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名字有什么法律规定,孩子起名法律要求
国家对居民取名字有什么限制?
关于公民能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给孩子取名字,有关的争论一直存在。比较典型的事例就是中国首例姓名权案。江西鹰潭市公民赵C在换发第二代身份证时,户籍部门要求他改名字,理由是公安部有通知,名字里面不能有“C”字,并且“赵C”也进不了公安部户籍网络程序。于是,赵C将当地公安部门告上法庭,鹰潭市月湖区法院判决鹰潭市月湖分局败诉。之后鹰潭市月湖区分局随即提出上诉。最后,在二审法院的反复协调下,当事双方在庭外都表示愿意妥协,双方最后达成和解。但关于赵C的名字究竟合不合法,也就没有一个最终的权威结论。根据《民法通则》,“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公安部搬出的《居民身份证法》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也不能明确表明赵C的名字不合法。 现在,又来了一个《规范汉字表》,宣布公民取名只能从这里选字。那么,很多人想问的是,第一,这个《规范汉字表》以什么形式出现?不可能是法律吧?最多是一个部门规章,能有多大的约束力?第二,今天专家说新生儿的取名用字必须从《规范汉字表》中选取,过几天,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会不会出面纠正说,那“只是建议,不具有强制性”? 之所以有人提出上面的疑问,是因为个把月前的“历史”。当时,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曾指出大部分国内卫星电视台的台标都不符合国家规范,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指出,根据相关法律,包括央视在内的全国40%的上星电视频道的台标都需要修改。此事曾经引起了媒体的关注,并引起了两种意见的争论。正当争论得难分难解时,教育部官员又表示,上述言论只是建议,不具有强制性。 中国人一向对名字很注重,自古以来,传统习俗中"命名仪式"是很隆重的。为人父母者在小宝宝来临之后,甚至之前,就绞尽脑汁地翻查各种书籍,或请亲朋好友帮忙提供方案,或请起名公司的专业人员取一个好名。可见,中国人的姓名情结,是多么的深入人心。这次提出的方案是否通过,又是否会对取名产生影响,我们拭目以待。
中国目前的法律允许给孩子取名字带英文字母吗?
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说明可以不可以起带英文的名字,
你可以起一个中文名,再起一个英文名,
如果在名字里带有英文是不可取的
如何取名民法典有规定,具体都有怎样的规定?取名有什么讲究?_百度...
《姓名登记条例(初稿)》中首次对公民起名作出硬性规定:公民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允许采用父母双方姓氏。子女采用父母双方姓氏时,可按照双姓起名,但不算作复姓,按照目前我国现有1601个姓氏计算,这种做法将新增128万个双姓,从而缓解大姓人口姓名重复的问题。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允许子女随父姓或母姓,提倡采用父母双方姓氏,既可以表明子女与父母双方的家族和血缘关系,同时对于解决大姓人口的姓名重复问题,也具有积极意义。
取名用字有限制:对于公民取名用字,应当在一定前提下予以必要的限制。《条例》规定:姓名不得含有下列内容:1、损害国家或者民族尊严的;2、违背民族良俗的;3、容易引起公众不良反应或者误解的。
考虑到我国姓名所用字数中单姓的通常为二至三个汉字、复姓或者采用父母双方姓氏的多为三至四个汉字,《条例》规定:除使用民族文字或者书写、译写汉字的以外,姓名用字应当在两个汉字以上、六个汉字以下。比如:丈夫姓郑,老婆姓付,他们就可以给孩子取名“郑付贝克汉姆”。
《条例》规定,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下列文字、字母、数字、符号:1.已简化的繁体字;2.已淘汰的异体字,但姓氏中的异体字除外;3.自造字;4.外国文字;5.汉语拼音字母;6.阿拉伯数字;7.符号;8.其他超出规范的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范围以外的字样。
取名有什么讲究?
1、姓名应恰当地配合本人的生辰八字。取名前应对生辰八字进行推算,找出命运中的喜用神(对命主有利的五行),选取适合的汉字,通过姓名对命运加以补救。
2、姓名应有吉利的数理意义。姓名好坏不在字义,而在数理,因为叫“富贵”的人并不见得就富贵,叫“豪杰”的人并不见得就是豪杰,取名就要做到数理“吉”,至少也应该“半吉”。
3、女孩子取名应避开女性孤独运的数理。如21、23、26、28、29、33、39等,以免造成婚姻方面的不幸。如果取一好名,还能减轻先天八字中婚姻方面不良信息的影响。
4、取名要做到“六忌一便于”。六忌:一忌太易重名,二忌不辨性别,三忌谐音不雅,四忌充满稚气,五忌花枝招展,六忌一字多音;一便于:便于书写和认读,避免太生僻的字。
国家法律对取名字有没有什么限制?
对于公民取名用字,应当在一定前提下予以必要的限制。《条例》规定:姓名不得含有下列内容:1.损害国家或者民族尊严的;2.违背民族良俗的;3.容易引起公众不良反应或者误解的。《条例》规定: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下列文字、字母、数字、符号:1.已简化的繁体字;2.已淘汰的异体字,但姓氏中的异体字除外;3.自造字;4.外国文字;5.汉语拼音字母;6.阿拉伯数字;7.符号;8.其他超出规范的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范围以外的字样。考虑到我国姓名所用字数中单姓的通常为二至三个汉字、复姓或者采用父母双方姓氏的多为三至四个汉字,《条例》规定:除使用民族文字或者书写、译写汉字的以外,姓名用字应当在二个汉字以上、六个汉字以下。
《条例》还对姓氏变更的条件、名字变更的条件以及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的情形进行了详细规定。
为了防止滥用姓名权,频繁变更名字现象的发生,《条例》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的,以一次为限。《条例》规定,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姓名登记或者姓名变更登记的,由户口登记机关给予警告,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骗取姓名登记或者姓名变更登记的,处800元以下罚款。
国家法律对取名字有没有什么限制?
对于公民取名用字,应当在一定前提下予以必要的限制。《条例》规定:姓名不得含有下列内容:1.损害国家或者民族尊严的;2.违背民族良俗的;3.容易引起公众不良反应或者误解的。《条例》规定: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下列文字、字母、数字、符号:1.已简化的繁体字;2.已淘汰的异体字,但姓氏中的异体字除外;3.自造字;4.外国文字;5.汉语拼音字母;6.阿拉伯数字;7.符号;8.其他超出规范的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范围以外的字样。考虑到我国姓名所用字数中单姓的通常为二至三个汉字、复姓或者采用父母双方姓氏的多为三至四个汉字,《条例》规定:除使用民族文字或者书写、译写汉字的以外,姓名用字应当在二个汉字以上、六个汉字以下。
《条例》还对姓氏变更的条件、名字变更的条件以及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的情形进行了详细规定。
为了防止滥用姓名权,频繁变更名字现象的发生,《条例》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的,以一次为限。《条例》规定,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姓名登记或者姓名变更登记的,由户口登记机关给予警告,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骗取姓名登记或者姓名变更登记的,处800元以下罚款。
企业取名有哪些法律规定?
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或者市(包括州,下同)或者县(包括市辖区,下同)行政区划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