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婚姻嫁娶,中国传统的嫁娶

古代的婚嫁礼仪是什么样的?

第一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婚嫁礼仪的前提。如果是取正式妻子的话,八抬大轿和聘礼这些是少不了的吧。然后在古装剧里面纳妾,好像需要正室妻子的同意还要喝妾室茶。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特点。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古时婚姻是怎么样的?

婚姻是人类得以繁衍生息的主要方式和构成家族、亲族的基础。婚姻风俗主要包括婚姻形态、媒介、礼仪以及离婚、改嫁、夫妇间的地位等种种风俗观念。
《诗·小雅·我行其野》载:“昏姻之故,言就尔居。”
《礼记·昏义叙》曰:“婿曰昏,妻曰姻。”《说文》载:“婚,妇家也,礼娶妇以昏时,妇人阴也,故曰婚。”“姻,婿家也,女子所因,故曰姻。”
上列旨义,似乎婿和妇家称婚,妻和夫家称姻。其实,“男昏女姻,散则通”,可以互称,婚姻即指夫妇。
婚姻之婚为什么也写作“昏”?《白虎通·嫁娶篇》解释说:“婚姻者何谓也?婚者昏时行礼,故曰婚。”现在娶妻以白昼,且挂红,古代以迎女为迎阴气至家,必夜行,车服尚黑,执烛前往。故婚礼“不乐不贺。”
《列子·汤问》载,远古时代“男女杂游,不媒不聘。”这种乱婚没有特定的约束规范,构不成氏族、家族,也不知道生育的秘密,往往归结为“感神龙”、“践巨人迹”、“吞薏苡”等,还算不上严格的婚姻。
人类最早的婚姻形式是血缘家族,当时已排除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性交关系,是一种同胞兄弟姐妹间的血缘婚。
传说,伏羲氏曾让人兄妹结婚,这种血缘婚即相当伏羲氏时代。
高山族传说,洪水把世上的人都淹死了,只剩兄妹二人。妹妹要和哥哥结婚,哥哥不同意。妹妹说,山洞里有个姑娘,你和她结婚吧。哥哥去山洞,果然见一蒙面姑娘,婚后才知道正是自己的亲妹妹。海南岛的黎族传说,上古天翻地覆,人类尽遭厄运,仅剩兄妹二人。妹妹把脸上刺上花纹,让哥哥认不出来,二人结了婚。从此,黎族姑娘开始纹面。
这时,人类不仅知道了生育的秘密,而且逐渐认识到同一血缘结婚的害处,在古代,叫作“男女同姓,其生不蕃”。
在远古认识愚昧低下的阶段能够认识到近亲结婚的害处似乎难以置信,其实是可以理解的。首先,许多兄妹结婚的传说,都是在各种天灾之后,仅剩下兄妹二人,别无选择,表现了一种万般无奈的心理否定。其次,许多兄妹结婚后,都有生下肉球、肉瓜、葫芦、无四肢五官等怪胎的传说,反映了人们抵制血缘婚的朴素观念。
再次,现代许多婚俗比较落后的民族,不仅对同血缘婚姻有清醒的认识,而且实行的基本上都是族外婚。于是,人们先从禁止父母与子女间的婚姻关系入手,再禁止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远房兄弟姐妹,最后,本氏族内不准通婚,这就产生了族外婚。
族外婚是甲氏族的一群兄弟出嫁到乙氏族,与乙氏族的一群姐妹互相婚姻。
在中国占代,一般是两个氏族结成世代通婚的联盟。如姬姓氏族与姜姓氏族即是长期通婚的联盟。中国的媳妇一直称公婆为“舅姑”。唐朝朱庆余有“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的诗句。这种称谓,就是这种族外婚的残余。由于世代互相通婚,甲氏族的男子嫁到乙氏族,乙氏族的男子嫁到甲氏族。
媳妇的公公实际上是自己母亲的兄弟,婆婆实际是自己父亲的姐妹,就是媳妇的舅舅和姑姑。族外婚在具体通婚形式上有以下三种,这三种形式也显示了向对偶婚发展的线索。
一种形式是野合而婚。古代和现代某些少数民族,都要定期举行祭祀女神的仪式和各种形式的集会,目的之一就是为两氏族青年男女提供建立婚姻关系的机会。商周时代仍有这种旧俗。《周礼·媒氏》载:“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史记·滑稽列传》载:“州闾之会,男女杂坐……履交错,杯盘狼藉,堂上烛灭,罗襦襟解,微闻香泽。”另外,《诗经》中反映男女野合调情的例子很多,孔子就是其父叔梁纥与颜氏女野合而生的。
一种形式是公共房屋。解放初的云南阿细人氏族男女分居,女住“黑衣德”,男住“若衣德”。其中,黑衣德也是女子晚上招待外氏族男子的场所。由于本氏族男子晚上都出去了,若衣德实际成了老人和小孩睡觉的地方。
《三国志·魏志·东夷传》载,高旬丽“女家作小屋于大屋后,名婿屋。婿暮至女家户外,自名跪拜,乞得就女宿,如是者再三,女父母乃节假听使就小屋中宿”。
这种“婿屋”,可为上述公共房屋之佐证。
一种形式是走访婚。随着族外婚的发展,由本氏族一群兄弟的集体拜访,发展到单个人的拜访。
上述高旬丽的婚俗就是典型的走访婚。云南永宁纳西族,对外氏族的异性朋友互称阿注,只要双方合得来,男方即可应约到女方过宿。这种阿注婚就是一种走访婚。
族外婚也是群婚,随着它的发展,双方要求保持相对专一、稳定的婚姻关系,这就是对偶婚。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中讲,在对偶婚的情况下,“一个男子在许多个妻子中有一个主妻,而他对女子来说,也是她的许多丈夫中的一个主夫”。上述纳西族的阿注婚有两种情况:一是男方仅仅晚上到女方那儿去,白天的生产、生活是分开的。另一种是不光在女方居住,白天的生产、生活也在一起,就是一种对偶婚。
父权制确立后,中国传统婚姻实行严格而虚伪的一夫一妻制。
它要求妇女严守片面的贞操,绝对不准同时有两个丈夫,男子则可同时拥有众多个媵妾,但“礼无二嫡”,妻子同时只能有一个。后来也出现过双妻,但都是不合法的。
自兄妹血缘婚开始,人类的婚姻生活正式创立,到一夫一妻制为止,传统的婚姻形态最后定型。

你知道古代婚嫁需要哪些步骤吗?

古时候议亲,依据礼法要通过六个流程,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最先要有男方请的媒人到女方家问能不能议亲,允许了,女方汇报女人名字,男方回家占卦,获得吉兆,告之女家,并送聘金,承诺日期,新郎官婚娶新娘子进门。仅有通过这种流程,保证“明媒正娶”,婚姻生活才算是合理合法的。若是谈恋爱结亲,就没有纳采、问名、纳吉等流程,就无需请媒人,即使请了,也是过后弥补,避而远之数。不请媒人,不按婚仪程序流程走,就为礼法和社会舆论所不可。

据周王朝《礼记·昏义》记述,分成下列六个程序流程。分别是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纳采,男方和女方合老花眼了,要想结婚,这一全过程并不是像如今一样,可以彼此商议好随后就可以完婚。俗话说得好“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古代人最先得请媒人到女方求亲,女方允许后才可以下礼。然后进到纳吉阶段,主要是把问名的结果告知女方,并送礼物但并不是礼,下婚贴,这一环节也需要奠雁。

纳采便是接下来的求亲,当男方属意女方时,男方会请媒人带上礼品向女家表白。女家允许后,再收纳整理男方送过来的订婚礼物,此谓纳采。问名,男方请媒人去女方家中,问一问女方的名字、八字,看二人合合不来,今称“合八字”。纳吉,便是在问名后获得了吉兆,男方会遣媒人致赠薄礼到女家,告之女家议婚可以再次开展。现如今称过“小礼”。纳征,即宣布送礼,男方奉送结婚礼金、礼饼、礼品及贡品直到女家,现如今称“过大礼”。

三书六礼是古时候中国的传统式婚姻生活风俗习惯礼仪知识,在其中六礼指从议婚至结婚全过程中的六种礼数。分别是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等,通过此“六礼”,婚姻生活便宣布创立。翟家为加双花披红作交文,御轮三周,先归。新娘子由其哥哥等用锦衾裹抱至轿内。轿起,女家家属数人伴送,称“迎亲”,新郎官在家里迎侯。六礼都进行才可以说成结成夫妇了。想不到古时候结个婚居然有这么多流程,来看那时候完婚也不是哪些容易的事啊。

中国原始结婚习俗

三书六礼
「三书六礼」是中国传统婚俗中较特别的部份,以下是这方面的简介。
三书
聘书:即订亲之书,男女双方缔造。纳吉(过文定)时用。
礼书:即过礼之书,是礼物清单,详尽列明礼物种类及数量。纳徵信(过大礼)时用
迎亲书: 即迎娶新娘之书。结婚当日(亲迎)接新娘过门时用。
六礼
「六礼」是中国古代社会里缔造婚姻关系的六个步骤,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
纳采
「纳采」为六礼之首,男方属意女方时,男家向女家求婚,延请媒人做媒,女家同意後,再收纳男家送来的订婚礼物,谓之纳采,今称「提亲」。古时纳采礼物用「雁」,这有四个基本含义;一是取阴阳往来,妇人从夫之义。二是不失时、不失节。三是嫁娶长幼有序,不相夸越。四是用雁在当时还有比喻其从一而终、不在醮之义,这是为了强化社会需求,或时刻提醒人们在家庭生活中的行为观念。在今时今日,男家是用生面,肉包盒担到女家,女家则需回以纱巾、糖、荖、绸巾、花肚等物。
问名
「问名」即男方探问女子的姓名及生日时辰,以卜吉兆,谓之问名,今称「合八字」。问名的目的有二:防止同姓近亲婚姻;利用问名得来的生辰年月日,占卜当事人的婚姻是否适宜。
纳吉
「纳吉」即问名,若卜得吉兆,男女双方八字相夹,没有相冲,男方使遣媒婆致赠薄礼到女家,告知女家议婚可以继续进行,谓之纳吉,今称「过文定」或「小定」。
「过文定」为「过大礼」之前奏,通常在婚礼前一个月举行。男家择定良辰吉日,携备三牲酒礼至女家,正式奉上聘书。
纳徵
「纳徵」即正式送聘礼,男方奉送礼金、礼饼、礼物及祭品等到女家,谓之纳徵,今称「过大礼」。
在对偶婚制时期,聘礼的性质是新郎以赠物表示对女方的好意或尊敬,以此证实自己有维持妻子的能力。另外,聘礼表现出男子能担任家庭和社会责任的标志,这反映出私有制社会里以及在生产力不发达的情况下,财富和权力在女子心目中的重要地位,而这种以表达男子维系家庭能力的风俗到现时的阶级社会并没有骤然消失。
男订过礼
礼金 价钱丰俭由人
礼饼 一担(一百斤)
海味 分四式,六式,或八式,款式与数量视经济情况而定。通常每款分做两包,不论多少斤。发菜是不可缺少,其他的有:鲍鱼、蚝豉、元贝、冬菇、虾米、鱿鱼、海参、鱼翅及鱼肚等等。
三牲 鸡两对(两雄两雌,如父母不全,则一对已足),猪肉三至五斤起双飞(即一片相连开二)。
鱼 大鱼或鲮鱼,取其腥(声)气。
椰子 两对(如父母不全,则一对已足),取其有椰有子。
酒 洋酒或米酒共四支。
四京果 龙眼乾、品枝乾、合桃乾即连壳花生。
生果 取生生猛猛之意。
茶叶、芝麻 因种植茶叶必须用种子,故常以茶叶为礼物,即祝愿种植不移之子,亦暗喻好一经缔结婚约,便要守信不渝,绝无反悔,亦即所谓「油麻茶礼」。
帖盒(礼金盒) 内有莲子、百合、青缕、扁柏、槟椰两对、芝麻、红豆、绿豆、红枣、合桃乾、龙眼乾,还有红豆绳、利是、聘金、饰金、以及龙凤烛一双及对联一幅。
备注:所有礼金、礼饼及礼品均需双数,取好是成双之意。
女家回礼
女方回礼,必须具备茶叶及生果,其他还有莲藕、芋头、石榴、各一对;贺维巾;长裤(长命富贵);皮带、银包(内置利是)及鞋一双(意同偕到老);扁柏、姜;回聘金、茶煎堆、松糕大发、槟椰受一个,余数全回给男家(指一郎到尾)。
备注:切不可送手帕,泛指分手之意。
「请期」即男家请算命先生择日,确定了娶亲吉日後,即派人告知女家,徵求女家的意见,谓之请期,又称「乞日」,今称「择日」。
「亲迎」为六礼最後一道程序,即新郎乘礼车赴女家迎接新娘。「亲迎」意义有二:男子亲自去女家迎接亲娘,表现对女子的尊重;表现出男子要求从夫居的强烈愿望。
古时,人们对亲迎十分重视,若不通过亲迎之礼而成亲,则被认为不合礼制,会受到世人讥讽。在当时,亲迎被看成夫妻关系是否完全确立的依据。凡未亲迎而夫死,女可以改嫁。然而一但举行了亲迎後而夫死,按礼俗规定,新娘就只能认命而从一而终了。
古代婚礼流程:
上文曾提及到「亲迎」是婚礼中最後一个程序,但也是婚礼当日的第一个过程。由於古人讲求礼节仪式,故婚礼的过程也颇为复杂。当中包括花轿迎亲、拜堂、宴宾、闹洞房、合卺、结发及洞房。以下便逐一解释。
花轿迎亲:
花轿
迎亲这一天,男家依据女家路程远近,在上午或下午过礼。过礼之时,由一个可靠的人和媒人率领,将礼物分别由四架抬盒和人挑箩筐送到女家。过礼的队伍,大锣大鼓,浩浩荡荡,牵著色旗帜,抬著花轿,到女方的家中。迎新队伍到後,经过一连串的礼节之後,由新娘的哥哥背她上轿,然後把轿门关好,吹鼓手们一阵吹呼,「升轿」奔男家而去。
拜堂:
到达男家後,随即举行拜堂仪式。拜堂又称为「拜天地」,它近似於古代庙见之礼。不过,庙见是对宗庙的先人灵位行礼,而拜堂则主要是对现世的长辈行礼叩拜。从拜的范围来看,由於家庭大小及尊亲多寡不一,所以以事先均请一位熟悉宗族及戚辈的人开列程序单。同时再请一位赞礼人喝名受拜。由赞礼人发号令:一拜天地、二拜祖先、三拜高堂、夫妻交拜。接著,在赞礼人引导下,新人逐次揖拜男家尊长,再拜宾朋。其实,拜堂的目的是取得神灵祖灵和现世尊亲长辈及邻里乡亲对婚姻的认可,从而有利於巩固家族制度。
宴宾:
拜堂完毕,主人家便会举行婚宴款待亲朋戚友。在古代,婚礼筵宴是非堂隆重的事情。举行婚礼当天,主人家预备好一顿丰富的晚餐,当中包括鸡、猪、鱼、肉和酒等。富贵人家中还有鱼翅,火腿等上等佳肴。但一些畜生在宴客之前,会先供奉祖灵。因此,我们说婚宴其实也是一种仪式。
闹洞房:
经过一整天的祭祀仪式及婚宴後,新婚的夫妇多么想安静下来,沐浴著他们的新婚喜悦。可是,他们还要受到闹洞房风俗的浸染。在花烛之夜,姑娘和小伙子们闯入洞房或在洞房外闹腾,使新婚夫妇无法安寝。据说,闹洞房之风俗,意义颇深。从前新郎新娘在洞房里第一次见面,通过闹房的种种逗乐,使这对刚认识的夫妇,彼此丢掉羞涩,愉快地开始新的家庭生活,使新娘马上适应这陌生的家庭,也同时丢掉新婚之夜的恐惧与不安。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是怎么样的

我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即使皇帝也只是有一个老婆,但那个时候的内容只要有条件,可以娶很多个老婆,但那叫妾,不能称妻。妾下面还有通房丫头。只有办了手续的通房丫头才能称妾。如《红楼梦》里的赵姨娘。
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中国古代文化史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在人类社会的三大生产中,婚姻是实现人类自身生产的唯一方式,是社会伦理关系的实体。由于人类自身生产使人类的生命得到延续,从而形成各种人际关系以及社会文化心理和礼俗。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必须从事于生产资料和生活日用品的生产,其中一些产品则成为文化的物化成果;而人类精神生产所形成的社会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又作为精神文化反作用于物质生产和人类的自身生产。
正是由于婚姻在上述三大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被称为“婚姻大事”。中国封建伦理道德把婚姻当做人际关系的开端。《易·系辞》:“天地絪缊,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自然界由阴、阳二气交感所产生,人类是由男女交接而产生。纳西族东巴经象形文字中有关于人类自然产生的观念,与《易·系辞》的说法相近。在天地之间产生气,气变成蛙,蛙变为人类(男人由天上生,女人由地上生,天地产生人类)。这是对产生人类的原始看法。
中国封建社会的伦理规范认为:“昏(婚)礼者,礼之本也。”“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政”(1)。它把婚姻家庭视为组成社会肌体的胚胎。
我国封建社会,妇女没有社会地位,夫为妻纲,妇女的一切只能服从和依赖于丈夫,即使丈夫死了也不准改嫁,从一而终。而男子却可以三妻四妾,皇帝有三宫六院,一般的达官贵人亦都妻妾成群。一个男人能娶多少女人没有受到法律的限制,而这些女人在家庭中的地位也是不同的,只有被称为正室的女人才具有妻子的资格,其余只能处於从属地位。翻开《红楼梦》看看,王夫人和赵姨娘的家庭地位是多么不同,就是她们的儿子在家中的地位也是天壤之别。但在众多妻妾中正室只能是一人,否则,为什么贾宝玉不能同时娶林黛玉和薛宝钗为妻呢?所以我国古代实行的实际上是一种“一夫一妻多妾”的婚姻制度。正因为这种不合理的婚姻制度,千百年来上演了多少人间悲剧?它是强加在我国古代妇女身上的沉重枷锁。
指从议婚至完婚过程中的六种礼节,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一娶亲程式,周代即已确立,最早见于《礼记·昏义》。以后各代大多沿袭周礼,但名目和内容有所更动。
一、纳采
六礼之首礼。男方欲与女方结亲,请媒妁往女方提亲,得到应允后,再请媒妁正式向女家纳“采择之礼”。《仪礼·士昏礼》:“昏礼,下达纳采。用雁。”古纳采礼的礼物只用雁。纳采是全部婚姻程序的开始。后世纳采仪式基本循周制,而礼物另有规定。
二、问名
六礼中第二礼。即男方遣媒人到女家询问女方姓名,生辰八字。取回庚贴后,卜吉合八字。《仪礼·士昏礼》:“宾执雁,请问名;主人许,宾入授。”郑玄注:“问名者,将归卜其吉凶。”贾公彦疏:“问名者,问女之姓氏。”
三、纳吉
六礼中第三礼。是男方问名、合八字后,将卜婚的吉兆通知女方,并送礼表示要订婚的礼仪。古时,纳吉也要行奠雁礼。郑玄注:“归卜于庙,得吉兆,复使使者往告,婚姻之事于是定。”
四、纳征
亦称纳成、纳币。六礼中第四礼。就是男方向女方送聘礼。《礼记·昏义》孔颖达疏:“纳征者,纳聘财也。征,成也。先纳聘财而后婚成。”男方是在纳吉得知女方允婚后才可行纳征礼的,行纳征礼不用雁,是六礼唯一不用雁的礼仪,可见古人义礼之分明。历代纳征的礼物各有定制,民间多用首饰、细帛等项为女行聘,谓之纳币,后演变为财礼。
五、请期
又称告期,俗称选日子。六礼中第五礼。是男家派人到女家去通知成亲迎娶的日期。《仪礼·士昏礼》:“请期用雁,主人辞,宾许告期,如纳征礼。”请期仪式历代相同,即男家派使进去女家请期,送礼,然后致辞,说明所定婚期,女父表示接受,最后使者返回复命。
六、亲迎
又称迎亲。六礼中第六礼。是新郎亲自迎娶新娘回家的礼仪。《诗经·大雅·大明》:“大邦有子, 天之妹,女定阙祥,亲迎于渭。”亲迎礼始于周代,女王成婚时也曾亲迎于渭水。此礼历代沿袭,为婚礼的开端。亲迎礼形式多样。至清代,新郎亲迎,披红戴花,或乘马,或坐轿到女家,傧相赞引拜其岳父母以及诸亲。岳家为加双花披红作交文,御轮三周,先归。新娘由其兄长等用锦衾裹抱至轿内。轿起,女家亲属数人伴送,称“送亲”,新郎在家迎侯。
聘娶六礼中,雁是最重要的礼品。后汉班固在《白虎通·嫁娶》对用雁作为礼品作了解释:“《礼》曰:女子十五许嫁,纳采、问名、纳吉、请期、亲迎,以雁为贽。纳征用玄熏,故不用雁也。贽用雁者,取其随时而南北,不失其节,明不夺女子之时也;又是随阳之鸟,妻从夫之义也;又取飞成行,止成列也,明嫁娶之礼,长幼有序,不相逾越也。又昏礼贽不用死雉,故用雁也。”古人以雁为礼,一取雁是候鸟,每年秋分时节南去,春分时节北返,来往有时,从不失信。喻男女婚前互守信约,婚后夫妻坚贞不渝。二取雁是随阳之鸟,喻妇人出嫁从夫;三取雁行有序,飞时成行,止时成列,迁徙中老壮雁率前引导,幼弱雁尾随跟紧,井然不紊,喻嫁娶之礼,长幼有序,不相逾越。由于雁是飞禽,很难捕捉,后人以鹅代雁,谓之“雁鹅”。
经过此“六礼”,婚姻正式成立。如此复杂漫长的过程,都是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从中牵引,而真正结婚的男女双方都未直接参与,只有在结婚完成之后才见对方模样。如此玄妙的结合,是谓千里姻缘一线牵,男女之间的姻缘,要经过媒人的物色,经过生辰八字批合吉凶,就仿佛两个今生素不相识的人,不知经过几世的修缘,今生在出生之时,就以定下姻缘,共度一生。
我国古代社会实行许可离婚、专权离婚、限制离婚的制度。反映在离婚方式上,以“出妻”为主,以“义绝”、“和离”和一定条件下的“呈诉离婚”为补充。
第一,出妻制度。
出妻,即男子强制休妻,是我国古代社会最主要的离婚方式。我国古代的“礼”和“法”为男子休妻规定了七种理由,这就是所谓“七出”。《大戴礼记·本命》记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不顺父母,是指儿媳不孝顺公婆,得不到公婆的欢心,尽管妇女没有过错,只要公婆不喜欢儿媳,即可成为出妻的理由。无子,即妻子不生儿子,封建时代的法律规定“四十九以下无子,不合出之”。淫,即指妻子与人通奸。妒忌,在古代社会,官宦豪绅除娶一个正妻外,还可以纳妾。如果女子从思想、行为上不准丈夫纳妾,男子可以此为理由将她休掉。恶疾,指妻子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据考证,这里的恶疾,主要指的是麻风病。多言,指妻子多言多语,离间了夫家的亲属关系。窃盗,指妻子擅自动用家庭财产。在古代社会,妻子对家庭财产没有处理权,私自动用家财就被认为是盗窃。
为维护封建道德,古代婚姻制度又规定了三种丈夫不得休妻的法定事由,客观上取得了保护女性权利的效果。这就是所谓的“三不去”,即使妻子有“七出”的理由,丈夫也不得将其休弃。其内容,按照《大戴礼》所记载为:“有所取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即:
妻子无娘家可归、无所依附的,不能休;
和丈夫一起为公婆服过三年丧的,不能休;
结婚时夫家贫贱,曾与夫同甘共苦,后来富贵了,不能休。
第二,和离制度。
和离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一种允许夫妻通过协议自愿离异的法律制度。但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里,妇女受着传统的“三从四德”和贞操观念的严重束缚,很难真正实现其离婚的愿望。所谓和离,大多是一种协议休妻或“放妻”,往往成为男方为掩盖“出妻”原因,以避免“家丑外扬”而采取的一种变通形式。
第三,义绝制度。
义绝制度不是独立的离婚制度,而是一种刑事案件附带的民事法律后果。如果夫妻之间,夫妻一方与他方的一定亲属间,或者双方的一定亲属间发生了法律所指明的相互侵害如殴斗、相杀等犯罪事件,在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夫妻关系必须解除。 义绝具有强制性,合当义绝而不绝者要受到处罚。
第四,呈诉离婚制度。
所谓呈诉离婚,即发生特定事由时由官司处断的离婚。依封建法律规定,如果“妻背夫在逃”、“夫逃亡三年”、“夫逼妻为娼”、“翁欺奸男妇”等,男女双方都可以呈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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