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放开结婚限制是什么意思,四川婚姻法最新规定

四川放开结婚限制是什么意思

就是不再限制双方年龄,十八周岁以上的都可以结婚。

意思是取消登记对象是否已婚的限制。

回归人口监测和生育服务的本位,这次公布的措施有16条。与2019年发布的《四川省出生登记服务办法》相比,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已婚的限制。这一变化也在网上引起了广泛的讨论。

四川省卫健委人口计生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修订后的《办法》不鼓励、不提倡未婚先孕和未婚生子,而是将出生登记的重点转向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回归人口监测和生育服务的本位。

《办法》的变化:

《办法》的第二个变化是取消了生育数量限制。办理出生登记的情况是从“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将“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修改为“凡有子女的公民都应当进行出生登记。"

该负责人介绍,此次公布的《办法》立足四川省实际,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基层单位和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对2019年3月20日颁布的《四川省出生登记服务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取消生育数量也是适应三胎生育政策的新要求。"

办理生育登记的时候取消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
因为根据大部分地区生育登记规定来看,需要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才能办准生证。生育登记制度取消结婚限制的初衷并非是提高生育率,而是因为社会中非婚生子的情况在增加,所以才会取消结婚限制。
取消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更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其次,取消办理生育登记时生育数量的限制,这意味着,非婚生子女,以及四孩以上都可以办理生育登记。同时还简化了生育登记的要求,增加了信息共享的要求。即使没结婚,没有结婚证,照样可以生孩子,给孩子落户!这样就是造成大量有钱人花钱养私生子,可能对社会风气造成严重影响!

四川结婚限制是什么意思

办理生育登记的时候取消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
因为根据大部分地区生育登记规定来看,需要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才能办准生证。生育登记制度取消结婚限制的初衷并非是提高生育率,而是因为社会中非婚生子的情况在增加,所以才会取消结婚限制。
取消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更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其次,取消办理生育登记时生育数量的限制,这意味着,非婚生子女,以及四孩以上都可以办理生育登记。同时还简化了生育登记的要求,增加了信息共享的要求。结婚限制是指在四川省实施的婚姻自由政策,其中规定有关婚姻年龄、种族、门派、财产等要求,以及双方家庭出身等问题。

四川取消婚姻限制是什么意思

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会造成以下后果:

1、私生子享有继承权。

2、一夫一妻制基本名存实亡。

3、大房二房享受权利都一样,但是大房得照顾老老小小。

4、如果父亲出事有案底,婚生子终身受影响,而私生子不受影响。

结论:以上全错。

上面就是我们刷抖音能看到的分析,全是错的。

原因很简单,上面的4条后果,有哪条是这项政策出来之后才出现的?

仔细看看,一条都没有。

此政策出来之前,私生子也享有继承权,男人一样找小三,女人一样出轨,大房一样得照顾老老小小,私生子一样不受父亲案底影响。

那么这条政策的本质到底是什么?

是补贴。

补贴非婚生子。

政策出来之前,非婚生子是无法出具生育登记证明的,没这个证明,其他的都不影响,就是无法报销生育医疗费用,企业员工哺乳期的生育津贴无法下发。

政策出来后,非婚生子就可以领取以上补贴,仅此而已。

问:该政策对生育率有没有影响?

答:十分有限。

本文资料来源:https://www.ckwie.com/

办理生育登记的时候取消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
因为根据大部分地区生育登记规定来看,需要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才能办准生证。生育登记制度取消结婚限制的初衷并非是提高生育率,而是因为社会中非婚生子的情况在增加,所以才会取消结婚限制。
取消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更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其次,取消办理生育登记时生育数量的限制,这意味着,非婚生子女,以及四孩以上都可以办理生育登记。同时还简化了生育登记的要求,增加了信息共享的要求。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日前发布的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中,新《办法》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 " 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 " 更改为 " 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 "。同时还取消了办理生育登记时生育数量的限制,明确 " 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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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取消结婚限制是什么意思

办理生育登记的时候取消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
因为根据大部分地区生育登记规定来看,需要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才能办准生证。生育登记制度取消结婚限制的初衷并非是提高生育率,而是因为社会中非婚生子的情况在增加,所以才会取消结婚限制。
取消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更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其次,取消办理生育登记时生育数量的限制,这意味着,非婚生子女,以及四孩以上都可以办理生育登记。同时还简化了生育登记的要求,增加了信息共享的要求。

近几年,我国生育率持续创下新低。为了促进生育率,虽然已经全面放开三孩政策,但带来的效果并不明显。因此,各地也纷纷开始放出大招。在2023年1月30日下午,有关四川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放开生育数量限制的话题引发关注和热议。

而热议的原因也比较简单,因为很多人对“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理解有误。很多网友都理解成为了提高生育率,不结婚也可以办理生育登记。这样带来的后果可能是出现重婚罪,现在很多年轻人都会偷食禁果,在意外情况下怀孕都不需要办结婚,直接办理结婚登记就能生小孩。

不过少部分网友则表示支持“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原因是身边有朋友结婚三个月,还没有办理结婚证。但发现老公出轨,在离婚后得知自己怀孕的,前夫的意思是坚决不要,但其朋友不忍心,便留下孩子。可孩子快出生了,准生证办不下来,又不能打掉。这个问题确实也是现在社会中存在的一种现象。

但需要注意的,有关“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四川最新回应来啦!

四川省卫健委人口家庭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新印发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取消结婚限制、取消数量限制的规定,并不是鼓励和倡导大家未婚先孕、未婚生子,而是将生育登记的重心放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此外,生育登记是由每位当事人自愿申请办理,不等同于“上户口”。”

也就是说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把重心放在了个人生育意愿上,就好比上面举例的那个网友朋友的情况。比如,夫妻有一方出轨,并且男方执意要离婚和别人重组自己家庭,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女方怀孕,男方则执意让女方打掉。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遵循女方的意见。

俗话说“女子本弱,为母则刚”。相信每个女生在得知自己怀孕的情况下,都不会伤害幼小的生命,但离婚的男性就不一样。如果在这种情况,宁愿尊重女性的意见,如果想生,就去办理生育登记生下来即可,不至于办不到准生证而发愁。

婚姻法十八条,第一条,夫妻一方的财产,怎么解释?

夫妻一方的财产称之为个人财产,例如婚前全款购置的房产,婚内继承的个人遗产或接受的赠予等。亲您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的财产,应当由该方所有,但是,依照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外。”这条法律规定的意思是,夫妻一方的财产属于该方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该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那么就不属于该方所有,而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具体来说,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婚后所得的工资、奖金、股票等收入,以及婚后所购置的房产、车辆等财产。如果夫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那么该方就不能单独支配该财产,需要征得另一方的同意。亲亲 您好 在双方结婚之后,大家对于财产的问题就比较在意。我们知道在婚前的属于个人财产,在婚内的一般是共同财产。但是也有属于个人财产的情况,那么,如何进行婚后个人财产判定,婚后财产的界定是怎样规定的?
网友咨询:婚后财产如何界定?
四川昊通(凉山)律师事务所毛军律师解答: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受理离婚案件的法官会根据财产的性质和来源对婚后个人财产判定。比如之前约定好归谁的财产离婚后仍然照旧归谁,指定归属性比较强的财产也会归夫妻自有。
毛军律师解析:
婚前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如,一方在婚前所取得房屋、汽车、存款及赠与物等。除非婚前财产所有权人明确赠与,婚前财产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取得的截止日期是领取结婚证的前一秒。认定婚前财产时,需要注意这样几个问题:
1、婚前购房,并进行了产权登记,则属于婚前财产;婚后进行产权登记,则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2、婚前同居,共同取得的财产,依共有财产处分,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赠与,父母在婚前赠与的财产,除非特别说明,视为赠与其子女的个人财产。
4、婚前个人投资经营的实体,婚前收益为个人财产;婚后继续获取收益,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毛军,四川昊通(凉山)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为四川省人民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四川省律协刑事辩护协会委员,凉山州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市场经济法律应用协会专家团成员

四川绵阳办理结婚证要什么证件?

一、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二、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中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中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

(1)本人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该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3、外国侨民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三、凡证件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四、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扩展资料

领取要求

一、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

二、领取结婚证的法定条件:双方自愿、均无配偶,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三、我国的《婚姻法》倡导婚姻自由,按理来说每个人都具有结婚的权利,其实不然,按照我国的法律规,至少以下几种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一)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

(二)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三)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四)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五)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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