“你们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礼,······这是我与你们立约的证据。”[23]这一立约的意义是双重的:一方面,上帝“按约建立上帝对亚伯拉罕后裔的主权”,这为上帝随后颁布其律法奠定了合法性基础;另一方面,亚伯拉罕根据这约让自己及其后裔承担服从上帝律法的义务。[24]这样,从以天上的虹为证到以地上男子的割礼为证,神与人之间的立约已经从上帝的自我约束开始转向上帝对人的约束,这也就为在上帝的选民中如何试验立约——立约约束人的自由和立约建立国家拉开了序幕。
(3)上帝与以色列人立约
以色列人在先知摩西的带领之下,借助上帝的帮助,离开埃及,来到西奈。此时,上帝对摩西说:“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你们都看见了;且看见我如鹰将你们背在翅膀上,带来归我。如今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就要在万民中作我的子民。”[25]由此立约,上帝确立了他与其选民——色列人之间的的特殊关系。此后,上帝与他的选民进行了多次的立约。比如,著名的“十戒”便是立约的结果。
立约的出现意味着上帝不再简单地依靠事后的惩罚,而是试图通过预先制定律法来约束人的行为。“十戒”中的以下几条集中地体现了律法对人的行为的约束性: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奴仆、牛马。[26]因此,约在《圣经旧约》中乃是上帝所制定的律法,《圣经旧约》的前五卷通常也被称为"律法之书"(the book of the law)。正是在此意义上,"律法"(LAW)被视为上帝的声音。故此,有这种说法:“除了上帝的声音,律法还会是什么?”(What is the Law but the Voice of God?)[27]
上帝通过与人类及其选民的立约来约束人的行为,亦即把人置于律法之下,具有极为重要的哲学和法哲学的意义:
其一,在终极性的意义上解决了人类最终服从什么的问题:服从上帝即是服从律法。上述分析表明,上帝虽然创造了人类,但一开始他却不能确保人会按照他的指令行事。在尝试了简单的肉体惩罚方式之后,上帝开始用立约来显露自己的声音,以律法来约束人的行为。作为立约之结果的律法既然是上帝的声音,那么,一方面,由于上帝是宇宙万物和人类的创造者,具有至高无上的绝对地位,作为上帝之声音的律法亦即人类最终服从的对象也就因此而获得了神圣性与至上性;另一方面,律法既然是上帝的声音,服从上帝即是倾听上帝的声音、遵守上帝的律法,那么,对于人来说,所谓“在上帝之下”也就意味着“在律法之下”,反之亦然。这样,上帝及其律法就高高地凌驾于人类之上,构成了人信仰与服从的终极对象,而上帝的律法(Law of God)相对于人制定的法律也就成了更高级法律(a higher law),从而在逻辑上排斥了具有任意性的人的意志成为人服从的终极对象,这就为人在法治——法律主治之下(under the rule of law)奠定了坚实的超验的形上基础。
其二,自由与法律约束的不可分割性。一方面,就上帝与人的关系而言,上帝创造人类,赋予人生命以及自由选择善恶的权利,但上帝同时通过立约,以律法的形式对于人的行为加以约束。《出埃及记》尤其集中地体现了这一点:以色列人在摩西的带领下逃离埃及既是摆脱奴役、获得自由的过程,同时也是接受上帝律法的过程。另一方面,从人与上帝的关系层面来看,人虽然从上帝那里得到了生命和自由选择善恶的权利,但人却不可以毫无约束地任意妄为,其行为与选择必须接受上帝律法的约束;否则,后果是灾难性的,大洪水就是一种警示。
其三,由上帝与人的立约可以引申出两个极为重要的理念:一方面,人的生命和自由这些基本权利不能被任何人或组织所剥夺,因为至高无上的上帝已经立约不再剥夺它们。另一方面,正是上帝已经立约不再剥夺人的生命和自由这些基本权利,那就意味着相对于人的权利,上帝的权力也有其限度,也要受到立约的限制;由此,相对于人的权利,任何人或者组织的权力也有其限度,权力必须受到律法的约束。前者乃是权利不可侵犯的理念,后者则是权力必须得到限制的理念。
三、在宪法之下
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把《圣经旧约》中上帝与人的立约视为一种示范:既然神与人、人与人的关系可以通过立约的方式来处理,那么,人与的关系则可以通过立宪的方式来建立。通过立宪,在宪法的框架下理顺公民与的关系,建立一个旨在保障公民权利的有限体系,是为宪政。那么,具体而言,宪政意味着什么?
首先,宪政意味着更高级法律(a higher law)的确立。如果说更高级法律在圣经传统中乃是指上帝之律法(Law of God),那么,现代社会中的更高级法律则是宪法。[28]宪法之所以相对于普通的法律取得了更高级法律的地位,乃是因为宪法是“由人民制定、不能更改的”,而普通的法律则是“由制定、能够更改的”。[29]换言之,宪法与普通的法律之区别在于它们体现了两种不同的权力:人民建立新政体的制宪权与的日常权力。“较高的法律是人民制宪权力的表达,具有我们人民之意志的较高权威;而普遍的立法则具有国会之普遍权力和全体选民之普遍权力的权威,也是国会和全体选民之普遍权力的表达。”[30]总之,正是由于人民制宪的权力直接了体现人民的意志和权威,它高于的日常权力,因而,由人民制定的宪法也就成了更高级的法律,它可以约束和指导普通的法律。反过来说,制定普通的法律必须以宪法为根据,不能违背宪法的基本精神。确立宪法的至上性和神圣性,乃是宪政的基本要义之一。
第二,通过权利法案(bill of rights),确立公民的不可剥夺、不可侵犯的基本权利。这就是“借助一部获得民主承认并带有权利法案的宪法,公民实体一劳永逸地确定某些宪法根本内容,比如说,平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言论和结社的自由、以及保证公民安全和独立的那些权利和自由——诸如,移居自由和职业选择的自由、法律规则的保护。”[31] 权利法案对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一方面限定了权力的运作范围,从而使公民的基本权利构成了权力的底线;另一方面它也为公民自由权利设置了限度,即必须以服从宪法为前提。
第三,确立公民权利保障与征税的相关性与互惠性:对而言,无税收即无公民权利保障,因此公民必须纳税;对公民来说,无代议制度即无税收,因此必须体现民主。[32]
第四,为了保障公民的自由与权利,必须分散、制约和平衡的权力:(1)在功能上,权力必须分解为立法、行政和司法等权力部门,且彼此之间相互制约,权力大体平衡。因为“立法、行政和司法权置于同一人手中,不论是一个人、少数人或许多人,不论是世袭的、自己任命的或选举的,均可公正地断定是虐政。”[33](2)在地理区域上,权力必须分散为两个以上的层次,体现自治与共治。这意味要建立一个复合共和制:在一个单一的共和制里,人民交出的一切权力是交给一个执行的;在复合共和制里,人民交出的权力首先分给两种不同的,然后把各个分得的那部分权力再分给几个分立的部门。这样,人民的权利就有了双重保障。因为两种将互相控制,同时各个又自己控制自己。[34]通过上述二者确保权力资源不被任何一级、一个部门所垄断,从而避免权力的专横对公民自由权利的损害。
总之,宪政意味着宪法框架下一个旨在保障公民自由权利的分权、制衡的有限体系。 以上分析表明,在上帝之下、在律法之下、在宪法之下,这三个命题之间有着内在的逻辑关联。从这个角度来看,在《圣经旧约》与现代宪政之间有着切不断的理论与逻辑渊源关系。
注释: [1] 《圣经 ·创世记》1:1~2。 [2]参见Leo Strauss :《〈创世记〉释义》,载《道风:基督教文化评论》第15期,:汉语基督教文化研究所,2001。 [3] 《圣经 ·创世记》1:1~5。 [4] 《圣经 ·创世记》1:6。 [5] 《圣经 ·创世记》1:6~11。 [6] 《圣经 ·创世记》1:11~12。 [7] Leo Strauss :《〈创世记〉释义》,载《道风:基督教文化评论》第15期,第67页。 [8] 《圣经 ·创世记》1:14~18。 [9] 《圣经 ·创世记》1:20~25。 [10] 《圣经 ·创世记》1:26。 [11] 《圣经 ·创世记》2:16~17。 ]12] 《圣经 ·创世记》3:16~17。 [13] 《圣经 ·创世记》3:22。 [14] [英]霍布斯:《利维坛》,黎思复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322页。 [15] 《圣经 ·创世记》6:5。 [16] 《圣经 ·创世记》6:7。 [17]Daniel J.Elazar:Covenant and Polity in Biblical Israel: Biblical Foundations and Jewish Expressions,1995,p212. [18] Leo Strauss :《〈创世记〉释义》,载《道风:基督教文化评论》第15期,第77页。 [19] 《圣经 ·创世记》9:9~10。 [20] 《圣经 ·创世记》9:11。 [21] 《圣经 ·创世记》9:12~16。 ]22] 《圣经 ·创世记》17:2~7。 [23] 《圣经 ·创世记》17:10~12。 [24] 霍布斯:《利维坛》,322页。 [25] 《圣经·出埃及记》19:4~5。 [26] 《圣经 ·出埃及记》20:13~17。 [27]Robert G.Jacobs: the Literature of the Bible,WM.C.Brown Company Publishers,1969,P4. [28] 更高级法律的观念在人类法律思想史上可以说源远流长。圣经传统中的上帝之律法(Law of God)以及自然法(Law of Nature)、理性法(Law of Reason)等都曾被视为更高级的法律。近代美国的宪法创立促使更高级法律在现代社会中以成文宪法的形式出现。参见:[英]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上),邓正来译,北京,三联书店,1997,第224页。 [29][美]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程逢如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第273页。 [30] [美]约翰·罗尔斯:《自由主义》,万俊人译,北京,译林出版社,2000,第245页。此处引文已根据英文原文将中文译本中的“选举权力”改正为“制宪权力”。英文原文为:“Higher law is the expression of the people's constituent power and has the higher authority of the will of We the people, whereas ordinary legislation has the authority ,and is the expression of ,the ordinary power of Congress and of the electorate."(John Rawls: Political Liberalism,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96,p231)原文中的“constituent power”虽然也有“选举权力”之意,但此处论述的是作为较高法律的宪法与普通的法律之间的区分,强调人民的制宪权高于机关的立法权,故“constituent power”应译为“制宪权力”。 [31] 约翰·罗尔斯:《自由主义》,第246页。 [32] 依笔者的看法,在宪法中确立公民权利保障与征税的相关性与互惠性至关重要。实际上早在1783年美国新罕布什尔州宪法(New Hampshire State Constitution)中就确立了这一原则。该宪法第一部分中的第12条即为“[权利]保障与征税的互惠性”(Protection and Taxation Reciprocal )。资料来源: http://www.state.nh.us/ constitution/ constitution.html [33] 《联邦党人文集》,第246页。 [34]同上书,第265~266页。 伊甸园,根据《圣经》旧约创世纪记载,耶和华
上帝照自己的形像造了人类的袓先,男的称亚当,女的称夏娃(或译作厄娃),安置第一对男女住在伊甸园中。伊甸园在圣经的原文中含有快乐,愉快的园子的意思(或称乐园)。圣经记载伊甸园在东方,有四条河从伊甸流出滋润园子。这四条河分别是幼发拉底河、底格里斯河、基训河和比逊河。现存的只有前两条。
上帝的原本旨意是要他们生儿育女,遍满地面,使整个地球都成为伊甸园。(创世记1:28,2:8,2:15)但后来夏娃受蛇的哄诱,偷食了知善恶树所结的果子,也让亚当食用,二人遂被上帝赶出伊甸园。
造人,是上帝最后的也是最神圣的一项工作。最初的时候,天上尚未降下雨水,地上却有雾气蒸腾,滋生植物,滋润大地。上帝便用泥土造人,在泥坯的鼻中吹人生命的气息,就创造出了有灵的活人。上帝给他起名叫亚当。但那时的亚当是孤独的,上帝决心为他造一个配偶,便在他沉睡之际取下他一根肋骨,又把肉合起来。上帝用这根肋骨造成了一个女人,取名叫夏娃。
上帝把夏娃领到亚当跟前,亚当立刻意识到这个女人与自己生命的联系,他心中充满了快慰和满意,脱口便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啊!可以称她为女人,因为他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男人和女人原本是一体,因此男人和女人长大以后都要离开父母,与对方结合,二人成为一体。
亚当的含义是"人",夏娃的含义是"生命之母"。他们是中东和西方人传说中人类的生命之初,是人类原始的父亲和母亲,是人类的始祖。
上帝在东方的伊甸,为亚当和夏娃造了一个乐园。那里地上撒满金子、珍珠、红玛瑙,各种树木从地里长出来,开满各种奇花异卉,非常好看;树上的果子还可以作为食物。园子当中还有生命树和分别善恶树。还有河水在园中淙淙流淌,滋润大地。河水分成四道环绕伊甸:第一条河叫比逊,环绕哈胖拉全地;第二条河叫基训,环绕古实全地;第三条河叫希底结,从亚述旁边流。
过;第四条河就是伯拉河。作为上帝的恩赐,天不下雨而五谷丰登。
上帝让亚当和夏娃住在伊甸园中,让他们修葺并看守这个乐园。上帝吩咐他们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们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们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死。"
亚当和夏娃赤裸着绝美的形体,品尝着甘美的果实。他们或款款散步,或悠然躺卧,信口给各种各样的动植物取名:地上的走兽、天空的飞鸟、园中的嘉树;田野的鲜花。
他们就这样在伊甸乐园中幸福地生活着,履行着上帝分配的工作

伊甸园是地上的乐园,根据《圣经·旧约·创世纪》记载,神·耶和华照自己的形像造了人类的祖先男人亚当,再用亚当的一个肋骨创造了女人夏娃,并安置第一对男女住在伊甸园中。

伊甸园在圣经的原文含有乐园的意思。圣经记载伊甸园在东方,诗人阿利盖利·但丁的《神曲》则将伊甸园置于炼狱山的顶点。有四条河从伊甸之地流出并滋润园里,这四条河分别是幼发拉底河、底格里斯河、基训河和比逊河。

人类的祖先因偷吃禁果而犯下原罪,被上帝流放,这一事迹被称为失乐园。

扩展资料

伊甸园不是巴比伦
过去多半神学家都认为伊甸园的原址是在巴比伦,原因是“东方”,因为巴比伦是在以色列的“东边”。还有,因为巴比伦有两条河与伊甸园河名相同。所以一直被认为是在巴比伦。而且,相当多的学者认为,人类文明的源头在巴比伦。

但请注意,巴比伦只有两道河,而伊甸园一共有四道河。

巴比伦不能是伊甸园,因为巴比伦没有金矿,而伊甸园却有丰富的金子。第一道名叫比逊,就是环绕哈腓拉全地的。在那里有金子,并且那地的金子是好的。在那里又有珍珠和红玛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伊甸园 (《圣经》中亚当和夏娃的原居地)

伊甸园
是西方人的话,指美丽的地方,就相当中国人说的“天堂”出自《圣经》
在耶和华上帝创造天地的日子,地上还没有草木和菜蔬。耶和华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耶和华上帝在东方的伊甸立了一个园子,使各样的树从地里长出来,可以悦人眼目,其上的果子好作食物。园子当中又有生命树,和分别善恶的树。有河从伊甸流出来滋润那园子。
耶和华将亚当安置在伊甸园,使他修理看守,并吩咐他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了必定死。”
耶和华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便使亚当沉睡,取下他的一条肋骨,又把肉合起来。耶和华就用亚当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那人跟前。亚当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
耶和华上帝用土所造的走兽中,惟有蛇最狡猾。蛇对女人说:“上帝不许你们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么?”女人说:“惟有园当中那棵树上的果子,上帝说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死去。”蛇对女人说:“你们不一定死。因为上帝知道,你们吃了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跟上帝一样能知道善恶。”女人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并且能使人有智慧,于是就摘下果子来吃;又给她丈夫也吃了。他们二人的眼睛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便拿无花果树的叶子,为自己编做裙子。
天起了凉风,耶和华上帝在园中行走,亚当和他妻子听见上帝的声音,就藏在园里的树木中。耶和华呼唤亚当,对他说:“你在哪里?”他说:“我在园中听见你的声音,我就害怕,因为我赤身露体。”耶和华说:“谁告诉你赤身露体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么?”亚当说:“你所赐给我,与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树上的果子给我,我就吃了。”
耶和华上帝又问女人。女人说:“那蛇引诱我,我就吃了。”耶和华上帝对蛇说:“你既做了这事,就必受咒诅,比一切的牲畜野兽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终身吃土。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为仇,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她的脚跟。”又对女人说:“我必多多增加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又对亚当说:“你既听从妻子的话,吃了那树上的果子,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获得吃的。地必给你长出荆棘和蒺藜来,你也要吃田间的菜蔬。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因为你是从土而出的,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
亚当给他妻子起名叫夏娃(“生命”之意),因为她是众生之母。
耶和华上帝说:“那人已经与我们相似,能知道善恶。现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树的果子吃,就永远活着了。”便打发他们出伊甸园,去耕种他所出生的土地。伊甸园
是西方人的话,指美丽的地方,就相当中国人说的“天堂”出自《圣经》
在耶和华上帝创造天地的日子,地上还没有草木和菜蔬。耶和华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耶和华上帝在东方的伊甸立了一个园子,使各样的树从地里长出来,可以悦人眼目,其上的果子好作食物。园子当中又有生命树,和分别善恶的树。有河从伊甸流出来滋润那园子。
耶和华将亚当安置在伊甸园,使他修理看守,并吩咐他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了必定死。”
耶和华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便使亚当沉睡,取下他的一条肋骨,又把肉合起来。耶和华就用亚当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那人跟前。亚当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
耶和华上帝用土所造的走兽中,惟有蛇最狡猾。蛇对女人说:“上帝不许你们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么?”女人说:“惟有园当中那棵树上的果子,上帝说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死去。”蛇对女人说:“你们不一定死。因为上帝知道,你们吃了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跟上帝一样能知道善恶。”女人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并且能使人有智慧,于是就摘下果子来吃;又给她丈夫也吃了。他们二人的眼睛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便拿无花果树的叶子,为自己编做裙子。
天起了凉风,耶和华上帝在园中行走,亚当和他妻子听见上帝的声音,就藏在园里的树木中。耶和华呼唤亚当,对他说:“你在哪里?”他说:“我在园中听见你的声音,我就害怕,因为我赤身露体。”耶和华说:“谁告诉你赤身露体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么?”亚当说:“你所赐给我,与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树上的果子给我,我就吃了。”
耶和华上帝又问女人。女人说:“那蛇引诱我,我就吃了。”耶和华上帝对蛇说:“你既做了这事,就必受咒诅,比一切的牲畜野兽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终身吃土。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为仇,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她的脚跟。”又对女人说:“我必多多增加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又对亚当说:“你既听从妻子的话,吃了那树上的果子,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获得吃的。地必给你长出荆棘和蒺藜来,你也要吃田间的菜蔬。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因为你是从土而出的,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
亚当给他妻子起名叫夏娃(“生命”之意),因为她是众生之母。
耶和华上帝说:“那人已经与我们相似,能知道善恶。现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树的果子吃,就永远活着了。”便打发他们出伊甸园,去耕种他所出生的土地。

基督教对教徒性行为有什么规定?

“耶和华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耶和华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于是取下他的一条肋骨,又把肉合起来……造成一个女人……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创§2:18-25) “当复活的时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象天上的使者一样”。(太§22:30) 《圣经》认为:神是个灵(约§4:24),神造人时,是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的:“神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象造男造女”。(创§1:27)这样,神造人似乎就有两种说法:一者女人是男人的配偶(妻子),是为了陪伴和帮助男人而造的,因而夫妻是伴侣,本是一体;一者是“造男造女”,则似又意味着男女各自独立平等,虽然互为伴侣,但似没有了严格的一体性和严格的“一对一”关系。 神是个灵,人既是“有灵的活人”,既与神的形象完全一样,因而可以说神在人里面,人在神里面,人神本是同一,人神本是一体,这正是神所默认的:“我曾说你们是神”(约§10:34-39)。但是人类的始祖背叛了神,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从而也将人从神中“分别”了出来,而不承认自己是神,进而不承认神,不相信有神,这就是人类的原罪。 神就是善,神就是爱(爱,非爱欲,而应相类于佛教的慈悲)。人类背叛神,就是背离善和爱,从而走向罪恶,欲望(基于分别)便因此生起。因而可以说,欲望就是罪恶:罪恶似不只是限于行为,或甚至说善恶似不在行为,而在进行相应行为时人类的善恶“分别知见”以及善和爱的缺失。善和爱正是人类赎罪、救罪的根本。 性是自然无罪的,但违背自然的性则是罪恶的。善良和罪恶的评判标准就是“自然法则”。没有善和爱的性行为才是罪恶的。 “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也不可贪图人的房屋、田地、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申§5:17-21,参见出§20:13-17)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太§5:27-28) “人若引诱没有受聘的处女,与她行淫,他总要交出聘礼娶她为妻。若女子的父亲决不肯将女子给他,他就要按处女的聘礼,交出钱来”。(出§22:16) “凡与兽淫合的,总要把他治死”。(出§22:19) “‘我娶了这女子与她同房,见她没有贞洁的凭据’。但这事若是真的,女子没有贞洁的凭据,就要将女子带到她父亲的门口,本城的人要用石头将她打死,因为她在父家行了淫乱,在以色列中作了丑事。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申§22:13-20) “以色列的女子中不可有妓女,以色列的男子中不可有娈童”。(申§23:17) “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惟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因为有生来是阉人,也有被人阉的,并有为天国的缘故而自阉的”。(太§19:3-12) “因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罗一26-27) “男不近女倒好。但要免淫乱的事,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丈夫当用合宜之份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相情愿,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祷告方可;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旦趁者你们情不自禁引诱你们”。(林前§7:1-5) “为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至于那已经嫁娶的……主吩咐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异妻子’。”(林前§7:8-11) “因现今的艰难,据我看来,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你有妻子缠着呢,就不要求脱离;你没有妻子缠着呢,就不要求妻子。你若娶妻;并不是犯罪;处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这等人肉身必受苦难,我却愿意你们免这苦难。……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然而按我的意见,若常守节更有福气。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灵感动了”。(林前§7:26-40) “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丈夫也当照样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子,爱妻子便是爱自己了。……为这个缘故,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是极大的秘密。”(弗§5:22-33) “圣灵明说:在后来的时候,必有人离弃真道,听从那引诱人的邪灵和鬼魔的道理。这是因为说谎之人的假冒,这等人的良心如同被热铁烙惯了一般。他们禁止嫁娶,又禁戒食物,就是神所造、叫那信而明白真道的人感谢着领受的。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可弃的,都因为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为圣洁了”。(提前§4:1-5) “要使你的泉源蒙福,要喜悦你幼年所娶的妻。她如可爱的 鹿,可喜的母鹿。愿她的胸怀使你时时知足,她的爱情使你常常恋慕。我儿,你为何恋慕淫妇?为何抱外女的胸怀”?(箴§5:18-20) “你心中不要恋慕她的美色,也不要被她眼皮勾引。因为妓女能使人只剩下一块饼,淫妇猎取人宝贵的生命。……与妇人行淫的,便是无知,行这事的,必丧掉生命。他必受伤损,必被凌辱,他的羞耻不得涂抹”。(箴§6:25-33) “智慧妇人建立家室,愚妄妇人亲手拆毁”。(箴§14:1) “得着贤妻的,是得着好处,也是蒙了耶和华的恩惠”。(箴§18:22) “才德的妇人谁能得着呢?她的价值远胜过珍珠。她丈夫心里倚靠她,必不缺少利益,她一生使丈夫有益无损。……能力和威仪是她的衣服,她想到日后的景况就喜笑。她开口就发智慧,她舌上有仁慈的法则。她观察家务,并不吃闲饭。她的儿女起来称她有福,她的丈夫也称赞她,说:‘才德的女子很多,惟独你超过一切’。”(箴§31:10-29) 由上可知,基督教允许、承认、尊重并赞美自然、健康、合法的夫妻间的性生活。而非夫妻间的性生活则是邪淫,包括兽交、通奸(行淫、淫乱、失贞)、狎妓、同性恋。非为生殖目的的性交(特指性倒错行为)似亦应归为邪淫。患漏症、梦遗、行经、生产、与不洁净女人同房等都是不洁净的,不洁净的“不可摸,也不可进入圣所”(利§11-§15)。以色列祖先们乱伦、一夫多妻的情况是很多的(参见创世记),后来摩西传诫说:“你们都不可露骨肉之亲的下体,亲近他们”(利§18:6)。也就是禁止乱伦了。 “我妹子,我新妇,你夺了我的心!你用眼一看,用你项上的一条金链,夺了我的心。我妹子,我新妇,你的爱情何其美!你的爱情比酒更美,你膏油的香气胜过一切香品。我新妇,你的嘴唇滴蜜,好象蜂房滴蜜;你的舌下有蜜有奶。你衣服的香气如黎巴嫩的香气。我妹子,我新妇,我进了我的园中,采了我的没药和香料,吃了我的蜜房和蜂蜜,喝了我的酒和奶”。(歌§4-§5) “爱情,众水不能熄灭,大水也不能淹没,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财宝更换爱情,就全被蔑视”。(歌§8:7) 看啦,自然无邪的性爱,多么朴实、自然、健康、完美! “你只管去欢欢喜喜吃你的饭,心中快乐喝你的酒,因为神已经悦纳你的作为。你的衣服当时常洁白,你头上也不要缺少膏油。在你一生虚空的年日,就是神赐你在日光下虚空的年日,当同你所爱的妻快活度日,因为那是你生前在日光之下劳碌的事上所得的份。(传§9:7-10)

对于婚姻,我好没有信心...最好请基督徒进来作答

圣经中最早的一夫一妻的例子便是亚当和夏娃了 而且他们的一夫一妻制是神属意的神的心意本是要让女人协助男人 (创2:18 耶和华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 现在的婚外情大多数就是因为男人把神的意思扭曲了变得只为性才找伴侣 圣经中
亚伯拉罕娶了撒拉为妻子
全心全意的爱护着她可是耶和华不能让她生育她便向亚伯拉罕举荐夏甲为他生育可是这是因为耶和华要使他后裔繁多的缘故 马19:有法利赛人来试探耶稣说、人无论甚么缘故、都可以休妻么。 马19:4耶稣回答说、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 马19:5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 』这经你们没有念过么。 马19:6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 男人只喜欢年轻女人而嫌弃女人老在神眼中会否是一种罪? 我认为是的
因为在主里
不该有任何恨别人的情绪和想法 (西3:19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不可苦待他们。) 你不觉得神会保障我们妇女免受男人伤害
我却认为神所做的事情都是大有深意的
神要是我们经历这种伤害是要教会我们看清人心
让我们在错误中学习
并学会坚强 当然
这也是视乎你对神的信心。 同时跟你分享一下自己的经历
我的年纪比你少一点
但同样经历过被心爱的人伤害
劈腿的状况
也经历过被侵犯。在这些的伤害中
我学会了坚强振作起来
现在这些伤害虽然还留在我心中
但我确信主会让我在将来得到一个好的伴侣. 希望我的意见和分享能帮助你
有问题的话也欢迎随时透过电邮找我
祝福你!
参考: gospel-news/%E5%AE%B6%E5%BA%AD/%E8%81%96%E7%B6%93-%E5%A9%9A%E5%A7%BB%E8%B7%AF%E4%B8%8A%E7%9A%84%E6%98%8E%E7%87%88-%E7%B9%81%E7%B0%A1
15岁先有被侵犯经历咁恭喜哂你,我5岁几未读小学已经有。 我到依家都廿几岁,依然极怕男人。如果男人唔系基嘅我接受唔到会自己弹开或者叫佢死开,跟本无任何可能会考虑揾男人结婚或者只会考虑揾个TB结婚。 我已经无再相信世界有神,虽然已前信过,但系信过有神已经成为我人世最大乌点。 我今系都只会相信︰男人系邪恶嘅动物!基友系上天所赐嘅天使! 因为圣经,我睇通伪神。圣经只系由一邪恶嘅贱男所写作,以强抢女性地位及价值为,建做一个凡女性都是男人 *** 为基础,除为男人生育外全无存生价值嘅世界为目的所写成嘅邪淫性圣!
我是男生,很坦白,我真系唔认为每个男人都会搅婚外情wo...有人咁做唔代表所有人咁做。一箱橙就当然有D会变坏㗎啦,重心在于你在踏上婚姻前的选择而已。 虽然好难话每个人都一样,但一D选”好橙”的基本条件是可看到的:- (1)责任心,成熟的男人必要对身边的事愿意担责任,看他对工作的态度、照顾家人的态度等都可看到。(2)爱心,不是要男友日日奉献,而是要留意他对别人困苦的反应,他是否能体会别人,还是只顾自己利益?(3)坦诚,在你面前他是否能将最坏的一面展示给你看,还是只向你展露自己最好的一面。(4)勇气,他是否能在大是大非前有决定的勇气、在自己做错时有承担及改过的勇气。 婚姻的决裂往往出于婚前的不了解,有时系因为自己对对方有不切实际的期望所致,我地总想自己是世上的公主皇子,要别人迁就自己,可是不甘心乐意的迁就根本就不能持久。(所以上文提到坦诚的重要)二人一起是为了分坦一切,而不只是快乐,在婚礼那句”不论贫困、疾病…直到死亡将我们分开”可不是说笑的。(所以上文提到责任心的重要)另外人非圣人,有软弱是正常的事,错了有改过的勇气。神原谅了你,你怎可不原谅你的伴侣?你自己在中间准备好婚姻末? 可笑是今日D人只求表面浪漫、不去了解。只求情人节夸耀自己,却不知你真心爱一个人时,每一日都可甜甜蜜蜜,。世上并非没好的伴侣,而是你怎定义好伴侣。世上并非没能厮守终生的人,而是你怎去撰择。
首先 站在一个基督徒立场中 请不要曲解圣经 圣经没有说明 是一夫一妻制 而事实上 耶和华是默许男人一夫多妻的 只是后来的弱者发现大部份女人被富人or 强者强夺 才奋起修例 也是奴隶主义的象征 请看一下 旧约 所谓的义人 有多少人有2个or 以上老婆 亚伯拉罕 有2个 罗得 父女乱沦 3个 以扫 雅场各2兄弟也不止一个妻子 更不用说 以色列龙虎3皇 扫罗 大卫 所罗门了 而已大老婆也会帮老公找2奶的 创世纪 30:1拉结见自己不给雅各生子、就嫉妒他姐姐、对雅各说、你给我孩子、不然我就死了。 30:2雅各向拉结生气、说、叫你不生育的是 神、我岂能代替他作主呢。 30:3拉结说、有我的使女辟拉在这里、你可以与他同房、使他生子在我膝下、我便因他也得孩子。〔得孩子原文作被建立〕 30:4拉结就把他的使女辟拉给丈夫为妾、雅各便与他同房。 30:5辟拉就怀孕给雅各生了一个儿子。 30:6拉结说、 神伸了我的冤、也听了我的声音、赐我一个儿子、因此给他起名叫但。〔就是伸冤的意思〕 2013-02-15 20:07:26 补充: 2013-02-15 11:28:38 补充 多谢各位的回答 我想问问回答者005 但神一开始造人的时候
只做了夏娃一个给啊当
不是吗? 请问楼主有看过 所谓的外典 与 可能的伪经 神一开始做的女人不是夏娃 基本上 现在圣经 是经过 后期人修饰自圆其说 2013-02-15 20:12:33 补充: 2013-02-15 11:35:43 补充 再者
男人当然会支持一夫多妻啦... sorry 这是圣经告诉我们真相 我只是依书直说 如耶稣所说 Mat 13:15 因为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发沉、眼睛闭着.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 2013-02-15 20:14:05 补充: 回答者005 我看过你以往作答的内容
似乎你才是曲解圣经的那一个 真理愈辩愈明 现今所谓基督徒有多少人了解这个所谓 异国独一神的黑皮书 2013-02-16 10:34:35 补充: 回答者005 嗯...我不排除有所谓的伪经
但我就不信神偏心偏爱男人的程度是这么过分!每个人都是有血丶肉丶灵魂的!但在一夫多妻的制度上
好明显是在贬低女性吧!!! 以下有篇文章
题目为「一夫多妻的苦果」 这你又如何解释呢? 我不会解释现象 我只是依书直说 就如我们所知道 *** 的 神 跟天主基督 是同一个神 另外一点 基督教 并不是古老 反而该蓝本是 *** and 犹太教 这2个 希望你了解 他们教义 新兴 (基督教) 所提出一夫一妻 是来自神为 还是人为 你有没有想过 是谁修改黑皮书上的 所谓异国独一真神话语? 不如想一下 你所信的 是想出来神话 还是真实历史 2013-02-16 10:34:44 补充: 正如尼采在自传《瞧!这个人》所说: 「第一篇论文的真理就是基督教的心理学:基督教,源出于嫉妒仇恨,并不像有人认为的那样,源出于'精神'---就其本质来说,它是反抗,一种对高贵价值的统治的大反叛。」 2013-02-16 21:53:39 补充: 回答者005 不好意思
我觉得你的回答有矛盾的地方 开始你说「站在一个「基督徒」立场中
圣经没有说明是一夫一妻制」 现在我找到「一夫多妻的苦果」这篇文章的理据来证明你上述的论点是错时
你就用其他的准则去反驳我的论点: 「 *** 的神跟天主基督是同一个神
另外一点「基督教并不是古老」
该蓝本是 *** and犹太教
是谁修改「黑皮书」上的所谓异国独一真神话语」
那你究竟是根据什么的准则去支持一夫多妻的观念是正确的?我想要有说服力的论据。 2013-02-16 22:12:03 补充: 所有根据和参考 主要基督教手上的黑皮书(和合本) (泛指Biblical canon) 和一些被认为次典 ( 泛指Deuterocanonical Books) 有少数会用所谓的 伪典(泛指Pseudepigraphos) 也会用犹太教的塔纳赫 *** 的可兰经 加以辅助 一夫多妻的苦果<-文章非圣经也没必要讨论 不过你说到就提一下 文章中如果所谓的全能独一异国真神一早知道一夫多妻的不好 为什么不在律法时代(创出利民申) 跟人定下律法要一夫一妻像不能吃禁果/像十戒一样的条例 可以见到所谓的全能独一异国真神一早视而不见 更给以色列龙虎三皇来过后宫三千 最 *** 是马太的族谱对不上路加族谱 多条鱼的文章 2013-02-17 18:54:57 补充: 另外一提 所谓制度 只是强者胜利而订立而已 我不会为 一夫一妻 一夫多妻 多夫一妻 订下立场 我只是讨论圣经 和看法 孙中山<--是一名 基督徒 是否要用作为支柱去麻醉自己 是你自己决定 2013-02-17 19:01:15 补充: epochtimes/b5/6/1/13/n1188688 可参考 2013-02-17 19:02:29 补充: 不过 我就不喜欢用文章去证明 用圣经去证明圣经才是最有用 2013-02-18 13:28:33 补充: 若不能用圣经 反驳我的话 请不要说我曲解 摩西律法亦容许有二妻 申命记 21:15 人若有二妻、一为所爱、一为所恶、所爱的所恶的、都给他生了儿子、但长子是所恶之妻生的 2013-02-18 13:29:30 补充: 圣经中唯一有反对意见的是 提摩太前书的3:2 作监督的、必须无可指责、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有节制、自守、端正、乐意接待远人、善于教导 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 the hu *** and of one wife 但除妻子之外尚有妾侍
罗波安娶十八个妻
立六十个妾
参考: 圣经
bible
bible
如果你是真的信耶和华的话?那么神一切已经安排好哂!连婚外情也安排给你老公在基督教里你应该感思㖞! 不过本人就不会信这样子的神哈! 2013-02-14 16:39:44 补充: 如果你是真的信耶和华的话? 那么神一切已经安排好哂! 连婚外情也安排给你老公 在基督教里你应该感思㖞! 不过本人就不会信这样子的神哈!
如果几句经文就可以解决你心里(心理)和男人/女人的问题,咁一系就证明圣经甚至是神几千年来无法改变「人性」。 正如你所言圣经都指定一男一女一生一世(当然你细心研究其实圣经从来没有保证一生一世)只系保证婚姻(或结婚的盟约)是以生命为界限,其中一方死了便自动解除。另外相同的婚姻亦是所谓的较好考虑,而不是信条-即是决定你是否基督徒的标准。当今的「教义」或「教条」未能处理人性的问题,只是尝试管理人「性」的问题,是不会建造所谓口号式的基督化的家庭。 你对男人的问题原自侵犯和对自己自的自责或疚愧或对人性的不安感。耶稣的训导是爱你的仇敌...这句一定帮不了你吧,但约翰的心得是爱能遮盖罪(包括你自内心的不安和恐惧感),神由始至终没有应承世上无恶人或者基督徒就免疫人性的缺点,反而需我们信任和信靠他会在我们人生每一步都不断地修理我们。 拿你关心的问题作起步的话,我不会教你或叫你祈祷找男友就只在教会找...不要接受非基督男仔追("信与不信不可同负一轭"嘛=选择性解经和处境错用几百年神都唔更正我那有资格说三道四呢)...要相信神会赐你(等候)一生斯守的伴侣(生理需要?...看似这是一个心理需要去想消除你心里对亲密关的恐惧)... 再说下去也不会有答案的... 勇敢地去爱吧...上面说的爱并不(单)指爱情/情爱,那是说以上帝爱人的爱来看待你身边和遇上的人,并且祈求像神一样有分辨或识别好坏的能力...等等...其实据讲食了分辨善恶的果眼晴亮了我们才有今天知道自己有乜问题和看得出别人有乜问题,否则在上帝之手一切安排之下其实未必会感觉到「那人独居不好....造出一个女人来帮助他」。无论如何,先做好自己作为一个女人应该有的「气质」,爱你要爱的人(或接受那愿意爱你的人的爱),相信上帝的爱比你的爱或他的爱都要大和完满,从那里取来一点给对方(自己吸收大部份),只要你的心是善良和伟大,男人是会有感觉的,同样如果他有真爱可以给你,你本身的爱感是会有认同的。同时不要惧怕男人的心眼小和多情,因为这你是改不了他的,只有使自己成为他不能转目的对象(你以为他只喜欢少女是因为你自己本身只懂看表面的样貌而不懂男人不能抗拒的「气质」),不要说40岁(可以比18岁时被更识货的男人追),如果你明白气质这门学问就算是60岁他仍是只会喜欢你的...而看不上其他女人。可惜今时一般女人到了三十岁(或者嫁定后)便会把少女时的百花香收起来而不懂得变为单(纯)一香味只吸住一个男人,却变出只有复杂臭气的食人花味,以这样便可令其他花香无法被那男人吸到,但唔意识到这气味同时吓怕那已上吊的男人再闻不到你的花香。 只能给你这个比喻,先长好成为一朵香花。
参考: fhl/2k0214/bnb2
18岁﹖咁系早啲嘅,你可能书未读完,等到28岁,你想法会唔同。不过婚姻唔系单方面,你认为你40岁就冇人要系肤浅想法,如果相反对方已四五十岁,你又会否离弃他﹖你凭什么可以咁做﹖他又凭什么呢﹗
对于婚姻
我好没有信心...同居罗
各求所需
合则一起
不合飞起
无手尾跟.

性功能强的日柱,什么女人性功能最强

提起性功能强的日柱,大家都知道,有人问什么女人性功能最强,另外,还有人想问每天都需要三次,算不算性功能强?,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通过八字看性功能强弱及性欲,下面就一起来看看什么女人性功能最强,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性功能强的日柱

通过八字看性功能强弱及**

1、性功能强的日柱:什么女人性功能最强

本人觉得按多年的经验以及平时的实践经验,所以在如何从外表看出**强的女人这方面还是有点经验。大家不妨按以下几点去验证下:

1.面部光泽且肤底透着红晕的女人,皮肤白中泛黄的女人,**最强,其次是黑点的,白的虽好看但通常最差2.说到敏感话题眼里露出兴奋眼神的女人

,虽然她外表文静,但一点就足够知道她**强.说话底气十足,或带沙哑的嗓音这种女人喜欢**,欲望强.八字看生殖大小。

4.腰部细,臀部翘,或屁股大而结实,俗话说水蛇腰就是这道理,这种女人最骚.能嫁贵夫的女人日柱。

5.眉毛浓密,嘴唇厚实,两眼看上去水汪汪,这种女人**强,体毛多,水多,体力不好的兄弟你可别去惹她,这种女的可是女中饿狼,没点功夫可别去.什么八字的女命乳房大。

不过我觉得这些特征大多适用与成熟少妇,28到40多的少妇渴望性满足,这个年龄段也是她们**要求最旺盛的时期,能否认清少妇的真实目的,能否得到少妇美丽的身体,就看我们自己的本事了。不过,有几点应该提醒大家,一是少妇比较喜欢成熟型加幽默型的男人,男人外表不是主要的,能引起她对你的注意和兴趣你就成功了一半,另一半要看你的功力如何了;二是少妇比较喜欢性经验丰富的男人,不管他过去有过多少女人,她都不会在意,她会因此对你有好奇心,会更加关注你,她想知道你在哪些地方比别的男人强,比别的男人对女人更有魅力,你可以在她面前讲你和其他女人的性事,记住别太过分了,三是个别少妇可以使弟弟级有机可乘,越看了不起眼的人,越是她们希望的猎物,有时候装傻也是成功的手段之一.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2、性功能强的日柱:每天都需要三次,算不算性功能强?

你好配偶大的八字。

这肯定是不好的

这只能说是**强男命娶娼妓的八字。

要的是质量而并非数量什么八字女人身材非常好。

我建议您**一个星期三次到两次左右

虽然对夫妻和谐起着不可乎视的作用

但是它并不是生活的全部

您可以多做一些对生心有益的事看书谢谢..

3、性功能强的日柱:通过八字看性功能强弱及**

内容来自用户:聚考拉

男女婚姻幸福与否,有很多影响因素,而其中最基础的因素其实就是性生活。也可以说夫妻性生活是影响婚姻幸福与否的决定性因素。而性生活的关键是性功能,因为性功能的强弱决定着我们的性生活质量。但性功能是隐私的,从一个人的外表上是很难判断出来的。现实中一个身**壮的男人,或是身材丰满的女人,并不一定就是性功能的强者,而那些看似其貌不扬的男人女人,反而却有可能是性功能很好的人。什么日柱女命必生贵子。

四柱八字除了能判断出一个人的婚姻、事业、财运、健康等问题外,还可以看出一个人的**旺不旺,性功能强弱。因为人体各个器官组织都有五行的归属,只要分析其中一些五行的力量强弱,那么,我们的性能力以及欲望也就一览无余了。

八字是先天形成的,而性功能是由肾主宰的,肾也是先天形成的。中医认为,肾为先天之本,人在胎儿至出生时,由于环境风水遗传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决定了肾功能的强弱。所以这些信息会蕴藏在我们的生辰八字里面,我们通过分析生辰八字,便可以看出肾功能(也就是性功能)的大致状况。

性功能也分**望与性能力两部分。**旺盛并不代表性能力强,而性能力强也并不一定表现为**旺盛,这在八字里也有明显的区分。生辰八字中代表**望的主要有四各方面:如果一个女命八字里这些阴土很旺,特别是丑土很旺,那即表明此人性功能很强,性需求较高,身体条件也不错;如果此土恰是此人的官星,那表明她老公的性功能也很好,反之则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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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戌 甲戌 辛未 辛卯 ,女孩。麻烦解释一下这个八字。

出生公历:1994年10月12日6时30分(北京时间),星期三。
出生农历:甲戌年 九月 初八日 卯时。
财 财 日元 比
坤造 甲 甲 辛 辛 (日空戌、亥)
戌 戌 未 卯
吉神凶煞:
年柱 空亡
月柱 华盖 空亡
日柱 勾煞 寡宿
时柱 将星 桃花 大耗
※五行个数(计入藏干): 0死水 4囚木 3休火 3旺土 4相金
※日主综合得分:139。 日元偏旺,喜用木,水(财星、食伤)。忌仇金,土(比劫、印枭)。
十神定位论断:
★年干为正财,祖上富有,若再见正官,生于富贵家。年支为正印,生于富贵家,读书学业佳。
★月干为正财,勤劳节俭,父母富有得双亲荫助。月支为正印,仁慈善良,聪明健康,一生少病安全,四干有正偏官生者,福厚之命。
★日支为偏印,男不得良妻,女不得良夫,遇刑冲易患难。
★时干为比肩,养子相继,少子女或无子息。时支为偏财,若财星无破,晚年发达。
☆正财坐正印,凶兆,志愿难达,与人竟争易招灾祸,母妻不和,有独立能力,方可迁出。切忌贪图不义之财,安分守己,以妨灾害,若反正印坐正财尤甚。
☆比肩坐偏财,因父母或情妇之故,在营业上多发生纷扰且有疾病及色情之灾。
八字重量:
【5两9钱】 年1.5两、月1.8两、日1.6两、时1.0两。
袁天罡断:此命推来心灵手巧,遇事细致,有始有终,为人慈善,贤慧偕老,早年劳碌无成业,自奔自立,姐妹无力,夫君未至投向不准,南向缠绵求名不准,早限交过二十二方如意,中限交运有贵人助力,此间有小疾相侵,末限安然到老,夫配龙虎马牛方可偕老,寿元八十七岁,卒于六月。
职业财运:(测适合职业、财运等)
★四柱喜木,应以从事有关木的事业或职业为宜,如农林种植,经营木材,家具,文艺,文学,教师,作家,教育界,书店,出版社,公务界,司法,,医疗,等。事业发展利东北,不利西南。
★四柱喜水,应以从事有关水的事业或职业为宜,如外勤职务,奔波流动性事业,制冰,冷藏,行海,旅游,运动家,记者,旅社等。事业发展利西北,不利中南。
★财星为喜用神,大利求财,公私可求,从事商业经营可得财。
★食伤为财之原神,今食伤弱,钱财不变,赚钱门路少,得小财而已。
★月支正印,你聪明诚实,不喜投机,适于从事机关工作,容易掌权得位,平生财运稳定,衣食不愁。
◆月支正印,见比肩为忌,难拥钱财。
★五行需水或命有驿马,宜流动事业或外交职务。
★火为正官,个性很强,因此,常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威严,适合担任竞争性少的文化,艺术,教育工作。
◆八字比劫或伤官为忌神,一生多遇小人。
★年月无偏财,日时有偏财为喜用,中晚年发达。
★月柱现正财为喜用,勤劳节俭,父母富有得双亲荫助。
★身财俱旺,一生乐守家园。
★命带空亡与桃花,多为民间艺人。
◆四柱有财,衣食不缺。
★发财巨万,偏财必出入杂气。
◆身旺印旺,破财,不如置屋买房。
婚姻择偶:(测婚姻、恋爱、看夫妻状况)
★命主与属相为虎、马、兔的人婚配较为有利;与属相为鸡的人较不利,与属龙的人相冲,除此以外不必顾虑。
【配偶方向】选在自己住宅的东南方或西北方为佳。
★夫身材极端,即夫妻身材不匹配型。男高大,则女矮小;男瘦则女胖。(如不应则夫有病灾)。
★日干支相生,夫妻和睦,相互之间多有助益。
★日支为辰戌丑未,主配偶平常。
★财命有气,配夫到老无忧。
◆正官不现,比劫强,夫妻少恩爱多纠葛。
◆日支为偏印,且为忌神,女不得良夫。
◆财多需注意克制自己。
◆柱无官星,不作偏房便继室。
◆官绝休囚,孤孀寒宿。
◆食官皆不见,闺房空守。
◆身旺无官杀,好色克夫。
◆女命桃花带合,外貌尊重,内意风流。
◆印重为忌,与公姑相妒。
◆咸池大耗同宫为忌,淫荡而狠毒。
家庭子女:(测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家庭关系等)
◎头胎生女孩。
◎观子星落宫,应生四子,此以古法论断,现在应考虑计划生育的影响。
◆女命财星太重,克母克婆。
◆月生日干,不喜逢财,逢之克母或母有病。
◆支印临孤辰寡宿,主双亲孤独,六亲无靠。
◆印多而子息必少。
★伤官食神为用,主子女贤孝。
★用神在时柱,主子女能助父母。
◆时在绝地防无后。
◆日坐偏印,妻多小产。
◆时干克年干,生男孩时不顺。
◆女无官星而身旺,印又多,损子无疑。
有利选择:(指导后天补救、改造命运、趋吉避凶的事项)
☆以出生地或居住地为中心,你的住屋、办公室、坐位、睡姿头部、就业、就学、求医等朝向东方、北方为吉利。
☆创业时机、出门远行等办事时间选在春季、冬季可事半功倍。
☆衣着、首饰、家具、装潢等宜采用绿色、黑色。
☆门牌、车牌、电话号码、抽奖、楼层、房号等选择有数字1,2或有0,9比较幸运。此八字身弱旺印,印多埋身,用神为偏财,比肩,比肩弱,不利兄弟姐们,朋友,得不到朋友很大的帮助,心思细腻,考虑事情过多,反而不美,父母必然疼爱,事事操心,虽印多,有偏财制服得当,财运亦佳,明年壬辰年水运,一辰冲两戌,土冲旺,与健康不利,当注意胃病。这个我擅长呀。待会,我先吃点饭,给你批呀。绝对是,我自己的八字分析。O(∩_∩)O~
才才日元 比
坤造甲甲辛辛(日空戌、亥)
戌戌未卯
我称你为,辛未女,因为你出生这天,是辛未日。
因为,辛未的辛代表你,而未就代表你的另一半。那,未是燥土,因未中有丁火,辛金怕丁火,所以,就像一块金属放在火炉上,那我们推测,辛未女,一生难以得到,让自己满意的伴侣。
而,未中丁火,是辛的七杀,七杀是压力,所以,辛未女,容易为丈夫操劳,那我们可以断,辛未女,婚姻难言美满。
好,我们继续推测,因为,未中有己土,是辛的印,印,就是母亲,母亲,爱我的人,可是,因为,未中有丁火,使己土燥热,一块燥热的土,让辛金,炙热难受,所以,辛未女得到的母爱不是舒服的,有点执拗。
才才日元 比
坤造甲甲辛辛(日空戌、亥)
戌戌未卯
我称你为,辛未女,因为你出生这天,是辛未日。
我们继续说你的婚姻——————,辛未女,以丙为官,丈夫也,丙辛有合水之势,那水生甲木,甲木是财,说明 ,辛未女,眼光高,找丈夫有条件。
有一点需要,主义,辛未女的八字中,官星没有透出,而且暗藏也都是余气,余气就是不旺,那如果你眼光高,你这一生注定都与丈夫不亲密。
你肯定不信。那我们观察你大运。
食 伤 比 劫 枭 印 杀 官
大运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临官 帝旺 衰 病 死 墓 绝 胎
岁数 2 12 22 32 42 52 62 72
年份 1995 2005 2015 2025 2035 2045 2055 2065
你42岁之前,都没有引旺,丙火,正官。丙火丈夫也,丈夫没有引旺,那只能说明,你在谈男友,或者在等待。这一等,就是到了42岁。
眼光高,绝对是原因。婚姻,就说到这。
事业吗,个人认为,还可以,不高不低。八字中财有拱木之象。但不能断你是有钱人。小康之家而已。
财运即事业。
其他呢,对你的建议,财,要学会分享,不可以独吞。还有眼光放低,就能早日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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