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里十二姻缘基本知识,掌管姻缘的菩萨

佛教的12因缘是什么?

佛说旧城喻经
西天译经三藏朝奉大夫试光禄卿
明教大师臣法贤奉 诏译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只树给孤独园。与大众俱。
尔时佛告诸苾刍言。苾刍。我于往昔未证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时。独止一处心生疑念。何因世间一切众生受轮回苦。谓生老死。灭已复生。由彼众生不如实知。是故不能出离生老死苦。我今思念此老死苦从何因有。复从何缘有此老死。
作是念已。离诸攀缘定心观察。谛观察已乃如实知。今此老死因生而有。复从生缘而有老死。
知此法已。又复思惟。生何因有。复以何缘有此生法。作是念已。离诸攀缘定心观察。谛观察已乃如实知。生因有起。复从有缘起此生法。
知此法已。又复思惟有因何起。复以何缘起此有法。作是念已。离诸攀缘定心观察。谛观察已乃如实知。有因取起。复从取缘起此有法。
知此法已。又复思惟取何因有。复从何缘有此取法。作是念已。离诸攀缘定心观察。谛观察已乃如实知。取因爱有。复从爱缘有此取法。
知此法已。又复思惟爱何因有。复以何缘有此爱法。作是念已。离诸攀缘定心观察。谛观察已乃如实知。爱因受有。复从受缘有此爱法。
知此法已。又复思惟受何因有。复以何缘有此受法。作是念已。离诸攀缘定心观察。谛观察已乃如实知。受因触有。复从触缘有此受法。
知此法已。又复思惟触何因有。复以何缘有此触法。作是念已。离诸攀缘定心观察。谛观察已乃如实知。触因六处有。复从六处缘有此触法。
知此法已。又复思惟。今此六处何因而有。复从何缘有六处法。作是念已。离诸攀缘定心观察。谛观察已乃如实知。而彼六处因名色有。从名色缘有六处法。
知此法已。又复思惟。今此名色何因而有。复从何缘有此名色。作是念已。离诸攀缘定心观察。谛观察已乃如实知。而彼名色因识而有。复从识缘有名色法。
知此法已。又复思惟识何因有。复以何缘有此识法。作是念已。离诸攀缘定心观察。谛观察已乃如实知。如是识法因名色有。从名色缘有此识法。唯此识缘能生诸行。由是名色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处。六处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忧悲苦恼。是故一大苦蕴集。
知此法已。又复思惟。以何因故得无老死。何法灭已得老死灭。作是念已。离诸攀缘定心观察。谛观察已乃如实知。若无生法即无老死。生法灭已老死亦灭。
知此法已。又复思惟。何法若无生法得无。何法灭已生法得灭。作是念已。离诸攀缘定心观察。谛观察已乃如实知。若无有法即无生法。有法若灭生法亦灭。
知此法已。又复思惟。何法若无有法不起。何法灭已有法得灭作是念已。离诸攀缘定心观察。谛观察已乃如实知。若无取法有法即无。取法灭已有法亦灭。
知此法已。又复思惟。何法若无取法得无。何法灭已取法得灭。作是念已。离诸攀缘定心观察。谛观察已乃如实知。若无爱法即无取法。爱法灭已取法亦灭。
知此法已。又复思惟。何法若无得无爱法。何法灭已爱法得灭。作是念已。离诸攀缘定心观察。谛观察已乃如实知。受法若无爱法即无。受法灭已爱法亦灭。
知此法已。又复思惟。何法若无受法得无。何法灭已受法得灭。作是念已。离诸攀缘定心观察。谛观察已乃如实知。触法若无受法即无。触法灭已受法亦灭。
知此法已。又复思惟。何法若无触法即无。何法灭已触法得灭。作是念已。离诸攀缘定心观察。谛观察已乃如实知。六处若无触法得无。六处灭已触法亦灭。
知此法已。又复思惟。何法若无六处得无。何法灭已六处亦灭。作是念已。离诸攀缘定心观察。谛观察已乃如实知。名色若无六处得无。名色灭已六处亦灭。
知此法已。又复思惟。何法若无名色得无。何法灭已名色亦灭。作是念已。离诸攀缘定心观察。谛观察已乃如实知。识法若无名色即无。识法灭已名色亦灭。
知此法已。又复思惟。何法若无识法得无。何法灭已识法亦灭。作是念已。离诸攀缘定心观察。谛观察已乃如实知。行法若无识法即无。行法若灭识法亦灭。
知此法已。又复思惟。何法若无行法得无。何法灭已行法得灭。作是念已。离诸攀缘定心观察。谛观察已乃如实知。无明若无行法即无。无明灭已行法亦灭。由是无明灭则行灭。行灭则识灭。识灭则名色灭。名色灭则六处灭。六处灭则触灭。触灭则受灭。受灭则爱灭。爱灭则取灭。取灭则有灭。有灭则生灭。生灭则老死忧悲苦恼灭。由是一大苦蕴灭。
一一了知如是法已。又复思惟。我今已履佛所行道。已被昔人所被之甲。已到昔人涅盘之城。
佛复告言。诸苾刍。譬如有人欲远所诣。即履昔人所行之道。又被昔人所被之甲。乃寻昔人旧所都城。或行深山或行旷野。行之不已到彼旧城。其城广大乃是往昔王之所都。而此都城严丽依然。池沼园苑皆悉殊好。人之见者心无厌舍。是人见已。即自思惟。我今回还诣于本国。具以斯事上奏于王。既至本国即奏王曰。大王当知。我被昔人所被之甲。乃履昔人所行之道或行深山或行旷野。行之不已到一旧城。其城广大。乃是往昔王之都聚。而彼城隍严丽依然。池沼园苑皆悉殊好。人所见者心无厌舍。大王。宜应往彼都止。王闻语已。即允所奏。乃与臣佐寻都彼城。而彼都城由王居止。转更严丽人民炽盛丰乐倍常。诸苾刍。我亦如是。履于诸佛旧所行道。被于诸佛所被旧甲。行诣诸佛涅盘旧城。
诸苾刍。何谓旧道。何谓旧甲。何谓旧城。即是过去诸佛所行八正之道。所谓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诸苾刍。此八正道。是即旧道是即旧甲是即旧城。先佛所行我亦履践。乃可得见彼老死集。是故我证得老死灭。乃至观见生有取爱受触六处名色识等皆灭。又观行集亦令行灭。行法灭已无明亦灭。无明灭已即无所观。是时我以自神通力成等正觉。
诸苾刍。我所宣说如是正法。汝等精勤。应如是学应如是行。记念修习成诸梵行。天上人间宣布法化。广为众生作大利益。乃至苾刍尼优婆塞优婆夷婆罗门外道尼干子等。亦应如是修习宣布。广为众生作大利益。
尔时世尊说是经已。一切大众闻佛所说信受奉行。

求佛教的十二因缘详细解说

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入。六入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诸经说十二因缘。其言如此)无明缘行。于缘不了名为无明。以无明故发生于行。无明与行二种是过去二因也。行者生死业也。行缘识。以有过去行业。发起现在生识。神初受生之时。名之为识。识缘名色。以有受生之识。发起名色。名色者五阴也。受想行识四阴名为名。色之一阴称为色。受等四阴总为名者。以心道冥隐无形可见但可障其名字故。谓之名也。此谓在胎之时。六根未用五阴初具故云名色。名色缘六入。由名色故发生六入。六入者六根也。通生识道故名为入。此谓出胎在外六根开显时也。六入缘触。由六入故发生于触。根尘识等之事和合触对前境。名之为触。触缘受。由触境故发生受。于境领纳名为受也。从识至受五种是现在果也。受缘爱。由受纳故发生于爱。于缘起染名为爱也。此是现在第一因。爱缘取。由染爱故发生于取。缘染入有所执惑名为取也。此是现在第二因。取缘有。由取著故发起于有。身口造作能招来有。以果自因故名有也。此是现在第三因。有缘生。由现在起有令未来受生。于法始起名之为生。生缘老死。由有生故起于老死。是老死之缘故云生缘老死。余皆类此。生与死是未来二报。夫十二因缘者生死系缚之因缘也。必须灭此因缘。乃得免于生死。是故经云。无明灭则行灭。乃至生灭则老死灭是也。若三世分之。过去二种。中间有八。未来有二。过去唯因。未来唯果。中间现在因果合说。所以然者。既前有二因故。以五果往酬。未来二果故。须三因往克。
一无明 二行 三识 四名色 五六入 六触 七受 八爱 九取 十有 十一生 十二老死
次十一智而辩十二因缘者。除如实智。其余十智。皆是二乘共得。今一往明。若声闻人。但约一世。总观四谛。成十智则智劣。智劣故。不能侵除习气。功德神用亦减少。若缘觉人。通约三世。细分别观十二因缘。若成十智则智强。智强故。能侵除习气功德。神用亦广。是以大圣教门。别开出中乘之道。意在此也。通称因缘者。是十二法。展转能感果。故名因。互相由藉而有。谓之缘也。因缘相续。则生死往还无际。若知无明不起取有。则三界二十五有生死皆息。是为出世之要术也。教门十二因缘。有三种不同。一者约三世明十二因缘。二者约果报二世辩十二因缘。三者约一念一世辩十二因缘。今无明三世十二因缘者。初二过去世摄。后二未来世摄。中八现在世摄。是中略说三事烦恼业苦。是三事展转。更互为因缘。是烦恼业因缘。业苦因缘。苦苦因缘。苦烦恼因缘。烦恼业因缘。业苦因缘。苦苦因缘。是为展转。更互为因缘故。云三世十二因缘也
一无明 过去世一切烦恼。通是无明。以过去未有智慧光明故。则一切烦恼得起故。是以过去烦恼悉是无明也
二行 从无明生业。业即是行。以善不善业。能作世界果故。故名为行也
三识 从行生垢心。初身因如犊子。识母自相识。故名识。即是父母交会初。欲托胎时之名
四名色 从识生非色四阴及所任色阴。是名名色。即是歌罗逻时之名也
五六入 从名色中。生眼等六情。是名六入。从五疱初开已来。即是六入名也
六触 由入对尘情尘识合。是名为触。以六尘触六根故。即有六识生。故名情尘识合也
七受 从触生受。故名为受。即是因六触。触六根即领受六尘。为六受也
八爱 从受中心著。名之为爱。谓于所领受六尘中。心生渴爱也
九取 从渴爱因缘求。是名为取。谓求取所爱之尘也
十有 从取则后世业因成。是名为有。因能有果。故名为有
十一生 从有还受后世五众之身。是名生。所谓四生六道中受生也
十二老死 从生五众身熟坏。是为老死。老死则生忧悲哭泣。种种愁苦。众恼合集。若正观诸法实相清净。则无明尽。无明尽故行尽。乃至众苦和合皆尽。若能如是。正观三世十二因缘。发真无漏。成辟支佛
次明从果报。约二世观十二因缘相。具出大集经。今略出经文。是十二因缘。从歌罗逻而辩无明。故云果报也。约二世明者。前十因缘属现在。后二因缘属未来。二世合为十二也
一无明 大集经言。云何名为观于无明。先观中阴。于父母所生贪爱心。爱因缘故四大和合。精血二渧。合成一渧。大如豆子。名歌罗逻。是歌罗逻有三事。一命二识三燸。过去世中。业缘果报。无有作者。及以受者。初息出入。是名无明。歌罗逻时。气息入出者。有二种道。所谓随母气息上下。七日一变。息入出者名为寿命。是名风道。不臭不烂。是名为燸。是中心意。名之为识。善男子若有欲得辟支佛。当观如是十二因缘
二行 复观三受因缘。五阴十二入十八界。云何为观。随心于念观息出入。观于内身皮肤肌肉筋骨髓脑。如空中云。是身中风。亦复如是。有风能上。有风能下。有风能满。有风能焦。有风能增长。是故息之出入。名为身行。息从觉观生。故名意行。和合出声。是名口行
三识 以如是三行因缘故。有识生。故名为识
四名色 识因缘故。则有四阴及以色阴。故名名色
五六入 五阴因缘识行六处。故名六入
六触 眼色相对。故名为触。乃至意法。亦如是
七受 触因缘故。念色乃至法是名为受
八爱 贪著于色乃至于法。是名为爱
九取 爱因缘故。四方求觅。故名为取
十有 取因缘故。受于后身。故名为有
十一生 有因缘故。有生是为生也
十二老死 生因缘故。则有老死种种诸苦。是名五阴十二入十八界十二因缘之大树也此并是略出经文辩。从初受报来。约二世明十二因缘相。孱然无一句私语。读者善寻。自知与前来约三世明十二因缘有异也
次明一念十二因缘。但约一世中。随一念心起。即具十二因缘。亦出大集经中。今略出经文明一念十二因缘相
一无明 因眼见色而生爱心。即是无明
二行 为爱造业。即名为行
三识 至心专念。故名为识
四名色 识共色行。是名名色
五六入 六处生贪。是名六入
六触 因入求爱。名之为触
七受 贪著心者。名之为受
八爱 经中脱落。不释爱相。今私作义释云。缠绵不舍。名之为爱
九取 求是等法。名之为取
十有 如是法生。是名为有
十一生 次第不断。是名为生
十二老死 次第断故。名之为死。生死因缘。众苦所逼。名之为恼。乃至意法因缘生贪。亦复如是
是十二因缘。一人一念。皆悉具足。并出大集经文。未有一句私语。读者善寻。此与常所说三世因缘迥异。若有欲学因缘佛道者。上来至此三种辩因缘。相随用一门修学。即证缘觉智也
谓无明等展转感果名因,互相由藉为缘,三世相续,无间断也。(三世相续无间断者,谓由过去世无明、行为因,感现在世识乃至受,五者为果;由现在果,起爱、取、有三者,为现在因;由现在因,感未来世生、老死之果,如是循环,无间断也。)
[一、无明],谓过去世烦恼之惑,覆于本性,无所明了,故曰无明。
[二、行],谓过去世,身口造作一切善不善业,是名为行。
[三、识],谓由过去惑业相牵,致令此识,投托母胎,一刹那间,染爱为种,纳想成胎,是名为识。(梵语刹那,华言一念。)
[四、名色],名即是心,谓心但有名而无形质也;色即色质,即是身也。谓从托胎已后,至第五个七日,名形位,生诸根形,四支差别,是名为色。(四支者,即两手两足也。)
[五、六入],谓从名色已后,至第六个七日,名发毛爪齿位,第七七日,名具根位,六根开张,有入六尘之用,是名六入。(六根者,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也。六尘者,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法尘也。)
[六、触],谓出胎已后,至三四岁时,六根虽触对六尘,未能了知生苦乐想,是名为触。
[七、受],谓从五六岁至十二三岁时,因六尘触对,六根即能纳受前境好恶等事,虽能了别,然未能起淫贪之心,是名为受。
[八、爱],谓从十四五岁至十八九岁时,贪于种种胜妙资具及淫欲等境,然犹未能广遍追求,是名为爱。
[九、取],谓从二十岁后,贪欲转盛,于五尘境,四方驰求,是名为取。(五尘者,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也。)
[十、有],谓因驰求诸境,起善恶业,积集牵引,当生三有之果,是名为有。(因果不亡为有,三有者,欲有、色有、无色有,即三界也。)
[十一、生],谓从现世善恶之业,后世还于六道四生中受生,是名为生。(六道者,天道、人道、修罗道、饿鬼道、畜生道、地狱道也。四生者,胎生、卵生、湿生、化生也。)
[十二、老死],谓从来世受生已后,五阴之身,熟已还坏,是名老死。(五阴者,色阴、受阴、想阴、行阴、识阴也。)
一、刹那。是于刹那立十二支也。谓刹那之顷由贪行杀,有具十二支者,盖贪是无明,思欲行杀,思是行,了别所杀之人,及其诸境之事,是识,与其识俱之色想行三蕴,是名色,名色是总,六处是别,别必在于总住,其所住之法即是六处,意处虽属于过去而原为六处之摄,故说名六处。六处是根,合其余识境而生之心所,是触,领触之心所是受,贪即是爱(即行杀之贪心),与贪相应之诸烦恼是取,依此所起之身语二业,是有,如是诸法之起,是生,其法熟变,是老,其法终灭坏是死。然则于刹那完具十二支也。二、连续,是十二支因果无间连续而起也。三、分位,是如前所释,各于其起位而分别之也。故此缘起支,十二支各具五蕴。四、远续,是依顺后受及不定受业,而前分位之五蕴,隔越多生,从无始远续之因果也。见俱舍论九。十二种因缘生起之意。又作二六之缘、十二支缘起、十二因缘起、十二缘起、十二缘生、十二缘门、十二因生。即构成有情生存之十二条件(即十二有支)。
(一)阿含经所说根本佛教之基本教义,即:无明(梵avidya^ )、行(梵sam!ska^ra )、识(梵vijn~a^na )、名色(梵na^ma -ru^pa )、六处(梵s!ad! -a^yatana )、触(梵spars/a )、受(梵vedana^ )、爱(梵tr!s!n!a^ )、取(梵upa^da^na )、有(梵bhava )、生(梵ja^ti )、老死(梵jara^ -maran!a )。据长阿含卷十大缘方便经载,缘痴有行,缘行有识,缘识有名色,缘名色有六入,缘六入有触,缘触有受,缘受有爱,缘爱有取,缘取有有,缘有有生,缘生有老、死、忧、悲、苦恼大患所集,是为此大苦阴缘。即此十二支中,各前者为后者生起之因,前者若灭,后者亦灭,故经中以(大一·六七上)‘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中略)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之语,说明其相依相待之关系。即一切事物皆具有相依性,皆由因、缘所成立,故说无常、苦、无我。
在阿含经典中,除十二缘起说之外,另有十支、九支、八支、七支等缘起说,广义而言,彼等皆含摄于十二缘起说中。又杂阿含经卷十二谓,缘起法乃永恒不变之真理,佛观察此真理而开悟,并为众生开示此法。又若自有情生存之价值与意义方面观察十二缘起之意义,则指人类生存之苦恼如何成立(流转门),又如何灭除苦恼而至证悟(还灭门)。即有情之生存(有)乃由识(精神之主体)之活动开始,识之活动成为生活经验(行),复由活动之蓄积形成识之内容。然识之活动乃识透过感觉器官(眼、耳、鼻、舌、身、意六处)接触认识之对象(即一切心、物〔名色〕),此系主观上感受之事。凡夫之识以无明(对佛教真理无自觉)为内相,以渴爱(求无厌之我欲)为外相,渴爱即识之根本相,且发展而取一切为我,成为我执(取),故由此染污识之活动所薰习之识,必应经验生、老、死等所代表之人间苦、无常苦。反之,圣者因灭无明及渴爱,故人间苦亦灭。
二十八星宿,又名二十八舍或二十八星,它把南中天的恒星分为二十八群,且其沿黄道或天球赤道(地球赤道延伸到天上)所分布的一圈星宿,它分为四组,又称为四象、四兽、四维、四方神,每组各有七个星宿,其起源至今尚不完全清楚。
最初是古人为比较日、月、金、木、水、火、土的运动而选择的二十八个星官,作为观测时的标记。“宿”的意思和黄道十二宫的“宫”类似,是星座表之意。表示日月五星所在的位置。到了唐代,二十八宿成为二十八个天区的主体,这些天区仍以二十八宿的名称为名称,和三垣的情况不同,作为天区,二十八宿主要是为了区划星官的归属。
二十八宿从角宿开始,自西向东排列,与日、月视运动的方向相同:
东方称青龙:角木蛟 亢金龙 氐土貉 房日兔 心月狐 尾火虎 箕水豹;
南方称朱雀:井木犴 鬼金羊 柳土獐 星日马 张月鹿 翼火蛇 轸水蚓;
西方称白虎:奎木狼 娄金狗 胃土雉 昴日鸡 毕月乌 觜火猴 参水猿;
北方称玄武(龟和蛇):斗木獬 牛金牛 女土蝠 虚日鼠 危月燕 室火猪 壁水獝。

佛教因果定律:什么是十二因缘

什么是十二因缘

佛教的十二因缘是对缘起论的最好解释,关于世界的由来佛陀提出了缘起论,而在人生过程的形成和变化的具体问题上,佛陀在缘起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十二因缘。

十二因缘

十二因缘是按照缘起论来对人生进行分析,它将人生过程分为十二个彼此成为互为条件或因果的环节:

一、无明,指心的无知,包括不明善恶、不明佛法教义,这是一切痛苦的根源。

二、行,因为无明而做出善或恶的行为。

三、识,因为过去的行为累积了一定的因果,从而投生于今世,成为新的生命。

四、名色,指由精神要素与物质要素和合而形成的身心。

五、六入,人在胚胎发育时,产生眼、耳、鼻、舌、身、意的感知能力。

六、触,人在出生后,对外界事物有所接触。

七、受,由于与外界事物的接触而产生苦、乐、忧、喜的感觉。

八、爱,对苦有强烈的憎恨,对乐有热烈的渴望,强烈的欲求或渴望,就是爱。

九、为爱努力地追求。

十、有,今生为爱产生诸多行为,成为下一世的果报。

十一、生,有了今生的业因,而受来生的生命。

十二、老死,有生必有死。

十二因缘与三世因果

十二因缘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就是过去世、现在世和未来世。其中无明和行属于过去世,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属于现在世,生和老死是属于未来世。

十二因缘的三个阶段中有两重的因果:过去因现在果,现在因未来果。

过去因是无明和行,无明是过去世的迷惑,行是过去世的造业。现在果是识、名色、六处、触、受,正是由于过去因才有了现在的果,这就是第一重因果,过去因被称为“能引”,现在果被称为“所引”。

现在因是爱、取、有,爱和取是现在世的迷惑,有是现在世的造业。未来果是生和老死,正是由于现在因才能了未来的果,这就是第二重因果,现在因被称为“能成”,未来果被称为“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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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十二因缘什么意思 谁能解释的 详细一点 谢谢

《三藏法数》有这样的解释:

谓无明等展转感果名因,互相由藉为缘,三世相续,无间断也。(三世相续无间断者,谓由过去世无明、行为因,感现在世识乃至受,五者为果;由现在果,起爱、取、有三者,为现在因;由现在因,感未来世生、老死之果,如是循环,无间断也。)
[一、无明],谓过去世烦恼之惑,覆于本性,无所明了,故曰无明。
[二、行],谓过去世,身口造作一切善不善业,是名为行。
[三、识],谓由过去惑业相牵,致令此识,投托母胎,一刹那间,染爱为种,纳想成胎,是名为识。(梵语刹那,华言一念。)
[四、名色],名即是心,谓心但有名而无形质也;色即色质,即是身也。谓从托胎已后,至第五个七日,名形位,生诸根形,四支差别,是名为色。(四支者,即两手两足也。)
[五、六入],谓从名色已后,至第六个七日,名发毛爪齿位,第七七日,名具根位,六根开张,有入六尘之用,是名六入。(六根者,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也。六尘者,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法尘也。)
[六、触],谓出胎已后,至三四岁时,六根虽触对六尘,未能了知生苦乐想,是名为触。
[七、受],谓从五六岁至十二三岁时,因六尘触对,六根即能纳受前境好恶等事,虽能了别,然未能起淫贪之心,是名为受。
[八、爱],谓从十四五岁至十八九岁时,贪于种种胜妙资具及淫欲等境,然犹未能广遍追求,是名为爱。
[九、取],谓从二十岁后,贪欲转盛,于五尘境,四方驰求,是名为取。(五尘者,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也。)
[十、有],谓因驰求诸境,起善恶业,积集牵引,当生三有之果,是名为有。(因果不亡为有,三有者,欲有、色有、无色有,即三界也。)
[十一、生],谓从现世善恶之业,后世还于六道四生中受生,是名为生。(六道者,天道、人道、修罗道、饿鬼道、畜生道、地狱道也。四生者,胎生、卵生、湿生、化生也。)
[十二、老死],谓从来世受生已后,五阴之身,熟已还坏,是名老死。(五阴者,色阴、受阴、想阴、行阴、识阴也。)

天台宗立意稍深一点。
台宗立思议生灭、思议不生不灭、不思议生灭、不思议不生不灭等,四种十二因缘,以此配化法四教(藏、通、别、圆)。圆教称十二因缘为佛性,即依缘而生现象无非是中道之理。
观十二缘起与四谛观,同为佛教重要观法,据传:释尊!因观此而开悟证果。据‘阿毗达磨杂集论’卷四,依无明而行等顺次观迷之生起者,称为杂染顺观;若老死等支各立苦集灭道四谛,从老死逆次观迷之生起者,称为杂染逆观。由无明灭则行灭等顺次观悟之现成,称为清净顺观;由老死灭而生灭等逆次观悟之现成者,称为清净逆观。
据‘大毗婆沙论’卷二十四所说,观迷生起之流转门,系除“无明”“行”外十支,观悟现成之还灭门,则系观十二支。依巴利文律之大品,流转门为顺观,还灭门称为逆观,至今仍采此说。据台宗,依三世两重、二世一重、刹那一念三种十二因缘观,各依顺序可破断见(包含常见)、着我见、性实见等三种。

 宁玛派据自宗见地,对十二因缘有比较特别的观点。
龙青巴尊者于《妙乘藏》中述说如下——
依十二缘起顺次流转,有情由是迷失于轮回,其流转次第,即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
然而欲解释此流转,却须知轮回的“因”与“缘”。说为“三无明”及“四缘”。
近代莲花业缘力尊者解释道——三无明为“一味自因无明”、“俱生无明”、“遍计无明”。
不能了知“本始清净根本觉”之如实自性(即不能了知根本觉为本始清净),是为“一味自因无明”。
一切法皆为法尔显现,不待造作始显现,且无自性,若于此不能体悟,是为“俱生无明”。
有情不能证悟力用及寻伺为无自性,实为自体性与自力,于是即堕能所二边。起遍计云:“我由彼生”、“彼由我生”等等,是为“遍计无明”。
是故由三无明之生起,即不能了悟悲心力用之本质。
至于轮回之“四缘”,则为——
不能了悟自体性之俱生无明,即是“因缘”。
外生显现为五种光,即“所缘缘”。
生起悲心之力用成寻伺,乃“增上缘”。
成寻伺而堕入能、所边见,由是离光明界而陷入异熟习气,此为“等无间缘”。
由是十二因缘之顺次流转可解释如下——
无明——三无明生起,由是不能了悟悲心力用之本质。
行——形成轮回之四缘。
识——由“行”生起粗识,此粗识对外境种种相皆受用。
名色——由“识”因种种业力而生起名色。
六入——由“名色”生起六根。
触——“六根”所缘六尘(外境)。
受——由“触”生起乐、苦及无苦乐之受。
爱——由“受”生起贪乐厌苦之心。
取——由“爱”生起对外境之追求。
有——由“取”而造作种种业及烦恼污染,由是轮回之因缘已成。
生——由“有”故,令有情生诸趣中。
老死——由“生”而有老年及死亡。
有情于出生至死亡,为十二因缘之顺次推动。然临死时
(外呼吸断绝前后,直至死亡前)所出现之种种粗分及细分消散,却为十二因缘之逆行。于是种种幻象显现皆随之而空,生起本净,随即生起“法性中有”之显现,此实为涅槃缘起的显现。无奈有情不能当下证悟此胜义自性,由是又复顺行十二因缘而堕轮回。
由上所述,即可知宁玛派中有法的依据。除中有法外,一切法轨皆著重于光明的修习,实旨在令行人能在“法性中有”时,依“老死尽则生尽”、“生尽则有尽”……以至“行尽(轮回四缘尽)则无明尽”,此十二因缘逆行而得解脱于法性光明之中。
 ------------ 《密宗名相》

掌管人间婚姻的是哪位神仙?

月下老人

封神中有8位掌管姻缘的神仙,除月老之外,还有哪些?

封神之中,除了月老之外,还有女娲、符元仙翁、姜王后、高兰英、邓婵玉、纣王和龙吉公主这七位神仙掌管婚姻之事。关于月老,肯定没有人会陌生,但是除了月老之外,《封神演义》之中还有其余七位神仙,他们和月老一样,也专门掌管婚姻。

首先便是女娲,女娲捏土造人,但是这个时候的这些人并不懂男女之情,无法继续繁衍,于是女娲制定了婚姻制度,于是人类才能够继续繁衍。

符合仙翁没有正面描写,但是有一次月老就奉了他的旨意,来给龙吉公主说亲,由此可见,符元仙翁应当也是掌管婚姻的。

姜王后在封神之中可以说是一个悲惨的角色,被丈夫杀害了,但是死后她被封神成为了太阴星君,成为了不少人祈求婚姻美满的神仙。

高兰英死后被封为桃花星君,在中国,桃花就是姻缘的意思,高兰英自然也和婚姻脱不了干系。

邓婵玉被封为星君,在中国,有婚姻的说法,说明婚姻美满幸福,而邓婵玉作为星君自然也能保佑婚姻幸福。

纣王为天喜星,龙吉公主为红鸾星,两者共同掌管凡间的姻缘,红鸾星掌管的是姻缘,所以民间有红鸾星动的说法,说明姻缘将到,而天喜星则是保佑婚姻顺利,没有什么挫折。

如果要获得一份好姻缘,是十分不容易的事情,在古代为了保佑婚姻顺利,就有这么多的神仙,可见,要珍惜自己的缘分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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