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异教婚配,天主教法典婚配无效

信天主的人结婚一定要去教堂吗?

结两次婚

婚礼祝福礼和婚配圣事的区别

婚礼祝福是教徒和非教徒都用来祝福新人的礼节,婚配圣事是出现在天主教、东正教、圣公会等基督教婚姻的一般礼仪。

婚配圣事的目的

目的 婚配的首要目的是生育与教养子女,其次要目的是夫妇互助与按照道德规律的性欲的满足——确定意见(法,1013,第一节) 特性 婚配的本质特性是唯一性(一夫一妻)与不可分离性——确定意见(法,1013,第二节)
(二)不可解散性(indissolubility)
(1)内在的不可解散性(Inner indissolubility)
特伦多大公会议宣布,婚配的连系不应该因信奉异说,共同生活的困难,夫妇某一方面的恶意离去而解散(邓975);又宣布教会无误地教导我们,遵循福音与宗徒的训示,婚配的连系也不能因夫妇某一方面犯奸淫而解除(邓977)。这二个条文(婚姻条文之五与七条)直接针对新教人士,但第七条也针对希腊正教。因希腊正教根据玛,5:32;玛,19:9与若干希腊教父们的意见,认为在犯奸的情况下,婚姻可以解散。特伦多大公会议的定断只有关基督徒的婚姻。然而,按照天主建立婚配时所给予我们的命令,一切婚配,包括未领受洗礼者的婚姻(Matrimonium legitimum),都是内在地不可解散的。也就是说,不可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愿而解除(参考邓2234等)。
(2)在特殊情况下,外在的可解散性
基督徒已完成(即已完成夫妻行为)的婚配(Matrimonium ratum et consummatum)是基督与教会的不可分散的结合之完美肖像,不能由外在力量解散,即任何人间的权威不能使之拆散(法,1118),但基督徒尚未完成(即未完成夫妻行为)的婚配(Matrimonium ratumnon consummatum)是可以解散其婚约的。按照教会几世纪来的训示与习例,这样的婚配在夫妇之一宣发修会大愿(Vota solemnia)时,或经教宗因重大事故予以许可时,可予解散(邓976;法,1119)。
施行与领受婚配圣事的人 婚配的双方是圣事的施行者与领受者 婚配的双方彼此施行婚配圣事——确定意见
由于婚配圣事的本质只寓于婚约中(参见第三节),结婚的双方是圣事的施行者兼领受者。当双方彼此接受对方的许诺时,一方给另一方施行圣事。
司铎为教会的代表听到双方愿意的许诺并祝福他们,他只是婚配的证人及伴随礼仪的施行人。教会法律明定,在特殊情况下,没有司铎在场的婚配也是有效的(法,1098)。 有效性 为使婚配圣事之施行与领受成为有效,必须有下列各点:
(一)婚配双方必须是受了洗礼的人。
(二)至少要有作教会所作之事的隐含意向。
(三)没有使婚配无效的阻挡。
(四)遵守教会所明定的方式(在本堂神父与两位证人前;法,1094),除非教律指示了例外(法,1098,1099,第二条:两位非天主教徒的婚姻)。

神父可以结婚吗?

拉丁礼天主教的神父终身不可结婚,而东正教的白衣神父可以在晋铎前结婚,但主教只能在独身者中挑选。教徒们认为神父是教会内有神权的人,是他们灵魂上的父亲,可以代表天主“赦他们的罪”。

神父的职权是管理本堂所辖区教务,进行活动。有付“圣洗”、听“告解”、傅“终傅”、成“圣体”、祝福“婚配”之权,如受主教委托亦可“坚振”,但无授予“神品”之权。

起源

神父称谓起源于初代教会时期。当时诺斯替等异端肆虐,严重地干扰了基督徒的信仰生活,加上罗马帝国险恶的社会环境。教会要在严酷的环境下生存与发展,就需要有人挺身而出,带领信徒渡过难关。

于是有些德高望重、信仰坚固的人就成为教会的负责人,他们牧养信徒、管理教会,从而形成了专门从事事奉的主教、神父(都为司铎品)。这个制度被天主教、东正教等宗派继承,一直延续至今。

天主教是什么意思

http://baike.baidu.com/view/6994.html?wtp=tt
都在里面了。

神父可以结婚吗?

拉丁礼天主教的神父终身不可结婚,而东正教的白衣神父可以在晋铎前结婚,但主教只能在独身者中挑选。教徒们认为神父是教会内有神权的人,是他们灵魂上的父亲,可以代表天主“赦他们的罪”。

神父的职权是管理本堂所辖区教务,进行活动。有付“圣洗”、听“告解”、傅“终傅”、成“圣体”、祝福“婚配”之权,如受主教委托亦可“坚振”,但无授予“神品”之权。

起源

神父称谓起源于初代教会时期。当时诺斯替等异端肆虐,严重地干扰了基督徒的信仰生活,加上罗马帝国险恶的社会环境。教会要在严酷的环境下生存与发展,就需要有人挺身而出,带领信徒渡过难关。

于是有些德高望重、信仰坚固的人就成为教会的负责人,他们牧养信徒、管理教会,从而形成了专门从事事奉的主教、神父(都为司铎品)。这个制度被天主教、东正教等宗派继承,一直延续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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