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的婚姻是什么样的,婚姻一般是什么意思

和对的人结婚是种什么样的感觉?

我觉得通常情况下这样的感觉肯定是非常美妙的吧,因为和对的人在一起,两个人肯定会过得非常好,而且对于彼此来说也是非常幸福的。跟对的人在一起结婚,我觉得是非常开心,也非常幸福的,而且每个人都会觉得这段感情会让自己非常的珍惜,她也很懂自己。,对自己来说应该就是很幸福的吧。这样的一种感觉肯定是非常幸福的,因为和你结婚的人就是你选择的那个比较对的人,所以这种情况下你就会感觉到特别的幸福,特别的开心,就是因为你找对了一个人呀。这样的一种感觉肯定会让这些感觉到特别的幸福,同时也会让自己感觉到特别的开心,因为和一个特别合适的人结婚,会让自己减轻很多的烦恼,也会让自己感觉到特别的轻松。能够和对的人结婚那么能够有比较幸福的体验,那么以后两个人也就成为一家人了能够共同的面对以后的生活,共同承担起家庭的责任!

情投意合的婚姻,无疑是最美好的,遇到了对的人,经过了恋爱了解然后再步入婚姻,是最为美好的一件事。和对的人结婚,会觉得整个世界都“亮”了,两个人彼此相爱,又有着一样的三观以及未来的规划,这是非常难得的一件事。

人究其一生就是得一知心人而白头偕老,和对的人结婚,梦想才能照进现实。很多人的婚姻都是如此,那就是因为爱情,因为有个共同的“理想”,如此结合,自然会在婚姻里面顺风顺水;如此结合,自然彼此倍感幸福和快乐!结婚是人生大事,可以说是人生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常言道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但是有了一个情投意合的人,人生之路就会告别坎坷,注定会一马平川。

和对的人结婚,就有了温暖的小家。下班之后,但凡是急匆匆往家里跑的人,一定是家里有贤妻。正是因为家是港湾,所以才会觉得家是内心深处最重要的。正是因为在家里倍感温暖和幸福,所以才想时时刻刻都赖在家中。和对的人结婚就是如此的恋家,家里有深爱的人,有一起想去做的事情,简直是太美好的生活。结婚一定要因为深爱,深爱的人在婚姻当中才能齐心协力,才能让日子芝麻开花节节高!

默契

和对的人结婚,就会有一种默契,甚至买菜都会买同一类,然后回到家中会相视一笑。默契的这种感觉,纵然会有一些小插曲,但是却是爱的表达,却是爱的延续。婚姻里面,如果连小失误都是甜蜜无比的,只能说明,彼此两个人已经达到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境界。

因为爱,所以我们组成了家庭。因为爱,所以婚姻才会无比的幸福!

婚姻观正确是什么样子?

婚姻观念是指一个人对婚姻问题所持的看法和所抱的态度,它包含着对婚姻本质的认识和婚姻道德的评价等内涵,婚姻观念是一个人世界观、人生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反映了一个人的婚姻道德观,而且还体现了一个人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因此,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念是非常重要的,那么,正确的婚姻观念有那些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吧!.

正确的婚姻观如下:

首先是要有家庭观,既然两个人组建了家庭,那么遇到问题的时候,不能再像以前一样以个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应该以家庭的角度去考虑,其实双方可以把自己的难题罗列出来,然后坐下来一起想办法去解决,这才是婚姻最美的地方。

要清楚的知道自己在家庭中应该担起什么样的角色。假设我们把婚姻比作是一个花圃,那么男女在这个花圃中的扮演的角色就是花匠,彼此也要对种植有相应的计划,但是各自的任务是截然不同的。

一定要有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和宽容的观点。两个人组建一个家庭,这并不是很简单的组合,这意味着双方都要有一种特殊的付出,因为这个世界没有十全十美的人,迁就接受对方的一切,包括缺点。

情感建议:

在现在这个时代里面,婚姻确确实实不再像以前那么纯粹的,很多时候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毕竟在现在这个时代里面,生活压力是很大的,在结婚之前需要考虑的问题也很多。

但是只要每个人拥有正确的婚姻观,就能够选择出一个非常适合自己的人,然后和对方一起走进婚姻中去,这样就能让彼此的生活幸福,也能够让婚姻更加顺利,这是每个人都应该重视起来的。

什么样的婚姻才是对的呢?

简单点说:夫唱妇随不打不闹、日子过得好才是对的。相互尊重 相互扶持 相互理解 日子越过越好的 就是不错的婚姻的吧传统的婚姻观念,直接针对的是过日子,因此非常注重考查双方的能力、品性、出身,也注意一下相貌。最核心的标准是,男女双方要基本上般配,也就是说,俩人的大体情况要差不多,过大的差异往往会导致家庭权力结构的失衡。这些客观调价既然会形成权力平衡的外在基础,也就更有可能促成长期的亲密关系。如果夫妻之间不能形成权力平衡,那就根本过不到一起,也就根本谈不上爱了。一、跟一个对的人在一起,有多重要?
也许你没有办法预知你未来的生活到底会过成什么样子,但是你有能力去选择一个对的人一起生活。
爱上谁,跟谁在一起,是你一生中最重要的决定之一。
但分手的时候,她的男朋友为了挽留她,堵在她家门口好几天,吓得她一家人不敢出门;最后经过了很多的努力,她才摆脱这个男生的困扰。
跟一个对的人在一起,有多重要?
也许你没有办法预知你未来的生活到底会过成什么样子,但是你有能力去选择一个对的人一起生活。
爱上谁,跟谁在一起,是你一生中最重要的决定之一。
但分手的时候,她的男朋友为了挽留她,堵在她家门口好几天,吓得她一家人不敢出门;最后经过了很多的努力,她才摆脱这个男生的困扰。
二、如果你跟对方在一起,总是有“放松”的感觉,说明你遇到了对的人
“放松”才是两个人爱情最好的状态。
你们不用担心会发生矛盾,因为你们都能够巧妙地化解矛盾,在做任何事情之前,都懂得先为对方考虑,知道对方的喜好,知道对方讨厌的事情,于是你们总是能巧妙避开可能产生的矛盾。
你下班回家后可以直接把高跟鞋甩在地上,跑到卫生间里面当着他的面卸妆,甚至在他的面前放个臭屁也丝毫不会别扭。
你在她面前不用装作很绅士,你可以是一个粘人的男孩子,也可以是一个成熟的大男人,你在这个女生面前,就是最真实的自己。
“放松”才能让两个人的感情更加长久,因为你们不担心在对方面前出丑,不担心丢脸,就算你们做了最傻的事情,也还有对方陪着你。
就像在婚姻里也是这种状态,如果夫妻两个人每天相处起来都特别放松,一点儿也不会觉得累,那就足够了。
爱情会让你们觉得放松,而放松地跟对方相处,又会加深你们俩的感情,这本就是相辅相成的状态。
如果你跟眼前的这个人相处时,总是觉得特别放松,可以让你变成一个孩子,展现出你最真实的一面,那就说明你遇到了那个对的人。
三、余生太短,我们要跟“对的人”在一起相互取暖
人与人之间的相遇真的是一件特别巧妙且充满缘分的事情。
在茫茫人海中你们两个人相遇,互相了解,再到爱上彼此;你们成为了对方人生路上最重要的那个人,相爱,相互帮助,相互拯救,互相帮对方擦干眼泪,抚平伤口。
你们成为了彼此曾经昏暗人生路上的一盏灯,然后互相照亮彼此,紧紧地拥抱着对方一起前行。
这样的状态,温暖又美好,细水长流的爱情,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呢?
有人总是说,爱情一定要轰轰烈烈,轰轰烈烈的爱情虽然美好,但最怕平淡,一辈子很长,你们很难做到始终充满激烈的热情;一辈子又很短,所以你务必要找一个对的人,拥抱在一起,紧紧相拥互相取暖,度过这寒冬。
或许以前你对生活不抱希望,对自己的人生不抱期待,但跟这个人在一起后,你忽然爱上了生活,爱上了周围的环境,爱上了你曾经讨厌的事情。
只因为这个对的人出现,她(他)拯救了你。
所以我特别喜欢电影《两小无猜》里面这句台词:好的爱情,是你通过这个人看到了整个世界;坏的爱情,是你为了这个人舍弃了世界。
这世界很美好,你要跟对的人一起慢慢去看。

婚姻的法律定义

问题一:法律婚姻的定义是什么? 正是对婚姻概念的种种阐释,包括古代宗法的世俗婚姻观和教会法中的神学婚姻观,以及近代以来的“契约说”、“伦理共同体说”、“制度说”等等,都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反应了不同时期人们对婚姻关系的不同认识;它的变化折射了人类社会制度的激烈变革。 由于婚姻的形态、内容随着人类社会的演进而不断变化,以及出于不同的文化背景,同一时代的不同人群对婚姻的解释存在着明显差异,所以,企图给婚姻下一个公认的通用定义几乎是不可能的。 目前我国的通说认为,婚姻是:由一男一女组成的配偶关系。 婚姻法也未对此作出明确定义。 参考《婚姻家庭法》教材,陶毅主编,第4~5页,有改动。 xiaonei/wed77

问题二:婚姻的法律定义定义?? 婚姻是指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以夫妻双方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合法结合。

问题三:配偶在法律上的定义是什么? 配偶权的概念,乃是由英美法系国家率先提出并使其日臻完善的。在英美法国家看来,配偶权是指配偶之间要求对方陪伴、钟爱和帮助的权利。 就目前国内法学家争议见解分呈的情况,法学界对配偶权下的定义也有所不同,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是身份说,“配偶权是夫对妻及妻对夫的身份权”;
二是陪伴说,“配偶权是指配偶之间要求对方陪伴、钟爱和帮助的权利;
三是利益说,“配偶权是指夫妻之间互为配偶的基本身份权,表明夫妻之间互为配偶的身份利益,由权利人专属支配,其他任何人均负有不得侵犯的义务”;
四是法定说,“配偶权是法律赋予的合法婚姻关系中的夫妻享有的配偶身份权利,其他人负有不得侵犯的义务”;
五是性权利说,“配偶权是项民事权利,夫妻互为配偶,就有配偶权,配偶权的核心特色是性权利”。配偶权具有以下特征:
(1)主体的对偶性。夫妻互为配偶,共同享有配偶权,双方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这是婚姻关系的自然属性所决定的。
(2)客体的利益性。配偶权的客体是夫妻互为配偶的身份利益,不包括财产利益,且这种利益具有独占性,其他任何人都不得共享,这是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所决定的。
(3)内容的双重性,即权利义务的不可分割性。配偶权的核心是性权利。一是这种权利义务的实现需要双方同时履行和协调配合;二是配偶双方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缺一不可。
(4)权利的排他性,权利的独占性必须就具有排他性,从某种意义上说配偶权也是对世权,即夫妻以外的人都是义务主体,都具有不作为的义务,不得实施干扰、妨害、侵犯配偶权的行为。配偶权是基本身份权,是基于法律规定的夫妻身份地位而产生的,但配偶权作为基本身份权还包括诸多派生的身份权。究竟配偶权包括哪些派生的身份权利,学者们的主张颇不相同配偶权“不独为权利人之利益,同时为受其行使之相对人之利益而存在。” 这决定了配偶权从本质上讲是权利,但却以义务为中心, 权利人在道德和伦理观的驱使下自愿或非自愿地受制于相对人的利益,因而权利之中包含义务。基于此,有的学者称配偶权为“合权利义务为一体的新型权利”。配偶权作为一项基本身份权,应当派生出下列权利和义务:
(一)夫妻姓名权
夫妻姓名权是指夫妻缔结婚姻关系后,妻子是否有独立姓氏的权利,配偶各自有无独立的姓名权是配偶有无独立人格的标志。各国关于夫妻姓名权的立法,有5种基本类型:(1)坚持妻从夫姓原则。如《瑞士民法典》第161条就作此规定。(2)实行从一约定,无约定时从夫姓的原则。如《德国民法典》第1355条第2款就作此规定。(3)允许双方当事人任意约定原则。如原《苏俄婚姻和家庭法典》第18条就作此规定。(4)妻子在姓名前冠以夫姓原则。 如我国 *** 统治时期的中华民国民法第1000条就作此规定。(5)保持各自姓氏原则。 如我国婚姻法第10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我国法律的规定,完全贯彻了男女平等的原则。当然,法律作出这一规定,并不排除配偶之间可以就夫妻姓氏进行约定。
(二)住所决定权
住所决定权是指夫妻选定婚后共同生活住所的权利。现代各国关于住所决定权的立法,主要有4种:(1)丈夫权利主义。这种立法仍然规定住所决定权由丈夫单方行使,只不过行使权利的专制性质有所改变。例如《瑞士民法典》第160条第2款就作了如此规定。(2 )丈夫义务主义。这种立法规定丈夫有义务为妻子提供住所,而妻子则享有在该住所居住的权利。如英国法律便作此规定。(3)协商一致主义。 这种立法规定婚姻住所由配偶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如前罗马尼亚、法国即作此规定。(4)自......>>

问题四:婚姻家庭的一般概念和法律概念 婚姻家庭的一般概念:婚姻是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确诊的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家庭是以婚姻血缘和共同经济为纽带组成的亲属团体生活单位。
婚姻家庭的法律概念: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以夫妻权利的义务为内容的合法结合。家庭是共同生活的、其成员间互享法定权利,互定法定义务的亲属团体。

问题五:法律上的婚姻是怎么定义的? 问题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也就是说现在法律上面已经没有事实婚姻这个词语,所以不属于事实婚姻
问题2:虽然不属于民法中的事实婚姻但是在刑法中b仍然构成重婚罪。
问题3:a当然有权利要求b给付抚养费
问题4:由b给付
5:如果不是以暴力进行干涉那么就没有刑事责任。
6:首先返还c礼双方家庭协调

问题六:如何从法律意义上界定婚姻 家庭 以婚姻登记机关结婚登记为分界

问题七:法律上怎样界定同居? 关于非法同居, 有2种说法:
1. 已婚但与他人同居.
2. 未婚与他人同居.
婚姻法中, 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中,有关于同居的陈述.
《中华人民婚姻法》: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在2001年12月24日通过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如此适用解释:
第二条 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从法律的精神上看,非法应当是指有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 对于法律明文禁止的同居行为,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而不是仅仅指代与他人同居, 在婚姻法中有明确界定, 且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也有相关陈述.
所以, 关于非法同居, 应当是婚姻法中出现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不是未婚与他人同居. 未婚与他人同居应当成为未婚同居.
关于未婚与他人同居,在婚姻法中是不受法律保护,但也不被法律禁止. 法律上没有禁止的权利,并且是人与生俱来的权利,应当有个人保留. 所以不属于非法同居.

问题八:法律是怎样定义什么是合法有效的婚姻? 婚姻――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以夫妻双方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合法结合。登记结婚后婚姻关系受到法律保护。

问题九:请论述你对婚姻和恋爱法律的相关理解 对婚姻和恋爱法律的相关理解
事业的成功,往往与美满的婚姻家庭密切相连.从恋爱到缔结婚姻、建立家庭,是人生的必经阶段.大学阶段,妙龄韶华,树立正确的恋爱婚姻家庭观,处理好复杂的感情和人际关系,有利于大学生的健康成长,顺利成才.
一、爱情与人生
爱情是一个古老而常新的人生话题.许多人不惜用最美丽的语言来描绘爱情的永恒和不朽,认为爱情能给人带来精神上的激励、情绪上的欢愉、生活上的充实,没有爱情的人生是苍白的、消沉的甚至是没有意义的.也有人由于看到他人的不幸或自己经历过不幸,对爱情持悲观的态度,认为美好的爱情只是戏剧中的演绎,而生活中的爱情带给人的更多的是痛苦,而不是欢愉.
在现实生活中,正确地认识爱情的本质,处理好恋爱关系,爱情就会给人生带来幸福,不然的话,就可能成为人生不幸的诱因.
(一) 爱情的本质
所谓爱情,是指男女之间基于共同的生活理想,在各自内心形成的相互倾慕,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身伴侣的一种强烈、纯真、专一的感情. *** 、理想和责任是构成真正爱情的三个基本要素.
*** 把爱情与人世间的其他情感,如亲人之爱、朋友之情或同志之谊明显的区别开来,使爱情成为特殊的“情爱”.
理想赋予爱情更深刻的社会内涵,是爱情生长的内在依据.爱情是两个人感情的交融,是爱她(他)和自爱的统一.对方的人品就是我对人品的追求,对方的行为就是我认同的行为标准的体现;对方的言谈就是我心声的表露.这种人格上的相互映衬,志趣上的相互认同,就形成了双方对生活的共同理想.从而使真正的爱情具有巨大的鼓舞力量,能够振奋人的精神,激发人的智慧,升华人的品德.
责任是对 *** 和理想的升华,责任也因此成为爱情得以长久的重要保障,是坚贞爱情的“试金石”.古今中外,人们所赞美的爱情无不体现着恋人间为对方“忘我”的付出.这种自愿担当的责任,丰富了爱情的内涵,提升了爱情的境界.
上述三个基本要素构成了爱情有机的统一整体,它们的完美结合也就成就了人世间美好的爱情. *** 的吸引,使得爱情打上了情爱的烙印,并把异性间的爱情与异性间的友谊根本区别开来.理想的契合,使得爱情表现着恋人们对生活的希望和对未来的憧憬,使热恋中的人们焕发出极大的热情来克服生活中的消极和颓废.责任的担当,则使得爱情不是自私得占有对方的感情,而是自觉自愿地为所挚爱的人付出感情.
真正的爱情是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它体现着人的自然的和社会的双重需要,并通过生活而获得充实的意义.
爱情是人生一道亮丽风景.人生在具体的社会和文化环境中展开,理解和把握爱情真谛或本质,要考虑到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考虑到一定的文化传统、社会心态和风俗习惯的影响.
(二)恋爱中的道德
男女双方培养爱情的过程或在爱情基础上进行的相互交往活动,就是人们日常所说的恋爱.恋爱不是“乱爱”,恋爱必然会受到道德的激励或约束.恋爱是一种特殊的人际交往,因而恋爱中的道德又不同于一般的人际交往的道德.一般的人际交往着重于利益关系的调整,而恋人之间关系的协调更着重于人格的尊重和情感上的协调.恋爱中的道德要求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尊重平等人格.恋人间彼此尊重人格的表现,主要是尊重对方的独立性和重视双方的平等.恋爱的双方在人格上都是独立的,如果把对方当作自己的附庸,或依附对方而失去“自我”,都是对爱情实质的曲解.恋爱的双方在相互关系上是平等的,都有给予爱、接受爱和拒绝爱的自由,放纵自己的情感或者对对方予以约束和强迫,都不符合恋爱的道德要求.
自觉承担责任.自愿地为对方承担责任,是爱情本质的体现.无论对方处于顺境还是逆境,是富裕还是贫穷,是健康还是伤病,爱一个人或接受一个人的爱,就意味着始......>>

问题十:婚姻的定义是什么? 我 国1980年《婚姻法》、1994年《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涉及婚姻家庭的法律法规,均无明确的规定。目前通行的几种教材给婚姻下的定义不尽相同,但有一点却为各家所采纳,即都认为:婚姻是男女两性的合法结合,强调婚姻须合法,换言之,即只有合法才能成其为婚姻。比如: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婚姻法学教程》认为:“婚姻,是人与人之间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是以感情为基础的两性关系,婚姻是男女两性在爱情基础上合法的自然结合。”[1]这一概念强调婚姻是“合法”的结合。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婚姻家庭法教程》给婚姻下的定义是:“婚姻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依法自愿缔结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两性结合。”[2]这一定义也强调婚姻是“依法缔结”的。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婚姻法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婚姻法学》、人民法院出版社1992年版《中国婚姻法》在给婚姻下定义时均认为婚姻是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确认的”[3]男女两性的结合,在定义中没有直接限定“合法”为其内涵,但是,在下文中解释“当时的社会制度”时,都认为:当时的社会制度,“在原始社会”为“当时的习惯”,“阶级社会产生后”则为“当时社会的法律制度”。[4]经这样一解释,事实上“婚姻”也必须是“合法”结合

什么是"婚姻" 它的含义是什么

分类: 烦恼 >> 夫妻
解析:

婚姻传统上是男女两性依一定的法律、伦理和风俗的规定所建立起来的夫妇关系。它是组成家庭的基础和根据。是家庭成立的标志。现在的同性婚姻则打破了传统的婚姻概念。

婚姻的本质

婚姻从表现形式上看,是男女两性的生理结合;从本质上看,是男女的一种特定的社会结合。从人类社会出现以来,使两性结合趋于规范化的主要手段是风俗、伦理和法律;现代社会主要是依据法律。

婚姻成立的主要动机不只是在于满足性需求,还有更复杂的动机。德国社会学家L.穆勒曾归为三种动机,即经济、子女和感情,并认为在上古时代经济第一,子女第二,爱情第三;中古时代,子女第一,经济第二,爱情第三;现代社会,爱情第一,子女第二,经济第三。古代社会,婚姻的主导动机缘于妇女是创造财富的活动工具,娶妻是为了增加劳动力,人的 *** 在婚姻之外可以得到满足。人类婚姻史的第二时期,妇女劳动范围逐渐变小,财富及继承问题日趋突出,于是关于个人至亲骨肉的后代观念便成了婚姻的主导动机。娶妻是为了生育合法的儿女和照管家室。第三时期,妇女社会地位起了变化,个人自由成为社会生活的基本准则,爱情成了婚姻的主导动机,其次才是生儿育女和权衡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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