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取名规则,个体工商户取名字

个体户营业执照名字怎么起

文化市场,从正门进去,再从左手边的门进到里面,左边第二家还是第三家的,店名记不清了,就是“盛世飞龙”对面的哪家店,以前我就是在哪里买的,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了,你问问,
因为书现在不在手边上,大概给你说一说吧
我买的是红盒子包装的,电影出版社,因为是精包装所以贵一些,38元,打八折以后多钱就自己算吧~
N年之前买的了,呵呵~

关于个体户工商注册起名规则。

如果两个执照都是个体执照的话,是可以的,理论上。我们这边也确实可以,也不难办,拿第一个店的执照复印件和授权书就可以。
但是不排除有地方差异。

工商局对个体工商户注册命名有什么规则?

1、个体工商户可以不起名

个体工商户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后,经核准登记后使用。

2、经营者姓名可作字号,不得使用“中国”等字词

个体工商户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可以用“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字样。

3、名称相同者先到先得,擅用他人名称将罚款

多个申请人向同一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同一个体工商户名称时,登记机关依照申请在先原则核定,先到先得。个体工商户在申请名称时,如果与已登记注册或已预先核准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将不予核准登记。

个体工商户在使用名称时,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名称,由工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

4、名称预先核准不收费,名称核准后保留半年

个体工商户在申办名称时,经营范围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个体工商户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人应当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报送有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的名称要怎么取?有什么格式规范?

个体工商户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行政区划之后可以缀以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者行政村、社区、市场名称。营业执照名称中不能出现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不尊重民族、习俗的;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等情况的出现。可以在营业执照上取名为某某区口水司令冷饮店。
根据《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 个体工商户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
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个体工商户所在县(市)和市辖区名称。行政区划之后可以缀以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者行政村、社区、市场名称。
第十条 个体工商户名称组织形式可以选用“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字样。
第十一条 个体工商户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一)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不尊重民族、习俗的;
(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四)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五)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团组织名称及其简称、部队番号;
(六)“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字词;
(七)汉语拼音、字母、外国文字、标点符号;
(八)不符合国家规范的语言文字;
(九)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和文字。

个体户营业执照名字怎么起

【法律分析】:个体工商户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经营者姓名可以作为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行政区划的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个体工商户名称组织形式可以选用“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字样。注册个体工商户所需以下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3.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下列行政许可证件:
(一)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
(二)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
(三)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
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的,可以在检验、检测、检疫合格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上加贴标签或者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注册个体工商户怎样取名

法律分析:个体工商户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经营者姓名可以作为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行政区划的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个体工商户名称组织形式可以选用“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字样。注册个体工商户所需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下列行政许可证件:
(一)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
(二)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
(三)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
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的,可以在检
验、检测、检疫合格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
上加贴标签或者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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