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发展类型包括什么内容,个人婚姻情况说明

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

《彖》曰:习坎,重险也;水流而不盈,行险而不失信。维心亨,乃以刚中也;行有尚,往有功也。天险不可升也,地险山川丘陵也,王公设险以守其国,险之时用大矣哉。
《象》曰:水潺至,习坎。君子以常德行,习教事。
注:习:‘学而时习之’之‘习’。险:均当为‘检’,检:法式,动词意义犹‘察’。重检:内检外检。孚:相称。维:同‘唯’。亨:达也。尚,贵之。

“摩羯座”适合什么工作?首先要有责任感,适合去干一个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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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婚姻家庭形式主要分为哪三种类型

形式之一:以对家庭的建设完善和成就感为满足型。

如果两个人,是以这样的目的价值取向的婚姻,若要得到幸福和满足,条件是:首先,彼此嫁给了爱情。之后是,孩子的获得达到预期。再之后是,事业或者家庭财务不断完善与增值。也就是说,爱情被转化成家庭个因素的发展与优化趋势。许多成功的商人家庭,这样的特征明显。因为他们的目的明显,核心坚实。趋利避害。

形式之二:以个人获得外在的认可为满足型。

这一类型的目的是:得到家庭以外成员的认可为满足。存在这样类型的人,比较淡化利益,也比较淡化家庭,他们不是以家庭建设的成就感为满足,而是以获得家庭之外的人的认可为满足。有时是领导,有时是权威,有时是偶像,有时是特定的人或者某群体。

这样的婚姻家庭没有核心目的,是以婚姻存在的两个人之一的个人寻求外在情感满足为目的。如果两个人同时具备上述特征,婚姻存在的长久性不大,如果其中一个有上述特征,那么,婚姻的存在必是妥协型的。貌合神离。

形式之三:单体存在。

单体存在,不算是婚姻形态。但是,到了或者应该结婚的人而不婚,属于零婚姻。其实就是站在婚姻之外的单体。这样的人该婚而不婚,无外乎两个因素:身体的,和心理的。身体的,包括比如性冷、洁癖性强迫、不孕、中性人等。心理的,包括比如同性、严重交流缺陷、恐惧、厌倦者等等。

人类婚姻的发展类型:经历了什么?

人类婚姻的发展类型经历了乱婚、伙伴婚、对偶婚、一夫一妻制婚姻。婚姻指的是男女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长期契约关系。婚姻是组成家庭的基础和根据。

精神物质等方面的自愿结合,并取得法律、伦理、医学、等层面的认可,双方共同生产生活并组成家庭的一种社会现象,形成人际间亲属关系的社会结合或法律约束。

婚姻的本质和意义

婚姻是为了社会关系的稳定,为了感情的需求,繁衍后代只是婚姻的结果,当然,不可否认,婚姻对于男女关系和家庭的稳定以及后代的养育培养是很重要的。

但是婚姻的根本是出于感情的交换,感情上需要一个稳定的伴侣,所以出现了婚姻,婚姻是爱情的升华,是稳定的爱情关系,就连繁衍后代也在一定程度上是有稳定夫妻关系建立社会和谐的作用。

人类婚姻的发展类型经历了乱婚、伙伴婚、对偶婚、一夫一妻制婚姻。婚姻指的是男女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长期契约关系。婚姻是组成家庭的基础和根据。

精神物质等方面的自愿结合,并取得法律、伦理、医学、等层面的认可,双方共同生产生活并组成家庭的一种社会现象,形成人际间亲属关系的社会结合或法律约束。

人类婚姻的特点

夫妻之间不能有共同的血缘关系,越远越好。城市人或有职业的人都是以门当户对为前置条件。婚姻是由两个人的身体状况、精神状况、收入状况决定。不是用缘分就可一概而就的。有的人以劳动为生、有的人以歌舞为生、有的人以打工为生、有的人以当官为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长和职业化问题,所以婚姻还是以门当户对为前提条件。追溯到原始时代,就有了所谓的婚姻,这是一种群居高等生命的本能属性,自然法则会用异性相吸的力量,使哺乳类生命繁衍生息。

人类的婚姻存在形式以及结合方式,受人类社会环境的影响。不同时代和地区的社会环境,造就了多样的婚姻模式,科学的意义上看,如果没有婚姻,很多血统就会出现混乱,不利于人类的优良繁衍。

原始群婚制、对偶婚制和一夫一妻制3种类型.原始群婚制和一夫一妻制是历史上最早的婚姻制度.原始群婚制的特点是,群婚制和对偶婚制同时存在,只是婚配的对象有所不同.群婚制是指不同氏族的男女成年后都可以参加集体的婚配活动,而且没有固定的配偶,不分性别.对偶婚制的特点是,男女两性的性别是固定不变的,但婚配的对象是有区别的.对偶婚制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的特点是。

婚姻的婚姻发展史

婚姻的起源与演变
原始人类并不需要婚姻,这跟今天的灵长动物是一样的,不必细说。后来有了氏族社会,采用的是集体群婚制,即一个氏族的男性或女性集体嫁到另一个氏族。这也是在进化过程中为了族群繁衍和防止乱伦导致族群退化而形成的一个习俗。再后来进入了私有制社会,才有了一对一或一对数的固定的夫妻关系,于是就产生了婚姻制度。
值得指出的是,由于婚姻产生于私有制,所以它一直与人的财产关系密切相关。由于男子是私有制社会的主体,所以女子一直被看作男子的财产,于是多数古代社会是一夫多妻制。而且抢婚、买卖妻妾等现象也源于此。由于私有制的财产由于血缘关系中的男性继承,为了保证血缘的纯净,就有了“处女情结”和对女子性行为的严格约束。
当出现了部落和国家等社会组织之后,婚姻又成了一种筹码。从部族的通婚,到国家统治者之间的“联姻”,都是试图通过婚姻来达到目的。直到今天,婚姻仍被富豪家庭用于结盟和理顺财产继承关系。
至于在自然小农经济社会中,婚姻则是一种劳动的分工组合,即所谓“男耕女织”,“男主外女主内”。而在现代社会中的老百姓,婚姻则是为了组成一个家庭,在满足人的正常生活需要的同时,承担为家族和社会养育后代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人的一种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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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起源即是对财产的保护。它是父系社会的产物,是把女人视作物,一种可供交换的财产。至于母系社会里的一些所谓的“走婚”等,并不是婚姻,只是人类繁衍的本能在生产力极为低下的情况对抗恶劣的自然环境下的选择。那时,多生下一个孩子,当然就多一份人类活下去的可能。女人因为生育而成为神祗,有权与想性交的任意一个男性发生关系,包括乱伦。“活下去”这三个字在很大程度上还决定了母系社会刚迈入父系社会时的性行为。相当长一段时间,人们是按照供养关系,而不是血缘关系来决定是否发生性行为。但随着生产力的逐渐提高,人类学会狩猎与农耕,私有财产出现,保护财产成了首务之急,于是,婚姻出现,妻子成了丈夫的财产。一开始规矩还不严,婚姻还未能完全统治性,女人在婚前还可以有性行为,所以当时普遍有“杀首子”之风俗,以求保证血缘的纯净。到后来,婚姻完全统治了性,人类彻底迈入农业社会,任何一个女人的婚姻都已不能再由她自己说了算。女人已经完全沦为财产,她不仅是父母待价而沽的商品,也是某个男人即将购买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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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
婚姻的起源始于氏族群居时代,人类建立了最初的性关系禁规,对性行为加以规范。所以婚姻从一开始就具有约束和规范人们的性行为的功能。在现代社会一夫一妻的背景下,婚姻更成为保障性关系合法性和排他性的制度形式。原始社会早期经历过一个漫长的前婚姻时代,那时生产力十分低下,人们结成规模不大的群体共同劳动,共同生活。在群体内部,男女成员在两性方面是没有任何限制的。随着原始社会的缓慢发展,从最初的那种无限制的两性关系中逐渐演变出群婚制的各种形态。从广义的婚姻家庭的概念的意义上说,群婚制的出现标志着婚姻家庭制度的产生,可将婚姻家庭制度分为群婚制、对偶婚制和一夫一妻制三种历史形态。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指出:“群婚制是与蒙昧 婚姻家庭制度时代相适应的,对偶婚制是与野蛮时代相适应的,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是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婚姻,古时又称'昏姻'或'昏因'。一般而言,婚姻一词的起源有三种说法:汉朝的郑玄说,婚姻指的是嫁娶之礼。在我国古代的婚礼中,男方通常在黄昏时到女家迎亲,而女方随着男方出门,这种'男 以昏时迎女,女因男而来'的习俗,就是'昏''因'一词的起源。换句话说,婚姻是指男娶女嫁的过程。 人类婚姻史 追溯到原始时代,就有了所谓的婚姻,这是一种群居高等生命的本能属性,自然法则会用异性相吸的力量,使哺乳类生命繁衍生息。人类的婚姻存在形式以及结合方式,受人类社会环境的影响。不同时代和地区的社会环境,造就了多样的婚姻模式,以及结合方式。科学的意义上看,如果没有婚姻,很多血统就会出现混乱,不利于人们的优良繁衍。 原始人类并不需要婚姻,这跟今天的灵长动物是一样的,不必细说。后来有了氏族社会,采用的是集体群婚制,即一个氏族的男性或女性集体嫁到另一个氏族。这也是在进化过程中为了族群繁衍和防止乱伦导致族群退化而形成的一个习俗。再后来进入了私有制社会,才有了一对一或一对数的固定的夫妻关系,于是就产生了婚姻制度。 值得指出的是,由于婚姻产生于私有制,所以它一直与人的财产关系密切相关。由于男子是私有制社会的主体,所以女子一直被看作男子的财产,于是多数古代社会是一夫多妻制。而且抢婚、买卖妻妾等现象也源于此。由于私有制的财产由于血缘关系中的男性继承,为了保证血缘的纯净,就有了“处女情结”和对女子性行为的严格约束。 当出现了部落和国家等社会组织之后,婚姻又成了一种筹码。从部族的通婚,到国家统治者之间的“联姻”,都是试图通过婚姻来达到目的。直到今天,婚姻仍被富豪家庭用于结盟和理顺财产继承关系。 至于在自然小农经济社会中,婚姻则是一种劳动的分工组合,即所谓“男耕女织”,“男主外女主内”。而在现代社会中的老百姓,婚姻则是为了组成一个家庭,在满足人的正常生活需要的同时,承担为家族和社会养育后代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人的一种归宿。 综合看来,婚姻是自然的法则,违背这一法则的人,会给自己带来一些烦恼。人类的婚姻发展史大约经历了这样几个阶段:杂乱性交时期、群婚(血缘群婚、族外群婚)、对偶婚、一夫一妻制。 杂乱性交 杂乱性交时期人群杂居,采集植物,食用鱼虾和动物。上帝尚未将人逐出伊甸园,人还未吃善恶果,无羞耻之心,父母兄弟姐妹杂处性交,毫无现代人的“乱伦”观念。在中国神话中,伏羲和女娲乃是兄妹相交合;在古希腊神话中,宙斯和赫拉也是兄妹为夫妇,大地之母该亚生了众多子女,又以自己的儿子为新夫;在《圣经》里,甚至在耶和华确立了男性中心地位之后,还能读到关于索多玛俄摩拉被毁灭后,所留的罗得和两个女儿,为了传递后裔,女儿灌醉了父亲与之同寝的故事,这也是原始的杂乱性交的记忆。 杂乱性交是为了繁衍后代,最终必定形成,只知其母不知有父的以母亲为主的社会关系。正如蚂蚁和蜜蜂的世界,是“母后”的统治。中国古代圣人的出身,往往是母亲踩了神迹、吞了大星,或者与神物交合而生,不知有父。但是以母亲为主的社会关系,与生产力的发展形成矛盾。当社会进入更高的阶段,狩猎和业日渐发达,男人在生产劳动中,力量的优势不断体现,这就伴随着对地位的需求。 群婚及对偶婚 男人的力量优势开始挑战母亲的权威,同时也挑战父亲的权威,这必定在性的分配上有了冲突,而大冲突,争夺性伴侣,甚至会导致群体灭亡。人类学家发现十几万年前,欧洲有一个被称为尼德特人的种族,根据骨骼化石表明,其身材高大,体魄强健,后却神秘消失。是否就是在这样的内部争斗中相互残杀而亡的呢?一方面是生存的本能和性的本能促使力量强大者要获得权利和地位,从而瓦解现有的族群;一方面则是人类的发展要求维持稳定的群体。怎么办?苏联史学家谢苗诺夫《婚姻和家庭的起源》认为,原始人依靠“性禁忌”来维持相对时间的稳定。“性禁忌”要求在狩猎时期或者时期,禁止任何的性交活动,甚至禁止接触与女人有关的东西,否则就被认为是触犯神明,乃是死罪。因为狩猎和的活动,关系族群的生存,这时候如出现因为性的争夺引发的内乱,势必导致族群的覆亡。 但是,随着狩猎和时期不断延长,“性禁忌”也越来越频繁,这不能解决问题,必须有新的限制。恩格斯认为,人类最古老的家庭形式是群婚,他将群婚阶段分解为:一、血缘家庭,即仅仅排斥祖先和子孙之间、双亲和子女之间互为夫妻,其他兄弟姐妹皆可。二是,普那路亚家庭,即同胞(母方的)姐妹和兄弟间,不可性交。他没说明为什么要有这样的限制。至于限制嫡亲间的通婚是为了保证后代质量的说法也被证明是不科学的。而谢苗诺夫所说的,为了避免内部的混乱和冲突的提法是可认同的:第一种形式,为了防止犯上作乱;第二种,是维持成年雄性的相互宽容,消除嫉妒。 普那路亚家庭形式,必定会使得族群分化为一些氏族。在同一个氏族中,姐妹与兄弟之间,不可通婚。这就开始了不同氏族之间的通婚,进入了族外的群婚阶段。一群男人,共同地与另一氏族的一群女人通婚,反之也是。族外婚,维持了本氏族的和谐,消灭了嫉妒,发展了族群。族外群婚发展到新阶段,就是对偶婚,即,一个男子以一群女子为妻子,其中有个主妻;反之,一个女子也有一群男子为夫,其中有主夫。现代中国云南摩梭人在正常的一夫一妻制下,还维持“走婚”的形式,其实就是对偶婚的残留形态。 但是,随着男性在生产活动中的地位越来越高,必定要挑战母权,久而久之,女人从属于男人,成为了男人的财产。 一夫一妻制 父权的确立,财产的私有化,为了保证后代子息能够继承父亲的财产,要求子息血脉的纯洁性,同时孩子须确认父亲的身份。这就意味着对偶婚中,将以一夫多妻的形式保存下来;也对女子的贞洁性提出了要求。而血脉的正统性要求,即便是一夫多妻制,也需有个主妻,像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为了让儿子以撒继承财产,将使女夏甲及其孩子赶走。而一夫一妻制的家庭,是这种要求的最终结果。 所以恩格斯说,一夫一妻制是不以自然条件为基础的,而以经济条件为基础的,是私有制对原始公有制的胜利。家庭就是一个经济结合体,女人是男人的从属物,是财产。因而,不存在婚姻的离异性。但是,现代的婚姻家庭,要求以爱情为基础,而男女的独立,尤其是经济的独立,消解了经济结合体是必需的形式,女性也不再从属于男性,而同时,爱情也并不一定能够持续。这就是为什么现代家庭离异现象日趋严重。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应该解体一夫一妻制,寻求以爱情或性本能维持的婚姻关系呢?值得讨论。

婚姻的几个阶段

婚姻分为几个阶段?
夫妻共同生活是有一定节奏的。每隔2至5年便开始一个新的阶段。它会带来问题,也会带来机遇。因此,我们必须很好掌握它的每个变奏阶段,使我们的婚姻生活永远保持一个良好境界。
1、结合阶段(结婚第1年至第2年)
在蜜月中和蜜月后,“我们”这个概念居中心的地位。夫妻双方关心的是满足对方的期望,因此都特别花功夫来符合对方的想法。他们尽可能经常呆在一起,什么事都一起做。美国纽约大学的一位女心理学家苏珊娜·萨尔诺夫称这个阶段是“感情的春天”。
2、失望阶段(结婚的第3至第4年)
最初的狂热劲已消失。夫妇俩遇到的日常生活问题越来越多了。相互共同未来的信任已有伤痕。因为在这时许多夫妇看到,他们的伴侣完全不是他们初次相爱时想象的那个样子。
失望的阶段往往是一个痛苦的但也是可以治疗的过程。德国帕德博恩的一位研究教育学和成人教育的教授卡尔·海因茨·施米特说,“夫妇真正相识之后,他们的关系也就从隐隐约约意识到的拘束和失望中解脱了出来,从部分甚至是有意识忍受的拘束和失望中解脱了出来,在现实的基础上建立一种真正的夫妻关系。”
3、生育阶段(结婚的第5至第6年)
这时,双方就想要孩子了。他们产生一种非常满意和非常和谐的感觉。这对关系的稳定有积极的作用。心理学家萨尔诺夫说:“这开始了婚姻的初夏时期。爱情不再那么热烈,但是在升华并有更多的内容。”
4、巩固阶段(结婚的第7至第8年)
这多半是整个婚姻最积极的时期。夫妇俩克服了他们关系最初的艰难险阻。这时,他们生活、计划和工作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近期具体和现实的目标上。
5、间歇阶段(结婚第9至第11年)
夫妻关系的基础更巩固了。结婚初期负担沉重的年代已经过去,手头开始宽裕。离异的风险少了,特别是夫妇的年龄过了30岁的时候。萨尔诺夫说:“我们称这个时期是婚姻的夏天。另外的一些特征是:夫妻双方都主动更多地承担责任了。一般还是传统的分工:男在外工作,女操持家务,只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有些争吵。”
6、总结阶段(婚姻第12年至第14年)
女的大约是到40岁时开始要做初步总结了。她们重新考虑她们的生活计划,因为她们知道她们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来作根本性的变动了。鉴于这种情况,有些夫妇感到他们处在生活中的死胡同里。他们感到失望,心灰意冷和垂头丧气。研究夫妇关系的专家克劳斯·科赫说:“许多人现在也认识到钱和事业上的成就不再能使人感到满足了。”这便开始了“婚姻的初秋时期”。
7、危机阶段(结婚第15年至第20年)
爱情已变得麻木。夫妻开始慢慢地分开生活。特别是女方还没打算不要她伙伴的关注和尚能忍受他日益增长的冷漠态度。德国班贝格大学的教授拉斯洛·瓦斯科维奇说:“结婚前,男子热心帮助料理家务。现在,对他们来说,重要的只是冰箱不坏,冰箱里有东西就行了。”男的在工作方面变得懒惰了。许多妇女在这方面显露出失望情绪。科赫说,“由于联系双方感情的力量,如性感和温情现在经常被疲倦、紧张和孤独感所削弱,由于已找到的生活目标有时候甚至是在违反伴侣的意愿下取得的,所以在爱情问题上也必然会出现争吵。”经常发生婚外恋的问题。因此,这是发生离婚案最多的时期。
8、革新阶段(结婚第21年至第25年)
夫妇考虑了各种选择。尽管如此,他们决定重归于好。这时就可能开始如萨尔诺夫所说的“革新之秋”时期。孩子已独立自主,他们几乎不需要父母了。共同的目标变小了,不完全专注于婚姻了。这时,许多男子在职业上可以呼吸所谓第二种空气了,再次试试尽可能扩大他们飞黄腾达的可能性。女性开始自己解决从事自己的事业。尽管有这种分离,这时夫妇俩有机会得到不受任何影响的独立自主感并能多次利用这种机会。
9、暮春阶段(结婚第26年至第30年)
在孩子离开家时,爱情突然又会获得新的吸引力。爱变得更温柔、更深情、更无私。许多夫妻相互重新发现对方。社会学家林恩·怀特说:“48%的夫妇把他们这时候的关系称之为非常幸福的阶段,38%的夫妇说他们这时候的关系很和谐。只有3%的夫妇认为他们的关系有问题。”
10、老年阶段(从结婚的第31年开始)
这是恢复时节。同心协力度过各种危险的夫妇现在可以享受爱情的硕果了。他们欣赏他们之间深厚的感情。他们之间几乎没有误解了,有许多共同在一起度过的时光,这时,他们可以一起来建设更加灵活和更富创造性的生活。占领新的生存空间,让长期枯萎的感情重新充满活力,特别是在两性关系上。此时,爱情和两性关系真正融合成一体了。夫妻之间无限信任,但是有分寸的。婚姻到了“金色秋天”。这是一年四季色最丰富、最光夺目的时期,也是夫妻关系的顶峰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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