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字取名禁忌,为什么说逸字不能取名

帮我解释一下千字

搂主"千"字有很多种解释,你具体想知道哪一种的?麻烦说清楚之后我帮你解释.

起名有什么禁忌吗?就是给女孩子起名

女孩取名禁忌
1、给女孩取名忌姓与名发间相近。名字不要读起来象绕口令,几个声母发音部位相同的字,如果放在一起,读起来就有些费力;如果韵母也相同,就更加拗口。如南兰妮等,起名时应该避免。
2、给女孩取名切忌太粗俗。名字要随人一辈子,起一个粗鲁、俗气的名字,将是一件终身遗憾的事情,应起高雅一些的名字。
3、给女孩取名切忌赶时髦。要尽量克服从众心理,越时髦的名字重名可能性越大。要处心积虑,独树一帜。
4、给女孩取名切忌用多音字。多音字让人读起来无所适从,在起名时最好避免。
5、给女孩取名切忌太洋化。中国人要起中国人的名字,没必要崇洋媚外。
6、给女孩取名切忌用笔画太多的字。笔画太多的字难写,有的难认,笔划数太多的字不论是书写或者是印刷。

取名字要注意什么呢?

1,尽量不用多数人都使用的常用字,以避免重名;
2,尽量不用多数人容易念错的生辟字,以避免难认;
3,尽量不用笔画繁多和字形不正的字,以避免难写;
4,尽可能使用好听的褒意诣音,不用不顺耳的贬意诣音;
5,尽可能使用多音调,即三个字避免同一声调,念起来响亮有起伏感;
6,在父母的姓字上多下功夫,或拆其字形,或用其字音,但要慎用叠音。

取名字中的千古禁忌

自古以来,人们就非常重视取名。古代贤哲尹文子说过:形以定名,名以定事,事以验名。这就是说,观察辨别事物、人物必先定名而后才可以成事。荀子也曾说:“名有固善,径易而不拂,谓之善名。”意思是说:名有完善之名,平易好懂而不被人误解之名,可以说是好名。为了起一个好名,年轻的父母总要翻开厚厚的辞海、辞源,搜肠刮肚,绞尽脑汁,试图为自己的宝贝起个好名字,正如近代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严复所说:“一名之立,旬月踟蹰”。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下,名字甚至可以决定人的前途和命运。清代同治七年,时逢全国科举考试,江苏考生王国钧,名列前茅,荣幸参加殿试,本为一等,因慈禧太后见他的名字与“亡国君”谐音,大为不满,马上下旨降为殿试三等。王国钧被发往安徽任知县,又被议改任教职,在山阳县任教官20年,才以才干卓著被选任云南某县令,未上任便去世。清代光绪三十年,直隶人刘春霖参加科考名列进士三甲末等,因其名“春霖”有春雨之意,再加其姓与“留”谐音,很受慈禧太后青睐,她认为此人名字吉祥,符合自己恩泽永垂的心境,便下旨将刘春霖拔为甲等第一,成为清代最后一名状元。
唐代诗人李贺,也因受父亲名字的牵连而身受其害。才华横溢的李贺在准备参加全国大考之时,有人诋毁他,说李贺的父亲名晋肃,而“晋”与进士的“进”同音,是犯讳的。李贺遂不敢去应试。更为惨烈的是,清代雍正年间的礼部侍郎查嗣庭,仅因牵涉帝王之名,终至家破人亡,惨不忍睹。他出任江西考官,取《诗经》中“维民所止”一句为科考试题,竟被人诬为心怀叵测,暗示雍正要被砍头,其根据就是“维”字为“雍”字去掉头,而“止”字为“正”字去掉头。最后不仅自己病死狱中,而且惨遭屠尸枭首。虽然这都是在封建社会中与严格的等级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但也足以见名字对于一个人的重要性。要取好名,首先要名正,名正才能言顺。宋代大名士苏洵,曾为其兄正名而专门写下一篇典范之作,题目是《仲兄字文甫说》。苏洵的仲兄(二哥)名叫苏涣,字公群。苏洵读《易经》之后认为仲兄之名字不妥,建议用“文甫”来取代“公群”。苏洵在文章中论述人生哲理,倾注了他的人生信念,是一篇笔力雄健的正名之作。
如果名字不正,言传则不顺,有时还会留下笑柄,贻笑大方。明朝熹宗时大宦官魏忠贤,本是一个无赖,原名李进忠,事奉宦官魏朝而改名。他与熹宗的奶妈客氏私通,因客氏之故而得熹宗信任,渐掌朝政。他广结羽翼,遍置死党,朝中排斥打击正直忠臣,朝外压迫东林名士。媚事者竟拜伏呼他为“九千岁”,各地督抚为他建生祠以祀。这样一个大奸贼,既不忠,又不贤,最后落下一个千古骂名。因为魏与未同音,魏忠贤岂能有好下场。南宋大奸臣秦桧,字会之。秦桧为人阴险,本性残忍,喜好谀言,大肆迫害忠良,冤案不可胜数,其中以陷害岳飞等最为昭彰。其所作所为,正好与他的名“桧”相吻合,“桧”是一种刺柏,浑身是刺,到处刺人。
虽然好名配好人不是绝对的,但我们要力求名正言顺,正如儒雅风流的苏东坡所说,“世间惟名实不可欺”。现在,我国独生子女家庭中年轻的父母们为了孩子宏途无量,飞黄腾达,在名字上就开始苦思冥想、引经据典了。一个好的名字,蕴含着一种期望。
名正是金。有了正名的意识,便可以取好名。何谓好名?虽然“见仁见智”,但有一点是大家共识的,那就是名字作为社会交往的工具,要接受社会实践的检验。名字不仅仅是自我评价问题,还有一个他人审美、社会评价的问题。根植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名称,符合中国人的心理需求,是中国人的审美情趣与民族认同的反映。我们应力求做到人如其名,名以正人。
古人刚生下不久就有了名,长大以后要取字,两者相连,通称名字。关于二者的作用,清朝人王应奎曾说:“古者名以正体,字以表德。”意思是说,名是用来区分彼此的,字则是表示德行的。二者性质不同,用途也不大一样。一般说来,古时候,名是阶段性的称呼,小时候称小名,大了叫大名。等有了字,名就成了应该避讳的东西,相称时也只能称字而不称名。
名与字在多数情况下共同构成一个人的代号,尽管用途不尽相同,二者之间还是有联系的。古人大多因名取字,名与字内容毫不相干的情况几乎见不到。
古人除有名、字外,又多取号以代替名字。号是一种固定的别名,又称“别号”。早在周朝时,人们就已经开始取号。对此,《周礼》解释说,号为“尊其名更为美称焉”,意思是说,号是人在名、字之外的尊称或美称。早期的号具有这一特点,有号的人多是那些圣贤雅士。如老子别号广成子、范蠡别号鸱夷子皮等。先秦时期有名字又有号的人并不太多,至秦汉魏晋南北朝时,取号的人仍不很多,名载史籍者仅有陶潜别名五柳先生、葛洪别号抱朴子等数人。但是,到了隋唐时期,伴随着封建国家的强盛和文化的高度发达,在名、字之外另取别号的人也逐渐多了起来。如李白号青莲居士、杜甫号少陵野老、白居易号香山居士,皆属此类。到了宋代,取号之风又有进一步的发展。人们熟知的《水浒传》108将个个都有别号,正是代表着当时的社会风气。明清人更把取号视为一种时髦,上至皇帝,下至一般黎民百姓,几乎人人有号。正如清人凌杨藻在《蠡勺编》一书中记载的那样,其时“闾市村垄,嵬人琐夫,不识字者莫不有号,兼之庸鄙狂怪,松兰泉石,一坐百犯;又兄‘山’弟则必‘水’,伯‘松’则仲必‘竹’,不尤大可笑也哉。近闻妇人亦有之,向见人称‘冰壶老拙’,乃嫠媪也”。甚至一些落草为寇的盗贼也有别号。如上述书中举了一个县官审案的例子,就十分能说明问题。这一例子说,一位县官在审理一桩窃案时,责难犯人为自己开脱罪责,犯人突然说道:“守愚不敢。”县官不解其意,一问左右,才知道是犯人在自称别号。
在用字上,取号与取名、字不同,大多不受字数多少的限制。从已知的历代别号来看,有2字号,也有3字、4字号,甚至还有10余字、20余字的别号。如清代画家郑板桥的别号就有12字,即“康熙秀才雍正举人乾隆进士”。至于界的一位叫释成果的,别号的字竟达28个之多,即“万里行脚僧小佛山长统理天下名山风月事兼理仙鹤粮饷不醒乡侯”。一个人的别号竟然用了近30个字,真可谓古今一大奇观。
因为古人取号有较大的随意性,并且不必加以避讳,因此,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饱受文字狱和避讳之苦的明清人,促使他们在名字之外更取别号来表现自己。当时的大多数人都取一个别号,但有些人的别号也有好几个。如清初画家石涛法名弘济,别号清湘道人、苦瓜和尚、大涤子、瞎尊者,达4个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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